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摘要
一、部门概况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医疗保险政策,经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公务员专项医疗补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照顾退休人员专项医疗保障、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业务,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年度重点工作:(一)完成全区参保扩面工作;(二)加快医保信息化建设;(三)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四)强化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力度;(五)加强基金收支管理;(六)强化宣传,全面稽核,维护基金安全;(七)优化服务,参保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八)提高政治站位,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坚强有力;(九)高度重视招商引资,抓好招商引资和向上争资工作;(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十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保密和统战工作。
2019年收入1,921.13万元;2019年支出1,903.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86.56万元。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根据自评材料,按照既定的绩效指标评价体系和评分标准,2019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评价结果为优。重点完成了以下几点工作:(一)完成全区参保扩面工作;(二)加快医保信息化建设;(三)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四)强化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力度;(五)加强基金收支管理;(六)强化宣传,全面稽核,维护基金安全;(七)优化服务,参保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八)提高政治站位,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坚强有力;(九)高度重视招商引资,抓好招商引资和向上争资工作;(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十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保密和统战工作。
三、经验、问题和建议
1.主要经验做法
继续加强宣传力度,抓好业务培训,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保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工作,切实加强基金安全管理,严格审核医疗保险待遇支付,进一步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成效,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进一步加强医保经办机构自身建设。
2.存在的问题
2019年我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区医疗保障局为机构改革后新成立的部门,人员编制严重不足,科室设置不全,导致行政管理与经办管理职能、职责不清晰,各项工作难以正常开展。办公条件亟待改善,办公经费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二)当前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面临下行压力,医保基金的增收压力不断加大。随着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提升及社会人口结构的老龄化,医疗费用快速增长,医保基金支出压力显著增加,有限的医疗保障资金供给和无限的医疗需求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三)随着医改进入深水区、攻坚期,深化医保改革的阻力也不断加大,加之医疗保障的诸多改革创新工作尚处于“摸石头过河”阶段,相关政策法规、管理办法、经办规定等亟待随着改革的深入而持续调整完善,医疗保障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
(四)稽核、审核监管面广,两定机构诊疗行为不规范,导致医疗费用控费管理难度增大。
(五)医保政策宣传不到位,参保群众对医保政策知晓率低,看病就医“堵点”依然存在。
(六)顶层制度法规不完善,部门联动处置机制不健全,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工作任重道远。
3.改进措施及建议
将进一步强化宣传培训,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增强预算绩效意识;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增强业务人员综合素质,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将根据自身职能,结合工作实际需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在科室改进管理、提高效率方面建立相关举措,比如人员绩效考核机制、数据库管理等,保障部门工作长期可持续发展。
昆明市东川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内设机构与人员编制和结构
根据职责任务,区医疗保障局内设2个科室(办公室、综合科),下辖1个2级机构(东川区医疗保险管理局),东川区医疗保险管理局共设7个科室(办公室、参保管理科、审核科、基金财务管理科、稽核科、结算科、信息科)。
核定编制数41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参公事业编制36名)。
(二)部门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组织实施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
2.组织实施医疗保障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监督管理有关医疗保障资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资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全区医疗保障资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贯彻执行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等改革方案。
