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摘要)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局是主管全区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的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负责自然资源监测评价、统一确权登记及有偿使用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的规划、开发、保护与合理利用,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专项规划全区涉及国土空间的统筹协调和审核工作,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管理地质勘查行业,管理矿产资源,负责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测绘服务、测绘成果管理;落实防灾减灾规划工作的政府部门。
(二)年度重点工作
1、市对区考核目标:完成土地出让收入0.87亿元,完成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处置任务。
2、经济指标:租赁和商务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15%(与区人社局等14家单位共同完成),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速、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就业人员工资总额达到全市平均增速(与工科信局等单位共同完成)。
3、重点项目:项目包装10个,新争取项目2个,项目开工4个,项目入库4个,完成项目投资3.5亿元。
4、重点工作:完成区委四届九次全会和区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完成招商引资、脱贫攻坚和营商环境等工作任务
(二)预算收支总额、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度自然资源局财政拨款收入共800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81.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万元。2020年度自然资源局总体支出8629.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9.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258.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711.35万元。2020年自然资源局结转结余资金1769.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结转资金1342.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结转资金427.66万元。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东川区自然资源局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核算管理、资产购置与处置、财务监督等工作。资金使用规范,注重绩效,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厉行节约,支出费用合理,确保了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地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严格控制人员经费的使用。落实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算绩效信息公示制度。按全区部署做好公务用车改革,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和公务出差的审批管理。区自然资源局结合实际确定绩效跟踪监控项目,本年度项目安排资金共计6345.66万元,包含资源枯竭型城市治理,划拨土地补办出让土地估价机构评估,土地复垦成本支出(拆旧复垦),拆旧复垦安置补偿费,2020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2020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矿产资源管理、执法监察等工作,东川区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昆明市东川区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中央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地质灾害防治)。
三、经验、问题和建议
1.经验:领导重视,提供组织保障;业务人员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确保工作开展。
2.存在的问题:年初预算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偏低,难以维持机构正常运转;因区级财力紧张,部分年初预算项目支出保障不到位,项目推进难度大;预算资金结余较大;整体及项目绩效评价没有真正实现专人管理。
3.改进措施及建议:加强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预算绩效管理业务进行培训指导,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规范和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业务科室督促项目实施,加大结转资金消化进度;建议区政府逐年提高单位区级预算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部门加大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
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正文)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局是财政全额预算拨款的行政单位。2020年独立核算行政机构1个,其中包含:7个内设科室(办公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耕地保护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地质环境科、规划科、行政审批科、调查测绘和确权登记科),未独立核算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9个(东川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东川区铜都街道自然资源所加挂碧谷街道自然资源所牌子、东川区拖布卡自然资源所、东川区汤丹镇自然资源所、东川区阿旺镇自然资源所、东川区乌龙镇自然资源所、东川区因民镇自然资源所、东川区红土地镇自然资源所、东川区舍块乡自然资源所),未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3个(地质灾害防治中心、国土规划整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编制数为97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事业编制77人),2019年年末实有人数为91人(其中:行政18人,事业73人)。
(二)部门职能。
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和统一标准,拟定区级实施办法和措施,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落实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落实自然资源发展规划,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地方标准。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完善主体功能区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
7.负责全区各行业专项规划涉及国土空间的统筹协调和审核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地下空间、历史文化保护等专项规划。
