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
发布时间:2023-12-07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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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区级权限)下业务项_核与辐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区级权限)实施要素
事项排污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下业务项_排污单位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区级权限)实施要素
事项排污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下业务项_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申请延续(区级权限)实施要素
事项排污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下业务项_审批部门可以对排污许可证相应事项进行变更(区级权限)实施要素
事项排污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下业务项_首次申请排污许可证(区级权限)实施要素
事项排污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下业务项_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区级权限)实施要素
事项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下业务项_申请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实施要素
事项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下业务项_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实施要素
事项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下业务项_申请延续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实施要素
事项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下业务项_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实施要素
事项延长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审批(县(市)区级权限)下业务项_延长危险废物贮存期限审批(县(市)区级权限)实施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