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解读《东川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文件》、《昆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精神,按照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形成《东川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为便于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理解相关内容,现就清单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问:为什么要公布《东川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答:2023年6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的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及时调整完善本地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东川区按照“照单承接、依法编制、全面覆盖、严格实施”的原则,结合《昆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对《东川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全面开展调整完善工作,经征求各级各部门意见,并达成一致,形成《东川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以下简称《东川清单》)。经区人民政府同意,以《关于公布东川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实施。
问:与2022年版相比,《东川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修订调整的内容有哪些?
答:主要调整内容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省体育局主管,省体育局和设区的市级、县级体育部门实施;“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 “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 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 年版)》明确的实施机关,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实施机关作出调整。
(三)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燃气经营许可”的实施机关需调整为设区的市级燃气管理部门。区级不承接实施。
问:相关要求是什么?
请东川区各部门认真落实《东川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此前昆明市东川区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 以本清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