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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109-438398 主题分类: 预决算绩效管理信息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9-01 17:22
名 称: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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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9-01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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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摘要

一、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职责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林业和草原产业相关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组织实施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年度重点工作围绕生态修复示范区建设,按照林业生态建设暨城乡园林绿化“三年行动”方案,大力推进绿化造林,持续扩大城乡增绿空间。2020年完成各类林业生态建设任务5.55万亩,其中天保工程人工造林0.5万亩,退耕还林经济林果种植项目0.8万亩,2020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3.22万亩,第二批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0.36万亩的建设任务,“四沿”绿化0.27万亩,市级低效林改造0.1万亩,小江流域面山造林0.3万亩。全年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完成率为100%,面积合格率为100%。大力推进乡村振兴绿化及森林乡村创建工作,完成雪松、藏柏,冬桃、水冬瓜等树种栽植17830株。

预算收支总额、预算执行情况:2020年,收到财政拨入资金10858.3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资金收入3349.09万元,上级资金收入7509.3万元;上年结转资金6174.9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266.63万元。

2020年支出合计1676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0.31万元、项目支出13926.4万元。其中:局机关收入8686.16万元,支出14594.48万元;新村林场收入696.96万元,支出696.96万元;法者林场收入445.48万元,支出445.48万元;二二二林场收入435.93万元,支出435.93万元;阿旺木材检查站收入129.3万元,支出129.3万元;林业技术推广站收入229.31万元,支出229.31万元;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收入165.25万元,支出165.25万元。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2020年各项工作均按计划开展,各项目均按预定的时间完成,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我局认真自评,2020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果为“优”。

三、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绩效目标;认真做好绩效监控管理;按相关规定开展绩效评价。

2.存在的问题:绩效指标有待细化、量化,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慢,部分项目前期偏慢,报账不及时。

3.改进措施及建议:改进措施及建议:加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一是制定和完善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各项支出标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二是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正文: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属行政单位,下设8家事业单位:昆明市东川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昆明市东川区新村林场、昆明市东川区二二二林场、昆明市东川区法者林场、昆明市倘甸产业园区轿子山旅游开发区木材检查站、昆明市东川区林业技术推广站、昆明市东川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昆明市东川区阿旺木材检查站。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0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机关工勤人员3名),事业编制134人。实有人员151人,其中:实有行政人员14(含机关工勤人员3人),林业事业机构在职人员137,离休人员3人。

(二)部门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实施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检疫、监测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省级、市级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市级公益林申报,组织实施区级公益林划定,组织实施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调整昆明市东川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申报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牵头有关部门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申报和相关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林业和草原产业相关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组织实施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国有(集体)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级、市级、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扎实抓好《东川区生态修复示范区规划》、《东川区“十四五”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东川区“十四五”森林经营方案》、《东川区“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方案》、《东川区白鹤滩水电站淹没区栗喉蜂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2.围绕生态修复示范区建设,按照林业生态建设暨城乡园林绿化“三年行动”方案,大力推进绿化造林,持续扩大城乡增绿空间。2020年完成各类林业生态建设任务5.55万亩,其中天保工程人工造林0.5万亩,退耕还林经济林果种植项目0.8万亩,2020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3.22万亩,第二批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0.36万亩的建设任务,“四沿”绿化0.27万亩,市级低效林改造0.1万亩,小江流域面山造林0.3万亩。全年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完成率为100%,面积合格率为100%。大力推进乡村振兴绿化及森林乡村创建工作,完成雪松、藏柏,冬桃、水冬瓜等树种栽植17830株。

3.严格执行森林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落实使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强化林木采伐管理。全年审核受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报件59件,批准项目19件,面积1149.6883公顷,缴森林植被恢复费8614.4995万元。积极做好2020年森林资源监督、森林资源监测、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等六项工作。开展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对26个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违法违规问题疑似图斑进行清理核查。启动并开展全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按时上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勘界立标成果。严管严控野生动植物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做好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补偿工作,对2584只在养禁食陆生野生动物补偿金额进行核算,兑付养殖单位(户)补偿资金130.314万元,注销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许可证件14份。