4.组织实施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履行医疗保障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管理职能,执行上级制定的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相关制度和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监督落实医疗保障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实施。监督实施医疗保障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推进医疗保障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7.组织实施全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签订和支付管理办法,负责全区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贯彻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9.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0.职能转变。昆明市东川区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全区参保扩面工作
(1)通过大力宣传、培训、规范经办流程、以及依托乡镇平台等奠定的扎实基础。截止12月31日,2019年东川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304349人(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683户43405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61323人,完成市级下达的26.09万人目标任务的100.16%)。
(2)全面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保工作。通过多部门联动,贯彻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政策。2019年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4271人,其中102174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97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切实保证了建档立卡人员100%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
(3)做好普通人群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居民医疗保险汇算工作。积极主动与财政、扶贫、民政、残联、卫健等部门协调勾通,仔细核对参保数据,按时完成参保资金上划任务。
(4)做好机关、事业单位2020年医疗保险费财政预算的申报工作。全区参保机关事业单位共177户,总人数10624人(其中在职7119人、退休3505人),2020年财政预算医疗保险费总额为13298.53万元。
(5)认真做好2020年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2019年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负责征收,我局配合税务部门,积极协调财政、民政、卫健、残联、扶贫、农信社、农行等部门多次召开居民医疗保险费征收联席工作会,认真分析,仔细研讨合适的征缴方式。
(二)加快医保信息化建设
加快医保信息化建设,继续做好社会保障二代卡发放工作,顺利实现医保信息与金融信息共存和联动服务,极大方便群众持卡就医。2019年共发放职工二代卡6362张,发放居民二代卡17767张,银行即时新发卡1137张,办理二代卡更换1189张。
(三)推进医保支付制度改革
按照市医保的统一部署及要求,积极开展付费制度改革工作,结合东川区实际,把区人民医院列为首家开展医疗保险按疾病诊断相关组(DRGs)结算医院,让医院和医生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根椐疾病临床路径,主动采用科学合理的诊疗方法和资源消耗,减少对患者的过度检查、过度治疗,控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降低了患者看病费用支出,提高了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缓解了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四)强化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力度
以完善“两定机构”服务协议管理为重点,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为手段,运用智能审核系统、病历抽审(综合审核率35.06%)、现场核查(11次)等多种组合方式,加大医疗费用审核管理力度,特别是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住院病历实行全面审核,有效减少了门诊挂床住院、降低入院标准住院等情况的发生,提升了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1.认真开展费用审核
(1)辖区内普通住院4.83万人次,住院天数45.54万天,医疗费总额21582.56万元,医疗基金统筹支付16285.11万元,个人自付5297.45万元(其中:个人账户支出403.29万元)。核查不合理费用15.18万元。
(2)辖区内普通门诊、门诊特殊检查、门诊急诊抢救、“两特病”门诊及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稳定期门诊33.33万人次,医疗费总额4897.57万元,医疗基金统筹支付2651.03万元,个人自付2246.54万元(其中:个人账户支出1689.49万元)。核查不合理费用2.15万元。
(3)辖区内定点零售药店刷卡支付51.25万人次,医疗费用总额4926.05万元,个人账户支付4897.09万元。
(4)生育费用报销1854人次,医疗费总额940.54万元,生育医疗费支出368.33万元,生育津贴支出666.78万元。
(5)离休人员门诊就诊3196人次,医疗费总额178.72万元,基本医疗基金支付177.00万元;住院就诊167人次,医疗费总额276.43万元,基本医疗基金支付275.38万元。
(6)异地就医及个人垫付住院医疗费用1469人次,费用总额992.12万元,医疗基金统筹支付549.35万元,个人自付442.77万元;个人垫付两特病门诊医疗费用253人次,费用总额77.40万元,医疗基金统筹支付52.72万元,个人自付24.68万元。省外异地安置人员购药2人次,费用总额4513.36元,个人账户支出3047.47元。
(7)新办“特殊疾病”门诊就诊证389人,“特殊慢性病”门诊就诊证1589人次,严重精神疾病稳定期门诊登记511人。
(8)异地持卡就医备案省内883人次,省外281人次。异地联网结算6815人次,费用总额1298.31万元,基本医疗基金支出757.94万元,大额医疗基金支出96.15万元,个人账户支出155.39万元。
2.及时做好“两定机构”结算拨付(截止12月31日数据)
(1)DRGs付费结算,区人民医院为DRGs付费结算医院,发生普通住院26158人次,住院天数208487天,医疗费用总额9741.07万元,DRGs结算后医疗基金支付8694.19万元。
