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书面)
监督索引号53011300500010000
昆明市东川区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书面)
——2025年1月22日在昆明市东川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东川区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东川财政运行面临空前压力,支柱产业大面积停产,重点税源增长动力不足,收支矛盾极为尖锐。在此严峻的形势下,在区委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区财税部门紧密协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加强财政资金资源统筹,推动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民生财力保障,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全力保障全区经济社会的稳定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80,390万元,实际完成61,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1%,较上年同期76,561万元下降20.1%,未完成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因为重点涉矿企业持续大面积停产,税收收入减收严重;另一方面是因为耕地开垦费及欠税清缴等一次性收入同比共减少13,010万元,在两个因素叠加的情况下,导致2024年收入下滑极其严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25,400万元,实际完成350,753万元,为调整预算350,415万元的100.1%,较上年同期353,182万元下降0.7%。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1,2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75,946万元(返还性收入-59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01,25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5,28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7,404万元,调入资金90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3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810万元,收入方合计373,90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0,753万元,上解支出9,069万元,土地指标调剂转移性支出301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600万元,支出方合计367,72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6,18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57,927万元,实际完成24,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9%,较上年同期21,371万元增长13.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2,633万元,实际完成 58,132万元,为调整预算92,494万元的62.9%,较上年同期23,570万元增长146.6%。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258万元,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收入18,9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93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60,600万元,收入方合计110,7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8,132万元,上解支出370万元,调出资金89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24,600万元。支出方合计83,99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转26,75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7万元,实际完成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5%,较上年同期21万元下降38.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5万元,实际完成29万元,为调整预算29万元的100%,较上年同期34万元下降14.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收入2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万元,收入方合计3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9万元,调出资金10万元,支出方合计39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为117,593万元,实际完成116,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同比增长11.8%。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31,927万元,实际完成132,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同比增长4%。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6,2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0,524万元,上年结余3,028万元,收入方合计219,81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2,722万元,上解支出82,869万元,支出方合计215,591万元。收支相抵,年末结余4,227万元。
(五)其他报告事项
1.政府债务情况。
(1)债务余额及限额情况。2024年东川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26,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3,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63,600万元。2024年东川区政府债务余额514,47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56,97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57,500万元。政府债务主要投向于基础设施、土地储备、保障性住房、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社会事业和农林水利建设等方面。
(2)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2024年上级转贷地方政府债券67,41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810万元,全部是再融资债券;专项债券60,600万元(再融资债券21,6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39,000万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金32,2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600万元,专项债务24,600万元。支付债券利息14,59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 5,227万元,专项债券9,367万元。
2.预备费动用情况。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4,300万元,动用1,114万元,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应急处突等方面支出。
3.“三保”保障情况。全年累计保障“三保”支出199,215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66,436万元,保工资128,313万元,保运转4,466万元,“三保”保障率100%。
上述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数据均为快报数,待与上级财政结算后,最终决算数另行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落实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2024年,东川区财税部门严格遵循人大的各项决议,致力于确保财政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针对人大提出的关于狠抓财源建设、提升财政治理成效以及全力防范债务风险等要求,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预算管理,优化支出结构,力求实现财政资源的高效配置。
(一)聚焦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推进财政工作平稳运行。一是高质量涵养财税资源。深入企业调研,密切关注重点税源和新增税源企业经营状况,全面分析经济形势与税源结构。灵活应用各种政策工具,加速构建市场化、多元化的收入机制,加固财税增长的“压舱石”,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全年共向63家企业下达产业扶持资金1.11亿元,有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二是清单式细化收入组织。围绕收入目标,精准把握经济政策走向与发展趋势,定期分析研判,制定详细的抓收入清单。及时跟踪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和骨干税源增减变化,实现全过程、全领域、全环节精细化抓收入管理。通过深挖企业欠税回收、潜在收入及林业资产购置等税源,细化措施,确保税源有效转化为财政收入。全年追缴欠缴税费3,180万元、查补稽查税款274万元。三是高效率争取上级支持。紧密围绕重点工作和发展需求,深入研究相关政策,精心谋划储备项目,2024年谋划包装储备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11个,总投资额达50.49亿元,债券资金需求14.05亿元。争取到位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9亿元,专项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有效缓解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筹资压力。全年累计收到上级专款20.39亿元,其中,超长期国债14,695万元。四是高水平优化支出结构。坚持量力而行、精打细算的原则,将“三保”支出作为预算支出的重中之重。统筹安排教育、农业农村、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支出,确保资金精准投放。同时,动态监测库款余额,结合实际情况实时调整支出调度,切实兜牢“三保”底线,确保各项重点支出任务顺利完成。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既注重用好增量资金,又着力盘活存量资金,形成“大钱大方用、小钱小气省”的良性循环,增强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全年对各预算单位22个项目共计4.66亿元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累计盘活存量资金6,354万元。五是高站位实施财金联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撬动金融资源持续稳健投向东川发展的各个领域。通过创新经营快贷、个人e抵快贷、纳税e贷、产业贷、农担快捷贷等金融产品,全年为地方企业发放贷款776笔共计6.4亿元,为“三农”领域发放贷款14131笔11.9亿元,有力促进了地方经济的多元化发展。
