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东川区湿地公园片区配套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东川区湿地公园片区配套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东川区湿地公园片区配套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湿地公园片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昆明市东川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涔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为4000m³/d,建设进水粗格栅、计量槽、提升池、调节池、PVA生化池、PVA流化池、生物曝气池、二沉池、中间水池、磁混凝设备、消毒池、外排计量槽、中水泵房、综合楼、总变配电间、污泥脱水机房、鼓风机房等。设置河道挡墙340m,配套建设约2km 的尾水排放管,1座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用地红线占地面积10841.47㎡(约16.26亩),尾水管道施工临时占地6000㎡。本项目污水处理厂仅收集处理农夫山泉轿子雪山(云南)饮用水有限公司预处理后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若后期污水处理厂规模增加或拟收集其他企业废水,需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总投资3923.87 万元,环保投资157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燃油废气。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场地进出口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设置“三池一设备”;及时洒水降尘;封闭运输,运输途中的物料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管道分段施工;土石方开挖采用湿法开挖,临时堆放物料用篷布进行覆盖;加强对施工机械使用管理和保养维修,提高机械使用效率,降低燃油机械废气排放。项目施工期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二)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少量的洗手废水、雨天地表径流、管道试压废水等。 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人员洗手废水经临时生活污水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场地内修建截排水沟,减少雨水对裸露地表的冲刷,地表径流经沉砂池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用水;管道试压废水经管道末端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污水处理厂区石羊沟挡墙施工避开雨季,挡墙施工采取围堰方式,围堰内渗水抽至场地内用于施工。
(三)噪声: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施工现场设置高度不低于2.5m的围挡;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
(四)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有开挖土石方、建筑垃圾、施工人员少量生活垃圾。施工开挖的表土临时堆放,后期用于绿化覆土,开挖的其它土层能回填利用的回填利用,剩余部分委托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运至合法排土场;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外售相应收购商,不可回收利用部分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五)生态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及新增水土流失等。施工后期覆土种植绿化树木减轻影响;石羊沟挡墙施工应避开雨季,采取围堰方式,加快施工进度,减少占用河道时间;围堰以满足施工条件为限,最大程度减小占用河道;在场地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和沉砂池;沿管道临时堆放的开挖土方采用篷布覆盖,避免雨水冲刷;施工过程严格控制用地红线,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现状耕地,产生的土方临时堆放在远离永久基本农田一侧;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
(1)有组织排放废气
污水处理厂恶臭:主要来源于格栅池、集水池、调节池、PVA 生化池、PVA流化池、污泥池、污泥脱水间等,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项目对格栅池、集水池、调节池、PVA生化池、PVA流化池、污泥池等进行加盖密闭,通过引风机将废气引至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对污泥脱水间采取密闭负压集气,将废气引至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以上经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的废气最终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DA001 排气筒排放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标准。
(2)无组织排放废气
项目无组织废气为未有效收集的恶臭气体,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通过采取加强厂区绿化、在污水处理单元周边种植高大植被、喷洒生物除臭剂等措施。污水处理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厂界浓度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最高允许浓度二级标准要求。
(3)食堂油烟
项目食堂产生的油烟经净化效率不低于60%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4)防护距离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项目污水处理厂周围应建设绿化带,并设有一定的防护距离。本项目防护距离为主厂区边界外 50m 的范围, 目前该范围内无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分布。
(二)废水:为接纳废水(农夫山泉轿子雪山(云南) 饮用水有限公司年产 155 万吨饮用天然水和饮料生产线建设项
目预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以及生活污水)、项目员工办公生活污水、 化验室废水、污泥脱水废水等。化验室废液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项目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为4000m³/d,污水处理厂接纳废水及污泥脱水废水经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5301/T43-2020)D 级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绿化用水标准中较严值,氨氮≤2.5mg/L后,部分回用于厂区绿化用水,剩余尾水通过排污口排入小江。化验室废水经中和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昆明铜都滇池水务有限公司东川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处
理厂废水非正常排放对小江下游有一定影响。建设单位须严格
落实应急预案中的各项要求,杜绝事故排放。
(三)噪声:主要为加药装置、泵、风机、脱水机等设备运 行噪声。设置减振垫、安装消声装置、建筑物隔声、加强设备的保养及检修等措施后,污水处理厂东、西、南、北厂界噪声贡献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固体废物主要有栅渣、污泥、废 弃包装袋、试剂瓶等;危险废物有废矿物油、检验废液等;其他废物有生活垃圾、隔油池废油脂、化粪池污泥等。栅渣、废弃包装袋、试剂瓶等收集后同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污泥经脱水后拟委托华新水泥(昆明东川)有限公司处置;隔油池废油脂委托特许经营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废矿物油、检验废液等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及危险废物管理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实施。
(五)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最大存在量与临界量比值Q<1,环境风险潜势为I,环境风险评价进行简单分析。废水管道敷设后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重视废水管道的维护及管理;危险化学品贮存及使用过程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化学品的法规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化学品储存采用专用防渗桶,定期巡检防渗桶是否有破损、磨损等;设置在线监测系统;编制应急预案并备案,与区域应急预案衔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东川区湿地公园片区配套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dcqhbj01@163.com
电话/传真:0871-62121355
通信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654100
附件:《东川区湿地公园片区配套工业污水处理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起草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