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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108-437228 主题分类: 预决算绩效管理信息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8-30 09:42
名 称: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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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8-30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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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机关共分四科一办: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福利科、党政综合办、区划和地名管理科。下设婚姻登记处、殡葬管理所二个未独立核算单位;下设昆明市东川区救助站、昆明市东川区捐助接收工作站、昆明市东川区殡仪馆、昆明市东川区社会福利院、昆明市东川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五家二级独立核算单位。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含二级单位核定人员编制54

  (二)部门职能。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是东川区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定民政工作政策和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定民政工作政策和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3.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4.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村(居)务公开、基层民主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5.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工作;负责需报市政府研究审定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维护,调处边界纠纷;负责地名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负责区划地名工作;承办勘界事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婚姻管理的政策

7.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殡葬管理的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政策,协调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负责全区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11.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作用发挥凸显

2.困难群体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3.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夯实和谐社会建设基础

4.做好专项社会事务,优化民政公共服务职能

5.发展老龄事业,保障老年人实现老有所依

(四)部门管理制度。

东川区民政局严格按照财政局对于项目资金方面的使用及管理要求,制定了《东川区民政局预算管理内部控制规范》、《东川区局民政局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和《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财务核销实施细则》,规定了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用途和范围,重大开支统一由业务科室做好报告说明,报由领导审批,领导同意后才予以拨付。在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上,严格遵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制度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

    根据2020年部门决算及相关指标文件,东川区民政局部门财政预算总收入为36,846,060.32(含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28,957,553.08元)。

2.使用情况

2020年部门总支出363,475,117.94元,其中:民政局本级支出356,711,747.2元;东川区社会福利院支出1,888,116.73元;东川区救助站支出1,079,827.04元;东川区捐助接收工作站支出1,617,637.03元;东川区殡仪馆支出1,614,661.38元;东川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支出563,128.56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区民政局无政府采购预算金额。

   (七)固定资产情况

    东川区民政局年末固定资产原值27,389,002.5元,其中:房屋建筑物9,475.14平米,价值15,199,911.38元;汽车9辆,价值1,901,143.55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8965185元;无形资产375530.37元。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2020年东川区民政局,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紧紧围绕“保障民生、服务社会”为中心;以敬业担当、创新实干为职守,坚持改善民生、为民解困这一宗旨,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为己任,开拓创新,确保民政服务对象大局稳定;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抓重点,确保民政服务对象基本权益。

2.抓资金,确保民政事业快速发展势头。

3.抓稳定,确保民政重点群体稳定。

4.抓队伍,确保民政工作再上台阶。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二)评价目的。

  (三)评价依据。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东川区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214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1.评价对象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

    2.评价时段

    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2020年东川区民政局各项工作均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切实保障了各类民政对象的正常生活,使各项民政民生工作有序健康发展,自评得分99分。

2.主要绩效。

1)民政基层工作力量得到夯实。

2)民政项目建设有新突破。

    3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取得实效

  (二)具体绩效分析。

   东川区民政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分,自评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共分三大块,具体绩效分析如下:

   1.部门决策(自评得分34分)

  1)部门目标(自评得分12分)

  2)部门职能(自评得分10分)

  3)资源配置(自评得分12分)

    2.部门管理(自评得分20分)

  1)预算管理(自评得分7分)

  2)财务管理(自评得分6分)

  (3)人力资源管理(自评得分2分)

  4)资产管理(自评得分2分)

  5)业务管理(自评得分3分)

    3.部门绩效(自评得分45分)

   (1)部门产出(自评得分17分)

   (2)部门效果(自评得分21分)

   (3)部门可持续发展(自评得分6分)

     五、主要经验做法

    (一)及时安排布置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东川区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214文件签发后,民政局及时安排布置了此项工作,并对文件中的疑点及难点进行沟通讲解,要求二级单位及相关科室按时按质完成该项工作,确保年终考核不受影响,也为来年工作打下基础。

