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21号)和《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东川区2020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21〕4号)要求,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自评,现就自评开展情况进行报告。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
2021年5月26日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2020年度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 摘 要
一、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办公室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办通〔2019〕43号),我单位是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牌子。设13个内设机构。
主要职能职责: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 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果。区财政局本次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100.00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主要绩效。区财政局2020年度按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0年度)》中设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年度工作目标。年度目标已实现,综合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评定为优秀单位。
三、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尚不健全。二是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合理。三是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够。四是评价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高绩效目标编报水平。二是加强队伍建设和机制创新。
第二部分 正文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区财政局编制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单位共1个,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办公室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办通〔2019〕43号),我单位是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牌子。设13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预算科、绩效管理科国库科、文教行政科、社会保障科、企业财务科、农业财务科、监督检查科、综合科、债务管理科、国有资产管理科、金融科。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报的独立编制机构数共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为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事业单位4个,分别为昆明市东川区国资服务中心、昆明市东川区金融管理服务站、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昆明市东川区财务服务中心。
(二)主要职能职责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财税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2)拟订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范性文件。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3)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职责。编制年度地方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
(4)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拟订政府非税收入规范性文件,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及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建议。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贯彻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制度和政策。拟订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实施办法。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区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
(7)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支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区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区本级国有资本收益。
(10)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有关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12)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和监督管理委托代理记账机构的备案审核工作。
(13)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区财政信息化建设工作。
(14)根据东川区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代表区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对区属企业(不含金融类企业)的国有资产和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实施监管。
(15)研究拟订全区金融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服务和促进金融业发展的意见和政策建议,引导和鼓励东川区金融机构加大服务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面对税收减收严重、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严峻形势,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坚决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认真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为疫情防控和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1.聚力克难保防控。把疫情防控投入保障抓牢实,认真落实各类财政支持政策,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他一般性专项资金支出和库款调度等多种形式多渠道筹集防疫资金,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确保其经费保障支出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疫情防控。目前,累计拨付疫情防控资金2247.9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60.68万元,省级资金101.08万元,市级资金82万元,区级资金504.2万元。
2.多措并举抓收入。强化收入分析。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和重点税种的分析预测,强化跟踪服务,及时掌握税收动态。预判分析税收形势,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应收尽收。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强化非税票据的源头控管功能,提高非税收入质量,加快土地出让进度。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管理,实现国有企业资本经营收益最大限度上缴。压实目标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紧盯收入、支出和向上争取目标任务,努力促收入、保增长,三季度以来首次实现正增长。
