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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403-842559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3-06 09:16
名 称: 昆明市东川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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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3-06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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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书面

——2024221日在昆明市东川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东川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面对极为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区财税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区“33611”工作思路,坚持稳中求进、主动作为、迎难而上,积极组织财政收入,集中财力保障重大战略、重要任务落实,全力服务东川经济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69,000万元,实际完成76,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较上年同期52,476万元增长45.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89,679万元,实际完成353,182万元,为调整预算340,220万元的103.8%,较上年同期373,332万元下降5.4%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561万元,返还性收入-59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22,17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5,61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297万元,调入资金12,31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9,4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47万元,收入方合计445,10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3,182万元,上解支出7,64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3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54,952万元,支出方合计417,41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7,689万元。(见表一、二、三、四、五、六)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88,754万元,实际完成21,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1%,较上年同期29,550万元下降27.7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0,499万元,实际完成23,570万元,为调整预算33,902万元的69.5%,较上年同期232,622万元下降89.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371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293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8,57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800万元,收入方合计33,68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3,570万元,上解支出323万元,调出资金75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100万元,支出方合计26,744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6,936万元。(见表七、八、九、十)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6万元,实际完成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较上年同期11万元增长8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2万元,实际完成34万元,为调整预算45万元的75.5%,较上年同期53万元下降35.8%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2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万元,收入方合计5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万元,调出资金18万元,支出方合计5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5万元。(见表十一、十二、十三、十四)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96,631万元,实际完成200,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同比增长7.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94,765万元,实际完成199,9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同比增长6.0%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3,95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96,069万元,上年结余2,950万元,收入方合计202,97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7,64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2,298万元,支出方合计199,944万元。收支相抵,年末结余3,028万元。(见表十五、十六、十七、十八、十九、二十)

(五)其他报告事项

1.政府债务情况。

1)债务余额及限额情况。2023年东川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23,04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13,04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10,000万元。2023年东川区政府债务余额464,9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58,00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06,900万元。政府债务主要投向于基础设施、土地储备、保障性住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和农林水利建设等方面。(见表五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十五、五十六、五十七)

2)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2023年上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50,200万元,全部为再融资债券,其中,一般债券49,400万元,专项债券800万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57,05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4,952万元,专项债券2,100万元。支付债券利息14,78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 5,431万元,专项债券9,355万元。(见表五十八)

2.预备费动用情况。2023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3,900万元,动用2,212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应急处突等方面支出。

3.“三保保障情况。全年累计保障三保支出200,649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69,501万元,保工资127,942万元,保运转3,206万元,三保保障率100%

上述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数据均为快报数,待与上级财政结算后,最终决算数另行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落实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2023年,东川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理念,持续强化服于工作机制,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全面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区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意见,不折不扣贯彻落实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切实提高预算合理性和有效性,大力优化支出结构,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重点民生保障,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聚力财源培植,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创税能力。一是持续扶持产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推动东川经济高质量稳定运行,全年兑付促进工业高质量发展、限额以上商贸服务企业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产业扶持资金2,674万元。二是抓好重点项目跟踪。牢固树立项目是第一支撑的理念,对制约项目投资建设的突出问题随提随议随决,加快项目审批进度,提高手续办理效率,推进项目早日落地开工,确保工程项目税收足额入库。三是落实落细积极财政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有效增强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全年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1,825万元;减轻缴费单位负担6,710万元;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减免政策共减免667万元。强化金融资源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全年发放中小微企业贷款116,175万元,累计兑付贴息资金998万元,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助推中小微企业持续发展。