8.统筹落实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指导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监督落实地质灾害防治防护标准。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负责权限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行业、测绘服务、测绘成果管理工作。
14.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5.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对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调处土地权属和矿业权纠纷。
1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基层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完成脱贫攻坚帮扶任务和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全面为脱贫攻坚助力。
3.做好规划相关工作,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4.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加大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力度。
6.按职能职责落实矿产资源管理、生态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资源重生态更加坚定有力。
7.夯实地籍管理,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民生工作。
8.做好执法监察工作。
9.做好机构改革相关工作,围绕中心工作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四)部门管理制度。
严格按照上级相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文件开展工作,2020年研究制订了《关于印发东川区自然资源局事业人员岗位聘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自然资党〔2020〕37号)、《关于印发东川区自然资源局各科室、中心、直属事业单位职责职能清单的通知》(东自然资党〔2020〕39号)、《关于印发中共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局党组会议事规则的通知》(东自然资党〔2020〕61号)、《中共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印发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局预算管理等四个内部控制规范的通知》(东自然资党〔2020〕71号)等制度,严格按要求编制预算绩效,对已安排资金按绩效及财务相关制度加以落实。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2020年度自然资源局财政拨款收入共800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81.4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万元。2020年度自然资源局总体支出8629.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59.8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6258.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711.35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8万元,采购工程271.04万元。
(七)固定资产情况。
自然资源局固定资产净值502.94万元,土地、房屋及构筑物55.79万元,占固定资产的11.09%(其中,房屋55.79万元,占固定资产的11.09%);通用设备425.33万元,占84.57%(其中,车辆5.31万元,占1.06%,单价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285.06万元,占56.68%);专用设备0.38万元,占0.08%(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0万元,占0.00%);文物和陈列品0万元,占0.00%;图书档案0万元,占0.00%;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21.44万元,占4.26%。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1.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综合治理水土流失33平方公里。
2.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抓好矿山生态治理修复,依法打击惩处非法开山毁林、开山取石、开矿采砂等破坏生态违法行为。
3.做精做细城乡发展规划,完成全区32.8平方公里数字化现状地形图测绘。
4.完成城乡发展建设用地规划,做好土地收储及供给工作。
5.确定矿山转型升级整合主体,签订“整合重组”类矿山整合协议;整合主体编制整合实施方案,推动各整合区块2020年开展实质性的整合工作。
6.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数据汇总工作。完成2020年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
7.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8.围绕职能职责开展自然资源各项业务工作。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建立健全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制度,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严控建设占用耕地,严格落实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任务。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强化耕地占补平衡,落实“以补定占”,将补充耕地能力作为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年度计划指标的重要依据。
2.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积极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做好历史文件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严格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
3.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做好国家生态修复重点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加强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和长江岸线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统筹推进国土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矿山生态修复机制。
4.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建设用地总量控制,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开展无效批准文件清理处置认定工作,全面推进批而未供及闲置土地清理处置攻坚行动。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潜力,积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落实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目标,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5.全面加强土地要素保障。确保全省“四个一百”“五网建设”“三张牌”“补短板、增动力”、特色小镇建设等重点建设项目和民生项目用地需求,重点保障易地搬迁扶贫和“十三五”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用地,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用地保障。
