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www.kmdc.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52224292-202409-896966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9-02 09:51
名 称: 昆明市东川区精神病院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东川区精神病院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4-09-02 09:51
字号:[ ]

监督索引号53011300236100201000

昆明市东川区精神病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区精神病院为财政差额拔款的事业单位,拔款比例80%,编制床位174张(院本部105张,拖布卡分院69张),核定事业编制35名。2023年年末实有在编人员35人,聘用人员76人,年末退休人员22人。单位主要职能是:承担东川区精神疾病的治疗与预防,精神疾病相关咨询、培训和教育工作等,对我区的精神卫生事业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国家重性精神病管理项目及重性精神疾病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东川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项目由区精神病院承担,根据《国家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规范》、《云南省严重精神病管理治疗规范》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8版)》的相关工作要求,圆满完成2023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相关工作。

2.涉及政府指令、公共卫生服务、公益性任务各项责任

随着精神卫生服务重要性的日趋凸显,东川区精神病院接到各类政府指令、公共卫生服务、公益性任务的各项责任。经过统计,2023年共开展如下项目和服务:一是国家重性精神病管理项目;二是区内重性精神疾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三是健康扶贫专项工作;四是残联阳光家园计划—精神残疾人机构托养及居家托养项目;五是公安部门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排查行动;六是区政府领导、政法委和公安局牵头的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任务;七是区残疾人联合会精神病康复救助门诊服药项目;八是民政部门精神病患者大病救助及一站式救助;九是2023年昆明市残疾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全托)服务项目;十是我院4位拥有精神、智力残疾评定资质的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固定每月两个半天为东川区精神、智力残疾人开展残疾等级评定工作。

3.公共卫生服务相关指标及数据

1)截止2023年11月30日,东川区报告患病率达6.36‰,管理率为97.84%,规范管理率为97.36%,服药率为96.94%,规律服药率为88.84%,精神分裂症服药率为96.57%,精神分裂症规律服药率为90.13%,面访率为97.60%,体检率为85.29%,专科医师复诊率为96.22%,所有指标率均完成。

2)截止2023年11月30日,根据《东川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监护责任实施“以奖代补”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督促各乡镇社区医疗机构发放了市区级“以奖代补”补助资金;2023年与危险性评级3级以上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共签订监管责任书636人。我院协助乡镇(街道)及公安派出所应急处置91例有肇事肇祸倾向的患者。顺利推进东川区精神分裂症患者应用第二代长效针剂门诊治疗项目工作,截止到11月30日入组第二代长效针剂门诊治疗17人(任务20人)。

3)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截止2023年12月31日,办理门诊特殊病卡36人,门诊患者实施医疗救助3717人次,医疗救助金额89.78万元;住院患者实施医疗救助2425人次,医疗救助金额188.10万元;实施残疾精神病康复救助220人次,救助金额8.75万元;151人得到精神病院争取的2023年昆明市残联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救治,救助金额45.30万元;办理精神、智力残疾证201人。

4)组织精神专科医生对9家乡镇(街道)中心卫生院及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在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现场复核诊断及疗效评估,免费发放精神类药品9.08万元;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辖区内居民开展精神卫生健康知识宣传活动,截止2023年10月30日,共开展21次义诊活动,到北部边远乡镇及社区进行精神卫生宣讲,为2595余人次进行现场免费咨询及送医送药活动,发放宣传资料7135份,大大提高了群众在家门口看病就医的便捷性,用实际行动为老百姓解难题办实事。

5)为提高东川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卫健局工作要求,2023年圆满完成对9家乡镇(街道)中心卫生院及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4次督导及考核工作。

6)2023年我院圆满完成了应征公民心理检测工作。

4.医疗安全及安全生产

1)医院与各部门科室、科室与员工层层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加强对医院重点部门、重点科室安全管理工作。全面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定期排查病区及安全隐患的环境。

2)加强教育,提高警惕,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安全工作,保证职工及病人安全。建立了医疗纠纷防范和处置机制,制订了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和防范预案。设立举报箱,开通院长接待日,安排专人负责危险物品的管理,定期对设备、消防安全通道及危险物品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危险源。抓好环境卫生管理,坚持经常性打扫,定期组织检查、考评。加强病人管理,减少脏、乱、差,进一步规范治疗,特殊病人特殊管理。完善了出院病人健康指导工作。

3)加强部门协作,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加强组织各医疗机构医疗法律法规和普法的学习,强化痕迹管理,全面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确保医疗安全。

