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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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水行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起草有关水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2.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统筹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
3.拟订全区水务工作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的综合规划、城乡供水发展规划、水源保护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并监督实施。
4.负责水利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并监督全区城乡供水工作和饮用水水源管理工作。
5.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昆明市东川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编制全区防汛抗旱预案,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汛抗旱工作,对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负责河道保护和治理。
6.负责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指导江河及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管理水生态修复和水利风景区建设。
7.负责监督、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水库、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测,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和水利涉外事务,配合上级水利部门办理有关涉外事务。
8.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并监督落实;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城市节约用水、再生水利用专业规划;负责对东川城区内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节约用水措施方案的审查。负责指导和监督节水“三同时”工作,负责再生水利用设施和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前的备案登记工作;负责节水设施(包括再生水利用设施和雨水收集利用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或调整行业综合用水定额和单项用水定额,并监督实施;编制、下达和调整非居民计划用水单位的年度计划用水指标和临时计划用水指标,并按月考核执行情况,对超计划用水的,负责征收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水费。
9.主管全区农村水利和农村饮水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负责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督、监测、预报和综合治理,并定期公告,负责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东川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1.贯彻执行国家水源区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监督、指导全区水源区保护管理工作。
12.负责全区水政监察执法和供水节水行政执法工作及有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应诉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组织、指导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部门间和跨县(市)区的水事纠纷。
13.加强对水利工程项目的建前、建中和建后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局内国有资产和各类水利资金的监管,监督管理独立核算二级单位的财务会计工作。
14.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党建办、水政水资源科、规建科、安全生产监督科、规划建设科、防御科、河(湖)长办、执法监督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昆明市东川区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
2.昆明市东川区河湖管理工作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0人,退休1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7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强化目标引领,狠抓指标任务
2024年区政府下达固定资产任务为50000万元全年完成投资56328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2.66%;项目争取任务6个,全年完成7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17%;项目开工任务7个,全年完成8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14.29%;项目入库任务7个,全年完成8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14.29%。向上争资任务8000万元,全年完成12920万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61.5%;项目包装任务8个,共完成项目包装8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100%。
2、注重项目储备,加快推进重点工程前期
精心谋划包装一批支撑东川区高质量发展的水源工程项目,一是完成清水河水库项目初步设计评审,正在编制用地、林地、环评报批;二是完成块河龙洞段河道治理项目招投标工作;三是雪岭水库可研报告完成专家评审,正在进行重大决策流程;四是启动小江中型灌区、秧草塘水库设计招标工作;五是取得东川区主城区自来水老旧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可研批复,正在积极申报超长期国债及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六是完成小江河道(阿旺至炭窑子段)初步设计审查。
3、加速项目建设,助力水利建设谱新篇
一是有序推进东川区城乡供水调水工程,完成主管焊接安装33.74公里,工程形象进度62.8%;二是持续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已实施完成3件供水保障项目,正在实施红土地镇花沟村供水保障项目和阿旺镇西部供水保障项目;三是加快推进小河水库建设,已完成大坝封顶目标,争取到位超长期国债9500万元,累计完成投资1.4亿元;四是有序推进小江下段治理工程和小清河出口段治理工程;五是完成阿旺小河山洪沟治理1700米,疏浚清淤880米,完成投资约440万元;六是加快推进乌龙镇中部农业产业配水工程,完成管道安装13公里、水池浇筑4个;七是有序推进铜都新村村达德村产业配水工程,完成管道安装9.5公里、水池浇筑2个。八是完成水井山水库、迎新水库、花沟水库3座小型水库的维修养护工程和龙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收尾工作,有序推进松坪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九是完成2023年海科小流域竣工验收工作;十是完成石楼梯生态清洁小流域项目建设任务。十一是持续加强水土流失治理,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54.7平方公里。十二是开工建设团结渠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有序推进拖布卡镇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二期)竣工验收工作。十三是加快坝塘水库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完成混凝土面板浇筑68650.98平方米;土工膜225375.15平方米,完成工程进度比例90%。十四是完成东川区2024年小江防洪提升工程建设,完成投资980万元,完善竣工资料准备验收。