6.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做好全省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实施工作。深入推进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全面清理排查整治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有序推进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工作。深化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制度改革,做好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
7.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认真贯彻“宁要数据真实性,不要虚假的前后一致性”的要求,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州(市)、县(市、区)“三调”配套经费,按时完成内外业调查和数据库建设,认真开展县级自检、州(市)级检查和省级核查反馈意见整改,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级核查。做好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
8.提高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服务质量。继续整合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职能,健全完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确权登记制度,有序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推动人员、流程、信息集成,继续推进“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全省所有市县一般不动产登记、批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7个、3个工作日内。扎买推进农村“房地一体”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开展城镇全域不动产权籍调查,着力推动历史遗留问题解决。
9.提高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服务水平。加快基础测绘转型升级。推进高精度现代测绘基准体系建设,做好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维护更新,加强综合卫星定位服务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开展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和重点工作专题性监测,增强测绘地理信息基础数据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10.强化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结合“数字云南”建设,做好自然资源统计分析,完善自然资源与地理空间大数据库,构建全省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自然资源电子政务平台,推进资源数字化和服务管理数字化,实现“一张图”管理,强化自然资源领域科学技术创新和成果应用。
11.升级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增强科技手段运用,提升科技支撑能力,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复查工作,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加大因地质灾害避险移民搬迁力度,加快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和竣工验收进度。
12.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格规范征地程序,按要求执行“告知、确认、听证”及“两公告一登记”等规定和制度。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严格落实征地社会保障,主动、规范公开征地信息。做好自然资源领域综治维稳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化解处置信访矛盾纠纷。
13.做好自然资源政策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坚持行业扶贫和定点扶贫两条主线,落实好用地保障、地灾防治等自然资源扶贫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实施,做好项目验收工作,按期完成2019年、2020年国家下达的调剂指标任务,促进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省内流转交易和本地使用。完成乌蒙山云南片区国土综合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14.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七五”普法规划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强化与检察机关协作,推进自然资源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落实。认真落实2020年执法年工作安排部署,做好土地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常态化的执法监管机制。继续做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期间发现的另案处理违法违规问题整治整改工作。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做好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完成历史违法用地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土地例行督察“挂账”问题整改工作。
15.持续深化“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用地用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整合集中审批职能,优化审批流程,持续提升审批质量和效率。加大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力度,强化服务监管工作,持续开展“六个--”便民行动,推进“一部手机办事通”和“一网通办”系统建设。优化和提升营商环境,着力提升自然资源系统社会形象。
16.持续提升政务管理水平。认真完成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做好自然资源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查检查工作,加强重点事项和突出问题督查督办。加大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力度,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水平。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杜绝泄密事件发生。建立完善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度,重视社会舆情稳控,及时有效应对负面舆情。
17.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党的建设放在首位,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着力为基层减负。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点问题,注重日常监督。按照统一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
18.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和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干部监督管理,推进“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专项整治年”行动,着力整治慢作为、不作为问题。根据新《公务员法》及干部队伍实际,扎实稳慎推进职务和职级并行工作。加强干部培养教育,统筹推进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容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
