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本级)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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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是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区司法局,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负责有关部门和市人大常委会征求区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3.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区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4.负责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的日常工作。负责区委、区政府涉法事务工作,为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提供意见。指导、监督区委、区政府各级各部门的法律顾问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承担东川区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拔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指导刑满释放、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7.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工作。指导、监督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8.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执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9.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有关外事工作。
10.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11.指导所属社会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12.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科、公证律师工作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基层工作科、法律事务科(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行政复议与应诉科、政治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3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实施全面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法律六进”活动、规范化司法建设等三年行动,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为抓手,突出做好稳特殊人群、强法律服务、促依法行政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矛盾纠纷,推进法治建设有力有序,实现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稳中有进,切实为东川区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15,862,299.4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24,398.56元,占总收入的99.76%;无上级补助收入0.00元;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0.00元;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37,900.90元,占总收入的0.24%。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4,570.96元,下降0.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428.14元,增长0.12%,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调出、辞职、退休;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73,999.10元,下降82.11%。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15,919,872.80元。其中:基本支出15,029,446.30元,占总支出的94.41%;项目支出890,426.50元,占总支出的5.5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3,224.28元,下降1.3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66,288.66元,增长6.8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调出、辞职、退休;项目支出减少1,179,512.94元,下降56.9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增;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029,446.3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600,221.30元,占基本支出的90.4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29,225.00元,占基本支出的9.5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90,426.5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人民调解“以奖代补”项目经费266,720.00元,主要用于实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工作方面的工作。
案件补贴项目经费29,9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案件补贴发放。
司法业务项目经费527,125.60元,主要用于司法业务工作。
办案业务项目经费12,9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办案补贴发放。
就业补助项目经费24,170.00元,主要用于实施公岗岗位人员补贴发放。
公岗岗位补贴项目经费3,410.00元,主要用于实施公岗岗位人员补贴发放。
第一批中央就业补助项目经费20,400.00元,主要用于实施公岗岗位人员补贴发放。
单位资金收支专户利息项目经费800.90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资金收支专户利息资金足额上缴国库。
东川泥石流国际汽车越野赛项目经费5,000.00元,主要用于赛事所有的法律事务服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71,271.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9%。与上年相比增加118,174.82元,增长0.75%,完成年初预算的92.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2,082,739.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13%,完成年初预算的88.35%,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专项业务工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执行财政指导性支出,部分项目资金未能安排支付。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81,259.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2%,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6%,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缴纳、公益性岗位人员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提前退休人员职业年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78,050.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9%,完成年初预算的98.81%,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调出、辞职、退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29,2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5%,完成年初预算的96.89%,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入、调出、辞职、退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400.00元,决算为89,044.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44.52元,增长0.7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2,800.00元,决算为85,121.5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5.59%,完成年初预算的91.7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600.00元,决算为3,923.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41%,完成年初预算的33.8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目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21.52元,增长2.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277.00元,下降24.5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2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77.00元,下降24.5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目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4,400.00元,支出决算为89,044.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44.52元,增长0.7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2,800.00元,决算为85,121.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7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600.00元,决算为3,92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8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921.52元,增长2.3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77.00元,下降24.5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23.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277.00元,下降下降24.5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年初预算批复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为92,800.00元,本年支出并未超预算,比上年增加644.52元支出,是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是随人员增加按标准测算,故支出比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指导、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9,225.00元,比上年增加226,090.00元,增长18.79%,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福利费支出比上年增加,故比上年增长。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行办公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办公设务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本级)资产总额1,425,364.02元,其中,流动资产15,898.93元,固定资产1,406,339.0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126.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21,339.5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77,603.7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4,897.3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4,897.3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度内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以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六)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监督索引号53011300131500101111
昆明市东川区司法局(本级)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20250821055135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