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11300432600101000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种植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拟定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全区农业资源区划。
(2)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贯彻落实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法规;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
(3)负责指导农村土地(含耕地、草原、水域、滩涂等)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流转规范,调处合同纠纷,协同调处权属纠纷等。为与中央部署开展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相衔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予以五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农业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统一登记工作。过渡期后,改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
(4)提出全区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5)指导粮食等主要农业产品生产,指导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农用地、草场、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的利用,依法管理耕地质量,发展节水农业;规划指导农业基础设施、高产稳产农田(地)建设和中低产田(地)改造。
(6)负责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测;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做好农产品“三品一标”的认证工作;指导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负责农业生产资料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农业行政执法;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农业转基因生物的保护、监督和管理;开展兽医医疗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负责渔业、船舶水上作业、农业机械、农产品生产加工、农村沼气等领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指导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安全监理工作。
(8)承担农业防灾减灾的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协调种子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负责动植物防疫和检疫工作,组织监督对区内动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组织有害生物普查;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的管理。
(9)负责全区农业科技推广及其队伍建设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推广和管理;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制定农业技术推广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
(10)拟订农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指导生态农业、生物农业、循环农业的发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村容村貌整治工作。
(11)负责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实施管理利用外资农业项目,发展外向型农业,促进全区农业对外开放。
(12)承担东川区生物资源开发创新办公室、东川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区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3)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以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为准。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统筹发展与安全,农业基本盘有效稳固
1.坚决守好粮食安全底线。一是抓好粮食生产。严格执行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全年粮食种植面积23.14万亩,总产量6.2万吨,其中:小春播种3.86万亩,产量0.59万吨,大春播种19.28万亩,产量预计5.6万吨,超出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种植面积1.04万亩、目标任务产量0.69万吨。经济作物在园面积9.3万亩,总产值达5.429亿元,其中,特色水果2.014亿元,蔬菜总产值2.938亿元,中药材0.0775亿元,花卉0.375亿元。二是抓好“菜篮子”产品供应。生猪出栏13万头,牛出栏1.3万头,羊出栏10.5万只,家禽出栏156万只,肉类总产量21737吨,禽蛋总产量35706吨,畜牧业总产值11.8亿元;水产品水面养殖规模达到1603亩,水产品产量1620吨,产值2268万元。三是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2022年投资约4900万元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2.45万亩,总投资23365.16万元实施东川区小江沿线高标准农田建设2.68万亩,2024年6月底全部完工投入使用;2023年新建高标准农田建设9500亩,提质改造完成700亩,计划2024年3月全部完工使用;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机深松1774亩、农艺措施2.45万亩、土壤质量保护与提升8340亩。四是抓好东西部帮扶协作。投入1000万元实施铜都街道炎山、深沟社区果蔬产业园建设项目,完成20亩现代化高标准大棚建设;投入20万元实施完成沪滇协作农业专家工作站建设。五是抓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建设科技成果转化基地112亩,引进新品种(品系)124个、新技术7项,发展现代化设施农业500亩,推行大豆玉米复合种植模式1万亩,实施“粮经”轮作5万亩,推广种植马铃薯5万亩,建成100亩以上优质农特产品基地25个,投入涉农整合资金4.6亿元,实施71个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六是抓好农机机械化率。全年农机总动力达13.298 万千瓦,比2022年增加 0.15万千瓦,增1.14 %;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52.5 %,比2022年增加 0.19 %;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 71.08 %,比2022年增加 1.57 %;玉米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为50.42 %,比2022年增加0.07 %。七是统筹推进农业有害生物防控。加强病虫草鼠害预测预报工作,上报监测报表563期,发布病虫情报5期;全区农作物病虫草鼠害发生面积176万亩次,指导实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面积281万亩次(其中,统防统治61.72万亩次)。挽回损失4288.9吨(其中:粮食作物992.9吨,蔬菜3266吨,其它30吨),实际损失289.6吨(其中:粮食作物81.6吨,蔬菜206吨,其它2吨)。
