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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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十八、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2025年部门预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关于民政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部门规范性文件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3.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4.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政策、标准,组织研究行政区划规划思路建议,按照管理权限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做好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按照规定权限组织做好地名命名、更名工作,负责全区地名工作的监督管理。
5.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6.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7.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落实残疾人福利制度,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8.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老龄工作的政策,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组织拟订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并组织实施。
9.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区划地名科、社会救助科、社会组织管理和慈善事业科、社会事务科、老龄工作科。
所属单位5个,分别是:
1.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机关
2.昆明市东川区救助站
3.昆明市东川区社会福利院
4.昆明市东川区殡仪馆
5.昆明市东川区社会建设综合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不断提高社会救助水平。一是提高保障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农村低保提高至每人每月534元、城市低保提高至每人每月735元;特困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月956元。二是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截止目前,全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26464户38654人;特困供养1408户1439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05亿元;发放特困供养金1544.85万元;实施临时救助2716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176.4万元;发放残疾人“两项生活补贴”1336.163万元。三是加大流浪乞讨救助。建立“爱心驿站”1个,建立“东川区反家庭暴力妇女庇护所”1个,发放宣传册400余份。截止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57人。
2.着力满足不同群体的多样需求,切实增强社会福利服务能力。一是补齐养老服务短板。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10期528人次。全区享受高龄补贴的老年9120人,发放高龄补贴488.94万元;享受老年人服务补贴4017人,发放资金175.18万元。印发《昆明市东川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积极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和购买3家社会组织对707名独居、空巢、留守等老人开展常态化开展探访关爱服务。二是儿童福利、权益得到保障。截止目前,全区共有社会散居孤儿42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7名,艾滋病感染儿童3名,发放资金163.32万元;将9名孤儿纳入“福彩圆满.助学工程”。建立完善社会福利院儿童部和未成年保护中心2所儿童救助、收养机构,乡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和村(社区)儿童之家实现全覆盖。印发《昆明市东川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购买3家社会组织对599名留守儿童,采取“物质+服务”的模式开展关爱服务。三是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指导区慈善协会完成换届选举,完成东川区慈善协会3A级社会组织评估,对4个家庭困难的重特大疾病病人实施救助,累计救助30000元,建成1个区级、1个社区级慈善爱心驿站。
3.加大社会事务规范化管理力度,积极服务和谐东川大局。一是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推动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指导2家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建立了党组织。全年社会组织办件数:新成立3件;变更9件;注销1件;到期换证10件。二是持续优化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行政区划调整,进一步理顺易地扶贫搬迁管理体系。完成5条边界线的联合检查任务。三是持续推进婚姻登记服务。办理结婚登记1018对,离婚登记448对,补领结婚登记360对,补领离婚登记73人,婚姻登记合格率100%。实现婚姻登记全省通办。充分利用“七夕节”举行集体婚礼和集体颁证仪式活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5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1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3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2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37人。在职实有4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42人,财政差额补助3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7人。
车辆编制8辆,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42,551,066.6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8,951,066.62元,政府性基金2,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600,0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5,265,790.11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预算提前下达预算部分较2024年增加幅度较大,故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较2024年增加较多。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40,951,066.62元,其中:本年收入240,951,066.62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38,951,066.6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3,680,790.11元,主要原因是2025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预算提前下达预算部分较2024年增加幅度较大,故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较2024年增加较多。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42,551,066.6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40,951,066.62元,其中:基本支出9,040,266.0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87,535.70元,主要原因2025年人员较2024年减少2人,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231,910,800.5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368,325.81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25年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预算提前下达预算部分较2024年增加幅度较大,故2025年项目收入较2024年增加较多。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2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022,345.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人员工资,机构运转等财政事务支出。
20802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50,000.00元,主要用于东川区行政区划地名路牌制作事务支出。
20802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2,050,017.75元,主要用于聘用人员工资、农村敬老院聘用人员工资等事务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37,2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缴费、退休生活补助及公用经费。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360,674.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缴费、退休生活补助及公用经费。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788,733.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115,012.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1,344.48元,主要用于遗嘱补助支出。
2081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儿童福利”支出2,484,512.00元,主要用于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救助支出。
2081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老年福利”支出1,899,335.59元,主要用于2025年80岁以上老年高龄津贴、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支出。
208100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殡葬”6,849,348.80元,主要用于保障殡葬改革后惠民殡葬事务及东川区殡仪馆人员工资、社保缴费支出。
20810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2,869,222.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机构运转、社保缴费等事务支出。
20810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支出2,561,000.00元,主要用于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乡镇敬老院机构运转等支出。
208110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3,246,400.00元,主要用于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支出。
20819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支出88,283,568.00元,主要用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19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支出89,520,172.00元,主要用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20820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支出16,0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0820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支出739,555.00元,主要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和保障事业单位人员社保缴费、工资等财政事务。
20821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支出18,897,400.00元,主要特困人员供养金及护理补贴发放支出。
2082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支出28,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原大队干部、精简退职人员生活补助发放。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46,574.00元,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务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68,873.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事务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10,630.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事务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064.00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人员其他医疗保险缴费事务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612,086.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296002“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00,0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80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老年人服务补贴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2024年无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7,16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42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61,746.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6,400.00元,较上年增加22,800.00元,增长67.8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2024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400.00元,较上年减少1,200.00元,下降12.5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110人次。