通过收集部门(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区级目标考核相关文件及考核结果,绩效管理相关文件,2020年部门决算情况。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评价对象为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局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时段为2020年1-12月。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东川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自评分98分,等级为“优”。
2.主要绩效。
(1)突出空间保障,强化规划引领,有效释放空间潜力。
一是凝心聚力做好“三调”工作。东川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因疫情原因,于2020年2月10日作业单位正式全面复工,截至目前,“三调”工作已完成初始调查和时点更新两大部分的工作,时点更新工作于8月14日通过省质检报到国家检查,10月16日接到国家反馈意见,反馈图斑1092个,省质检筛查后需要现场举证191个,10月24日通过整改报省质检检查后再次报国家核查。
二是组织编制完成了《东川区城市总体规划发展大纲》,目前《东川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招投标。
三是分别于2020年6月1日和2020年7月17日完成《乌龙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修改方案》和《汤丹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修改方案》的市政府批复,保障了重点项目莱德马业项目、干塘子尾矿库、黄水箐尾矿库二期工程、汤丹光伏电站升压站、汤丹东西扶贫冷库和果汁加工厂项目用地符合了土地规划。
(2)规范土地管理,抓土地高效利用,确保重大项目落地。
一是积极开展农用地转用及征收工作,2020年共上报农用地转用(增减挂钩)报件6个,其中黄水箐尾矿库二期已取得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批复,其他报件还在市局审核中。
二是严格执行国家供地政策,务实保障用地。严格执行项目的供地标准,规范和管理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行为,2020年上级下达我区供应计划指标为303.60亩,其中工矿仓储用地243.15亩、住宅用地50.70亩、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9.75亩。
三是积极发挥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前置作用。对权责清单、办事流程等重新进行梳理,拟定了办事指南和审查要点,共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3件、《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19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件、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件、《农村村民申请建房规划建设意见》(1999年石膏塘搬迁户遗留问题)10件和道路开挖回复18件。
(3)抓耕地保护落实,坚决守住三大红线。
一是耕地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根据《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意见书》(蓉〔2020〕3号(总9号)),按照《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贯彻落实<昆明市2019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昆自然资规通〔2020〕15号)文件要求,加大对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力度,确保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落到实处。
二是开展耕地保护目标考核自检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不实工作。对照《东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该规划方案下达耕地保有量(2020年底)47.4449万亩,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时点更新(2020年8月数据)数为42.9619万亩,未完成规划下达耕地保有量确定的目标任务,减少耕地4.483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数据(2017年6月30日)经与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时点更新(2020年8月数据)数进行重叠分析,永久基本农田中耕地面积25.218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中即可恢复地类面积0.276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中工程恢复地类面积为3.487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中其他地类面积8.7894万亩。目前,正开展永久基本划定不实核实工作,下一步,将按省、市政策及工作安排对减少及划定不实的基本农田进行补划、整改。
(4)突出土地整治,抓用地指标破解。
一是抓实项目储备前期工作,推进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建设。深入我区铜都街道、阿旺镇、乌龙镇、汤丹镇、拖布卡镇等乡镇实地踏勘,抓实项目选址、规划设计和实施管理等工作。共规划储备项目15个,其中补充耕地项目8个,提质改造项目7个。截至目前,正在实施补充耕地项目1个;市局已下达项目计划(补充耕地)3个;已通过可研评审的项目4个;上报规划设计审查请示的项目2个;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并已征求部门意见的项目2个;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正在征求部门意见的项目2个;待编制项目建议书的1个。
二是稳步推进增减挂钩项目。2018年以来,在省、市自然资源部门的帮助和指导下,昆明市东川区共编制上报14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案,项目区共涉及铜都街道、阿旺镇、红土地镇、因民镇、汤丹镇、舍块乡、拖布卡镇7个乡镇(街道)72个村委会。规划拆旧复垦规模4947亩,实际完成拆旧复垦面积4391亩,安置点用地规模645亩,预计产生节余指标规模3746亩。东川区2018年跨省调剂项目任务数为803亩,东川区2018年跨省调剂项目共涉及3个项目(东川区汤丹镇新塘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东川区因民镇小水井等8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东川区因民镇炉灯等4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规模817亩。实际完成拆旧复垦规模767亩,产生农用地 748亩(扣除空图斑后节余指标714亩),目前已取得70%流转资金18021万元。东川区2019年跨省调剂项目任务数为619亩,东川区2019年跨省调出项目共涉及2个项目(东川区铜都街道赖石窝等5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东川区舍块乡舍块村等4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规划拆旧复垦规模781亩。实际完成拆旧复垦面积737亩,产生农用地节余指标727亩(扣除空图斑后节余指标618亩)。目前已取得70%流转资金13132万元。
(5)加强矿权设置管理,妥善解决矿山历史遗留问题。
