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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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指导全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定和提出全区发展党员和加强党员管理的计划、措施和意见,检查和指导全区各级党组织的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规划、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工作,主管全区党员远程教育工作。
2.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制定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指导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拟定或参与拟定全区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的有关政策和制度,指导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
3.提出区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方案、意见和建议,负责区管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和任免、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培养和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4.贯彻落实并组织实施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措施,负责全区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工作,统一管理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调配、考核奖惩、教育培训和工资福利等事务。
5.主管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研究和拟定全区干部教育培训的规划、措施和计划,统筹、指导、协调、检查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协调各部门开展干部教育培训。
6.拟定和参与拟定干部监督管理的制度,负责对区管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特岗人员因私出国(境)审批备案及因公出国(境)备案工作,受理党员、干部相关的申诉和来信来访工作。
7.研究制定全区人才工作政策、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全区人才培养、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协调、指导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人才工作,抓好人才队伍建设。
8.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区各部门贯彻执行老干部的各项方针、政策;负责全区离休老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9.承办区委和上级组织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区委组织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2023年东川区基层党建工作方案》要求,以“钉钉子精神”,高质量推动勇当先锋、敢打头阵的模范机关建设,推动机关政治生态向上向好,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党员干部队伍充满活力,全体党员干部以争当“实干家”的姿态服务和融入“六个东川”建设。
(一)加强政治建设,坚定政治立场。一是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始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作为做好组织工作的“纲”和“魂”,选人用人突出政治把关,教育培训突出政治训练,干部管理突出政治监督,基层党建突出政治功能,人才工作突出政治导向,针对区委2022年度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及党建工作考核反馈的12个方面意见问题,积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从严部署,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目前已整改完毕。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把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作为党的建设重要任务来抓,部班子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带头参加“主题党日”每月按时自觉足额缴纳党费,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自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严格约束“八小时以外”自身的行为操守,带头到挂钩联系点、挂钩软弱涣散党支部及基层讲授专题党课9次,组织8名科级干部参加区级二十大精神研讨班;坚决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涉及区委统筹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一律提前7天请示,组织部年度工作或重要阶段性、专题性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涉及工作一律主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主动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忠诚。三是深化模范机关创建。用好用活“典型引路法”,在部内“模范机关示范单位”创建过程中注重培育榜样标杆,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研究出台《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组织部自身建设方案》20条措施,大力弘扬对党绝对忠诚、公道正派、甘为人梯等优良部风和政治文化,认真组织学习优秀组工干部、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培育选树区级“头雁书记”1名、头雁党员3名;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对标学习五华区委组织部、呈贡区委组织部在党建工作、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和信息化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组织80余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赴五华区、晋宁区、呈贡区参观学习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先进典型,推动打造具有东川特色的乡村振兴“头雁村”,党群连心基层治理“微网格”,“五好村(社区)”等10余项工作;机关支部成功命名创建为“昆明市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离退休支部成功创建市级“模范党支部”。
(二)加强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一是学深悟透党的创新理论。坚持把学习贯彻新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依托部务会、部长办公会、机关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工讲堂”、理论中心组等,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会议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72次,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研讨8次,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1次,主要领导讲授专题党课1次,部班子讲授党课9次,到挂钩联系点、挂钩软弱涣散党支部及基层讲授专题党课9次,创造性开展“书香组工”系列活动,持续推出组织工作知识点“每日一分享”活动,建立“逢五学习”制度,依托“组工讲堂”“书香组工”“擂台比武”等平台,开展组工干部登台授课等活动30余次。二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扎实有序开展第二批主题教育,牢牢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制定区委组织部主题教育工作任务清单、学习计划清单,构建“部务会+中心组+党支部+党小组+党员个人”的学习体系,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理论学习和研讨72次,引导组工干部深刻感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强大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机关支部和离退休支部深入挂联的村、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工作,制定“为民办事”清单5条,党员认领开展民生实事61件,12名年轻党员到老年病医院为老年人打扫公寓卫生、整理床被、交心谈心,36名组工干部深入乌龙镇田间地头、房前屋后,开展反诈宣传,为67户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走深走实;有力开展“三双”工作,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已全部完成年度服务任务,协助桥北社区开展“积分超市”运营并陆续购置捐赠4000余元的生活用品,牵头主动与华联期货有限公司和博轩教育集团对接,分别捐赠10万元用于扶持碧谷街道李子沟村村级集体经济、捐赠6万元幼儿玩具和教育用品物资;积极开展建言献策,机关支部征集到问题27条,征集到意见建议“金点子”18条;认真进行检视整改,从理论学习、政治素质、能力本领、担当作为、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查找问题11个,制定整改措施11条。