减少原因是:公务接待属于定额预算,因2025年较2024年减少6人,故较2024年公务接待预算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48,000.00元,较上年增加24,000.00元,增长1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8,000.00元,较上年增加24,000.00元,增长10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增加的原因是:下达昆明市东川区救助站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000.00元,较2024年增加较多。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实现全覆盖管理,共申报项目25个,按照项目具体情况,对项目产出、效益、满意度进行指标细化、量化,项目绩效目标编审率达100%,2025 纳入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13个。项目绩效目标具体如下:
(一)老年福利项目补助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1,680,0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根据《昆明市民政局昆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经费的通知》(昆财社〔2018〕113号)文件明确自2018年起市县两级补助经费承担比例是:三板块(东川区、寻甸县、禄劝县)8:2,并要求切实执行《关于落实8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保健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昆老字〔2008〕01号)文件精神;《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已由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3月26日审议通过,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9〕4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及时足额高龄老年人补助经费,按期拨付民办养老机构护理人员补助,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和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推进东川区老龄事业健康和谐发展,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87,918,408.00元(区本级预算安排1,000,0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86,918,408.00元)。
绩效目标设置:根据《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东川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东政发〔2015〕12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足额保障东川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保障金及时足额拨付到。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三)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
项目资金安排:960,000.00元(区本级预算安排960,0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根据《昆明市购买社会救助服务管理办法》(昆政发〔2017〕2号)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好东川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及时足额发放两保调查员、民政事务员补助经费。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四)孤儿基本生活费补助
项目资金安排:2,484,512.00元(区本级预算安排334,512.00元,上级补助收2,150,0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4号)文件“四、健全工作机制,促进孤儿福利事业健康发展”中“(一)加强组织领导。”方面明确“财政部门要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将孤儿保障所需资金纳入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资金预算,通过财政拨款、民政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等渠道安排资金,切实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和儿童福利专项工作经费。”等文件要求,切实保障全区131名孤儿基本生活支出。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五)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目
项目资金安排:200,000.00元(区本级预算安排50,0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150,0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根据《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切实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顺利开展。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六)殡葬费用补助资金
项目资金安排387,5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东川区殡仪馆“殡葬费用补助”项目,已从2017年申报至今,每年均向财政申报资金。因殡仪馆属于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有40%的资金需要自收自支。殡仪馆2020年非税收入50万左右,全交于财政。申报该项目的在于,该项资金用于保障殡仪馆40%部分的支出,分别用于日常水费、电费以及人员经费的支出等。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七)其他农村社会救助对象补助经费
项目资金安排:28,0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根据《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 昆明市民政局 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相关工作的方案(试行)的通知》(昆组通〔2018〕93号)中明确规定:《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中共云南省委农村工作部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对农村原大队一级部分离职半脱产干部实行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云组发〔1989〕55号)《云南省人事厅 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贯彻执行云发(1990)28号文件若干问题的具体意见》(云人发〔1991〕36号)及《中共云南省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村干部生活补助或岗位补贴的实施办法》(云政办发〔2000〕10号)文件继续执行,按期足额发放正常离任村干部、精简退职人员等其他农村社会救助对象生活补助。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八)城乡低保对象春节慰问活动补助项目资金
项目资金安排:773,08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为做好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确保全市低保、特困对象等困难群众度过喜庆祥和的春节。根据《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2城乡低保群众春节慰问金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昆财社〔2022〕17号)文件精神,做好全区城乡低保春节慰问工作。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九)农村敬老院聘用人员补助经费项目
项目资金安排:350,0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以解决城乡特困人员突出困难,满足城乡人员基本需求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在全市建立城乡统筹,政策衔接,运行规范,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城乡特困人员全部纳入救助供养范围,切实维护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方式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对容纳集中供养人员的农村敬老院给予护理人员工资补助。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十)路牌门牌制作安装维护经费项目
项目资金安排:50,0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7733-2008)《昆明市街路巷地名标志牌设置规范》(昆民通〔2016〕74号)和《昆明市门牌设置管理规定》要求,进一步提升东川区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切实做好街路巷地名标志牌设置工作,给老百姓生活带来便利,规范城市建设,为创建文明城市奠定良好基础。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十一)惠民殡葬补助经费项目
项目资金安排:4,700,0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的意见》(云政办发〔2012〕142号)要求各级政府要在现有殡葬惠民政策的基础上,制定基本殡葬服务由政府供给的惠民殡葬政策,将惠民殡葬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健全完善殡葬惠民政策措施,不断增强殡葬公益属性,让殡葬回归社会公共服务。凡具有东川区户籍,已享受国家补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火化入葬公墓的,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其他城乡居民死亡后火化入葬公墓的,一般对象补助标准2,600.00元,特殊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增加补助1,000.00元,补助资金用于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入葬公墓等殡葬服务。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十二)残疾人两项补贴补助经费项目
项目资金安排:3,566,4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云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云政发〔2016〕5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印发《昆明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方案》,方案从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补贴对象及标准和时间、申领程序、资金筹集与发放管理、补贴对象管理、保障措施等六方面进行了要求,及时足额完成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十三)其他民政管理事务补助经费项目
项目资金安排:20,000.00元
绩效目标设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办函〔2017〕92号)、《云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停征婚姻和收养登记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云民办函〔2017〕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婚姻登记不再收取费用,为确保婚姻登记工作不受影响,更好服务于全区人民申请婚姻证件工本补助经费。
设置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对项目进行评价。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提高绩效目标编制质量,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跟踪监控管理,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和其他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80,14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6,560.00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细化预算编制,故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较2024年减少较多。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资产总额52,150,450.07元,其中,流动资产4,446,730.81元,固定资产47,301,538.15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71,701.11元,其他资产30,48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31,367.8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79,056.3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01130023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