4)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因病施治,统筹共享、合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资源,构建就医新格局,医院将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进行考核。强化培训,稳步实施。遵循就近治疗原则,能收尽收。收治不了的精神病患者及时与云南省精神病医院取得联系,安排好住院相关事宜。对出院患者实行追踪随访,2023年住院患者因精神障碍伴发“躯体疾病”转区人民医院救治36例,上转省精神病院住院1人。门诊转云南省精神病院住院治疗4例。请外院专家会诊43例,确保了患者安全。

医院2023年未发生医疗事故及医疗纠纷。

5.医疗工作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1)门诊人数7646人次,较上一年度同比同比增加1745人次。增幅22.80%。

2)入院人次1504人次。较上一年度同比同比增加231人次。增幅15.30%。

3)出院人次1536人次。较上一年度同比增加295人次。增幅19.20%。

4)抢救病人12人,死亡6人,抢救成功率50.00%。

5)病人占床率92.00%。

6)处方合格率99.00%。

7)病床周转诊次数5次/年。

8)严重差错事故为0。

9)器械消毒合格率100.00%。

10)急救物品齐备完好率100.00%。

11)出入院诊断符合率97.00%。

12)自查病历合格率98.00%。

6.医德医风建设

强化医德医风建设,组织对全院职工进行医德医风考评,建立预防行业不正之风长效机制,健全质量、服务评价体系,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流程,不断提高患者和社会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以宽容、友善、大度、谦让的心态对待同事,以把事办好,把好事办得更好,爱岗敬业,爱院如家的主人翁精神对待工作,以真正把病人当亲人、当宾客的服务理念对待每一位病友,以平等、低调、坦诚、友好的姿态处理好院际关系,形成内外和谐、上下齐心的良好工作生活氛围,继续抓实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抓出成效。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门诊(含预检分诊)、一病区、二病区、拖布卡分院、门诊住院收费、医保科、药剂科、化验室、供应室、工娱疗组、办公室、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疾控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东川区精神病院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精神病院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原因是:我单位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救护车有编制无预算,但车辆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开支,故实有车辆超编。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东川区精神病院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精神病院2023年度收入合计2916.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4.18万元,占总收入的18.3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2370.65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81.28%;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75万元,占总收入的0.4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548.14万元,下降76.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056.79万元,下降94.9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515.66万元,增长27.8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7.01万元,下降37.38%。主要原因是医院今年减少整体迁建项目10000.00万元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现拖布卡分院运行逐渐步入正轨,收治病人增加以及院本部重性精神病患者住院人数增加导致事业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精神病院2023年度支出合计2885.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5.20万元,占总支出的82.31%;项目支出510.36万元,占总支出的17.6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817.36万元,下降75.3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42.19万元,增长16.83%;项目支出减少9159.55万元,下降94.7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增加招聘人员,导致费用增加,病人数量的增加导致药品费用增加,维修维护费用增加造成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医院今年减少整体迁建项目建设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精神病院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375.2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79.2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8.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95.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精神病院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0.3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47.01万元,用于医院整体迁建项目工程进度款和监理合同预付款等的支出;残疾人康复(残联门诊服药救助)10.86万元用于2023年6月至2023年10月742名边远贫困精神病患者门诊服药救助;残疾人托养资金33.35万元用于266名精神残疾人2023年度的托养服务;重大公共卫生专项1.55万元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管理聘用人员工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新冠病毒感染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工作补助资金)17.59万元用于疫情期间医务人员开展防疫工作的临时工作补助。2023年项目支出比2022年减少9159.55万元,下降94.72%,主要原因为医院今年减少整体迁建项目建设导致项目支出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精神病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4.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8.51%。与上年相比减少56.79万元,下降9.61%,主要原因是2023年减少基本公卫项目经费和残疾托养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2%。主要用于医院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费用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53.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27%。主要用于医院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3.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1%。主要用于精神病医院人员住房公积金福利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9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精神病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为经常下乡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复核诊断和疗效评估、督查工作及义诊发药工作产生的车辆费用。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44万元,下降82.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44万元,下降82.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减少下乡开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复核诊断和疗效评估、督查工作及义诊发药工作产生的车辆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精神病院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东川区精神病院资产总额13885.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92.18万元,固定资产485.95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10468.95万元,无形资产38.2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39.9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5.8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40项,账面原值17.2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7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1300236100201111

昆明市东川区精神病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40830041318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