(二)聚力收入管理,增加财力保财政平稳运行。一是强化税源分析。紧盯收入目标,科学筹划组织措施,加强税源清理,对在建工程、重点项目及相关涉税企业排查,摸清主体税种、重点税源和支柱产业行业税收情况,分析税源变化趋势,积极做好纳税大户跟踪服务加大税务稽查及历史遗留问题欠税清缴。跟进白鹤滩电站增值税划转收入入库4,476万元,稽查查补税款6,718万元。二是紧盯风控评估。运用风险评估、风险任务推送、数电发票、一体式网格化管理等制税手段深挖潜收,持续对高发区域、敏感行业进行风险排查,加强对跨区域风险协作非正常户欠税的管理,进一步提升风险管控水平。全年完成纳税评估52户次,共查补税款及滞纳金369万元。三是严格落实非税收缴政策,加大非税收入征缴力度,加快土地出让收入入库,确保应收尽收。全年建设用地办理缴入耕地开垦费14,712万元。四是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力度。采取集中清理自检自查加重点检查的方式,全面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全年清理盘活3,760万元。五是积极向上争资。进一步强化向上争资的意识,破除各部门等、靠的思想,在字上下功夫,抢抓稳增长政策机遇,紧紧抓住国家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8.11亿元,有效缓解东川财政支出压力。

(三)聚力重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惠及于民。一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非刚性非急需支出,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压减支出9,072万元,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全年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82%二是全面落实三保支出责任。认真对照中央、省三保政策清单严格审核,做到不漏报、不多报,不留硬缺口。严控三保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全力以赴保障三保支出,全年三保支出200,649万元,保障率100%。三持续改善民生福祉。全面落实政策性补助,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全年拨付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26,737万元;加大医疗卫生投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拨付卫生健康支出28,613万元;多渠道筹措就业资金,确保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就业扶贫队员、外出务工交通补贴等各项待遇落实,拨付就业资金5,827万元;积极落实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保障政策,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拨付专项资金3,527万元;落实对教育投入的法定支出,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推动东川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全年拨付教育支出63,365万元;兑付第九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198人住房补贴484万元。四是持续巩固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守牢四项收入底线,持续推进农村居民、脱贫人口增收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进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线上发放,新增乡镇查询监督端口,打通惠民惠农政策直接入户、直达群众的通道,确保脱贫群众转移性收入及时发放到位。全年兑付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104.86万人次47,123万元。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7,590万元,投入农业产业发展31,819万元,占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66.86%,为脱贫人口增收致富提供资金支撑。

(四)聚力安全发展,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一是持续有效防控债务风险。严控限额管理,确保东川区新增的政府债务均在法定限额内规范举借。严格落实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向人大定期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债务风险防范机制,稳妥化解存量,严控增量。按照分类施策、突出重点的原则,采取财政预算安排、争取再融资债券、公司经营性收益、贷款重组等方式化解政府性债务,缓解偿还压力。持续加大专项债券资金争取力度,不断强化专项债券借、用、管、还全流程管理,促进资金安全、规范、高效使用。二是有效防控三保运行风险。严格落实月统计、月调度,动态监测三保保障情况,提高三保支出预判预警能力。落实落细三保舆情防控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向疑似引发舆情单位下发三保舆情风险提示函,东川区未发生三保舆情。三严控系统性金融风险。加强地方金融行业监管,印发《东川区切实加强金融领域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方案》,持续净化金融环境,整治违规借贷,构建防范非法集资预警网;对长期上访的投资受损群体存在的风险隐患摸清搞透,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本地。

(五)聚力改革突破,提升财政高效管理能力。一是全面实施零基预算。以为基数全面核定和分配各项财政支出构建该保必保、应省尽省、讲求绩效的资金安排原则,突出保重点、破基数、强统筹、提绩效,切实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合理二是切实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强财政资金与单位资金的统筹,将各部门的财政收支、事业收支、事业单位经营收支和其他收支等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统一编制和批复,确保收入一个笼子、预算一个盘子、支出一个口子三是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将政府预算与部门预算相衔接,全面实现政府预算一体化管理,提高政府预算的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管理。将财政供养人员信息、乡镇基本信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管理,实现一个系统填报信息,数据规范化管理。四是推进国有平台公司转型发展。全面清理盘活国有企业资产,组建区级国有集团公司,通过拓展核心产业、突出业务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来加快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我区顶住企业持续停产和稳经济的双重压力,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财政政策落实更加积极有为,财政执行力度更加强劲,财政支出效率更加提高,保持了全区财政运行情况总体稳定。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坚强领导、科学决策的结果,是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们依法监督、全力指导的结果,是全区上下团结拼搏、奋发有为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受企业停产的持续影响,财政增收乏力和刚性支出增长较快的矛盾日益凸显;财政运行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三保支出压力不断增大;政府债务负担较重,还本付息支出压力大;预算硬约束力不强,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等等。面对困难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