    (二)严格照章执行

     民政局严格按照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东川区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214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绩效自评程序逐一进行,对需要结合本部门重新设置的指标汇集科室意见及时设置,预算绩效自评分严格按照指标评分细则逐项打分,预算绩效自评报告严格按照自评报告模版认真撰写,无一遗漏。

六、存在的问题

(一)指标设置方面

(二)年终资金结余结转方面

(三)预算执行方面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指标设置方面

(二)年终资金结余结转方面

(三)预算执行方面

 

正文: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机关共分四科一办:社会救助科、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社会事务福利科、党政综合办、区划和地名管理科。下设婚姻登记处、殡葬管理所二个未独立核算单位;下设昆明市东川区救助站、昆明市东川区捐助接收工作站、昆明市东川区殡仪馆、昆明市东川区社会福利院、昆明市东川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五家二级独立核算单位。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含七家二级单位其中五家独立核算核定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17人(含4个工勤编制),事业编制(含参公管理337人。年末实有职工83人,其中:在职53人,退休30人。年末保有公车8辆(编制内1辆)。

东川区民政局所属事单位有:

1.昆明市东川区救助站。主要从事辖区范围内的救助管理工作及昭通11个区县及会泽县救助人员的中转护送工作。年末实有职工10人,其中在职人员3人,退休人员7人,有2辆救助专用车。

2.昆明市东川区捐助接收工作站。主要是负责经常性的社会捐助接收工作及做好捐助款物的管理及使用。年末实有职工11人,其中:在职10人,退休1人;在职人数比核定编制超编3人。

3.昆明市东川区殡仪馆主要从事遗体运送、火化、骨灰寄存等业务。人员编制4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4人,退休人员4人。

4.昆明市东川区社会福利院。社会福利院系区民政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一所综合性的福利院,院内供养五保、城镇“三无”老人和孤残儿童。人员编制7人,年末实有在职人数9人,退休人员2人。

5.昆明市东川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要从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业务,以服务于各类救助对象,更好开展弱势群体的救助工作。编办核定事业编制4人,年末实有职工4人。

(二)部门职能。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是东川区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定民政工作政策和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拟定民政工作政策和规章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工作。  

3.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

4.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选举、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负责村(居)务公开、基层民主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5.负责全区行政区划调整的调研工作;负责需报市政府研究审定的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维护,调处边界纠纷;负责地名档案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负责区划地名工作;承办勘界事宜;负责全区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审核工作。

6.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婚姻管理的政策

7.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殡葬管理的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拟定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的政策,协调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0.负责全区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11.贯彻执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贯彻执行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落实城乡低保应保尽保、精准施保,特困供养实现应养尽养。截止11月,东川区共有农村低保对象1664722970;城市低保对象1145520480人。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农村低保资金9210.27万元,发放城市低保资金12100万元。全区共有特困供养对象11191145人,集中供养标准达到了820//月,分散供养达到740//月,今年以来累计发放特困供养金1215.39万元。

2.紧盯重点群体,着力开展兜准、兜住、兜牢行动。全面精准落实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责任务,将区扶贫办提供的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大病患者、脱贫监测户、特困人员、整户无劳动力户和边缘户共15426人享受低保、特困供养情况进行了比对,统筹组织人员逐人逐户排查研判,对需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保障的按程序纳入,对不符合纳入的充分说明理由。对未纳入保障的6111人逐人逐户进行核查研判,在核查研判的基础上共新增纳入保障76人。认真开展三类对象排查,对上级反馈的4817人进行对比,对三类对象中未纳入三兜行动排查的417人进行摸排,进一步查缺补漏,持续深化兜底保障成果,做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助尽助,防止脱贫留下死角。