三是做细做实思想政治工作。深入把握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特点和规律,认真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办法和谈心谈话、家访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动态和心理健康状况,探索建立干部身心健康服务保障体系,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孤注一掷》电影,参加东川区乡村振兴篮球杯、气排球赛、工间操等文体活动12次;落实离退休党员干部“两项待遇”138人次,为48名退休职工办理了医疗互助,7名离休干部职工发放护理费、住房补贴21.2万元;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意识形态工作领导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网宣工作,内参信息中组部《组工参阅》1条、中央媒体报道13篇、省级媒体156篇、市级媒体5篇,发表中国网评论文章222篇,其中:《东川区:‘五步法’推动组织工作上温度》获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批示,《东川区创新“五好”示范机制,走出乡村振兴新路子》被云岭先锋宣传推广,《东川区:“四比四赛”“四上四下”争当“实干家”、整治“太平官”》被云南日报推举为典型经验,《“组团式”帮扶助推教育、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报告》被昆明《党建杂志》宣传推广。
(三)夯实党建基础,建强战斗堡垒。一是加强机关组织体系建设。持续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扎实做好“智慧党建”信息化平台工作,确保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系统达标率100%,每月精心设计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结合创文、创卫、党的二十大精神宣传、普法强基补短板、安全生产、民族团结等工作,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带动全体党员参与到基层治理中,党员参与“点亮微心愿”活动93人次,参与“博爱昆明.绿美春城”在线捐款2500元,对汤丹镇中心幼儿园捐赠6700余元的幼儿玩具、教育物资,参与“爱心帮扶一对一”活动,8名干部职工结对帮扶8名留守儿童,切实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机关支部建设,立足“党员之家、干部之家、人才之家”职能定位,制定“关心关爱组工干部实施办法”,充分利用办公场所、走廊门局以及“室”“墙”“角”“栏”等有效空间,打造“组工驿站 心灵港湾”平台,配套推进组工书架、组工干部寄语等服务内容,举办活动12次,37名组工干部寄语年轻组工干部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收到组工干部“向组织说说心里话”23条,有效提升队伍凝聚力。二是强化党员教育监督管理。按要求开展好“领导干部上讲堂”、“党课开讲啦”等活动,完成年度新发展党员排查、党建标识设计制作使用情况摸排,促进党组织设置、阵地建设、发展党员、党务公开等工作规划执行,今年以来,规范党员发展程序,严把党员入口,预备党员按期转正1名,接收预备党员2名,1名干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牢固树立“勇当先锋、敢打头阵”的工作理念,在“头雁支部”培树过程中,坚持以“头雁书记”领方向、“头雁党员”立标杆,着眼“东川雁阵”品牌,落实“雏雁淬炼”工程,发挥领导核心和表率作用,部内多名领导投身到“五好”乡村示范村建设、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三变”改革试点等重大工作中,选派部内8名年轻公务员到上级部门跟班学习、到基层一线驻村,17名年轻公务员在产业项目攻坚、基层治理中摔打历练,11名年轻公务员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加速磨练熟化,培育选树区级“头雁书记”1名、头雁党员4名,先后有20余名年轻公务员得到提拔和职级晋升,2名同志被表彰为2022年度乡村振兴工作先进个人,1名同志被表扬为“雁阵领航•双创双树”“实干先锋”;做实“三双”服务,制定完善“三张清单”,全体党员进社区志愿服务193人次578.4个小时,截至11月20日,单位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已全部完成年度服务任务;开展“强党性、促成长”、党性大讨论、“走进老党员、学习好传统”等活动10余期,全体党员干部无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无违法违纪违规的情况出现。三是促进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持续推进“东川雁阵”品牌建设,推进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统筹在全区打造文化教育与社会治理、农文旅融合发展、产业转型升级14条干部教育教学线路42个现场教学点;创新“五好”领航乡村振兴机制,创建13个“五好”示范村(社区),打造小江干热河谷党建引领乡村振兴示范廊带,牵头推动东川区在全国160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率先启动农村“三变”改革,创新打造“新新向党”品牌,有效推动新就业群体积极参与社会治理;部领导带队采取全覆盖调研、专项调研、蹲点调研等方式,近距离接触、全方位识别干部,对全区57家班子和581名科级干部进行专题调研,开展比选择优产生部分科级领导干部初步人选工作,创新建立“部长夜谈”制度,组织部长与28名主动报名干部进行“一对一、面对面”交流,精准分类储备一批优秀“四类干部”,将221名优秀干部纳入动态梯次培养计划;创新实施“四比四赛”行动、构建“四上四下”机制,创新推出“1336”工作机制,开展选树“雁阵领航•双创双树”“实干先锋”活动,选树“实干先锋”45名,其中提拔2人,拟晋升职级2人;识别“太平官”4名,其中免职3名,提醒谈话1名;研究制定《东川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持续加强干部监督管理。
(四)加强作风建设,持续正风肃纪。一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力倡导“重实效、强实干、抓落实”,以全市“组织工作上温度,组工干部下基层”为契机,按照《中共昆明市委组织部机关开展“大调研、解难题、抓落实”工作方案》部署要求,组成9个调研组,部领导持续带动部内20余名年轻公务员开展2023年“组工干部下基层,全员调研破难题”活动,撰写干部队伍建设和届中分析调研报告23人次,深入推进全市组织系统大竞赛各项指标任务,制定《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组织部“组织工作上温度 组工干部下基层”行动方案》15项任务,出台“做沉下去’的组工干部”等措施,9名部班子成员及科级领导帮带9名年轻组工干部,全覆盖挂点联系服务乡镇(街道),今年以来,共开展蹲点调研16次,覆盖37个村(社区)。二是推进清廉机关建设。严守各项组织纪律,特别是党章、党规、党纪,做到执行规定不走样,严格程序不简化,恪守公道正派立身之本,时刻做到出以公心、秉公用权,以“公”为道,做到不偏不倚,持正为派,不歪不斜,以坚强的党性彰显组工干部政治本色;扎实规范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各个环节要求,注重全过程监督,学深学透学精业务政策;突出奉献务实,坚持“心”装群众,凡事要讲奉献,识大体、顾大局,甘为人梯,甘当绿叶,做党的事业的“铺路石”;按照权责一致的要求、权力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查找部机关在权力行使、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57个,其中高风险8个、中风险17个,低风险32个,逐一对应排查风险点,精准制定了61条具体的防控措施;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修订完善三重一大、公务接待等20余项内部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廉政氛围营造。认真组织观看《“官油子”现形记》《缺失的敬畏》等警示教育专题片,通报2次廉政警示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以案示警,部班子讲授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课9次。严格落实家庭家风建设,开展家风故事分享会6次、家风座谈会2次、58名干部职工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发放廉洁家风倡议书58份、进行“廉政家访”活动访谈人数19人;充分利用组工文化长廊、红色教育资源,坚持和完善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开展“学习身边榜样”活动,学习身边先进典型,持续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和优良传统作风教育,以良好的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使党员干部做到工作再忙,廉政不忘。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科、干部科、公务员科、工资和人事档案科、干部监督科、干部教育科、人才科、老干部科。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2.昆明市东川区老年大学;
