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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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承担机关日常工作的运转协调,具体履行机关日常党务政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机构编制、文秘、督办、电子政务、保密、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后勤保障等职责,负责乡镇人大、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日常工作。
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定扶贫开发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扶贫开发项目,巩固扶贫开发成效;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和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组织指导劳动力转移培训;负责扶贫开发的统计监测工作。承担镇、村经济发展、规划、建设及管理,承担生态环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务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企业管理、统计、应急管理等职责;负责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投资促进、行业商会建设、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新经济组织等工作。
承担村(社区)党建、驻区单位党建、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基层治理等职责。
承担精神文明、社会组织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卫生健康、村镇管理、食品安全、教育体育、科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等职责。
承担法治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职责。
承办农业农村、林业、水务、农业机械、农机监理、畜牧兽医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防治、农产品质量检测等服务性工作。
承办人力资源开发、劳动力技能培训与转移、就业,养老保险、优抚安置、退役军人服务、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医疗保险等服务性工作。
承办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群众性体育活动及相关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承办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村镇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承办面向群众的管理、审批、服务等工作并作为党群活动平台。
承办财政收支管理等服务性工作。
承办应急救灾、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服务性工作。协调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和维护等服务性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极富挑战、极不容易的一年。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区委“33611”战略发展目标和“六个东川”建设使命任务,扎实做好奋力推进东川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牢牢守住粮食安全、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耕地保护三条底线,挖掘产业发展“着力点”、奏响民生保障“共鸣曲”、谱写生态建设“新篇章”、把牢安全稳定“主动权”,踔厉奋发守初心、笃行不怠担使命,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迈出坚实步伐。
——经济运行稳中向好。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及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达到7116.87万元;全年固定资产投资12900万元,全镇农林牧渔生产总值34000万元、增长1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及上级财政补助拨款9568.33万元、增长26.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4万元、增长11.64%。旅游总收入为3200万余元,增长45.45%;
——民生保障落实有力。针对不同低收入群体、孤儿、残疾人、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分类施策,多措并举,确保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为3782名城乡低保对象累计发放低保资金1969.80万元,为94名特困人员支出特困供养资金118.90万元,为908人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110.60万元,为670名残疾人发放残疾人补助资金108.00万元,为6名孤儿发放救助资金9.80万元,雨露计划资助271人68.60万元,切实做到弱有所扶、难有所帮、困有所助、应助尽助。巩固全民医保参保计划,加大重点人群参保扩面力度,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0688人,任务完成率达101.33%;推动智慧远程会诊(DR)系统建设,深化“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全面落实医保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等支付管理政策。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全民参保计划,提升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实现应保尽保,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117人,任务完成率达105.94%。
——生态文明建设稳步推进。改造建设农村卫生户厕760座,规划建设无害化卫生公厕4座,推进乡村景区旅游厕所整洁常态化;推行氧化塘、稳定塘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模式,铺设污水管网1.8公里,新建污水处理设施5座,持续开展沟渠清淤和“五堆”整治;配置垃圾收运车辆3辆,现有垃圾碳化处理站2座,推动村生活垃圾房(箱)全覆盖。规划引领,安居更宜居。擦亮乡村振兴舒适“底色”,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五有”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通过财政补助、农户适量付费等多方筹集资金,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充分发挥公岗人员和农民主体作用,构建政府、村集体、村民共建共治共管格局,大力实施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行动,全面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化。
——平安乡镇建设持续发力。全年排查矛盾纠纷200余起,化解200余起,化解率100%,全镇无群体性事件和非正常上访事件发生、无“民转刑”事件发生。全面深化治安综合治理,坚持打防管控相结合,持续巩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持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滥伐盗猎、电信网络诈骗、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持续强化社区矫正对象、吸毒史人员、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力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持续推动社会治安形势好转。全年实现接触性刑事案件“零发案”,群众安全满意度达96.55%,平安乡镇建设迈上新台阶。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法治乡镇、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社会氛围;深入持久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切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与此同时,民族、宗教、档案、国安、保密、外事、安全生产等工作取得新成绩;老干部、红十字会、无偿献血、殡葬改革、慈善等工作取得新进展;征兵、“双拥”、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不断进步;工会、妇联、共青团、科协等团体作用有效发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人大、政府机关、共产党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财政所
2.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安全生产监督和环境保护管理中心