3.紧盯难点问题,着力协调解决基层存在困难。通过主动征集和区级反馈,共收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方面存在困难和问题共168个,个性问题166个,共性问题2个,个性问题分类进行核查研判,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已完成审批并发放了救助资金;涉及人在户不在需纳入保障和易地扶贫搬迁的2个共性问题已全面解决。抓好互检自查和上级反馈问题的整改,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巩固脱贫成效的首要任务,加强与扶贫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存在的问题全面整改清零。统筹区级相关力量,对2014-2017年建档立卡人口享受低保、特困供养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情况进行梳理,进一步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4.紧盯返贫预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脱贫攻坚兜底保障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临时救助工作力度。提高乡镇(街道)审批权限,将乡镇审批额度从2000/次提高到3000/次。加大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的储备,每月跟踪了解乡镇临时救助资金支出情况,及时拨付临时救助备用金,结合乡镇实际,确保每个乡镇每季度储备临时救助备用金100万元-250万元,进一步加快了资金的支出进度。加强与扶贫、残联、医保、教育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对因病、因残、因学和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的群众,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有效防止脱贫户返贫和边缘户掉队。截止11月,共救助困难群众5433户,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737.94万元。

5.紧盯搬迁群众,及时有效提供社会救助服务。全区搬迁群众中原有低保对象3738户,5785人,其中:对门山、起嘎等5千人以上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原有低保对象28254603人,群众转移户籍后享受城市低保对象377户,1069人。为增强搬迁社区社会救助工作力量,对新成立的4个搬迁社区各配备1名区级民政事务员。制定出台《东川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社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理顺社会救助服务体系,确保不因搬迁影响群众享受社会救助政策。2020年以来,移民新区共实施临时救助356户,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20.9万元。

6.紧盯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低保专项治理进一步深化。一是抓细抓实低保办理的关键环节。抓细收入核算,细化入户调查内容,为更加精准核算收入奠定基础。抓实乡镇审核,通过压实乡镇(街道)审核责任从源头上杜绝人情保和社会救助领域微腐败问题的发生。二是紧盯重点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将城乡低保领域存在问题整治作为2020年全区扫黑除恶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的一项内容,着力整治城乡低保中的关系保”“人情保和其它违规享受低保问题。2020年共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共2次,截止11月底新增、调增低保对象548人,共清理停发因家庭经济情况好转等低保对象3180人。三是多形式开展低保政策宣传。将《农村低保政策进村入户》在东川发布”“东川民政和各乡镇(街道)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宣传,同时在村(居)委会低保宣传公示栏进行张贴宣传,确保农村低保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不留死角。

7.及是发放价格补贴。精心组织安排,按时、按标准积极启动机制,采用信用社代发或社银一体化的方式足额发放特殊困难群体的价格临时补贴。截止202011月共发放16个月71.3万人次3820.3万元的价格临时补贴。

8.全区村(居)委员会换届准备工作就绪。一是各乡镇(街道)提前成立由党委、人大、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人员组成的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提前统筹谋划所辖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二是通过收集、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对换届选举的形势作出正确的判断,提出准确的应对方案。三是2016年至2020年任期的村(社区)干部全面开展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资产、资金、资源管理使用、财务收支、生活经营和建设项目发包管理等情况,逐一登记造册,并将审计结果通过村(居)务、党务公开栏及时向广大村(居)民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四是利用网络、媒体、宣传栏、宣传册等有效形式和手段,加大对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的宣传力度,明确纪律的红线,使换届选举纪律入脑入心。

9.城乡社区治理有序推进。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成立城乡社区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二是落实民主协商。印发《东川区加强城乡社区协商的实施意见(试行)》通知,健全完善村(居)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组织,坚持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推行基层事务大事、小事、私事三事分流治理机制。三是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社区居民公约,健全规章制度。组织引导全区村(居)民委员会严格按照区委四个必须要求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社区居民公约,充分依靠并发挥村(居)民的主体作用。四是积极构建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社区行政事务服务站为平台、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管理服务体制,按照一社区一服务站的要求设置社区服务站,实现城乡社区一委一居一站全覆盖。五是开展各类别试点工作。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创新试点1个,政府购买服务示范项目1个,党政群共商共建优秀村(社区)1个,评选区级优秀社会组织1个,优秀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4个,创建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小区)2个,评选出优秀村规民约(社区公约)19家。

10.做好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坚持受助自愿,救助无偿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未成年人、危重病人、精神病人的救助。积极开展了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使流浪未成年人100%得到救助保护,已实现城市街面基本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的目标,2020110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40人次。