4.按照“1+2+N”农业产业发展思路,打造以核桃、花椒为主的两大支柱林产业。做好核桃产量产值调查工作,开展核桃无性系多品种区域性实验23个点,通过嫁接优良品种打造样板林,持续推动核桃产业提质增效。牵头制定出台《东川区花椒产业发展“三年行动”(2020-2022)实施方案》《东川区花椒产业栽种专项扶持办法(试行)》,计划3年内完成花椒种植20万亩,2020年区级花椒种植面积为46579.7亩。积极探索林菌、林药、林花、林禽等林下经营模式,2020年2户特色经济林果初加工规范化试点项目通过市级检查验收,新申报林下经济示范基地6户、森林庄园1户、特色经济林初加工规范化试点项目10户,目前已完成市级检查组现地核查。

5.深入谋划推动林业生态修复(PPP)项目、围栏种草、东川区石漠化综合治理、低效林改造、国家森林抚育、花椒产业、核桃提质增效等一批重大林业建设项目,林草项目总体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推进一批”的良好态势,目前国家级天保人工造林、小江河道及面山绿化工程、退耕还林经济林果种植、小江河道及面山绿化(城区段)造林工程、东川区中心苗圃、花椒产业项目有序推进,东川林业生态修复PPP项目有望年前开工建设。全年包装项目12个,完成区级下达任务数10个的120%,其中亿元以上项目2个;全年新争取项目7个,完成区级下达任务数2个的350%;新开工项目7个,完成区级下达任务数4个的175%。

6.认真落实《关于完善集体林业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抓好集体林业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区试验任务落实,配合省级完成辖区3个国有林场改革国家级验收工作,稳步推进国有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改革典型示范推广,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探索林业生态建设与脱贫攻坚后续巩固深度融合,通过扶持发展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吸纳贫困人口参与绿化造林,增加贫困群众劳务收入,助推脱贫攻坚后续巩固和乡村振兴。全区已组建造林专业合作社36个,其中乡镇(街道)造林专业合作社9个,村级造林专业合作社27个。

7.积极推进核桃区域性种植试验、坝塘林区林草立体种植研究示范等省、市科技推广项目,做好以及核桃选优、收集圃建设等科技项目,开展核桃嫁接、花椒种植技术培训200余人次。做好种苗调运和苗木质量检验工作,完成种苗质量检验67批次284.36万株。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12193亩,开展2020年松材线虫病春季普查为41.4万亩,实施草原鼠害、病虫害及毒害杂草防治16000亩,开展苗圃检疫380亩,花卉检疫0.6万株,苗木检疫274万株,调运检疫木材198立方米。

8.严管严控,森林防火形势总体平稳。截止2020年5月31日,全区共发生火灾2起,过火总面积1366.8亩,受害森林面积23.55亩,实现火灾当日扑灭率100%,火案查处率100%。

(四)部门管理制度

为顺应机构改革要求,加快林业草原事业改革发展,区林业草原局在学习借鉴相关单位管理制度基础上,于2019年8月组织编写了《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制度汇编》,较为全面的收录了领导班子议事决策、学习教育、内部管理、党支部建设等方面的制度,包括党组会决策重大事项议事规定、“三重一大”监督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旨在通过建章立制,形成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以制度化确保机关作风持续好转的良好局面,切实构建山清水秀的干事创业氛围,续写林业草原事业发展新篇章。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20年,收到财政拨入资金10858.39万元,其中年初预算资金收入3349.09万元,上级资金收入7509.3万元;上年结转资金6174.95万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266.63万元。

2020年支出合计1676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40.31万元、项目支出13926.4万元。其中:局机关收入8686.16万元,支出14594.48万元;新村林场收入696.96万元,支出696.96万元;法者林场收入445.48万元,支出445.48万元;二二二林场收入435.93万元,支出435.93万元;阿旺木材检查站收入129.3万元,支出129.3万元;林业技术推广站收入229.31万元,支出229.31万元;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收入165.25万元,支出165.25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管理办法和程序进行采购,包括上报采购项目预算、招标公告和采购文件备案、招标公告发布、中标、完成采购等,对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要求办理,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3601万元,其中采购货物支出45.99万元,采购服务支出3555.02万元。

(七)固定资产情况

经盘点统计,本部门固定资产期末账面数原值4865.63万元,累计折旧2217.54万元,净值2648.09万元,我局严格按照相关办法和规定管理资产,资产管理规范化,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管理力度。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1.2020-2025年计划实施天保工程人工造林0.5万亩,廊道面山绿化造林0.2万亩,低效林改造或森林抚育1万亩,市级生态建设0.3万亩,2016-2018年区级荒山造林补植补造8.9万亩,义务植树82万株