4、强化后期扶持,移民工作启新程
一是高质量完成移民后扶在建项目建设,完成东川区坝塘水库库区(安置区)乌龙镇坝塘村委会坝塘村民小组“美丽家园·移民新村”建设项目区级验收工作;二是持续推进东川区2023年白鹤滩水电站库区拖布卡镇大树脚-格勒片区热区种植项目,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现正在准备区级验收资料;三是有序推进东川区2024年白鹤滩水电站安置区拖布卡镇临港社区美丽家园建设项目,项目计划2025年10月完成竣工验收。四是提前规划2025年后期扶持项目,拖布卡镇格勒村美丽家园建设项目正在申报中;拖布卡镇格勒、奚家坪片区光伏提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设已获昆明市搬迁安置办批复。五是抓好移民技能培训,截至目前完成白鹤滩水电站东川区移民干部及致富带头人技能培训49人次。
5、树牢底线思维,防汛抗旱保障坚实
一是科学制定抗旱保供水方案。成立东川区抗旱保供水工作专班,印发《东川区2024年汛前抗旱保供水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一村一策”抗旱保供水方案,统筹做好2024年汛前城乡供水安全。二是压紧压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级防汛抗旱责任制,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宏观掌握境内雨情时空变化趋势,实时监测预警,成功预警100次,电话叫应198次;三是全力做好险情汛情应对工作准备,成立8个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开展汛前防汛检查工作,共检查问题3个,完成整改3个,并督促指导各乡镇(街道)完成镇村级演练;修订完善各级预案(完成预案修订区级1个、乡镇级9个、村级预案109个),培训水库报汛1人。四是做好全区山洪灾害隐患点排查整治工作,完成山洪灾害隐患点和四预系统中256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共开展道路巡查115次,河道巡查68次,水库巡查26次,水利工程检查16次,发放汛期安全告知书800余份,完成大白河、陶家小河水毁修复处理7处,完成许家小河、陶家小河清淤除障2段。五是做好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运行维护,全面开展监测预警系统设备检查维护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为严格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提供技术保障。五是搞好运行调度工作,全年,东川区团结渠、轿子山水库、水井山水库共计调度水资源11141.7万方,有力保障了项目区工农业生产及生活用水。六是充分利用汛期有效降雨补充库塘蓄水,2024年,全区库塘蓄水2121.63万立方米。七是向上争取防汛抗旱资金246万元,最大程度支持全区防汛抗旱。
6、紧扣民生水利,夯实脱贫攻坚成效
一是持续做好东川区农村饮水安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印发《持续做好东川区农村饮水安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东水通〔2024〕44号),综合研判和识别监测对象,牢牢守住农村饮水安全防止返贫底线。二是加强排查检查,及时更新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人及责任清单,召开农村供水保障工作调度会议11次,及时研判处理农村供水存在的问题;三是联合开展2024年供水水质检测培训,组织区卫生健康局、区自来水公司、各乡镇(街道)部门联动,提高各供水单位规范化运行能力,配合区卫生健康局完成年度水质抽检检测工作。四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2024年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114万元用于铜都街道、碧谷街道、阿旺镇、乌龙镇、汤丹镇5个乡镇(街道)农村供水保障工程维修养护,解决因冰冻灾害、旱季水量减少受影响的64069人供水问题,确保民生实事落地落实。
7、坚持综合施策,助力改善水生态环境
一是持续深化河(湖)长制。在区级河长制成员单位的配合下,2023年度东川区河长制工作考核为优秀。二是结合河湖管护情况更新、调整2024年区级河长巡河名录,更新后东川区设置33个区级河长、镇级河长55个、村级河长138个;三是推进省级巡查、暗访反馈问题整改工作,2024年省级巡查、暗访反馈问题4个,均已完成整改。配合市级河长开展巡河工作4次,完成巡查发现9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四是各级河长、联系单位开展巡河4905次,发出全区巡河通报15期,整治各类河湖管护问题364个。五是扎实开展“河长清河行动”专项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河道突出问题,截至12月底,共计清理河道垃圾132.6吨,清理长度37千米;六是持续深化“河长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和河湖警长制,2024年通过联合执法整治河道违法行为3起;六是强化河长跨区域协调机制。今年,东川区河长办与会泽县河长办联合对河道采砂、“四乱”问题、碍洪问题、农业面源污染问题、防洪设施、跨河构筑物安全等开展巡河3次。配合开展东川、会东、会泽、巧家、宁南滇川两省五县(区)金沙江流域水环境联防联控活动,签订了联防联控协议,并开展金沙江联合巡查。七是推进新一轮“一河一策”方案滚动修编工作,2024年度完成28条河库(水源地)“一河一策”方案滚动修编及河湖健康评价工作,为建设幸福河湖提供有力支撑;八是完成团结渠生态廊道、小清河中厂河出口至小江交汇口段2个市级绿美河湖材料申报工作。九是推进山区河道岸线划定工作。完成腊利河、老干沟、小水沟、祝国寺沟河道管理范围线划定工作,划定成果已经区政府发布通告施行。十是推进排查和整治疑似问题图斑工作,现场核查疑似问题图斑74个,认定问题图斑14个。截至2024年12月底,74个疑似问题图斑已全部完成核查整改并上报系统,并经省市审核完成销号,通过水利部抽查。十一是拟定《东川区2024年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考核细则》,按区级考核要求做好各联系部门、乡镇(街道)考核任务。认真对照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目标五方面任务17项细则,积极对接市级部门及有关区级部门,确保圆满完成2024年市对区河长制工作。十二是制定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巡查制度,实现河道砂石资源电子化、制度化、可视化、规范化管理。
8、强化集约节约,水资源双控稳步推进
一是严格执行水资源建设项目论证制度。按照“一证一档”的要求完善取水许可台账录入登记工作,完成取水户台账规范化管理83户;二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工作。依法执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按月征收水资源费,2024年,全区共计征收水资源费261.03万元。三是完成水资源费改税基础工作;四是加强水源地巡查,及时清理水源地周边垃圾,清除安全隐患。并根据《昆明市东川区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完成了“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五是落实小水电生态流量运行监督管理工作。实现了全区23座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控设备接入市级监控平台。2024年全区小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全部达标。六是加强供水管理,实行每月对水厂运行及安全进行巡查、检查,保障供水安全。2024年全区城市自来水供水总量927.27万立方米,末梢水合格率97.6%,达到95%以上指标。七是深入推进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审查节水措施方案10件,完成了3件节水设施备案工作。八是建立完善计划用水各项制度,完成2024年计划用水指标编制,已纳入计划管理107户非居民用水户,月用水量超达100立方的非居民用水户100%纳入计划用水。