一是扎实开展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纳入非煤矿山转型升级采矿权67个,探矿权8个,其中满足“达标保留一批”类矿山3座;纳入“改造升级”类矿山22座,其中因生产规模不达标需要改造升级的5座;纳入“整合重组一批”类矿山的27座,拟整合为13个区块;满足“淘汰关闭一批”类矿山的15座。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开展以来,政府已公告关闭矿山中,全区应注销采矿许可证15座,已注销7座;全区因采矿许可证未变更导致未完成改造升级矿山5座,目前已完成变更1座,因采矿许可证未变更导致未完成整合重组矿山27座。
二是完成2019年度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及抽查实地核查工作,2019年度我区应公示探矿权12个,实际公示12个,公示率100%;应公示采矿权26个,实际公示26个,公示率100%。被抽到需要实地核查的省、市级发证矿业权10个,县级发证矿业权1个,均已核查,核查率100%。
三是严格落实矿业权联勘联审制度、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制度,颁发权限范围内采矿许可证。2020年完成矿业权联勘联审8个、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12个。通过三级联网审批系统上报8宗采矿、变更延续申请业务,6宗探矿权变更、延续、保留、注销申请业务,1宗探转采划定矿区范围申请业务。截至目前已领取3本采矿许可证和3本勘查许可证。
四是积极推进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我局组织拟订《昆明市东川区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实施方案》,并于2020年3月13日委托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前期勘察设计工作及《东川区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编制工作。2020年4月,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对西南有色昆明勘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设计》(自然修复实施方案)、(绿化修复实施方案)、(工程治理方案)进行评审,修改后经专家组审核通过。该项目现已完成全部修复任务待组织申请验收。
(6)扎实开展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多举并措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是年初已组织各乡镇(街道)和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区地质灾害隐患进行巡查、排查和专项审查,经排查确定2020年全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计258个,受威胁群众8726户、45827人,潜在经济损失28.93亿元。
二是委托专业技术单位编制全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大型以上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由区政府发布实施。共编制《东川区2020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东川区2020度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1个,《特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预案》9个,《大型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5个。
三是保障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快速建设。我局2020年被列为区级重点项目的地灾治理项目共三个,分别为东川区乌龙镇大村子摇房箐及店房水井湾小组滑坡治理工程、东川区拖布卡镇奚家坪及因民镇田坝社区沙沟边泥石流灾害治理工程、东川区铜都街道洪沙沟泥石流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截至目前,已完成累计投资1612万元。
(二)具体绩效分析。
2020年区自然资源局预算经费安排严格按照年初预算安排执行,有效防止了超预算支出问题;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财经法规,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局财务室及各业务科室加强对各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项目资金做到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保障项目资金安全并发挥应有的绩效。根据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要求,自评得分98分,自评财政支出绩效为“优”。
五、主要经验做法
(一)领导重视,提供组织保障,确保机构改革中工作不断,秩序不乱
为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局内各部门的支出责任,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单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20年成立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局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二)积极参加业务培训,确保工作开展
为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适应开展工作的现实需要,2020东川区财政局举办了相关业务培训会议,东川区自然资源局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会议,学习相关政策,为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
六、存在的问题
(一)年初预算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偏低,难以维持机构正常运转。由于我区财力紧张,年初部门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普遍偏低,机构改革后我局下设机构及人员多,工作量大,靠预算安排公用经费难以维持机构正常运转。
(二)因区级财力紧张,部分年初预算项目支出保障不到位,项目推进难度大。根据单位职能职责及相关工作安排,我局年初均申报了项目支出预算,一些项目属中央、省、市、区要求必须开展且区级需配套资金的,但因财力不足预算均未安排资金,导致项目不能按期推进,业务科室编报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时积极性不高。部份年初区级预算安排的项目资金因财力不足未落实影响项目推进。
(三)预算资金结余较大。东川区自然资源局2020年末结转结余1769.69万元,全为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原因为地灾治理项目工程进度慢;已完工项目未及时验收。其原因为地灾治理项目施工期限长,受天气变化影响大,2020年受到疫情影响完工进度;已完工项目由于未进行终验,不能拨付尾款,当年难以正常形成支出。影响了2020年度的整体支出绩效。
(四)因机构改革新划入的职能职责,人员和经费不到位,影响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五)整体及项目绩效评价没有真正实现专人管理。机构改革后东川区自然资源局下设15个事业单位(其中:参公事业单位9个,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6个),连局本级一共包含15个编制机构,除区土地储备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外,其他二级单位没有实行独立核算,财务管理、决算组织、编报、审核统一并在局本级由局办公室负责完成。难以抽出专人负责绩效管理工作。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加强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预算绩效管理业务进行培训指导,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二)规范和加强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业务科室督促项目实施,加大结转资金消化进度。
(三)建议区政府逐年提高单位区级预算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保障机构正常运转,部门加大向上级争取项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