3.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4.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5.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6.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为民服务中心
7.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文化综合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1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分别是:
1.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政府办公室;
3.党委办公室;
4.纪委办公室;
5.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财政所 ;
6.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7.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8.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9.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10.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安全生产监督和环境保护管理中心;
11.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为民服务中心。
纳入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人民政府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2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2人(离休0人,退休3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收入合计7398.7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13.33万元,占总收入的96.1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85.43万元,占总收入的3.8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52.70万元,增长6.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7.28万元,增长2.4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285.43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1.单位人员变动以及政策性变动;2.本年度新增红土地镇仓房村大燕麦地等4个易地扶贫搬迁镇内安置点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资金,故本年度项目资金量略有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支出合计7676.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5.91万元,占总支出的24.83%;项目支出5770.54万元,占总支出的75.1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07.68万元,增长10.1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7.75万元,增长3.69%;项目支出增加639.93万元,增长12.4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1.单位人员变动以及政策性变动;2.本年度新增红土地镇仓房村大燕麦地等4个易地扶贫搬迁镇内安置点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资金,故本年度项目资金量略有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5.91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31.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4.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70.54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非同级财政拨款政府工作经费0.38万元;
2.东财预〔2023〕2号会议费专项资金5.64万元;
3.非同级财政财政拨款乡镇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资金3.00万元;
4.东财预〔2023〕2号维护社会稳定专项资金5.21万元;
5.东财预〔2023〕2号业务费专项经费7.33万元;
6.非同级财政拨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02万元;
7.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政府工作经费5.00万元;
8.非同级财政拨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13万元;
9.东财预〔2023〕2号乡镇机动专项资金63.77万元;
10.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脱贫攻坚普查经费0.97万元;
11.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财政所工作经费0.16万元;
12.非同级财政拨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14万元;
13.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招商引资0.02万元;
14.东财行〔2023〕1号妇女儿童工作经费0.60万元;
15.东财预〔2023〕1号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办公室拨付昆明市东川区红土镇人民政府后勤保障经费11.00万元;
16.东财预〔2023〕2号乡镇党建及共青团专项资金4.75万元;
17.东财行〔2022〕201号平安建设工作经费4.00万元;
18.东财行〔2023〕1号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补助经费20.28万元;
19.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党组织建设经费3.16万元;
20.非同级财政拨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0万元;
21.东财预〔2023〕1号2020年第二批商贸流通及招商引资专项补助经费0.12万元;
22.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基层武装部建设经费1.10万元;
23.非同级财政拨款其他武装警察部队支出0.80万元;
24.非同级财政拨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5.20万元;
25.昆财教〔2023〕21号2023年度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市级补助资金0.72万元;
26.东财行〔2023〕1号免费开放经费0.08万元;
27.东财行〔2023〕10号2023度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省级补助资金0.20万元;
28.东财行〔2023〕9号2023年度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4.00万元;
29.东财行〔2022〕6号2022年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覆盖(数字)运行维护经费0.55万元;
30.东财行〔2023〕55号2023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2.70万元;
31.东财行〔2022〕150号红土地镇2022年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5.69万元;
32.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社保工作经费0.24万元;
33.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0.97万元;
34.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民政工作经费0.00万元;
35.民政管理事务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2.89万元;
36.东财综〔2023〕7号第九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住房补贴经费10.81万元;
37.东财社〔2023〕10号2023年农村劳动力引导性培训补贴资金10.18万元;
38.东财社〔2023〕88号2023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0.08万元;
39.东财社〔2023〕121号2022年及2023年东川籍农村非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资金45.45万元;
40.东财社〔2023〕2号2023年4050岗位补贴资金5.78万元;
41.东财社〔2023〕10号2023年超期公岗、就业扶贫队员补贴资金28.88万元;
42.东财社〔2023〕10号2022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市级(结转)补助资金92.82万元;