三、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按照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加大资源统筹,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做好各项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的财力保障,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方针,开源节流、降本增效,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促进东川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提质增效,服务保障东川高质量发展大局。

(二)预算编制原则

1.强化字当头,编足编实重点支出。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顺序,着力兜牢三保底线,不留硬缺口。多渠道筹集资金化解存量债务,确保不发生政府债务不能按期兑付风险。支持做好就业、教育、养老、医疗卫生等民生实事,解决好人民心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2.增强的意识,精打细算抓牢盘子。树牢过紧日子思想。加强项目管理,处理好干事要钱的关系,严禁盲目铺摊子、上项目,严禁脱离现实、超越东川经济发展水平搞建设,做到先谋事再要钱,项目重中选重,全面压减非急需、非必要项目支出。按照有保有压原则,严格审核三公经费预算,严控会议、培训、差旅等公务活动经费,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3.筑牢的底线,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拨款收入和非财政拨款收入管理,在非财政拨款收入可以满足本单位支出需要时,原则上不再申请财政拨款预算,将各类收入和其相对应的支出全部列入预算,财政部门进行全口径预算批复。做好部门单位自评、重点项目部门评价、财政重点项目评价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将绩效管理结果与完善政策、预算安排有机衔接。

4.突出的维度,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充分考虑财政收支矛盾和预算平衡的困难,服务大局,摒弃护盘子”“基数+增长的预算思维,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把有限的财政资源保障三保支出及区委的重大决策支出。

(三)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完成80,390万元,增长5%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425,400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计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完成80,390万元,返还性收入-59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32,52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7,53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7,689万元,调入资金34,238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3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840万元,收入方合计440,26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425,400万元,上解支出7,26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600万元,支出方合计440,263万元。收支相抵平衡。(见表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完成57,92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安排52,633万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计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完成57,92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93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收入7,000万元,收入方合计71,86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安排52,633万元,调出资金9,23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0,000万元,支出方合计71,863万元。收支相抵平衡。(见表三十五、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完成1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计划安排35万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计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完成17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万元,收入方合计4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计划安排35万元,调出资金8万元,支出方合计43万元。收支相抵平衡。(见表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四十三)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全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完成206,75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计划安排205,42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完成117,59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9,157万元,上年结余3,028万元,收入方合计209,77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计划支出131,92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3,494万元,支出方合计205,421万元。收支相抵,年末结余4,357万元。(见表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四十七、四十八、四十九)

5.政府债务情况。2024年,预计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23,04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 213,046 万元,专项债务限额410,000万元。预计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61,14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57,24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405,900万元。2024年,计划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17,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7,600万元,专项债券10,000万元计划支付债券利息17,93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646万元,专项债券12,291万元。(见表五十九、六十)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重点情况

2024年,全区财政预算支出坚持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优先的原则,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坚持有保有压,统筹兼顾,积极支持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教育、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425,400万元。其中,当年区本级可用财力安排239,070万元(三保支出158,594万元,政府债务、编外聘用人员、基础性绩效等刚性支出37,687万元,预备费4,300万元,促发展必保项目支出38,489万元);2023年结转对应项目安排支出27,689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对应项目安排支出116,021万元(三保支出46,245万元)等。计划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600万元(当年区本级财力安排760万元,争取上级再融资债券6,840万元)。

全年分类计划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14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365万元,教育支出61,13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811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3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1,01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37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72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082万元,农林水支出106,367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4,364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971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4,4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72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5,818万元,预备费4,300万元,年初预留其他支出18,301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646万元等。

