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小江东川 下段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小江东川下段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式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小江东川下段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汤丹镇、拖布卡镇小江下段坝塘沙场-金滩公园段、苦盐场-大树脚村段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
环评单位:云南正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小江下段河道治理共分为城区治理段及下游治理段。治理河段河道中心线总长度为10.45km,治理河段堤线总长度为11.5km,其中治理段堤线总长度为10.28 km。其中城区段治理起点为坝塘砂场,终点为金滩公园,河道中心线长3.7km,左岸靠山体且保护对象较少,不治理,右岸堤线长4.06km,治理段长3.64km。下游段位于汤丹及拖布卡镇范围内,下游段治理起点为苦盐场,终点为大树脚村,河道中心线长16.35km,下游段治理全为左岸。右岸隶属于会泽县管辖,不治理。其中下游段分3个治理小段,治理段河道中心线合计长6.75km,左岸堤线长7.44km,治理段长6.64km。主要建设堤防、排涝口、河道护岸、排涝管等。
总投资8001.83万元,环保投资32.94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主要为施工场地扬尘、建筑材料场扬尘、施工车辆运输扬尘、车辆及施工机械设备废气。场地洒水抑尘、施工围挡、土工布覆盖;车辆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的清洁。
(二)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基坑废水、地表径流。采取的防治措施:以上废水经施工场地内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洒水抑尘用水和车辆冲洗用水等,不外排。
(三)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车辆运输噪声。采取的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机具和先进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合理安排车辆运输时间;加强施工场所及周边道路的维护。
(四)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采取的防治措施:废弃土石方全部回填,不产生弃渣;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五)生态环境:影响主要体现在土地占用、水土流失、植被破坏、水生态环境破坏。采取保护措施:严格遵照初步设计文件确定征占土地范围进行建设,严禁超出原定占地范围;科学合理的安排施工进度与时序;施工过程中加强管理,严禁随意破坏植被;施工期临时设施用地尽量选择在项目区内,对开挖地段的植被及表土就近保存、培植,凡因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均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恢复植被或造田还耕。强化施工人员环境教育,确保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得到具体实施;对临时堆料场、施工生产生活区等采取防风、防雨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场地打围作业;及时做好排水导流工作,减轻水流对裸露地表的冲刷;临时堆放的松散表土、砂石料需采取遮盖措施,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工程运营期主体工程不产生生态破坏、不排放污染物,对该区域的生态环境恢复有一定的正面作用。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小江东川下段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dcqhbj01@163.com
电话/传真:0871-62121355
通信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654100
附件:《小江东川下段治理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起草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