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清水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昆明市东川区清水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昆明市东川区清水河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一、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昆明市东川区清水河水库工程
建设单位:东川区水务局
建设地点:东川区红土地镇南面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联合乡交界处的锅底塘村附近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清水河水库坝址以上径流面积4.51km2,水库总库容为155.0万 m³,设计年供水量150.6万m³。水库拦河坝为土石坝,设计坝顶高程2340.60m,坝高51.0m,兴利库容为125.2万m³,正常库容为133.7万m³,对应正常蓄水位为2337.36m。
二、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1)报告书及公众意见表索取方式
东川区人民政府网站(电子版),东川区水务局(纸质版)。
(2)领取期限
自本公示信息公布之日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25日
(3)建设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东川区水务局
联系人:陈工
电话:6271-62122456
(4)索取补充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期限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机构名称:云南江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E-mail:895730355@QQ.com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范围:受项目建设影响的普通群众、政府职员及单位。
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若反对,说明理由。
②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何种影响。
③对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④您最关心的问题及意见。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25日。
昆明市东川区水务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