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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608-111114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8-26 10:04
名 称: 东川区2026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公告(非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单位)
文号: 关键字:

东川区2026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公告(非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单位)

发布时间:2026-08-26 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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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扩岗的通知》(云人社202628号)和《云南省社会保险局关于2026年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岗政策措施做好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二、单位享受稳岗返还的条件

(一)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并在2025度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同时当前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

(二)2025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 20%

(三)严重失信违法单位均不给予稳岗返还。

三、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5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按60%返还。企业划型按2020年减免企业失业保险费划型执行新增参保企业划型按工信、统计、发改和财政部门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确定并执行。

四、政策执行期

政策执行期限至20261231日,逾期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五、稳岗返还的资金用途

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以及降低生产经营成本支出。收到稳岗返还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六、申领发放方式

非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单位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如单位无异常情况,系统内有完整的对公银行账号、联系人等关键信息的,除单位选择主动放弃的情形外,视为已完成稳岗返还资金确认。稳岗返还资金发放前,单位需确认银行信息是否正确对没有对公账号的小微企业,经单位提供《企业稳岗返还资金账户确认及授权书》后,将资金返至单位确认授权返还资金的账户。联系电话:62138526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到现场申报。

七、重要事项提示

(一)请参保单位人事专管员及时到东川区社会保险中心更新单位法人、经办人信息及其联系方式,以免造成无法接收到我中心发送的各类通知短信。

(二)人力资源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单位需按规定现场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将另行公告。

(三)机关事业单位不能申报稳岗返还。

(四)单位状态为终止缴费或暂停缴费的不能申报稳岗返还。


附件: 企业稳岗返还资金账户确认及授权书



     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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