(2)总额控制付费结算,东川区两家总额控制结算医院共发生普通住院5934人次,住院天数58953天,医疗费用总额3235.93万元,总额控制结算后医疗基金支付2435.24万元。
(3)考核付费结算,东川区实行考核付费的12家定点医疗机构共计发生普通住院11386人次,住院天数133306天,医疗总费用2954.49万元,考核结算后医疗基金支付2229.61万元。
(4)公务员补助及手工报销结算10850人次,医疗基金支付241.53万元。
(5)普通门诊结算,发生门诊医疗总费用5811.17万元,结算后医疗基金支付3992.45万元。
(6)定点零售药店结算,算费用总额4636.52万元,实际账户支出4518.86万元。
(五)加强基金收支管理
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财务制度、岗位职责、经办拨付流程及其他政策法规等文件精神开展基金管理相关业务,坚持收支两条线,确保医疗保险基金、专项统筹金的安全核算及运行。
1.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统筹金财务情况分析
(1)人员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实有离休人员71人(其中:机关事业单位56人,企业单位15人),与上年末的82人相比减少了11人,减少原因为自然死亡。
(2)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截止2019年12月31日,收入505.48万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500万元,利息收入5.48万元。
2.截止2019年12月31日,支出559.86万元,其中:医疗费支出526.66万元,其他支出33.20万元。
(3)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
1.本年度收入505.48万元,比上年度的806.21万元减少300.73万元,原因为2019年预算额度相对上年减少300.00万元。
2.年末支出559.86万元,与上年度的618.12万元对比,相对无明显变化。
需要说明的是:
1.本年度医疗费支出是用资源型枯竭城市可持续发展资金支付。
2.本年度医疗费支出中包含2016-2018年包干奖劢5.10万元,其他支出33.20万元为医疗照顾人员区级配套支出及8.13人员待遇支出。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
从全年看医疗费支出,虽然离休干部人数在下降,医疗费支出总额却不见下降,原因为物价等市场因素导致。
(4)年末收支结余情况分析
上年结转结余645.42万元,本年末收支累计结余为591.04万元,下年继续使用。
2.医疗照顾退休人员专项医疗补助基金财务情况分析
(1)截止2019年12月31日,医疗照顾退休人员专项医疗补助基金本年收入61.01万元(其中:单位缴款24.20万元,县区财政补助33.00万元,利息收入0.05万元,市级拨入周转金3.76万元)。各项指标与上年同期无明显变化,本年不在做具体分析说明。
(2)截止2019年12月31日,支出61.48万元(其中:上划市中心单位缴款、县区财政补助及利息共计57.24万元,医疗费支出4.24万)。各项指标与上年同期无明显变化,本年不在做具体分析说明。
(3)上年结余2.0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收支累计结余1.52万元。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公务员补助财务情况分析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公务员补助收入情况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公务员补助收入上级拨备用金16,482万元(其中:基本统筹6,800万元,个人账户8,200万元,重特病460万元,公务员补助1,022万元)。追回退回往年待遇239.35万元。与上年对比,本年收入明显增加,原因为结算方式改变,拨付时效性明显加快,上级下拨备用金增加。
(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公务员补助支出情况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公务员补助待遇支出15,059.07万元(其中:基本统筹6,640.93万元;个人账户7,696.74万元;重特病389.55万元;公务员补助302.28万元;转移支出14.49万元;其他支出-清退个人账户支出15.08万元);上划利息17.92万元;异地就医清算支出4.10万元。基本统筹备用金结余全部上划。公务员补助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与上年对比,本年支出明显增加,原因为结算方式改变,拨付时效性明显加快。
(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公务员补助结余情况
年底清空上划备用金结余。预计本年度基本统筹结余0元,个人账户结余0元,重特病结余0元;公务员补助上年结余3,955.40万元,本年末结余4,737.77万元。本年度公务员补助结余增加的原因为2019年市中心下拨2018年公务员补助资金。
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务情况分析
(1)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1.截止2019年12月31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5,238.29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5,324.98万元,利息收入13.31万元,上级拔备用金19,900万元)。追回退回往年待遇235.93万元。
2.截止2019年12月31日,居民基本统筹基金待遇支出18,921.37万元;利息上划13.31万元;异地就医清算支出23.71万元。备用金结余全部上划。
(2)收入支出与上年度对比分析
1.本年度收入25,238.29万元,比上年度的12,172.01万元增加13,066.28万元。
收入增加原因为:2019年个人参保费用由2018年180元提高到220元,各部门配套资金增加,结算方式改变,拨付时效明显加快,上级下拨备用金增加;2019年预收2020年保费,2020年保费由220元提高到250元。
2.本年度待遇支出18,921.37元,比上年度明显增加。
保险待遇支出比去年明显增加,主要原因为保费上涨,上划个人缴费增加,上划各部门医疗救助配套资金增加;结算方式改变,拨付时效明显加快等原因。
(3)年末收支结余情况分析
年末清空账户余额,预计本年末收支结余为零。
5.城乡居民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财务情况分析
(1)收入结构分析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收市中心拨入备用金490.00万元;利息收入0.64万元;追回退回往年待遇0.07万元。
(2)支出结构分析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待遇支出407.32万元;利息上划0.64万元。追回退回往年待遇上划0.07万元。
收入支出相对上年有明显增加,主要原因为结算方式改变,拨付时效性得到加快。
(3)本年末收支结余情况分析
年末清空账户余额,预计本年末收支结余为零。
6.医疗救助专项资金财务情况分析
收入支出结构分析