2.计划实施核桃提质增效3万亩,实施东川区核桃品种区域性实验150亩,实施花椒种植试验示范基地建设600亩,推广油橄榄种植2000亩,实施种植美国山核桃(碧根果)示范基地建设500亩,创建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1-2个,计划实施苗木基地建设1800亩。

3.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责任制,全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内。

4.充分利用电视、宣传栏、宣传车、宣传牌等有效形式,定期深入乡村组,大力宣传林业政策和法律法规等,向林农宣传与林农密切相关的林木采伐、林地征占用、公益林建设、山林资源流转、工程项目造林等政策,解释申报要求和操作流程,让林业各项政策法规公开透明

5.继续加大林业科技推广和林业新技术应用力度,开展林业科技培训,继续做好核桃良种比试验项目、本地核桃良种区域性种植试验项目及本地良种核桃收集圃建设和核桃选优工作。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做好东川区“十四五”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编制,以规划为引领,科学谋划未来五年林业和草原工作

2.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做好2019年森林督查问题整改工作

3.围绕“1+2+N”农业产业发展思路,高标准打造花椒种植3万亩

4.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目标责任制,全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8‰内

5.组织、协调、指导林业和草原病虫害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及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年内完成林业和草原病虫害防治面积1.2193万亩,病虫害监测面积282.41万亩,覆盖面达100%

6.完善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全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暨城乡园林绿化“三年行动”、天然林保护、森林抚育和退化防护林更新改造、退耕还林、经济林提质增效等生态建设工程。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容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

通过收集部门(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政发〔2017111号)、《东川区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政办201992号)《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214号),部门(单位)三定方案、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及中长期规划,专项资金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部门(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等。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评价对象: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所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财政资金,包括部门整体支出和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涉及的项目支出

评价时段:202011日——20201231日。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2020年各项工作均按计划开展,各项目均按预定的时间完成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规定的内容,经我局认真自评,2020年度我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9,自评结果为“优”。

2.主要绩效

设定中长期规划目标,设定2020年度工作目标,并按照目标计划实施开展相关工作。按照“三定”方案职责,各室明确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2020年完成各类林业生态建设任务5.55万亩,其中天保工程人工造林0.5万亩,退耕还林经济林果种植项目0.8万亩,2020年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任务3.22万亩,第二批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0.36万亩的建设任务,“四沿”绿化0.27万亩,市级低效林改造0.1万亩,小江流域面山造林0.3万亩。全年林业生态建设任务完成率为100%,面积合格率为100%。大力推进乡村振兴绿化及森林乡村创建工作,完成雪松、藏柏,冬桃、水冬瓜等树种栽植17830株;有效控制森林火灾、有害生物灾害,完成林业防灾减灾工作;完成湿地管理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管理工作按照区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预算编制报送工作,预算编制准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编制完整、合理。及时足额将非税收入缴入财政国库,严格执行“三公经费”预算,林业事业机构运行经费与上年相比明显下降,没有产生债务。按要求及时公开预算、决算、绩效等信息。按要求及时、准确、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工作,上报国有资产报表,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全面性,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并执行良好。

(二)具体绩效分析。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打分。项目从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三方面对绩效进行打分,具体情况详见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共性指标体系表

五、主要经验做法

(一)绩效目标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绩效目标,开展中央、省和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绩效目标。

(二)绩效监控管理。按要求开展预算绩效跟踪监控,定期采集预算绩效监控信息并进行汇总分析。各季度预算按目标执行,督促项目实施进度。

(三)绩效评价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和中央、省、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的绩效自评,全面分析问题,提出建议。评价报告格式规范,指标明确,严格按要求提供评价材料,配合财政局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指标有待细化、量化,逐步建立完善的绩效指标体系

(二)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慢,部分项目前期偏慢,报账不及时。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针对各项目具体细化绩效指标、年度目标,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力争绩效目标依据充分,提高项目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并严格按照绩效指标执行。

(二)加强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强化项目预算管理和监督,加强项目进度的督查,健全项目绩效跟踪监控机制,促进项目加快实施,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及时了解预算执行差异,合理调整、纠正预算执行偏差,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提高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附件1:2020年东川区林业生态建设(面山绿化)补助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2:2020年森林火灾保险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3 2020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4 2020年生态保护支撑体系专项中央基建投资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5:2020年天然林保护人工造林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