2.抓好农业安全生产底线。一是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成农产品定量检测502批次、蔬菜农残速测4036批次、动物抽检30批次、兽残速测1300批次。二是开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专项行动。开展生猪产地检疫60877头、牛845头、羊1只、禽1049602只,其他家畜44859只(匹),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动物B)证1428张,动物A证68张;监督生猪定点屠宰场入场查验生猪42362头,收讫《动物检疫合格证明》2109份;开展入场非洲猪瘟检测2122车次42490头,采血4292批次34913头,无害化处理率100%;开展“瘦肉精”监测1332头份;开展检测生猪尿样1210头份、羊尿52头份,牛尿70头份;三是开展农药经营使用安全监管。开展农资打假市场巡查检查314次,出动执法人员996 人次,检查经营门店及企业594家,发放宣传资料10423份,其中:检查种子经营门店173家次、饲料经营门店29家次、农药经营门店86家次、兽药店31家次、化肥经营门店30家,农业综合执法检查经营门店209次。四是规范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农机监管方面: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以及“微耕机专项整治”行动,出动巡查人员180人次37车次,联合执法检查7次,检查收割机共70余台、大中型机械30余台、拖拉机10余辆,其他机动车辆100余辆。农资执法检查方面:出动执法人员130余人次、宣传行动40余次、检查农资门市60余家、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受理审核35家种子经营户、121个农作物种子网上备案。兽药执法方面:出动执法人员33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2车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11家次、动物诊疗机构2家次、宠物服务店4家次,完成2家新办兽药经营企业GSP验收发证。种子执法方面:出动车辆17次,执法人员51人次,清查种子经营门店64个、集市蔬菜摊点14个、15个农作物集市,调解种子纠纷4起。检疫与监督执法方面:联合执法4次,立案查处动物诊疗许可证从事动物诊疗活动1起和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1起(已结)。渔政执法方面:出动230余车次570余人次,开展日常巡查200余次,出动32车次104人次开展夜间巡查30次;巡查中发现制止垂钓人员110余人次,没收鱼竿、网兜等渔具50余件;联合公安、市场、交通、水务、乡镇等部门开展专项联合执法3次行动;对非法捕捞进行严厉打击,出动执法车辆27台次、执法船只11艘次,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对8起非法捕捞案件进行行政立案处罚,共处罚有关人员18人、没收渔具4只。今年以来,共办理各类农业行政处罚案件11起,其中:渔政案件7起、动监案件2起、乱堆乱放破坏土地保护1起、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1起,共处罚金19580元,没收违法所得5900元,合计25480元。农村宅基地执法方面:化解土地互换耕管纠纷1起,收回土地经营权证2本。
3.全面落实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一是实施全区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完成疫苗采购、组织供应、技术培训、补助发放;二是完成7类病种免疫效果合格率实验室监测,春、秋两季血清监测;三是完成兽医实验室病原学检测;四是完成养殖场的疫病净化监测;五是完成重大动物疫病及主要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采样;六是开展疫病应急处置,完成核查、处置猪、羊、牛疑似重大动物疫(病)情25起。
(二)发展现代农业,农业产业转型加快
一是抓好农业产业园建设。成立小江干热河谷特色农业产业园指挥部,组建专班,编制完成小江流域干热河谷产业发展规划、梯度生态种业示范区专项规划,谋划储备产业项目8个,全力争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正大385万只蛋鸡、沃隆、东川渔谷、春晓农业项目顺利建成投产。二是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围绕产业奖补、金融贴息、土地流转等出台《东川区东川区农业产业“五好”区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东川区农业产业发展奖补办法(试行)》等扶持政策。全区共有省级龙头6家,市级龙头30家,区级12家。今年新增省级龙头企业1家,市级龙头企业9家,区级龙头企业14家,认定区级“五好”龙头企业14家,评选培育农村致富带头人104名、“十佳农民”10名、“最美新农人”1名。三是加快发展绿色食品产业。2023年东川区“三品一标”获证6家企业7个产品,其中绿色食品3家企业3个产品,产品青花椒、杨梅和芦笋;有机食品1家企业1产品,产品油茶、七彩花生和马铃薯;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1家事业单位1个产品,涉及4家企业,产品东川大蒜。2023年申报绿色食品4家企业7产品,产品无花果、羊肚菌、青花椒(干)、青花椒(鲜)、芒果、花生和红薯。2023年东川区入选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目录区域公用品牌1个、入选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目录企业5家;培育和打造区域公共品牌3个“东川大洋芋”“东川面条”和“东川大蒜”,其中“东川大洋芋”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产地域专利。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1个(大蒜)。“三品一标”获证种植基地6032.08公顷,年产量104625.5吨,年产值71191.25万元。四是提升农业品牌。制定《东川区支持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办法(试行)》,持续深入财政补助政策、惠农政策向认证主体倾斜等多种激励措施,对新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主体,分别一次性给予5万元资金奖励。2023年东川区入选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目录区域公用品牌1个(昆明市东川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产品东川大洋芋);入选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目录企业5家(昆明金水优农牧业有限公司产品金土猪;东川区神耀种植有限公司产品萝卜;云南东山油茶种植专业合作社产品油茶;云南一枝蒿制药有限公司产品中药材;云南正大蛋业有限公司产品鸡蛋);打造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区域公共品牌3个“东川大洋芋”“东川面条”和“东川大蒜”。
(三)实施惠农政策,农业生产提质增效