43.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殡葬支出58.00万元;
44.东财社〔2023〕10号惠民殡葬补助经费36.66万元;
45.东财行〔2023〕28号残疾人联络员待遇专项经费2.03万元;
46.东财行〔2023〕28号2023年残疾人基层组织建设市级补助经费2.03万元;
47.东财预〔2023〕1号2022年残疾人基础组织建设及服务市级补助经费0.27万元;
48.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红十字会捐款0.10万元;
49.东财社〔2023〕1号2023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0.80万元;
50.东财社〔2022〕19号东川区民政局2022年第二批省级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0.40万元;
51.东财社〔2023〕10号其他农村社会救助对象补助资金28.22万元;
52.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外出务工人员务工补贴0.19万元;
53.东财社〔2023〕10号应对新冠疫情补助经费11.15万元;
54.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计划生育服务费0.34万元;
55.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防治艾滋病专项经费0.50万元;
56.东财社〔2023〕10号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独子费补助资金0.21万元;
57.东财社〔2023〕10号计划生育宣传员补助资金24.64万元;
58.东财预〔2023〕2号基层环境保护专项经费5.00万元;
59.东财预〔2023〕1号退耕还林还草中央基建投资预算经费49.80万元;
60.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退耕还林40.00万元;
61.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退耕还林种苗费49.40万元;
62.东财企〔2022〕10号农村公路养护(第二批)市级补助资金24.76万元;
63.东财企〔2022〕59号2022年昆明市农村公路养护第一批市级补助资金7.00万元;
64.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2016年易地搬迁2.13万元;
65.东财行〔2021〕227号2021年重点文旅项目建设补助资金209.2万元;
66.东财农〔2022〕34号2021年市级地质灾害防治切块补助资金6.00万元;
67.东财农〔2022〕74号昆明市“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市级专项补助经费29.68万元;
68.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垃圾填埋场及污水处理0.00万元;
69.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防控经费0.15万元;
70.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动物免疫补助0.13万元;
71.东财预〔2023〕1号红土地镇炭房村农业产业振兴示范创建工作补助资金20.00万元;
72.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村庄保洁资金0.70万元;
73.东财预〔2023〕1号2022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97.60万元;
74.东财农〔2022〕78号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专项资金65.00万元;
75.东财农〔2022〕70号2022年耕地轮作休耕等农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97.50万元;
76.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农村公路养护维修费0.85万元;
77.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劝导员补助1.60万元;
78.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护林员经费6.21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管护经费1.17万元;
79.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村干部、小组长脱贫攻坚务工补贴1.25万元;
80.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扶贫工作经费1.46万元;
81.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2014年以前公路维修费0.00万元;
82.东财整合〔2023〕15号红土地镇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39.00万元;
83.东财整合〔2023〕16号红土地镇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资金80.00万元;
84.东财农〔2023〕13号东川区红土地镇“七改三清”项目资金227.44万元;
85.东财整合〔2023〕2号红土地镇蚂蟥箐村和新乐村污水治理项目专项资金455.66万元;
86.东财整合〔2023〕12号红土地镇蚂蟥箐村新乐村污水治理项目资金109.49万元;
87.东财整合〔2022〕7号东川区红土地镇松毛棚村花椒种植引水灌溉工程专项资金2.83万元;
88.东财整合〔2023〕11号东川区红土地镇2023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资金159.00万元;
89.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支出8.22万元;
90.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农业科技推广建设0.00万元;
91.东财整合〔2023〕3号红土地镇晓光河流域绿色蔬菜基地建设项目资金300.00万元;
92.东财整合〔2021〕10号东川区红土地镇花沟村万亩小杂粮产业发展项目专项资金21.16万元;
93.东财整合〔2023〕15号东川区红土地镇茅坝子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资金99.51万元;
94.东财整合〔2022〕2号红土地镇农村循环经济一体化项目专项资金13.13万元;
95.东财整合〔2022〕2号红土地镇火腿加工厂建设项目专项资金4.92万元;
96.东财农〔2023〕13号红土地镇落霞沟片区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东西部协作)项目专项资金60.00万元;
97.东财整合〔2023〕2号红土地镇集中安置点农田水利设施以工代赈完善项目资金288.31万元;
98.东财整合〔2023〕4号2022年花椒种植项目和提质增效项目资金197.16万元;
99.东财整合〔2022〕2号红土地镇林下经济项目专项资金20.93万元;
100.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文化站建设0.33万元;
101.东财农〔2023〕58号2023年东川区劳动力就业转移(劳务协作)资金5.45万元;
102.东财农〔2023〕58号2023年上半年脱贫劳动力到上海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0.90万元;
103.东财农〔2023〕58号2023年下半年(第四批)脱贫劳动力到上海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资金0.30万元;
104.非同级财政拨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10.88万元;
105.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34.12万元;
106.东财行〔2023〕1号2023年度4—6月驻村工作队员经费8.93万元;
107.东财行〔2023〕1号2023年驻村区级工作经费7.50万元;
108.东财行〔2023〕1号2022年度10至12月驻村工作经费8.55万元;
109.东财行〔2023〕1号2023年度一季度驻村工作经费8.67万元;
110.东财农〔2023〕13号2022年驻村第一书记省级安排经费7.05万元;
111.东财农〔2023〕13号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驻村专项经费3.80万元;
112.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一事一议4.80万元;
113.东财农〔2023〕116号东川区红土地镇蚌德村大箐、丫口小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16.13万元;
114.非同级财政拨款支出2018年村监委会经费0.02万元;
115.东财预〔2023〕2号村(社区)人员生活补助16.33万元;
116.东妇通〔2023〕11号2020年度至2022年度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励补助资金1.00万元;
117.东妇通〔2021〕20号2021年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
118.东青发〔2022〕4号共青团中央财政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0.75万元;
119.东财企〔2023〕11号2023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资金7.00万元;
120.东财企〔2023〕11号2023年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补助资金37.00万元;