(二)聚焦精打细算、突出重点,竭力保障民生领域支出。一是深入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号召,将习惯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方针,严格控制非刚性非急需支出及一般性支出,确保有限财力得到高效利用,全年共压减一般性支出9,079万元。二是坚守“三保”支出底线。全面承担“三保”支出责任,严格按照中央和省“三保”政策清单进行审核,确保不漏报、不多报,不留硬缺口。同时,严格控制“三保”以外的其他项目支出。全年“三保”支出达到19.92亿元。三是全力保障民生领域支出。全面落实政策性补助,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全年拨付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2.88亿元。加大医疗卫生投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全年卫生健康支出达2.49亿元。多渠道筹措就业资金,确保各项就业补贴和待遇得到落实,全年拨付就业资金6,049万元。积极落实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保障政策,全年拨付专项资金3,024万元。同时,坚持对教育投入的法定要求,多渠道筹措教育资金,推动东川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全年教育支出达5.79亿元。四是全面巩固并促进乡村振兴发展。持续加大农业农村投入力度,全年拨付农林水支出8.33亿元,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乡村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等重点领域。持续推进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全流程发放和监控管理,确保脱贫群众转移性收入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全年兑付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105.49万人次总额达4.81亿元。同时,充分发挥整合资金政策的优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全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3.77亿元,投入农业产业发展2.71亿元,占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的71.9%。
(三)聚焦统筹兼顾、安全发展,防范化解地方财政风险。一是妥善化解存量债务风险。通过财政预算安排,再融资债券、项目收益偿还、贷款重组、与债权人协商展期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措资金,有效化解了政府法定债务、隐性债务以及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等各类到期政府性债务。同时,加强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制定《东川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对2019—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管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强化“提示、预警、督办”的工作机制,督促各责任主体加大资金、资源统筹力度,提前落实偿债资金安排,全年共发放提示预警督办通知38份。二是强化财政风险防范。按月进行财政收支盘点,统筹分析财政收支结构、重要项目支出、财力变化趋势以及库款保障水平等运行因素,并定期形成财政运行分析报告,以研判财政运行趋势。及时反馈财政运行中的痛点和难点问题,通过抓早抓小的方式,切实提高了财政风险防控能力。同时,强化各部门协同配合,及时掌握最新财政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障财政安全。三是筑牢财会监督防线。切实履行财政部门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协调其他各类主体对财政资金的全过程、穿透式监管。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维护财经秩序。通过定期检查、专项审计、随机抽查等方式,全面提升财会监督的有效性和覆盖面,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透明、高效使用。全年共组织开展了64家一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式财务检查,并利用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向纪委监委提供线索4个,对发现的问题已督促全部完成整改。四是有效稳控金融风险。全面排查各类金融矛盾风险隐患,从源头上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金融风险隐患。强化部门联动,积极开展金融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并定期开展集中宣传,引导群众认清非法集资的性质和危害,增强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筑牢防范非法借贷、防范非法集资的藩篱。同时,对“7+4”类137家地方金融组织进行摸排和现场核查,强化源头管控,并做好线上监管和线下现场排查工作。有力地维护金融稳定,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推动地方金融组织高质量发展。
(四)聚焦改革任务、增添动力,切实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一是全面实施全口径预算。持续加强财政资金与单位资金的统筹,将各部门的财政收支、事业收支、事业单位经营收支和其他收支等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编制、统一批复,确保财政资金的“收入集中管理、预算统一规划、支出严格把控”。二是深化绩效管理改革,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以目标质量为导向,不断完善区级绩效指标体系。通过定期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累计覆盖项目3400个,有效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三是持续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实现全流程闭环管理。扎实推进一体化社保缴费改革,成功启用“预算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一税费缴纳”功能,实现税务申报系统、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银行端拨付渠道的全面贯通。以公务之家和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为主要支撑,整合多平台业务,将公务差旅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缴、公务接待业务场景有机融入公务差旅业务链条,实现公务差旅全业务场景无纸化办理和一体化管理。四是深化区属国有企业改革,优化资本布局。聚焦城市建设、粮食供应、小江特色农业、文化旅游、园区发展、乡村振兴以及村集体经济等多个领域,通过清产核资、清理撤并、资源整合以及资产注入等多种方式,不断调整和优化资本区域布局,更加突出实业发展、聚焦主营业务。同时,通过公开竞聘、专家评审等公正透明的选拔机制,为集团公司选拔优秀的职业经理人。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东川区顶住企业大面积停产和稳定经济发展的双重压力,坚持政策引领财政、财政辅助政策的方针,我们积极有为地落实财政政策,切实提高财政支出效率,确保了全区财政运行情况基本稳定。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领导和科学决策,也离不开人大、政协及各位代表委员们的监督和指导,更是全区上下团结拼搏、奋发有为的结晶。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东川区在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具体而言,财政增收乏力和刚性支出增长较快的矛盾日益突出;财政运行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三保”支出压力不断增大;政府债务负担沉重,还本付息支出压力巨大;预算的硬性约束力有待加强,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还需进一步提升。面对困难,我们将认真倾听各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范和化解。
三、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财经会议重要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各项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的财力保障。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要求,促进东川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提质增效,服务保障东川高质量发展大局。
(二)预算编制原则
1.零基预算原则。预算安排不以上年预算为依据,从“零”开始,按国家、省、市、区有关政策规定安排人员经费;按定额标准安排公用经费;按轻重缓急视财力情况安排项目经费。