11.区划地名工作顺利推进。一是铜都街道析置顺利完成。对铜都街道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划转,拨付铜都街道析置经费183.376万元,区民政局牵头召开析置工作会议4次,制作牌匾117块,印章111枚,完成了碧谷街道办公场所准备及办公设备采购等,320,举行了隆重的授牌授印仪式。二完成全区毗邻镇(街道)地物地貌调绘、边界线走向位置说明书和边界线协议书编写,完成各种资料成果、图表、文字的整理,签订铜都街道碧谷街道等5条行政区域管辖界线边界协议书,印制《昆明东川区行政区划图》等工作;三做好区划地名工作,截止202011月,办理小区命名6件,受理门牌编制企业及个人7家,新增道路审批3件,为企业及个人提供地址证明2件。四是《东川地名志》编纂工作稳步推进。截至目前,召开专题协调会2次,搜集整理2000余个条述资料,总体框架基本搭建完成,预计2020年内完成编纂任务。

12.全力推动殡葬事业改革。一是制定并印发了《东川区全面深化殡葬改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东川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动员大会,签订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截至目前,全区9个乡镇(街道)、各村(社区)已全部召开殡葬改革动员大会,传达落实区级动员大会会议精神,9个乡镇(街道)、71家单位签订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二是抓宣传教育,提高干群殡葬改革意识。制定印发《东川区殡葬改革宣传方案》,截至目前,全区已印发殡葬改革公告6.3万份,深化殡葬改革告知书28万份,殡葬改革宣传手册4万份,宣传单4万份,张贴宣传标语200余条。全区在职干部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共签订《殡葬改革个人承诺书》56538份。三是大力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在辖区9个乡镇(街道)规划建设农村公益性公墓30个(含7个改扩建),规划建设用地600亩,计划投资3000万元。截至目前,13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已全面开工建设。

13.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截止10月底,办理结婚登记1606对,办理离婚登记742对;补领结婚登记712对,补领离婚登记64份。出具查档证明601份。登记合格率为100%

14.加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一是社会组织法人基础信息实现共享与公开,20201月,东川区与全省同步启用云南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系统,运用云南省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平台办理社会组织登记业务4宗,变更业务1宗,注销业务8宗。通过平台进行登记管理,简化了工作步骤,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做好2020年度年检工作,目前年检工作已全面开展,截至目前共有143家社会组织参加年检,年检率达50%以上;三是加强社会组织执法检查工作,对社会组织基本情况、运行情况、财务状况等情况实施随机抽查检查,重点对2家收费社会组织和4家宗教社会组织实施检查,累计出动执法检查20人次;加强社会组织登记档案的规范管理,完成了全区224个社会团体,10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档案进行集中清理规范。

15.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搞好宣传。利用各种场合和机会宣传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义和作用,营造社会工作发展的良好氛围。二是认真抓好相关培训教育。鼓励、动员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及社区人员积极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精心组织好报名考试工作,并依托考前培训讲座这个平台,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社会工作知识培训。

16.养老服务工作进一步夯实。一是完成互联网+智慧养老平台信息录入。完成录入22家养老机构信息,其中城市公办养老机构1个、民办养老机构1个、敬老院5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5个。完成录入养老床位数1355张,其中公办养老床位1205张,护理型养老床位150张,生成养老床位二维码1300余张,对全部入住人员照片进行了扫描录入。二是加大养老基础设施建设。向上争取资金135万元,启动了福利院三期附属工程进行建设。完成了铜都街道营盘社区、集义社区和小新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任务。启动汤丹镇三家村、中山村两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

17.孤儿基本生活费、残疾人两项补贴及时发放。截至10月,全区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散居孤儿69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6名,社会福利院集中供养社会弃婴12名,感染艾滋病儿童5名。截止202011月,共办理收养登记17,解除收养登记1累计发放孤儿补助金167.94万元,发放残疾人生活补贴9009538.35万元,护理补贴5477421.72万元。

