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1300135900401000
昆明市东川区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国家、省、市文物保护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辖区文物收藏保护和管理工作;
3.文物古迹的推荐、公布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
4.负责辖区内古玩商贩和文物(古玩)收藏爱好者及古玩市场行业的监管工作;
5.负责辖区内的文物征集、追缴、管理;
6.完成陈列、考古、科研、保管、鉴定等业务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昆明市东川区文化和旅游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完成上半年文物安全检查、巡查工作。先后到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赵氏宗祠、马氏宅院,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汤丹前苏联专家招待所等文物场所,检查了文物保护单位用火用电、安防消防设施设备、消防水源、电气线路设备等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进行了反馈,同时对文物安全保护相关知识进行宣传和普及。
(二)学习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蔡奇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座谈会的讲话精神,并结合东川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在区政府第47次政府常务会上报了传达提纲及贯彻落实意见。
(三)根据(昆文物通〔2024〕1号)文件要求,配合了呈贡区、阳宗海区18日至19日对我区开展的文物安全交叉检查工作;我区24日至25日赴晋宁区开展文物安全交叉检查工作。
(四)完成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原“东川矿区党委、矿区人民政府旧址”和汤丹滥泥坪矿街区建筑群的标志碑、说明碑制作安装。
(五)参与了铜都街道迎接国家2023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第三方评估考核工作。
(六)向区委目督办提交了对各乡镇(街道)2023年文物安全工作的考核结果,并报送了东川区2024年文物安全督查检查考核工作计划表。
(七)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24〕6号)文件要求,经区人民政府同意,成立了东川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
(八)根据《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水文化遗产调查的通知》要求,配合区水务局组建了东川区水文化遗产调查工作专班,并提供了前期的部分资料。
(九)开展昆明市文物行业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初步完成辖区内“九小场所”及人员密集、客流量大的重点文物博物馆单位排查工作。并将整治结果上报市文物局。
(十)要求树桔红军渡指挥所布展工作的第三方公司,到我局汇报了修改后的布展方案,汇报后结果讨论要求继续对修改方案进行完善。
(十一)完成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明确工作任务交办登记汇总表(2023年正在办理事项)。
(十二)向区委信息科提供了当前文物修缮存在困难亟待破解:保护意识相对淡薄、管理机制不够健全、资金支持上不到位等问题案例。
(十三)清明假期前期对各乡镇(街道)重点文物场所产权单位(产权人)进行了文物安全消防检查和文物安全预警提示。
(十四)推进了对《茂麓厂冶铜遗址文物保护性设施及环境整治项目方案》的评审工作,专家要求补充完善设计,部分内容仍需进一步论证,要严格按照保护范围的管理要求进行整治,并明确该遗址区域内不具备完全开放条件,存在安全风险,基础服务设施不足,后期管理运营保障没有落实,建议整治以解决文物主体安全为主,减小干预程度,待具备开放能力再考虑开展,如绿化、道路等。目前,为防止牲口进入1号炉造成破坏,已协调舍块乡对该遗址1号炉周边进行了拉网保护。
(十五)针对五一节前,昆明市文物局到我区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后,反馈的部分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用电线路铺设搅乱、电闸裸露、灭火器未执行一瓶一卡和灭火器过期等问题,对管理使用方和管理人员进行了督促整改。
(十六)联合区民宗局到乌龙店房村清真寺开展文物检查和修缮指导工作。
(十七)根据昆明市文物局关于加强陈列展览中文物防震工作的通知,对辖区内文物和博物馆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对存在的隐患问题进行及时整改,5月24日已将排查整改情况报送昆明市文物局。
(十八)向主办方报送了关于擦亮“天南铜都”品牌,塑造历史文化名城“遗产IP”和关于依托原区政府大楼楼群打造城市会客厅提案、议案的协办件。
(十九)5月18日,到东川区政法广场开展了以“博物馆致力于教育和研究”为主题的第48次国际博物馆日宣传系列活动。
(二十)根据(云文物普查发【2024】4号)文件要求,安排2名工作人员,参加了为期5天的云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培训。
(二十一)6月5日,联合区文化馆开展了“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
(二十二)按照市文物局要求,认真统计了东川区文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特征清单,并将行动阶段总结和文物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情况统计表按时进行了报送。
(二十三)6月6日,接看护人员报告:“市级文物保护单位赵氏宗祠,因近段时间降雨量较大,加之年代久远,北耳房椽子腐朽,屋顶出现垮塌”。文物管理所第一时间向市级主管部门报告了此情况,并到现场勘察和研究抢救工作如何开展。
(二十四)利用文旅东川平台发布了“昆明市东川区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的公告”,进一步推进东川区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的宣传工作。
(二十五)按照省文物《关于印发印发“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首届云南故事大家讲”活动方案》的通知,向昆明市文物局申报了东川历史故事——树桔红军渡。
(二十六)完成了2024年文化馆联合党支部的主题党日、党员大会等党建工作和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和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收入和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收入合计1,141,100.7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41,100.72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5,560.17元,增长21.9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5,560.17元,增长21.9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支出合计1,141,100.72元。其中:基本支出1,133,420.72元,占总支出的99.33%;项目支出7,680.00元,占总支出的0.6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5560.17元,增长21.9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97,880.17元,增长21.15%;项目支出增加7,680.00元,增长100.0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文物管理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33,420.7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94,240.72元,占基本支出的96.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9,180.00元,占基本支出的3.4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文物管理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8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文物保护项目经费7680元,主要用于文物保护与巡查。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文物管理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1,100.7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05,560.17元,增长21.97%,完成年初预算的98.0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09,652.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95%,完成年初预算的97.27%。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763.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职工社会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98,781.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8%。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0,90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紧张,因此减少支出,避免不必要的浪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文物管理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东川区文物管理所资产总额29,658.86元,其中,流动资产173.95元,固定资产29,484.9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2,260.42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921.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300135900401111
昆明市东川区文物管理所决算公开 (2)(1)20250821023936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