3.昆明市东川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4.昆明市东川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组织部;
2.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
3.昆明市东川区老干部活动中心;
4.昆明市东川区老年大学;
5.昆明市东川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中心。
纳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4人。其中:行政编制4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6人),事业编制22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2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4人(离休0人,退休54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收入合计1684.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84.0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1.17万元,增长4.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9.80万元,增长5.6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8.63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与2022年相比,在职人员增加4人,相应的各项人员经费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支出合计165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43.47万元,占总支出的87.12%;项目支出213.34万元,占总支出的12.8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4.62万元,增长2.1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8.35万元,增长10.60%;项目支出减少103.74万元,下降32.7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与2022年相比,在职人员增加4人,相应的各项人员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组织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43.4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68.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4.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6%。人均年支出为26.10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组织部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3.34万元,主要用在党员教育培训、干教人才工作、选调生到村任职管理工作、驻村队员管理工作以及离退休干部专项工作等各项重点工作中。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3.74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财政资金紧张,部分项目资金无法在2023年形成支出,故2023年项目支出比2022年减少。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春节系统活动经费支出7.79万元;
2.东川区“智慧党建”可视化调度中心建设经费支出43.20万元;
3.东川乡镇(街道)党校办学经费及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经费支出22.56万元;
4.选调生到村工作中央财政补助经费支出48.15万元;
5.东川区人才干教项目经费支出19.73万元;
6.东川区离退休干部专项工作经费支出14.09万元;
7.东川区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经费支出10万元;
8.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基础保障经费支出11.35万元;
9.东川驻昆老干部补助资金支出5.05万元;
10.东川区委组织部住房补贴专项资金支出7.75万元;
11.公岗人员岗位补助资金支出9.35万元;
12.东川区驻村工作队员补贴及管理经费14.3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6.8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69.40万元,增长4.37%,主要原因是2023年与2022年相比,在职人员增加4人,相应的各项人员经费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66.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33%。主要用于东川区委组织部2023年各项人员支出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各项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2.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95%。主要用于东川区离退干部生活补助支出、离退休干部日常走访慰问、节日慰问及丧葬抚恤费等专项服务工作;
9.卫生健康(类)支出93.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61%。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及退休干部医疗保险费缴纳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14.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主要用于购买驻村工作队员2023年意外保险费及安排驻村队员体检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0.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5%。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5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万元,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万元,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万元,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21万元,下降32.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9万元,下降46.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8万元,下降8.7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因财政资金紧张,单位树立勤俭节约意识,从各方面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故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与2022年相比有所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党建调研、干部调研、应急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调研督查、干部考察、干部考核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48万元,比上年增加1.95万元,增长2.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在职人员与2022年相比有所增加,相应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有所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组织部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发生的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等各项运行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组织部资产总额783.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7.45万元,固定资产672.84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2.77万元,无形资产0.39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8.9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0.32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300171201111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委员会组织部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20240828035515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