(四)部门管理制度。

东川区民政局严格按照财政局对于项目资金方面的使用及管理要求,制定了《东川区民政局预算管理内部控制规范》、《东川区局民政局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和《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财务核销实施细则》,规定了资金支付的审批流程,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用途和范围,重大开支统一由业务科室做好报告说明,报由领导审批,领导同意后才予以拨付。在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上,严格遵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制度

根据年初预算,东川区民政局遵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在政府采购、公务卡管理等方面效果明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

   根据2020年部门决算及相关指标文件,东川区民政局部门财政预算总收入为36,846,060.32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01,228,963元,区级资金264,382,902.68元、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28,957,553.08元。

2.使用情况

2020年部门总支出363,475,117.94元,其中:民政局本级支出356,711,747.2元;东川区社会福利院支出1,888,116.73元;东川区救助站支出10,79,827.04元;东川区捐助接收工作站支出1,617,637.03元;东川区殡仪馆支出1,614,661.38元;东川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支出563,128.56元。

2020东川区民政局总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类。

1)基本支出包括三大类:一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主要用于在职在岗的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及社保费等支出;二是商品及服务支出(公用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用、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三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用于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2020年部门基本支出11,093,763.09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001,189.81元、商品服务支出92,573.28.

2)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各类民政对象救济、救助、补助、补贴等项目。

2020年部门项目支出351,821,187.85元,其中: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0,414,276.11元、社会福利支出9,501,872.16元、残疾人事业支出11,405,160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241,002,929.19元、临时救助支出47,947,853.81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1,097,387.58元、其他生活救助支出2,821,611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200,000元、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支出5,015,088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6,585,01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5,730,000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根据年初预算,2020年政府采购金额22,460元,实际完成采购22,460元,完成率100%。各类政府采购物资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到区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办理。

   (七)固定资产情况。

东川区民政局年末固定资产原值27,389,002.5元,其中:房屋建筑物9,475.14平米,价值15,199,911.38元;汽车9辆,价值1,901,143.55元;其他固定资产价值8,965,185元;无形资产375530.37元。东川区民政局在使用中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进行资产的登记、使用、报废,资产处置管理使用;对固定资产建立了台账,并定期进行盘点、清查,做到账实相符,使资产得到有效应用,保证了资产的安全性。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2020年东川区民政局,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紧紧围绕“保障民生、服务社会”为中心;以敬业担当、创新实干为职守,坚持改善民生、为民解困这一宗旨,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为己任,开拓创新,确保民政服务对象大局稳定;认真做好民政工作,树立民政廉洁、务实、高效、诚信的新形象;积极开展慈善募捐工作,筹措社会资金和公益金为人民群众生活提供更加舒适高效的环境和服务,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抓重点,确保民政服务对象基本权益。一是继续开展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精准核查工作,通过精准施保、精准认定,真正实现动态管理下的精准施保、分类保障、应保尽保、应退则退;积极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实现标准调整紧密衔接、对象识别精准衔接、信息数据动态衔接、政策措施无缝衔接,充分发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与扶贫开发政策合力,确保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贫困两无人口实现政策性保障兜底。二是积极探索低保边缘家庭有效救助方式,着力抓好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工作,扩大城乡医疗救助范围,提高救助资金使用率。三是积极推进区老年活动中心、福利院二期和各镇(街道)敬老院建设,确保按时按质竣工投入使用。四是进一步抓好减灾防灾工作,提高救灾应急能力,有效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2.抓资金,确保民政事业快速发展势头。民政资金是各项民政工作和保障民政对象权益的重要基础。一是全力向上争资,确保省、市两级资金投入再增长;二是争取区本级投入,落实区级配套资金;三是加强对福彩公益金的监管使用,积极开展慈善募捐工作,积极筹措社会资金和公益金;四是努力开展民政政策宣传,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养老等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3.抓稳定,确保民政重点群体稳定。一是贯彻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切实维护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二是认真做好群众的信访来访工作,主动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合理诉求,积极化解各类信访矛盾,确保民政服务对象大局稳定。