(五)三保支出安排情况

按照云南省三保政策清单,2024年需年初预算安排三保支出204,839万元

1.保基本民生69,586万元。村(社区)经费7,448万元,教育经费保障8,462万元;困难群众救助25,924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586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709万元;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补助12,100万元;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2,214万元;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48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27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296万元;计划生育支出909万元;企业退休人员计划生育奖励9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3,381万元等。

2.保工资130,241万元。在职人员工资81,647万元;在职工资附加性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38,150万元;离退休经费10,444万元。

3.保运转5,012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离退休公用经费。

(六)各单位自有资金安排情况

全年各部门申报收支专户自有资金支出需求12,340万元,主要是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经费等1,810万元,殡仪馆经营收入安排支出2,000万元,中医院购置设备专项资金1,075万元,精神病院医院整体迁建医疗、办公设备采购资金900万元,人民医院购置设备专项资金以及信息化设备及软件专项资金等3,690万元,老年病院办公设备、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经费819万元,城管局生活垃圾处理资金405万元,其他各部门零星资金1,641万元。

四、2024年财政工作重点

各位代表!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财政经济工作意义重大。重任在肩、笃行不怠,我们将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方针把兜牢三保底线作为首要任务,把财税工作高质量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增加可统筹财力,扎实挖掘可持续发展潜力,不断增强防控风险能力,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一)打好财源建设主动战。一是着力培植财源。积极落实财政扶持政策,加大产业发展支持力度,着力培植骨干企业和支柱产业,增强发展后劲,切实提高收入质量,做大收入总量。二是全力组织收入。完善部门协同治税机制,加强税源数据分析运用,畅通信息共享渠道。结合税收政策,分税种、分行业、分企业进行多方位税源分析研判,做好月、季、年收入预测,增强税收工作的预见性。三是紧盯税源监控。对辖区年纳税额超5万元以上税源企业,形成网格化税收监管模式,并建立企业管理台账和重大项目台账,将重点税源企业纳入按月监控预测范围,分工到人、逐户摸底,点对点全程跟踪服务,及时掌握税源情况,确保及早实现预缴税款。四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非税收入征缴,依托云南省非税收收入管理平台实现非税收入网上征缴,动态监测执法部门财政票据使用和非税收入征缴情况,确保收入应收尽收。五是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全面梳理各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结余结转资金,结合资金性质及结余原因全面进行甄别盘活,确保存量资金及时缴回国库,并统筹用于三保支出。六是积极向上争资。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意识,坚持把向上争取资金作为增强财力、缓解收支矛盾、支撑财政平衡的重要措施,有效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二)打好民生保障巩固战。一是致力调整支出结构,坚决兜牢三保底线。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精打细算,以三保支出作为预算支出重点,统筹安排教育、农业农村、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支出,进一步加强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以财政的紧日子换得老百姓的好日子二是致力巩固一卡通治理成果,持续推进一卡通平台运行,确保各级各类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见效,实现财政补贴资金直接化、信息化、透明化、规范化。三是致力发挥整合资金政策优势,稳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持续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确保产业发展投入占比在65%以上,夯实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基础,统筹兼顾确保财政资金精准服务于三农工作。

(三)打好财政管理提升战。一是持续提高地方预算管理水平。坚持立足实际、守正创新,规范和做实项目管理,坚持先有项目再安排预算的原则,增强项目与资金安排的匹配度和精准度,部门需要新增的零星支出事项,通过统筹部门年初预算、调整支出结构予以落实。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规范财政收支行为,用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压实部门主体责任,做实事前绩效评估、事中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树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预算执行质量。三是扎实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启用预算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税费缴纳功能,将各预算单位社保缴费单位承担部分从预算管理一体化直接清算至征收机构,实现预算编制-预算指标-资金支付-账务处理全流程闭环管理,有效规避实际支付与会计核算存在偏离的风险,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时效性。逐步扩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范围,进一步修改完善监控规则,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完整。四是持续推进国有企业集团公司改革。实施区属国有企业瘦身健体工程,尽早实现区属国有集团的资源整合、优势互补、规模效应和协同发展,提高区属国有集团的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助推东川经济稳定发展。