9、夯实执法基础,水法治效能持续增强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落实,强化水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抓好《长江保护法》和新修订《行政处罚法》的宣传贯彻,继续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及时排查化解水事矛盾纠纷,扎实做好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涉及水务部门的有关工作。二是大力开展水行政执法检查工作,2024年巡查河道37次,水源地巡查14次,供水、节水安全检查16次,十年禁渔日常巡查及联合市、区专项执法共计27次,暑期防溺水安全检查4次;消除河道及水源地违法行为4起,已整改到位;行政处罚2件,共计处罚金25000元。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水法宣传活动,强化群众水法规意识,抓住“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的契机,市、区水务局和各乡镇联合开展水法宣传。四是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改革,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完成年度任务的100%。五是全力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共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32件,其中:报告书15件,报告表17件,洪水评价影响许可5件、河道采砂许可5件,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909.7万元。积极开展听取群众意见、听取企业家意见、听取服务对象意见“三个听取”行动;开展9次挂钩对接企业,共走访企业3家。
10、落实督查检查,筑牢安全生产根基
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上级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东川区2024年水务安全生产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目标任务。领导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职责,签定责任书6份,签订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责任书23份。二是按照2024年水务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计划,全面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水务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构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深入开展全区水务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减量控大”百日攻坚行动、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4行动等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开展各类专项督查检查42次,排查问题隐患239项,截至目前,完成整改230项,整改率96%。三是组织全区水务行业部职工及水利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从业人员参加《水安将军》安全生产知识趣味活动及水利安全生产“六项机制”网络答题活动全市排名第5名。
11、突出党的核心,全面从严治党稳步前行
一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东川区基层党建工作方案》和《2024年“东川雁阵”党建品牌暨基层党建全域提质增效年重点任务清单》明确任务,聚力“雁阵”队伍建设、党建带群建示范点创建,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着力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水务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二是坚持用好项目工作法。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重大水利项目前期、城乡供水一体化3年行动、绿美河湖等重点工作,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深入研究谋划,强化工作标准和工作措施,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压紧工作时限,推动重点项目加速推进。三是坚持强化典型引领。紧扣水务业务工作,民主评议2023年度优秀党员33名,推荐2024年度头雁党员、优秀党务干部等7名。营造“学习典型、争创典型、赶超典型”的浓厚氛围。四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党建工作。2024年,“领导干部上讲堂”共讲授党课14堂、“党课开讲啦,党组织书记共讲授党课14堂、局主要领导讲党课2次。五是落实领导干部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工作制度。通过调研、讲党课的方式,党组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支部联系点走访调研不少于2次。2024年到党支部联系点指导工作14次,讲党课7堂。六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谈心谈话47人、典型案例剖析7次受教育165人。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2部,教育提醒党员领导干部以案为鉴、时刻绷紧拒腐防变之弦。充分发挥“家风助廉”方面的积极作用,发放倡议书、签订家风助廉承诺书105份。七是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要点,落实《东川区2024—2028年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2024年共161人参加东川区“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
12、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办结情况
2024年,收到区长批示件3件,均已办结;收到区委主要领导批示件32件(包含区河长办7件,区防汛办5件),均已按要求落实。
2024年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区政府的正确引领和关心厚爱,离不开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东川水利战线全体干部职工的辛勤付出,在这一年里,我们的工作状态是积极、繁忙、充实,大家都在用心、用情、用力开展工作。这一年,我们妥善处理了机构重组、人员重构,机关党委换届、基层支部换届,组织机构运行进一步理顺,人岗进一步相适;这一年,我们迈出了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新步伐,城乡供水工程顺利开工,积极面对传统的财政投入水利基础设施不足的情况下,第一次以自我为主开展水利建设向社会间接融资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牢牢把握深化农业综合水价改革这一水利投融资的牛鼻子,推动团结渠灌区、乌龙灌区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团结渠灌区农业水价在不增加农民负担的前提下,合理提升价格,乌龙灌区农业水费收取实现零的突破,首单水权交易顺利完成,这些工作的进步,为我们下步水利建设投融资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积极响应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号召,顺利完成了水资源费改税的各项工作;我们启动了县级水网规划,召开了专题会议4次,研究提出了一批利长远的关乎未来东川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利项目,同步开启了155水安全保障规划;我们积极应对2024年水旱灾害,按照1262精细化预报与响应联动机制,科学预警预报每次雨情水情,实现了全年平安度汛,面对自有气象记录以来的旱灾,我们会同各部门、各乡镇强化水资源的运行调度,合理分配,顺利度过了2024年旱情,轿子山、坝塘水利枢纽与团结渠灌渠联合调度,确保了乌龙灌区、团结渠灌区农业增产增收,最大程度保障了农业生产所需用水。