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的情况报告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东川区2023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24〕34号)文件要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24年4月28日至2024年5月8日组织相关人员开展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现将绩效评价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预算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2023年部门预算下达通知》(东财社〔2023〕10号)文件,批复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部门预算如下: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预算收入1,081.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1.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支出预算1,081.39万元,其中:人员、运转类项目支出(基本支出)275.1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项目支出)806.27万元。
(二)绩效目标下达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对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批复如下:
1.部门职责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承担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和政策。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贯彻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组织实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和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落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2.2023年度绩效目标
(1)通过发放优抚对象补助经费,使优抚对象等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2)采取社会化发放方式,及时足额发放自主择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退役士兵待安置期生活补助、按时足额缴纳退役士兵待安置期社会保险费,按期拨付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费,保障退役士兵的基本生活和促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切实维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推进东川经济协调发展,为国防和军队改革建设作出积极的贡献。
(3)根据《昆明市民政局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昆明市义务兵家庭优待工作的通知》(昆民联发〔2018〕1号)文件精神,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行城乡统一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确定。若标准低于11,000元/年,应按照11,000元/年发放,有条件的县区应达到15,000元/年以上。根据《关于印发昆明市义务兵家庭优待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民联发〔2017〕12号),义务兵服役期间在部队获得荣誉称号或立功受奖的,凭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颁发的立功受奖通知书或证书,在当年发放其家庭优待金时给予一次性奖励。优秀士兵奖励500元,立三等功奖励1,000元。
(4)春节八一期间优抚对象、军属、退役军人建档立卡贫困户、退役军人低保户的慰问工作,驻军部队的安抚工作,增强军地联系和沟通,完成好上级下达的年度慰问任务。
(5)为优抚对象特别是参战退役军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把党和国家对退役军人群体的关怀落到实处,做好退役军人各项事务利于国家长治久安,对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部队改革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6)通过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对优抚对象参保缴费、住院和门诊费用进行补助,有效帮助解决优抚对象医疗难问题。
(7)利用春节八一做好东川区122名企业军转干部的慰问走访工作,及时将党和政府的关心、关爱之情传递给每一位企业军转干部,有利于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思想疏导工作,解决合理诉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8)通过为部分退役士兵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解决部分退役士兵末参保和断缴问题,保障退役士兵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9)本着退役军人为主、政府服务指导到位的原则,要确保固定(专、兼职)工作人员到位,乡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兼任,根据工作量实际需求,各级可按相关程序申请劳务派遣岗位。在经费上:要切实做好“军人之家”相关工作经费的保障,将“军人之家”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市级财政将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按70%的比例予以补助。按每村(社区)每年1.5万元的经费标准(不含人员工资),列入市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并结合工作实际和财政管理体制,每两年适当调整。
(10)通过下拨军队移交地方离退休人员及管理机构各项经费,提高干部及其家属、遗属医疗、生活保障待遇,维护服务机构正常运转。
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产出指标设置情况如下:
二级指标数量指标情况:设置三级指标“满足补贴发放条件的人员覆盖率”,指标值为100%,设定依据为:2023年12月份在册重点优抚对象人员。
二级指标质量指标情况:①设置三级指标“经费足额拨付率”,指标值为100%,设定依据为:领取各类补助对象标准。②设置三级指标“下拨经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比例”,指标值为100%,设定依据为:补助(慰问)标准按规定发放率。
二级指标时效指标情况:设置三级指标“对优抚对象各类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率”,指标值为100%,设定依据为:科室提供各类补贴发放及时率。
一级指标效益指标设置情况如下:
二级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情况:①设置三级指标“因资金发放问题到昆、进京上访人数”,指标值为≦5%,设定依据为:科室来信来访登记情况。
一级指标满意度指标设置情况如下:
二级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情况:设置三级指标“优抚对象对优抚工作的满意率”,指标值为≥85%,设置依据为:对服务对象满意度问卷调查。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财政拨款收入分析
2023年一般财政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3,48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31万元,项目支出3,185.68万元。
基本支出297.31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10.85万元、事业运行77.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7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4.4万元、住房公积金19.69万元。基本支出主要是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本级、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社保经费、机构运行经费和1--6级以上伤残人员医保缴费。
项目支出3,185.68万元,包括:抚恤支出2,592.71万元(死亡抚恤78.27万元、伤残抚恤416.32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9.53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78.76万元、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1.17万元、其他优抚支出1,788.66万元),主要用于三属对象、伤残军人、在乡及复退军人、参战退役军人、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等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经费和重点优抚对象解困帮扶资金;退役安置332.86万元(退役士兵安置116.7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48.03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11.91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0.4万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151.27万元、其他退役安置支出4.55万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偿、符合政府安置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社会保险补缴支出),军队离退休人员经费及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和军队转业、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保缴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部分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障缴费;退役军人管理事务154.12万元(拥军优属133.17万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0.95万元),用于优抚对象春节慰问金、东川区171个乡、村(社区)“军人之家”建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8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缴纳医疗保障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00.21万元,主要用于重点优抚对象住院补助及交纳城乡医保;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万元,用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维稳支出。
2.财政拨款支出分析
2023年一般财政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3,48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77万元,含人员经费282.7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1.01万元;项目支出3,187.72万元。
基本支出293.77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11.3万元、事业运行77.97万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4.3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55.7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4.72万元;住房公积金19.68万元。基本支出主要是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本级、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社保经费、机构运行经费和1--6级以上伤残人员医保缴费等。
项目支出3,187.72万元,包括:抚恤支出2,594.75万元(死亡抚恤78.27万元、伤残抚恤416.32万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9.53万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278.76万元、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1.17万、其他优抚支出1,790.70万元),用于三属对象、伤残军人、在乡及复退军人、参战退役军人、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等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经费及重点优抚对象解困帮扶资金;退役安置332.86万元(退役士兵安置116.7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48.03万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11.91万元、退役士兵管理教育0.4万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151.27万元、其他退役安置经费4.55万元),用于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偿、符合政府安置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社会保险补缴支出)、军队离退休人员经费及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军队转业、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保缴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部分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障缴费;退役军人管理事务154.12万元(拥军优属133.17万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29.53万元),用于优抚对象春节慰问金、东川区171个乡、村(社区)“军人之家”建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78万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缴纳医疗保障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00.21万元,用于三属、伤残、两参等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万元,用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维稳支出。