截止2019年12月31日,医疗救助专项资金收入1,379.73万元,支出1,259.95万元,利息收入0.24万元,追回往年待遇0.19万元,结余120.21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因机构改革,医疗救助专项待遇支出2019年1季度费用由民政局支付,我局从2019年2季度开始支付,民政局划拨专项资金结余1,523.29万元至我局财政代管户。2019年医疗救助资助参保1,028.56万元由财政代管户划拨上缴,结余494.73万元划转医疗救助专项支出专户进行待遇支付。
(六)强化宣传,全面稽核,维护基金安全
完善制度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保证基金安全运行,加强稽核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强两定机构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保障参保人享受合理的医疗保险待遇。
1.加大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政策知晓率。一是利用赶集天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政策解答及电话咨询进行政策宣传;二是依托8个乡镇社保所、90家两定医药机构、17家合作银行网点,通过粘贴宣传画、放置参保指南、电子屏幕滚动播放进行宣传;三是进村入户深入宣传,结合“挂包帮、转走访”活动,做好医保政策宣传讲解。2019年共印发医保政策宣传单15万份,张贴政策宣传海报3000份。
2.加大欺诈骗保打击宣传力度。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31日在全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整治宣传活动。2019年4月和9月分别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的主题宣传月活动。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发放宣传单及折页3100余份,张贴海报288份,现场解答130余人次。
3.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日常巡查、专项治理检查,对存在违规行为的46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协议处理,拒付违规费用、扣取违约金、扣取质量保证金共计278.10万元,暂停6家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险支付系统,终止7家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并关闭医保支付系统的处理。
4.开展扶贫领域医疗费用全面核查工作,对2018年全年及2019年一季度扶贫领域医疗费用进行了全面核查。14家定点医疗机构存在低入院指征、滥用辅助药物、套餐式检查、分解住院、重复收费等不合理的医疗行为,违规费用合计86.37万元;冒名住院2例,其中1例移交公安机关已立案侦办当中,追回医保费用60079.23元。
5.完成全区92家两定机构补充服务协议签订工作,并完成信息核对上报工作。
(七)优化服务,参保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一是严格按照信访程序,做到耐心、细致、不推不拖,对区委、区政府转办的信访件按时按质办结,对来电和现场咨询人员及时提供政策咨询,截止12月31日,共回复信访来信33件(其中12345平台29件,信访局4件),提供政策咨询820余人次,办结率、答复率达到100%。二是围绕“放管服”改革氛围,部分业务进入东川区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努力实现审批服务提速增效,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三是重视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通过《东川发布》、《东川医疗保障信息》、“东川医保”微信公众号多渠道宣传医保工作动态,树立良好的外部形象。四是顺利完成医疗救助职能移交工作,切实保障了城乡贫困群体医疗待遇。
(八)提高政治站位,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坚强有力
1.加强政治业务学习,班子和职工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区医疗保障局支部委员会自4月份成立以来,制订了党员学习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章党史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坚持从正面引导,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思想、大局、职责、纪律和为民意识。通过坚持不懈地学习教育,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及政治业务理论水平上得到进一步增强,队伍整体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2.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纪律建设,行业形象全面提高。
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狠抓单位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切实改善工作作风,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制的规定》要求,与党员干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职责书、承诺书,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及单位的各项制度,以身作则,团结干事,共谋发展,全力搞好各项工作。工作中明确每一位干部职工的岗位职责,科学制定经办流程,实行“谁受理,谁负责”的工作问责制和“零差错”的工作要求,提高干部职工办事效率。
(九)高度重视招商引资,抓好招商引资和向上争资工作
一是招商引资工作方面,我局从项目洽谈到正式签约合同,明确专人跟踪服务,实行“一对一”服务,为企业排忧解难,积极协助相关企业做好项目要素保障工作。按照年初区委、区政府的招商工作要求,以及《东川区2019年招商引资突破指挥部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办通〔2019〕99号),我局列入区招商引资突破指挥部第二突破小组,目前根据小组领导的安排对人民公园儿童游乐场项目开展招商工作,推进洽谈过程,项目选址为人民公园,投资方已做初步规划,目前双方正洽谈协议。二是向上争资工作方面,积极向省、市部门争取资金,全年向上争取资金任务为700万,目前已完成。