第一次完整、准确的梳理了历年来所形成的债务,上报财政部监测平台全口径监测统计项目66项;在面对历史遗留问题上,我们敢于担当、善于作为,成功化解了松坪水库占用耕地阻碍除险加固项目实施的问题,解决了树桔光伏因占用基本农田拆除重建的问题,取得了国家林草局关于同意东川区城乡供水调水工程在自然保护区试验区建设的行政许可决定,破解了清水河水库料场占用云南省二级公益林的障碍,推动了各类项目依法依规取得行政许可;在行政执法方面,我们完成了首例对生态流量泄放不达标的行政处罚,并被列为昆明市行政处罚典型案例加以推广,坚持河道采砂行为的监管,对补味河道非法采砂予以坚决查处,对全域范围河道采砂实行采运销信息化监管,得到了水利部长江委河道采砂与河湖管理局现场检查高度认可;这一年,我们持续开展能力作风建设行动,坚持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大讲堂12次,涵盖党风廉政、法治、二十届三中全会、专业技能等方方面面,在所有基层组织中全面开展了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了整治形势主义为基层减负行动,积极参与清廉云南东川十大行动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正风肃纪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195133129.9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733129.97元,占总收入的99.8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2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减少126813411.61元,增长下降185.6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减少127093411.61元,增长187.9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减少280000.00元,下降41.1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因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根据东财农〔2024〕51号、东财整合〔2024〕1号等文件,追加项目资金,故决算数较上年差异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195083129.97元。其中:基本支出7472658.49元,占总支出的3.83%;项目支出187610471.48元,占总支出的96.1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减少126866631.61元,增长185.9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21341.38元,增长14.06%;项目支出增加125945290.23元,增长204.24%;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4年因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根据东财农〔2024〕51号、东财整合〔2024〕1号等文件,追加项目资金,故决算数较上年差异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472658.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076035.15元,占基本支出的94.6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6623.34元,占基本支出的5.3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87610471.4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86988531.90元。
东财农〔2024〕13号东川区小河水库工程项目专项资金支出1810.36万元,项目未完工,续建。
东财预〔2024〕1号2022年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专项资金支出13.00万元,项目已完工并交付使用。
东财预〔2024〕1号2022年小型水库运行补助资金支出20.00万元,已完成项目绩效目标。
东政复〔2024〕6号东川区团结渠中段加固整治工程资金支出25.00万元,单位自有资金支出,用于支付团结渠中段加固整治工程应付工程款。
东财农〔2024〕4号东川区2022年小型水库维修养护工程专项资金支出1.84万元,已完成维修养护工程。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3743351.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1%。与上年相比增加129563594.90元,增长201.88%,完成年初预算的200.3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35917.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5%,完成年初预算的218.71%,主要用于本单位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561198.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9%,完成年初预算的123.04%,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职工人数变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90495458.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32%,完成年初预算的200.76%,主要用于本单位所属行政单位及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水利工程的建设支出、水利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水土保持项目支出、水资源保护管理方面的支出、防汛抗旱业务支出、中小河流整治支出、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基金的支出、农村供水工程建造及维修养护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项目增加。
13.交通运输(类)支出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077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3%,完成年初预算的139.1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人数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400.00元,决算为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决算为2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5.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400.00元,支出决算为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2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决算为2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政策措施,压减三公经费开支。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1.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0辆。主要用于开展水利专项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96623.34元,比上年增加96095.34元,增长31.9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在职职工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6623.34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本级)资产总额21293.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02.89万元,固定资产13.2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8277.54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605.3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7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2辆,账面原值64.24万元;报废报损资产31.00项,账面原值5.19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24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1300450000101111
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0824035209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