3.非财政拨款收入分析
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非财政拨款收入4万元,非财政拨款支出4万元,为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拨入2022年军队离退休人员定期增资款。
2023年资金支出主要分布在优抚对象补助项目、重点优抚对象解困帮扶补助项目、春节八一慰问项目等支出,均按照绩效管理要求,做好绩效评估工作。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东川区2023年度部门预算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24〕34号)文件要求,对照2023年总体支出绩效目标,全年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
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会议1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9次、党风廉政专题会议2次,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4次、工作例会10次。3月27日,提请区委召开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及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研究部署我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局党组统筹协调,以党支部为主体,通过制定学习计划,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研究制定了局党支部“为民解忧实事计划”1项,党员“为民解忧实事清单”11项,采取边学习、边征求意见建议、边拟定实事清单、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边检视整改的方式有序推进主题教育。三是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对上下班迟到早退、对待工作不认真、安排工作不能按时回复的职工进行提醒谈话10人(次)。根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了作风建设“五多五少”“六要六不能”等5项制度,对“实干家”“太平官”的9种、10种情形结合单位实际,分别细化为20种、29种,做到对得上事、找得到人,上报“实干家”型干部1人。四是加强党建品牌创建。结合上级要求,上报并开展了2023年“东川雁阵”党建品牌“三大行动·十项工程”的“头雁智慧党建示范点”创建、“头雁书记”、模范机关创建三项重点任务。五是实行工作清单化。把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重点工作与区委、区政府的刚性任务相结合,提出“15566”的工作思路,把部门重点工作任务细化成39项“三化”清单,形成作战图,张贴于每间办公室,每一项指标任务都明确了牵头领导、牵头科室、责任科室、具体经办人员、完成时限及工作要求。六是加强督查督办。对今年确定的“15566”工作部署及主要领导安排的重点工作,以清单形式下发分管领导和科室长,做到周周例会必听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周周必有督查反馈结果。2023年下发督查通知3期,下发督查通报2期,提醒谈话10人(次)。七是开展红色传统教育。3月31日,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及军休干部30余人到麻栗坡烈士陵园、深入老山腹地,感受英雄们不怕苦、不怕亏、不怕死的革命精神。5月22日到市委党校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到陆军讲武堂参观学习朱德等老一辈革命家的红色精神,召开座谈会传达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让大家谈认识、谈体会,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9月16日组织2023年待安置期退役士兵、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企业军转干部40余人到昭通市威信县扎西红色教育基地开展“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主题教育活动,通过了解扎西会议的历史背景、聆听革命先辈为了信仰不畏艰难困苦,英勇杀敌,无畏流血牺牲的感人事迹,感悟红军长征的艰难险阻,牢记职责和身份,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
(2)践行为民宗旨,夯实执政基础
——持续推进优抚保障工作。足额发放领取国家定期生活补助待遇优抚对象20987人(次),发放补助资金1936.4775万元,低收入人群价格临时补贴1735人5.21万元。发放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且属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和认定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特困人员343人生活补助144.08万元。发放部分优抚对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经费1058人30.37万元,发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医疗补助经费573人69.84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23人165.184万元。发放军休及遗属工资5人49.08万元。春节慰问优抚对象1759人35.18万元,现役军人家属626人12.52万元。“八一”慰问优抚对象1742人34.84万元,现役军人家属644人12.88万元。
——用心做好移交安置。测算并上报了2022年度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56人116.51万元。完成2023年度春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7人和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44人的返乡报道工作,分别组织开展了春季和秋季退役士兵“六个一”系列活动,做到“高高兴兴走,热热闹闹回”。为做好退役士兵待安置期教育管理工作,助推退役士兵转岗适应能力,保证退役军人入职后关键时刻拉得出、战得胜,创新开展了待安置期“五个一”活动,即“一次军体拳训练”“一场巡逻防控服务”“一次入校军训”“一场跟班学习”“一场欢送入职仪式”,待安置期“五个一”活动的开展,让退役军人退役有人管,安置有人办,入职有尊严,工作有劲头。按照“阳光安置”政策,圆满完成了2023年度8名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选岗工作,安置选岗率为100%。选岗完成由班子成员把他们逐一送到用人单位。得到了退役士兵和安置单位的高度赞誉,收到感谢信一封、锦旗一面、牌匾一块。加强与区公安局、区委组织部对接,完成了退役士兵11人的落户问题,完成了退役士兵14人党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全力做好就业创业工作。在“东川发布”、“东川融媒”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媒体宣传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承训机构申报认定工作,通过广泛宣传,东川区成功申报了3家教育培训机构,对退役军人的职业技能培训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利用春季退役军人返乡报到面对面交流机会,宣传职业技能培训的优惠政策。转发云南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云平台、“启迪军创”、“东川人社”公众号发布的80余条线上招聘信息,让未就业的退役士兵及时了解招聘信息。于5月19日、9月27日分别在东川区对门山和碧谷工业园区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成功推荐5人就业,组织21人报名参加市局的“就业彩云南.戎耀新职场”专场招聘会。现已完成新增退役士兵就业92人,超额26%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年内新增就业退役士兵73人的就业任务。