2.量入为出原则。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尽力而为”的原则,将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必要支出,控制预算规模,确保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3.先急后缓原则。按照“先人员,后公用;先基本,后项目”的顺序,在优先保证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转经费的前提下,集中财力安排重要项目支出,有计划、分步骤地统筹安排预算。
4.效益优先原则。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要求和成本效益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管理全过程,促进预算和绩效管理深入融合,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5.公开透明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深化推进预算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严格按规定规范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细化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实现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三)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收支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综合考虑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因素产生一次性收入影响,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增长5%以上。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455,457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计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完成73,202万元,返还性收入-594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273,68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1,18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180万元,调入资金21,99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6,300万元,收入方合计491,95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455,457万元,上解支出7,263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9,232万元,支出方合计491,952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完成44,90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安排38,630万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计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完成44,9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6,75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9,270万元,收入方合计100,92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计划安排65,384万元,上解支出275万元,调出资金4,97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0,300万元,支出方合计100,929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全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完成6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计划安排65万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计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完成6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21万元,收入方合计8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计划安排65万元,调出资金24万元,支出方合计89万元。收支相抵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全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完成109,87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计划安排139,434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计划完成109,8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3,574万元,上年结余4,227万元,收入方合计217,67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计划支出139,434万元,上解支出74,807万元,支出方合计214,241万元。收支相抵,年末结余3,430万元。
(四)政府债务情况
2025年,预计地方政府债务限额546,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 163,000 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83,600万元。预计地方政府债务余额530,51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54,046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76,470万元。计划偿还地方政府债务本金59,53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9,232万元,专项债务30,300万元。计划支付债券利息18,238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267万元,专项债券11,97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重点情况
2025年,财政预算支出坚持“三保”优先的原则,不断优化支出结构,统筹兼顾,竭力支持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教育、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安排455,457万元。其中,当年区本级可用财力安排257,445万元(“三保”支出161,890万元;政府债务、编外聘用人员、基础性绩效等刚性支出35,480万元;法定预备费及促发展必保项目支出60,075万元);2024年结转对应项目安排支出6,18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对应项目安排支出95,206万元(“三保”支出48,021万元)等。计划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9,232万元(区本级财力安排2,932万元,争取上级再融资债券26,300万元)。
全年分类计划安排: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5,185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4,130万元,教育支出62,93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0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9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57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58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186万元,农林水支出109,95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7,39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37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30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487万元,预备费4,6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205万元,债务还本29,232万元等。
(六)“三保”支出安排情况
按照云南省“三保”政策清单,2025年需年初预算安排“三保”支出209,910万元。
1.保基本民生72,570万元。村(社区)经费7,917万元,教育经费保障8,110万元;困难群众救助29,284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751万元;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补助11,943万元;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2,296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295万元;计划生育支出1,2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及军人抚恤补助3,401万元等。
2.保工资132,333万元。在职人员工资82,171万元;在职工资附加性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39,846万元;离退休经费10,316万元。
3.保运转5,007万元。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离退休公用经费。
(七)各单位自有资金安排情况
全年各部门申报收支专户自有资金支出需求68,433万元,主要教育课后服务、学生培训费等专项资金2,530万元,卫生系统各医疗机构医疗收入对应安排支出63,080万元,城管局生活垃圾处理资金1,072万元、城市环境卫生保洁服务专项资金257万元,其他各部门零星资金1,494万元。
四、2025年财政工作重点
各位代表!2025年,作为“十四五”规划的决战之年,财政经济工作承载着历史的重托与时代的使命。我们将秉持“紧缩开支、确保底线”的原则,全力推动财税高质量发展,通过资金整合、潜力挖掘与风险防控的三重策略,确保全区改革发展在稳定中取得新进展,为“十四五”规划圆满收官贡献力量。