(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根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相关要求,认真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一是强化领导,确保专项斗争活动有序开展,及时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和《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治乱”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二是加强学习,强化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全体干部员工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的知晓率和掌握率,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增强干部职工斗争意识;三是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通过“挂包帮、转走访”向乡村基层延伸法治宣传,充分利用标语、QQ、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努力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四是认真排查,履行监管职责,结合医保领域工作实际,主动做好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欺诈骗保行动结合起来,使线索摸排与日常工作检查有机结合,全面履职尽责,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净化医保环境。
(十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保密和统战工作
一是保密工作方面。成立了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保密制度。做好宣传教育,增强保密意识。认真开展计算机涉密检查,指导要职工做好计算机的保密工作,对涉密文件指定了专人进行妥善的处理,保证了涉密文件、记录、信息等在传递、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未出现过失、泄密问题。二是统战工作方面。局党组把统一战线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局党组学习内容,学习传达省市区委统战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统战工作,带头学习统战知识理论。抓好民族宗教工作,夯实工作基础。重视发挥无党派人士在我局政治生活中的作用。完成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区工商联、区侨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部门管理制度
认真制定并严格执行了相关内控制度,包括《昆明市东川区医疗保障局内部控制制度(试行)》、《东川区医疗保障局基金拨付业务经办流程》东医保﹝2018﹞58号、《东川区医疗保障局2019年度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办法(试行)》东医保〔2019〕43号 、《昆明市医疗保险智能监控系统医疗费用审核业务经办流程》昆医保〔2016〕42号、《昆明市东川区医疗保障局(医险局)基金财务管理核算办法及票据管理制度》等制度,保障各科室正常运行,保障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2019年收入1,921.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1.13万元,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2)支出按性质和经济分类:2019年支出1,903.0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5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86.56万元。
(3)2019年当期资金结转结余18.07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2019年度政府采购金额1.7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0.95万元,无形资产0.75万元)。
(七)固定资产情况
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购置、领用、转移、处置、对账等各环节进行了规范。加强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对资产清查中不能使用的固定资产及时予以报废处置申请。
二、绩效目标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数达26.09万人(市级目标)
昆明市医疗保障局下达了东川区2019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任务为26.09万人。
(二)稳步推进参保扩面工作,确保实现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100%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贯彻实施医疗、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认真开展医疗保险参保工作,严格执行报销政策和报销比例。做好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资格认定、复审和年检申报工作。
1.组织开展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签订工作。
2.按照市级要求每年组织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申请协议管理评审工作。按要求组织开展新申请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申报、初审工作,按时向上级部门报送初审意见。
(三)加大稽核力度,加强两定机构监督管理,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有序运行。加强两定机构的管理,对两定机构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参保人享受合理的医疗保险待遇。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容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