——加强荣誉激励,激发卫国戍边热潮。2023年,敲锣打鼓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立功喜报91人(次),其中二等功1人(次),三等功23人(次),“四有”优秀士兵(军官)67人(次),发放慰问金、慰问品等物资8万余元。完成全区6185人的建档工作,目前全区共办理5783人退役军人及“三属”人员优待证的申领、发放,申领率达94%,其余6%因年老体弱等原因未申报。全区40多家拥军企业在“拥军有我”便利服务小程序上提供线上预约指引,在住宿、餐饮、乘车、理发等方面为现役军人及家属、退役军人提供打折优惠服务,一年来,为服务对象减免费用3万余元。开展“最美红色家庭”、“最美人物”选树评选工作。推荐16个红色家庭参与评选,引领更多家庭传承红色家风。汤丹镇望厂村书记张涛参与东川区“最美人物”评选,被评为东川区“最美退役军人”。组建退役军人红色志愿服务队,让他们在地方经济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配合区公安局街面巡逻60余次,对青少年进行劝导70余人次,组织他们参与垃圾清运、捡拾白色垃圾、劝阻行人乱丢烟头、随地吐痰等健康城市创建50余人次,让“最可爱的人”成为“最有用的人”。结合上级要求,正在修改完善区镇村三级对军人、军属、残疾军人、一般退役军人、三属的优待目录清单。编纂我区烈士名录事迹,经过多方查证,目前我区有烈士87人,其中:东川籍60人,区外户籍27人,正在拟定《东川区英烈事迹编纂工作实施方案》,将英烈事迹编纂按照前言、基本情况、事迹、勋章、奖状、照片、书信等进行分类收集整理,让烈士们的英名和事迹在我区彪炳史册、万古流芳。
——落实“枫桥经验”,就地化解矛盾。2023年,共接待来访群众106人(次),其中:全国信访网办理陈案2件次,市长热线办理3件次,来访接访化解矛盾纠纷23件次,其余78件均为政策咨询件,办结率为100%;区级分管领导和局领导包案2件,均已结案。领导下访接访124件(次),化解124件(次),化解率100%。对33名困难退役军人及其优抚对象发放帮扶援助资金10.5855万元。目前,东川区涉退役军人群体稳定可控。
——精心组织、高度重视全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进展。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带头专题研究。2023年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严格按照区财政局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为手段,以评价结果应用为保障,建立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积极推进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23年将所有资金纳入绩效追踪,在申请资金支付时按照要求填报绩效跟踪表。完成系统内绩效跟踪监控填报工作,主动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在项目绩效管理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设置三级指标“满足补贴发放条件的人员覆盖率”,指标值为100%,全年实际指标值为100%。
2.设置三级指标“经费足额拨付率”,指标值为100%,全年实际指标值为100%。
3.设置三级指标“下拨经费符合相关政策规定比例”,指标值为100%,全年实际指标值为100%。
4.设置三级指标“对优抚对象各类补助资金及时拨付率”,指标值为100%,全年实际指标值为100%。
5.设置三级指标“因资金发放问题到昆、进京上访人数”,指标值为≦5%,全年实际指标值为1%。
6.设置三级指标“优抚对象对优抚工作的满意率”,指标值为≥85%,全年实际指标值为9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分析
1.在资金投入方面,年初预算与实际支出存在偏差,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军队移交地方管理的离退休人员经费等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上级补助收入,年初编制预算时未列入收入,故支出存在偏差;
2.在数量指标方面,领取各类补助对象人数存在偏差,主要原因是领取各类补助对象人数实施动态管理,年初预算数使用的是上一年度12月数据,实际指标值为本年度12月指标。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本年预算,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和合理性,优化资金结构。增强预算编制的全面性、准确性,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2.兼顾预算调整的灵活性
开展预算执行分析,及时掌握预算执行进度,适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督促。对确有必要的预算调整严格按程序审核报批,加快消化结转结余资金。
3.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
加强单位财务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政府会计准则》和《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方面的业务培训学习,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建议财政部门每年多组织几次财务人员业务培训。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
根据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进一步掌握资金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总结项目资金管理经验,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今后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
(二)绩效自评结果公开情况
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将随同2023年度部门决算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上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无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5月8日
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东川区重点优抚对象解困帮扶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军队移交地方管理人员机构补助经费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企业军转干部维稳解困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配套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