  4.抓队伍,确保民政工作再上台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努力提升民政干部的执行力、操作力和公信力。引导和鼓励干部职工树立民生情怀,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性,认真做好民政工作,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标准,真情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渡过难关,努力当好群众的贴心人,树立民政廉洁、务实、高效、诚信的新形象。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容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通过收集东川区民政局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东川区民政局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发2015〕104号)

3、《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6〕169号)

4、《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东政办发〔2017〕24号)

5、《东川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东政发〔2017〕110号)

6、《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东政发〔2017〕111号)

7、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东川区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214号)。

8、《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昆明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

9、《东川区民政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

10、《东川区民政局关于印发内部控制相关规范的通知》。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1.评价对象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

    2.评价时段

      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2020年东川区民政局各项工作均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切实保障了各类民政对象的正常生活,使各项民政民生工作有序健康发展,自评得分99分。

2.主要绩效。

1)民政基层工作力量得到夯实。今年以来,通过整合包含原两保调查员在内的213名民政事务员充实到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切实加强了基层社会救助工作能力,提升了整体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2)民政项目建设有新突破一是提升养老机构硬件设施,投入资金135万元,启动福利院三期附属工程进行建设,开展院内官网、绿化、大门等配套设施建设二是加快护理型床位建设,投资72万元,采购护理床位240张,改善农村敬老院设施;三是投入70万元开展汤丹三家村等居家养老服务站、汤丹中山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并投入使用;四是投入100万元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完成汤丹、乌龙、拖布卡、阿旺等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

    3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一批取得实效符合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灾害救助条件的农村低保、五保、孤儿对象得到及时有效救助;全区无业可扶和无力脱贫贫困人口、暂时不能脱贫人口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二)具体绩效分析。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打分。

   东川区民政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分,自评共性指标体系框架共分三大块,具体绩效分析如下:

   1.部门决策(自评得分34分)

 1)部门目标(自评得分12分)

  ①在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方面: 民政局设定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设定的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明确,能够适应《东川区“十三五”规划》,能够与部门职能相适应。本项满分2分,民政局自评得分2分。

   ②在年度工作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方面:民政局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明确设定,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一致。本项满分2分,民政局自评得分2分。

   ③在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方面:民政局部门详细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对应匹配,本项满分2分,民政局自评得分2分。

   ④在绩效目标合理性方面:民政局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相一致。本项满分3分,民政局自评得分3分。

   ⑤在绩效指标明确性方面:民政局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并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本项满分3分,民政局自评得分3分。

  2)部门职能(自评得分10分)

   ①在部门职能的明确性与科学性方面:民政局职能明确、设定依据充分,本项满分1分,民政局自评得分1分。

   ②在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的适应性方面:民政局部门详细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对应匹配,本项满分4分,民政局自评得分4分。

   ③在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方面:民政局部门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对应匹配,本项满分4分,民政局自评得分4分。

   ④在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的明确性方面,民政局有职责文件制度规定部门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且具体职责明确,本项满分1分,民政局自评得分1分。

  3)资源配置(自评得分12分)

    ①在基本支出预算合理性方面:民政局如实核定人员基数,根据财政下达的基本预算标准进行编制,本项满分2分,民政局自评得分2分。

    ②在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方面:民政局预算程序合理,预算依据充分,符合资金使用范围,本项满分4分,民政局自评得分4分。

    ③在人力资源投入合理性方面:通过问卷及访谈调研,分析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长,视匹配情况本项满分2分,民政局自评得分2分。

    ④在办公资源投入合理性方面:办公资源经费保障不足,无相关预算绩效评价专项经费,办公资源配置合理性有待提高,本项满分2分,民政局自评得分1分。

    ⑤在重点项目资源分配合理性方面:民政局能够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全面完成当年工作目标任务,本项满分3分,民政局自评得分3分。

    2.部门管理(自评得分20分)

   1)预算管理(自评得分7分)

    ①在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方面:预算执行率=部门基本支出决算/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0%。决算数:部门本年度基本支出实际支出资金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以及当年批复的调整数。预算完成率≥95%得满分,未达到的按权重进行扣分。民政局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11093763.09/9326380.48×100%=119%,本项满分1分,民政局自评得分1分。