通过收集部门(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0 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云财绩〔2020〕3 号)、《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东政发〔2017〕111 号)、《东川区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办发〔2019〕92 号)、《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东川区2019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20〕3号),部门(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批复(含预算调整追加)文件,部门(单位)三定方案、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及中长期规划,专项资金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部门(单位)财务会计制度,中央、省、市、区相关政策规定等。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评价对象为纳入区级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及文件要求的其他资金;评价时段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根据自评材料,按照既定的绩效指标评价体系和评分标准,2019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得分为98分,评价结果为优。从整体看绩效目标明确,各项工作开展完成情况良好。但监管措施,预算绩效指标明确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及长效管理创新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
2.主要绩效
在学习成长中,狠抓谋划部署、强化执行落实,各项年度目标稳步推进,工资收入和社保待遇全面落实,人事人才队伍活力进一步激发,公共服务能力稳步提升。
(二)具体绩效分析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设置3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45个三级指标。其中:
1.一级指标部门决策包含部门目标、部门职能、资源配置3个二级指标,14个三级指标,部门决策满分35分,经评分本项得分35分。
(1)二级指标“部门目标”满分12分,评价得分12分。
(2)二级指标“部门职能”满分10分,评价得分10分。
(3)二级指标“资源配置”满分13分,评价得分13分。
2.一级指标部门管理包含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5个二级指标,14个三级指标。部门管理满分20分,经评分本项得分20分。
(1)二级指标“预算管理”满分7分,评价得分为7分。
(2)二级指标“财务管理”满分6分,评价得分为6分。
(3)二级指标“人力资源管理”满分2分,评价得分为2分。
(4)二级指标“资产管理”满分2分,评价得分为2分。
(5)二级指标“业务管理”满分3分,评价得分为3分。
3.一级指标部门绩效包含部门产出、部门效果、部门可持续发展3个二级指标17个三级指标。部门绩效满分45分,经评分本项得分43分。
(1)二级指标“部门产出”满分18分,自评得分为17分。
实际征缴收入未完成指标值,扣1分。
(2)二级指标“部门效果”满分21分,自评得分为20分。
投诉信访降低率未完成指标值,扣1分。
(3)二级指标“部门可持续发展”满分6分,自评得分为6分。
五、主要经验做法
一、继续加强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参保扩面工作,让医保政策家喻户晓,全力做好参保扩面工作(参保目标任务待市级下达后,抓好落实)。通过印刷宣传资料,发放到乡镇、社区并结合现场讲解等形式,大力宣传参保政策,让参保人深入了解医保政策,提高参保人员的缴费意识,提高医保基金征缴率,做到应保尽保。
二、抓好业务培训,完善经办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稳步推进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经办点“一代卡”更换“二代卡”及二代卡未制卡人员的申报与发放工作,完善信息工作。
三、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保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工作。
四、切实加强基金安全管理。结合工作要求,加强基金支付预算管理,提高基金使用绩效,加大基金征缴力度,维护基金安全。对两定机构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基金安全运行。
五、严格审核医疗保险待遇支付。严格执行昆明市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实施办法,积极探索付费制度改革工作。加强两定机构的管理,有效开展医保各项业务,提高住院和门诊统筹资金使用率,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参保人享受合理的医疗保险待遇。
六、进一步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成效,实现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七、进一步加强医保经办机构自身建设。全面推进学习型经办机构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和机关作风建设,强化监督,树立“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良好形象。
六、存在的问题
1.预算绩效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推行预算绩效管理以来,切实发挥绩效目标在全流程管理中的基础作用,以制度引导绩效,确保预算绩效管理规范有序。但由于此项工作起步时间不长,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预算绩效指标不够明确,二是部分干部职工绩效意识不强,三是绩效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2.人才队伍建设及长效管理创新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通过开展业务和政策培训,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政策知晓率均取得一定的提高,促进了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发展,但随着近年政策变化加快,培训任务及难度进一步加重。另一方面,在鼓励科室改进管理、提高效率、促进部门工作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1.将进一步强化宣传培训,积极宣传预算绩效管理理念,增强预算绩效意识;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专业知识培训,增强业务人员综合素质,提高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2.将根据自身职能,结合工作实际需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在科室改进管理、提高效率方面建立相关举措,比如人员绩效考核机制、数据库管理等,保障部门工作长期可持续发展。
昆明市东川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30日
附件2-医疗保障局离休干部医疗统筹保障财政配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3-医疗保障局资助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财政配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