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关于拟审批《云南玛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相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云南玛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云南玛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东川再就业特色产业园区天生桥工业园再生资源基地内4-1号厂房
建设单位:云南玛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环评单位:云南绿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不新增占地,只在原有厂房内增加生产线,充分依托原项目装置及配套公用工程,不改变现有生产线设施设备,将自粘胶膜生产线位置调整至厂房中部,在现有厂房内增加一条土工膜/防水板生产线、一条土工布生产线。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共计14.3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0.90%。
二、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环境要素 | 主要措施 |
大 气 环 境 | 施工期 ①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焊接烟尘,呈无组织排放。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土工膜/防水板生产挤出废气,土工布开包、开松、梳理工段产生的粉尘。采取的措施有: ①土工膜/防水板生产挤出废气 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氯乙烯、氯化氢、臭气浓度,在挤出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现有的一套UV光氧催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经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最严值;氯化氢、氯乙烯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②土工布开包、开松、梳理工段产生的粉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在各产尘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新建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2)排放,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限值; ③项目土工膜及防水板生产过程产生的边角废料及不合格产品经统一收集后暂存于项目区一般废料暂存处,达到一定量后使用项目区内的碎料机,破碎后进行外售,破碎过程在密闭的碎料机房内进行。 |
水 环 境 | 施工期 ①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不在项目区食宿,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废水。施工人员清洁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运营期 ①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沟渠汇入园区雨水管网。项目的生产废水为冷却废水,经循环冷却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外排水经收集池; ②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洗手废水,经洗手池沉淀处理后能够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标准,回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
声 环 境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于设备安装时产生的噪声。采取的措施: ①从声源上控制:选用噪声相对较低的施工机械设备; ②严禁夜间施工,若必须进行夜间作业,需按要求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 ③在施工机械设备上采用减震装置,降低噪声; ④施工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⑤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合理安排工期,减短施工的施工时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避免人为噪声的产生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运营期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采取的措施有: ① 在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 ② 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运行正常,避免因设备的非正常运转造成设备噪声增大; ③ 对主要产噪设备等采用减震基础,空压机设置空压机房等降噪措施。 |
固 体 废 物 |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设备废弃包装袋及包装箱、生活垃圾等。采取的措施有: ①生活垃圾不得随意丢弃,经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 ②设备废弃包装袋及包装箱能够回收利用的可外售给废品收购商,不能回收利用的收集至垃圾桶,统一清运处置。 运营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包括一般固体废弃物和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边角废料、不合格产品、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主要为设备维护废机油、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UV灯管、废活性炭等。采取的措施有: ①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处,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 ②边角废料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处,达到一定量后经碎料机破碎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 ③生活垃圾利用加盖垃圾桶统一收集、袋装处理后,定期由专人负责清运至附近环卫部门设置的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 ④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废活性炭和废UV灯管属于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⑤废机油及废弃的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
三、公众参与情况
于2021年12月13日在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了全本信息公开。2022年5月7日取得昆明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意见。
四、环评文件放置地点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纸质文本)、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电子文本)。
五、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六、征求公众参与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的看法,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该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及验收工作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云南玛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核意见要求听证。
八、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Email:dchbj@sina.cn
电话/传真:0871-62121355
通讯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654100
云南玛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塑料制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