(四)打好财政风险防御战一是坚持防微杜渐。按月盘点,统筹分析财政收支结构、重要项目支出、财力变化趋势、库款保障水平等运行因素,定期形成财政运行分析报告,研判财政运行趋势,及时反馈财政运行中的痛点、难点,抓早抓小,切实提高财政风险防控能力。二是抓牢债务防控。完善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既定化债举措,加大存量债务化解力度,坚决防止新增隐性债务,探索建立偿债备付机制,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严格落实一企一策”“一债一策措施,强化提示预警督办机制,督促各责任主体加大资金资源筹措力度,确保到期债务按时偿还。夯实专债项目审批,对不能覆盖融资本息的项目,一律不得入库。三是加大对国有企业运营风险监督力度,关注国有企业运营、融资结构等情况,积极推动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做大做强。四是筑牢财会监督防线。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责,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其他各类主体,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全过程、穿透式监管,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秩序。

各位代表奋楫扬帆风正劲,勇立潮头逐浪高2024年财政工作任重道远,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迎难而上,团结一心,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守正创新,坚持稳中求进,树牢为民理财,理财为民思想,为圆满完成财政工作任务而不懈奋斗!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东川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附表20240305060743114


附件:表一2023年昆明市东川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表二2023年昆明市东川区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表三2023年昆明市东川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表四2023年昆明市东川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明细

表五2023年昆明市东川区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表六2023年昆明市东川区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明细

表七2023年昆明市东川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表八2023年昆明市东川区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表九2023年昆明市东川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表十2023年昆明市东川区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表十一2023年昆明市东川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表十二2023年昆明市东川区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执行情况表

表十三2023年昆明市东川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表十四2023年昆明市东川区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执行情况表

表十五2023年昆明市东川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执行情况表

表十六2023年昆明市东川区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执行情况表

表十七2023年昆明市东川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情况表

表十八2023年昆明市东川区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执行情况表

表十九2023年昆明市东川区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执行情况表

表二十2023年昆明市东川区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执行情况表

表二十一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表二十二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表二十三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二十四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二十五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表

表二十六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表

表二十七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二十八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表二十九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部分转移支付分地区情况表

表三十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类表(基本支出)

表三十一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部门预算经济分 类表(基本支出)

表三十二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表 (基本支出)

表三十三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表

三十四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表三十五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表三十六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表三十七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三十八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三十九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下转移支付情况表

表四十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情况表

表四十一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情况表

表四十二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四十三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四十四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情况表

表四十五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情况表

表四十六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情况表

表四十七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情况表

表四十八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表

表四十九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区本级社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表

表五十2023年昆明市东川区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表五十一2023年昆明市东川区区本级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表五十二2023年昆明市东川区地方政府债务投向情况表

表五十三2023年昆明市东川区区本级地方政府债务投向情况表

表五十四2023年昆明市东川区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投向情况表

表五十五2023年昆明市东川区区本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投向情况表

表五十六2023年昆明市东川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投向情况表

表五十七2023年昆明市东川区区本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务投向情况表

表五十八昆明市东川区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表五十九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表六十2024年昆明市东川区区本级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表六十一2024年东川区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调整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在执行中因形势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或者减少支出等情况的,由各级政府报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对原定预算收支进行调整,形成调整预算数。

6.“三保支出: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其中,基本民生主要是按照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制定的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包括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支出。工资包括公务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等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随工资计提的附加等支出。运转指的是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自身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不含为开展特定工作安排的一次性、阶段性专项经费。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和其他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预备费:指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备用金,在编制政府预算时暂时保留一定的后备资金不安排具体用途,待预算执行中批准动用时,再列入指定的预算支出科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9.政府一般债务:指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务,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债务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10.政府专项债务:指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务,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融资,债务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11.一般性转移支付: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不规定具体用途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12.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政策目标补助给下级政府的专项支出,下级政府应当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专款

监督索引号53011300500010111

附件:政府预算公开表

东川区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附表

昆明市东川区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重点项目及绩效情况

地方行政府债务有关情况

2024年对下转移支付安排情况

债务有关情况

重点项目及绩效有关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