一是推进农科强农。调整充实区科技特派团帮扶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选派17名农业专家组建国家特派团(东川团),聚焦马铃薯、生猪、鹅和大宗蔬菜等四大产业,累计对接企业38家、大户103户、合作社23个,开展线下指导东川区特色产业39次,培训当地产业带头人、农技人员和农民555人,引进新品种67个,推广新品种1个,引进新技术9个,推广新技术6个,解决关键技术难题4个,召开产业技术培训会3次;引进4个水稻新品种小面积示范种植;引进番茄品种15个、(甜)椒品种3个、西瓜品种5个、甜瓜品种5个;推广巨菌草种植面积1100亩;完成省级大春马铃薯试验示范种植14组;完成肉牛冻改配种5900头、羊杂交改良20050只、生猪良种改良800头;示范推广东川大蒜规范化种植技术2000亩,“东川大洋芋”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已通过市级验收;优质稻科技增粮达到预期目标。二是推进惠农政策强农。出台《东川区农业产业发展奖补办法(试行)》《东川区2023年农牧民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东川区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兑付实施方案》《东川区2023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截至目前,扶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金融扶贫贷款贴息90万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162.27万元、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567万元、机购置补贴38万元、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197.2万元、农村厕所革命户厕改造补助(个人自建部分)预计634万元(含统建带建)、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104万元、农业保险1065.81万,合计3858.28万。三是拓展渠道促农民增收。举办“东川四季”农特产品展销会、“东川四季”优质农特产品品鉴会、省农科院专家实地探访“东川四季”农产品、文旅博主打卡“东川四季”、马铃薯产业研讨会、“红土优采”冬季农产品发布等系列活动。四是加大职业农民技术培训。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200余户、实用技术培训14000多人、高素质农民培训300人、农技人员102人。同时深入田间地头,举办科学安全用药培训8期587人、科学施肥培训9期1050人、农膜回收8期620人、官方兽医管理培训6期120人、新购机人员培训215人。五是发挥农业示范引领。农村实用人才雷廷瑞荣获“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称号、积极创建云南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2名农技人员被评为云南省粮食暨重要农产品生产先进个人、区农业农村局和朱丹评为全区消防安全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九三学社首个云南省“乡村振兴实践基地”落户东川。
(四)补齐短板弱项,农村人居环境稳步提升
一是扎实开展农村人居环境专项整治改善行动。制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堆”整治标准及《东川区小江沿线农业面源污染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累计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数量18842吨、清理村内水塘数量740口、清理村内沟渠数量1830.6公里、清理村内淤泥数量1261.4吨、清理残垣断壁数量115处、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数量1050.3吨。开展督查3期,发布红黑榜季度督查2期,发布红黑榜自评定10期,评定“红榜”自然村216个,“黑榜”自然村192个。二是实施农村厕所革命。制定《东川区2023年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新建农村公厕14座,改造户厕6340座,100户以上自然村卫生公厕覆盖率85%;完成6个粪污处置资源化利用试点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完成4辆吸粪车采购并移交乡镇(街道)。三是加快推进绿美乡村建设。创建省级绿美乡镇1个、省级绿美村庄2个、市级绿美村庄102个。四是巩固提升乡村振兴示范村。认真学习借鉴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全面启动实施乡村建设三年行动,持续推进13个“五好”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成功申报1个省级精品示范村、16个省级美丽村庄。
(五)持续深化改革,农村发展活力持续迸发
一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村“三变”等改革。印发《昆明市东川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试行)》,指导149个村(社区)、1401个村(居)民小组完成2022年度全区清产核资系统扶贫匹配和行政区划匹配工作;对全区所有报账员、村主任、乡镇(街道)农经人员350余人进行轮训,实施集体经济收入倍增计划。截至目前,村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为零的村14个、5万元以下的村8个、5万到10万的村31个、10万到50万元的村94个、50万元以上的村2个。以农村“三变”(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改革试点为抓手,成立东川区农村“三变”改革试点工作专班,启动“三变”改革5个区级试点村(社区)、镇级9个试点村(社区),已完成1.8万村民完成股权量化,梳理账面资产7900万元(其中经营资产1800万元),并同步成立了村级经济、土地、劳务、旅游、置业“五大”股份合作社,走在160个国家级重点帮扶县改革前沿。二是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印发《东川区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登记实施方案(试行)》,组织申报土地流转补助,全区共有9个乡镇22家经营主体申请补助,申请补助流转面积9014.96亩,补助资金共1571868元;颁发土地流转经营权证登记证10本,登记面积3613.396亩,办理农业设施所有权登记证6起,发放贷款10起金额1140万元,6起正在办理。三是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严格按照《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东川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进行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截至目前,共审批宅基地44宗,累计审批面积为4604.91平方米。四是大力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印发《东川区“五好”区级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东川区“五好”区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等选树办法。截至目前,全区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707个,区级示范专业合作社80个,市级示范专业合作社15个,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社6个,农民专业联合社1个;区级家庭示范农场84家、市级示范3家。2023年评定区级“五好”示范家庭农场5家,组织申报市级示范家庭农场5家、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争取到省级家庭农场培优提质试点1个。
(六)坚持绿色发展,农业生产环境持续向好