    ②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方面:预算执行率=部门项目支出决算/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0%。决算数:部门(单位)本年度项目支出实际支出资金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数以及当年批复的调整数。预算完成率≥95%得满分,未到按权重进行扣分。民政局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 351821187.85/356593974.21×100%=99%,本项满分4分,民政局自评得分4分。

     ③在“三公经费”控制率方面:“三公”经费控制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满分,≥120%得0分,区间内按权重进行扣分。民政局2020年三公经费控制率=168667.86/ 199458.86×100%=85%,本项满分1分,民政局自评得分1分。

     ④在预算调整情况方面:民政局未申请预算调整,预算调整是财政自行按程序进行,本项满分1分,民政局自评得分1分。

   2)财务管理(自评得分6分)

   ①在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方面:民政局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本项满分1分,民政局自评得分1分。

   ②在资金使用合规性方面:民政局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专题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本项满分4分,民政局自评得分4分。

   ③在财务监控的有效性方面:民政局有明确的财务监控监督措施;监控、监督措施执行有效;本项满分1分,民政局自评得分1分。

  3)人力资源管理(自评得分2分)

   ①在在职人员控制率方面: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人员编制数。在职人员控制率≤100%得满分,有超出不得分。民政局在职人员控制率=53/54×100%=98%,本项满分1分,民政局自评得分1分。

   ②在人力资源管理执行情况方面:民政局有具体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文件或参照文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对各类型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本项满分1分,民政局自评得分1分。

  4)资产管理(自评得分2分)

   ①在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方面:民政局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产使用办法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本项满分1分,民政局自评得分1分。

   ②在固定资产在用率方面:固定资产在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固定资产在用率达到95%以上得满分.每降低1%扣权重分(1分)5%,扣完为止。民政局固定资产在用率达98%,本项满分1分,民政局自评得分1分。

  5)业务管理(自评得分3分)

   ①在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方面:民政局有业务管理、项目管理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本项满分1分,民政局自评得分1分。

   ②在政府采购规范性方面:民政局政府采购方式、程序都规范,本项满分1分,民政局自评得分1分。

   ③在监督考核情况方面:民政局有定期指导记录、考核结果,本项满分1分,民政局自评得分1分。

    3.部门绩效(自评得分45分)

   1)部门产出(自评得分18分)

   ①在重点项目完成情况方面:民政局重点项目全部完成,本项满分4分,民政局自评得分4分。

   ②在社会救助工作完成情况方面:民政局城市低保、农村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社会救助工作已完成,本项满分4分,民政局自评得分4分。

   ③在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训方面:民政局社会工作人才教育培训方面按要求完成,本项满分1分,民政局自评得分1分。

   ④在残疾人事业工作方面:民政局确保了残疾人两项补贴的足额、按时发放,本项满分1分,民政局自评得分1分。

   ⑤在政府采购项目完成率方面:民政局政府采购计划金额22,460元,实际采购金额22,460元,采购完成率100%,本项满分2分,民政局自评得分2分。

   ⑥在考核任务完成率方面:考核完成率=(考核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考核达标实际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上级部门(或同级政府)目标要求(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2020年民政局双目标考核在全区评比中获合格,各项考核均达到要求,本项满分2分,民政局自评得分2分。

   2)部门效果(自评得分21分)

   ①在投诉信访降低率方面:投诉信访降低率=(本年度投诉信访数-上年度投诉信访数)/本年度投诉信访数×100%,投诉信访降低率≤0得满分,超过按权重进行扣分;民政局投诉信访降办结=42/42×100%=-128%,本项满分2分,民政局自评得分2分。

   ②在社会保障覆盖率方面:民政局城市低保、农村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项目在各类弱势群体保障中的覆盖面较广,本项满分2分,民政局自评得分2分。

   ③在民政救济救助有效性方面:民政局对各类对象的救济救助覆盖面广,受益效果明显,本项满分3分,民政局自评得分3分。

   ④在自然灾害救助方面:民政局按质按量完成各项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及时发放救灾口粮及衣被,确保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本项满分4分,民政局自评得分4分。