(一)强化收入管理,稳固财政基础。一是全力激发财源潜力。秉持“财源建设促发展,发展反哺财源增长”的理念,依托东川的资源优势与地方特色,聚焦税源企业培育、税费协同治理及国有“三资”改革等领域,力求取得实质性突破。二是优化税收征管。加强对园区重点企业的税收监控与服务,扶持龙头企业壮大,优化产品结构,提升税收效益。同时,强化征管措施,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通过算准、算细、算透,深度挖掘个体、超市以及涉矿等行业的收入潜力,对收入行业分类管理与评估分析,并加强执法检查,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征管效率与水平。三是强化非税收入管理。将非税收入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紧盯重点税源,对执收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强化动态监管,力促非税收入增长。四是积极争取上级资源。紧跟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债券等政策支持,积极申报项目,争取更多资金倾斜。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沟通,争取在资金分配与政策扶持上获得更多支持。
(二)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生活品质。一是强化民生保障。坚持人民至上,保持民生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80%左右,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保障“两会”关于做好就业、教育、医疗等民生事项和十件民生实事的资金需求,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改善民生质量。支持提高就业质量,落实落细稳就业和补贴政策;支持卫生事业发展,提高区人民医院差额补助比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大力推动健康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基本生活补贴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水平;全力支持发展教育和文体事业,支持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推动文化旅游体育繁荣发展等。三是升级城市功能。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机遇,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城市建设和治理,加快城市污水管网、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项目进度,完善城市配套设施。四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多渠道筹措资金,保持财政投入力度不减。支持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三)强化管理效能,防范财政风险。一是加强“三保”风险防范。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落实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从源头上防范过高承诺、过度保障,确保“三保”支出在预算支出中的优先地位。实行全区库款统一调度管理,保障财政库款合理规模,防范财政支付风险。二是强化债务风险管控。严格落实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严禁违法违规举债。完善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健全风险防控体系,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加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严格编制收支预算,纳入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加大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和绩效评价,确保债券资金效益最大化。按照“谁举借、谁偿还、谁审批、谁负责”和“一个项目一个方案”的原则,制定债务化解计划,坚持分类施策、突出重点、有力有序化解存量债务。三是强化财会监督。进一步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完善财会监督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好发挥财政监管作用,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切实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四是强化财政管理。推进财政法治体系建设,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管理,硬化预算约束,严格控制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克服随意性、人为性、盲目性,持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领域,完善公开机制,逐步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
(四)深化改革创新,打造硬核成果。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遵循“事项优先,预算跟随”的原则,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通过“破基数、促统筹”,压减非重点、非刚性支出,整合低效重复的分散资金,腾出资金用于东川区最重要、最关心和人民群众最需要、最迫切的大事要事上。二是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健全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建立更加完善的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机制,严格绩效自评管理,规范重点评价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实施重点资金预算执行和绩效目标运行情况“双监控”,确保支出进度和绩效目标双优良。三是持续开展国资国企改革。支持加快推进区属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改革,增强国有企业融资和经营能力,进一步强化监管制度建设,对企业经营目标、内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进行综合评价,发挥激励导向和约束作用。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各位代表!扬帆起航正当时,乘风破浪勇担当。面对2025年财政工作的崭新征程,我们深知责任重大,机遇与挑战并行不悖。在区委的领导下,以及区人大、区政协的悉心监督与鼎力支持下,我们将直面挑战,凝聚共识,以饱满的热情和坚定的步伐,锐意进取,稳健前行,不断创新思路和方法,恪守稳健中求发展的原则,深植“财源于民,用财为民”的服务理念,为全面达成财政工作目标而持续拼搏,不懈奋斗!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是政府预算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应当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做到收支平衡。
5.调整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后,在执行中因形势发生变化需要增加或者减少支出等情况的,由各级政府报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对原定预算收支进行调整,形成调整预算数。
6.“三保”支出: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其中,保基本民生,主要是按照国家确定的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制定的基本民生保障政策,包括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支出。保工资,包括公务员、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等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以及随工资计提的附加等支出。保运转,指的是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自身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支出,不含为开展特定工作安排的一次性、阶段性专项经费。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等方面的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和其他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预备费:指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备用金,在编制政府预算时暂时保留一定的后备资金不安排具体用途,待预算执行中批准动用时,再列入指定的预算支出科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各级政府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9.政府一般债务:指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务,由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融资,债务资金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10.政府专项债务:指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务,由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融资,债务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11.一般性转移支付: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不规定具体用途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12.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政策目标补助给下级政府的专项支出,下级政府应当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专款”。
监督索引号53011300500010111
附件2.东川区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