一是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出台《东川区“十四五”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东川区“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东川区小江沿线农业面源污染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发放倡议书500份,在小江、乌龙河等重点区域设置告示牌和农用物资废弃物收集箱30个;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1万亩;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面积21500亩,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1900亩,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500亩,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7000亩,实施秋冬马铃薯减肥减药增效示范1086亩,组织申报2023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完成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319个外业实地踏勘和农户基础信息录入核查;推广应用绿色防控技术示范65.3万亩次,创新云南省东川区大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模式,入选全国百套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模式,为促进农药减量增效奠定基础;完成省级2024年度东川区受污染耕地数据上图入库。二是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全区农作物秸秆产生量17800吨,利用量15900吨,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0.5%;完成秸秆还田7.6万亩,完成率90.48%;饲料化利用17800吨,完成率90.82%;发放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宣传资料1000余份。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计财科、法规科教科、农田建设管理科、种植业管理科、养殖业管理科、农业机械化管理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农村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东川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2人(离休0人,退休2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9人(离休0人,退休39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6312.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12.01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955.30万元,下降31.8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955.30万元,下降31.8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万元,增长0%。减少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经费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6312.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5.98万元,占总支出的8.49%;项目支出5776.03万元,占总支出的91.51%;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9283.60万元,下降59.5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9.03万元,下降14.24%;项目支出减少9194.57万元,下降61.4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万元,增长0%。减少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农业农村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5.9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06.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9.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农业农村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76.03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东财综〔2023〕7号2023年东川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资金14.04万元;
2. 东财社〔2023〕7号2022年4050人员岗位补贴专项资金0.17万元;
3. 东财社〔2023〕2号东川区2023年农业农村局公岗岗位补助资金7.38万元;
4. 东财农〔2022〕69号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专项资金93.60万元;
5. 东财预〔2023〕1号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项资金25.00万元
6. 东财预〔2023〕1号东川区村级农科员补贴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资金19.50万元;
7.东财预〔2023〕1号东川区村级兽医员补贴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资金62.90万元;
8. 东财预〔2023〕1号2022年市级第一批农业项目补助资金20.00万元;
9. 东财农〔2023〕62号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04.00万元;
10. 东财农〔2023〕63号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专项资金1566.35万元;
11. 东财预〔2023〕1号2022年省级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36.00万元;
12. 东财预〔2023〕1号2022年省级农业发展(市本级部分)对下补助资金4.00万元;
13. 东财农〔2022〕78号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专项资金264.45万元;
14. 东财农〔2023〕23号2023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资金182.34万元;
15. 东财农〔2022〕14号2022年中央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农村公厕建设项目)专项资金1.80万元;
16. 东财预〔2023〕1号2022年市级第一批农业项目补助资金29.40万元;
17. 东财预〔2023〕1号2022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19.60万元;
18. 东财农〔2023〕34号2023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建设专项资金15.90万元;
19. 东财农〔2023〕20号2023年草原禁牧补贴及草畜平衡奖励专项资金197.28万元;
20. 东财整合〔2023〕1号东川区2022年度高效节水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68万元;