121.东财企〔2023〕4号2023年春节暖心年货包专项资金7.53万元;
122.东财农〔2023〕69号2022年“干部规划家乡行动”以奖代补资金14.80万元;
123.东财农〔2023〕49号红土地镇仓房村大燕麦地等4个易地扶贫搬迁镇内安置点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资金1925.72万元;
124.昆财资〔2022〕120号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0.55万元;
125.东财预〔2023〕2号基层安全生产专项经费10.00万元;
126.东财社〔2023〕85号2023年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项目资金2.50万元;
127.东财社〔2023〕102号2023年困难群体火化补助资金2.2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56.9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32%。与上年相比增加334.17万元,增长5.12%,主要原因是1.单位人员变动以及政策性变动;2.本年度新增红土地镇仓房村大燕麦地等4个易地扶贫搬迁镇内安置点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资金,故本年度项目资金量略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26.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43%。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支出25.70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73.53万元、财政事务支出14.57万元、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8.16万元、群众团体事务支出0.60万元、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73.63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2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2.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公安支出2.46万元;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3.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0%。主要用于文化与旅游支出5.00万元、广播电视支出0.55万元、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39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0.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0.97万元、民政管理事务支出144.7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181.68万元、就业补助支出90.36万元、抚恤支出29.06万元、社会福利支出129.48万元、残疾事业支出4.32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20万元、其他生活救助支出28.22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49.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1.15万元、计划生育事务支出24.85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3.40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4.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0%。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5.00万元、退耕还林还草支出49.80万元;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2807.5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0.94%。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支出280.10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2137.92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支出386.73万元、普惠金融发展支出2.75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4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4%。主要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支出44.00万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7.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1%。主要用于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53万元;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940.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0%。主要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940.52万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8.6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88.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1.8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主要用于应急管理事务11.80万元;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2万元,决算为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1万元,决算为6.5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1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1万元,决算为1.4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7.8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92万元,支出决算为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51万元,决算为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1万元,决算为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38万元,增长21.1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1万元,增长27.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3万元,下降1.9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费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及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人民政府脱贫攻坚成效巩固、乡村振兴工作、招商引资工作及旅游开发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6.35万元,比上年减少26.79万元,下降14.63%,主要原因是1、在职实有人数减少,从而减少办公经费、差旅费;2、2023年我镇已完成脱贫攻坚考核,减少因脱贫攻坚而产生的材料费和印刷费等相关费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正常工作所需的运转经费,包含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经费、差旅费等。(其中:办公费9.81万元、水费0.83万元、电费1.13万元、邮电费5.66万元、维修(护)费2.52万元、会议费0.37万元、培训费0.37万元、公务接待费1.41万元、工会经费2.13万元、其他交通费23.4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58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2877.7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62.09万元,固定资产615.2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46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85.8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59.6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1300556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