   ⑤在政策宣传知晓率方面:民政对象对各类民政相关政策知晓率超过80%,本项满分2分,民政局自评得分2分。

   ⑥在民政系统相关人员满意度方面:民政系统相关人员满意度超过85%,本项满分4分,民政局自评得分4分。

   ⑦在区内民政对象满意度方面:区内民政对象满意度超过85%,本项满分4分,民政局自评得分4分。

   3)部门可持续发展(自评得分6分)

①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民政局及时向全体人员传达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组织相关业务培训,本项满分2分,民政局自评得分2分。

   ②在信息共享、公开情况方面:民政局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绩效信息及其他信息;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绩效信息及其他信息。并与各科室、下属单位及相关部门信息共享,本项满分2分,民政局自评得分2分。

   ③在长效管理创新情况方面:民政局管理创新机制和措施明确,且有相应工作及产出,本项满分2分,民政局自评得分2分

    五、主要经验做法

   (一)及时安排布置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东川区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214号)文件签发后,民政局及时安排布置了此项工作,并对文件中的疑点及难点进行沟通讲解,要求二级单位及相关科室按时按质完成该项工作,确保年终考核不受影响,也为来年工作打下基础。

   (二)严格照章执行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严格按照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东川区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214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绩效自评程序逐一进行,对需要结合本部门重新设置的指标汇集科室意见及时设置,预算绩效自评分严格按照指标评分细则逐项打分,预算绩效自评报告严格按照自评报告模版认真撰写,无一遗漏。

六、存在的问题

(一)指标设置方面

绩效目标相关指标体系科学性有待提高,三级指标规范性、统一性还不够。

 (二)绩效跟踪管理工作不够细致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对绩效目标开展了动态监控,但未对全部的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汇总,还可以进一步完善。

(三)预算执行方面

上级下拨资金没有专门下达年初预算文件;上级下拨资金与实际支出差异较大,如困难群众救助资金。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指标设置方面

一是建议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绩效评价中介单位做好调研工作,从上级至基层,从财政至主管部门至中介单位,统一规范指标体系,特别是统一规范三级指标及指标值,如:涉及发放民政对象定补资金的项目需要设计哪些三级指标,指标值如何确定;涉及民政建设项目又需要涉及哪些三级指标,指标值如何确定;民政对象人员经费项目与建设项目或工作经费项目在绩效指标设置上如何区别;经济效益指标和社会效益指标又如何设置;等等这些要有个统一,直致最后形成相同的项目,从上至下,从财政部门至民政部门至中介单位三级指标名称一致、指标值单位一致,而不是五花八门、千姿百态。

二是建议财政安排一定的预算经费,在聘请中介进行绩效评价时或评价前,也请中介根据各预算单位相关项目预算说明进行三级指标及指标值的设置工作,这样才能使三级指标及指标值的设置更加规范、科学、统一,绩效评价时更加客观、公正、可行,而不流于形式,同时也使财政聘请中介进行绩效评价的经费支出更加有效。

(二)年终资金结余结转方面

    一是建议今后上级相关部门加大年中而不是年终下拨资金力度;二是督促相关科室年中做好资金拨款前期准备工作,及时下拨资金,保证各相关项目按质按量完成;三是希望相关科室与上级处室加强沟通联系,提高各类民政对象数字精准度,缩小上级下拨资金与实际支出的差异。

(三)预算执行方面

 一是建议上级下拨资金专门下达年初预算文件,或单独下达,或与区级年初预算资金统一后由财政部门集中下达给预算单位;二是提高各类民政对象的数字精准度,使上级下拨资金与实际支出尽量匹配。三是加大存量资金清缴力度,建议财政、预算单位、相关处室加强横向、纵向沟通,除安排一定的预留资金外,其余净结余资金及时上缴,而不受“上级资金到位后超过两年未形成支出的资金才上缴”的存量资金等相关规定。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

                            20218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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