21. 东财预〔2023〕1号2022年市级第一批农业项目补助资金23.00万元;
22. 东财整合〔2023〕1号东川区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1.70万元;
23. 东财农〔2022〕69号高素质农民培育专项资金84.00万元;
24. 东财整合〔2023〕11号东川区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25.19万元;
25. 东财整合〔2023〕1号东川区2022年度高效节水建设项目专项资金67.23万元;
26. 东财整合〔2023〕12号东川区2022年度高效节水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6.81万元;
27. 东财整合〔2023〕1号东川区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500.75万元;
28. 东财农〔2022〕39号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补助资金17.15万元;
29. 东财整合〔2023〕8号昆明市东川区果蔬产业园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00.00万元;
30. 东财整合〔2023〕15号东川区2023年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项目资金157.19万元;
31. 东财整合〔2023〕15号昆明市东川区果蔬产业园建设项目资金300.00万元;
32. 东财农〔2023〕38号铜都街道炎山、深沟社区果蔬产业园建设项目资金1000.00万元;
33. 东财整合〔2023〕3号东川区特色水果果蝇综合防治项目资金56.22万元;
34. 东财整合〔2023〕1号东川区“东川大蒜”产业园建设项目专项资金239.36万元;
35. 东财整合〔2023〕15号东川区2023年扶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金融扶贫贷款贴息项目资金69.22万元;
36. 东财农〔2023〕6号2021年度和下达2022年度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93.11万元;
37. 东财农〔2023〕13号2022年度省级财政第二批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108.7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12.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494.29万元,下降28.32%,减少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6.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5%。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61.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2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34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0.5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60.57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052.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89%。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270.8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83.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33.43万元,资本性支出2565.36万元,对企业的补助298.88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2.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主要用于工资和福利支出32.17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6万元,决算为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决算为1.20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7.4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6万元,决算为0.35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58%,完成年初预算的97.2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6万元,支出决算为1.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万元,决算为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36万元,决算为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规范用车及公务用车维护等。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15万元,增长11.0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15万元,增长79.2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级单位到我单位检查指导次数比2022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土地流转、乡村振兴等农业农村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农村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31万元,比上年减少5.15万元,下降14.95%,减少的主要原因分析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规范用车及公务用车维护等。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技术推广等工作中产生的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维修(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昆明市东川区农业农村局(本级)资产总额24528.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976.34万元,固定资产338.78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2156.38万元,无形资产56.78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0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336.8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5.8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5.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5.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监督索引号53011300432600101111
昆明市东川区农业农村局(本级)20240819044953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