3.硬化预算提质效。完善预算编制。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完善财政资金“能进能出”机制,按照扭转基数+增长的固化思维模式,预算安排与预算项目细化、预算执行进度、项目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挂钩编制预算;加强预算统筹,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完善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实现年度项目支出预算从滚动规划中选择。严格预算执行。严格执行政府“一支笔”审批制度,严控预算追加和调整,未经审批同意的预算追加事项一律不予受理。强化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动态监控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消化进度,每月通报资金消化情况,提高部门支出责任意识,加快结转资金消化进度;加大存量盘活力度,全年累计清理上缴财政存量资金8,453元,避免资金“二次沉淀”,提高使用效益。
4.推进绩效促成效。组织预算单位全面设置部门整体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目标审核,预算绩效目标批复率达100%,绩效目标公开率达100%。加大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对2019年度140个扶贫项目绩效自评信息和2020年扶贫项目绩效目标填报情况,组织开展绩效核查并指导部门修改完善。实施绩效运行监控21项目,涉及资金21,372.78万元。强化业务指导。举办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编审培训,对部门事前绩效评估进行业务操作指导。
5.直达资金快拨付。为充分发挥好中央直达资金的效益,准确把握监控工作总体要求,积极采取务实有效措施,极力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系统新等问题,以做好直达资金台账管理为基础,以强化直达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为支撑,确保接收指标、流转、分配流畅,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惠企利民。截止11月9日,累计收到直达资金34,084.78万元,其中,特殊转移支付13,536.76万元,抗疫特别国债1,373万元,正常转移支付的直达资金7,660.56万元,参照直达资金11,514.46万元,调整标识为直达资金的转移支付10,730.65万元。累计拨付直达资金28,544.85万元,其中,特殊转移支付12,163.76万元,抗疫特别国债1,176.48万元,正常转移支付的直达资金7,660.56万元;参照直达资金7,594.05万元。调整标识为直达资金的转移支付10,730.65万元,支出进度100%。
6.统筹财力惠民生。1—10月,民生支出248,5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支出的80.5%;其中:教育支出60,7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099万元。做好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拨付就业专项、沪滇劳务协作、转移培训、农村地区贫困家庭及边缘户劳动力稳就业保收入等各项补助资金8100万元;拨付一次性稳岗就业补贴105万元;返还失业保险稳岗补贴308.45万元,惠及9517人。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5087.05万元,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救助资金984.49万元,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2007.1万元,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拨付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40万元,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拨付肺炎疫苗免疫接种费55.61万元,免费为60岁以上老年人接种23价肺炎疫苗。兑付东川区第六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住房补贴667.544万元。分配下达惠农补贴资金 6,935.02 万元。落实困难群体救助。拨付城乡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45亿元,拨付特殊困难群体爱心消费券补贴资金370.36万元,用于为特殊困难群体每人发放80元的爱心消费券,帮助低收入群体度过生活难关。
7.纾困惠企见实效。认真落实“省22条、市20条、区24条”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措施,落实落细财税政策支持和财政资金保障,推进企业降本减负。积极帮助企业向上申报项目,争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共向上级部门申报11类财政专项资金,涉及企业67家,上级已下达资金939万元。拨付4,321.53万元用于支持农业特色产业,拨付3,375万元用于支持第三产产业发展。累计阶段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6430.99万元。对全区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阶段性减半征收1171万元。为149家中小企业减免房租91.25万元。加大金融机构持续对名单制管理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向9户名单制管理企业新增贷款2,445万元;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23,670万元。
8.合力攻坚助脱贫。紧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以“两不愁三保障”为根本,紧紧围绕“筹资金、用资金、管资金”三个重点,创新机制,健全制度,严格监管,全力强化脱贫攻坚资金保障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共投入各级财政扶贫资金11.94亿元,用于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健康救助、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项目,其中区级统筹整合资金38,551.72万元,支持花椒产业、小额信贷、扶贫车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农村饮水安全等。
9.管控风险保安全。健全领导机构、制定化债计划、完善工作考核机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具体债务责任单位。建立预警提示督办机制。根据债务到期情况,按照提前3个月提示,提前2个月预警,提前1个月督办的工作机制,督促各责任主体加大资金、资源统筹力度,提前落实偿债资金安排,确保到期债务及时偿还,避免出现违约风险。2020年积极向上争取专项债券资金2亿元,再融资债券资金2.55亿元,缓解重点项目筹资压力和偿还到期债务压力。做好2021年新增债券项目储备、遴选和推送工作,目前,按照省市返回的项目清单,共上报2021年债券需求37个项目,资金61.85亿元。
(四)部门管理制度
区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制定《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制度》、《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办公用品采购和领用管理制度》、《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等,严格把控资金支出,执行资金审批程序,规范费用报销手续,加强资金监管力度,保障了安全性,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
账务报账审批流程:由经办人按要求填制报销凭证,按规定填写项目名称、支出内容、支出金额等,并附有相关原始凭证,由科室负责人和业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报由财务处审核,最后报领导审批后方能报销。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1.资金来源:2020年区财政局收入年初预算825.19万元,调整预算数1057.06万元,款项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7.06万元,非同级财政拨款的其他收入30.57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收支款项分别为:财政行政运行978.11万元,占总收入的92.53%、信息化建设6.23万元,占总收入的0.59%;其他财政事务支出63.17万元,占总收入的5.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52万元,占总收入的0.85%,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7.85万元,占总收入的0.74%、事业单位离退休1.2万元,占总收入的0.11%、中小企业发展专项0.5万元,占总收入的0.05%。
非同级财政拨款的其他收入30.57万元分别为:区委组织部拨入2020年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29.52万元,2020年预算绩效管理业务培训经费0.75万元,2020年度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和党员教育培训补助经费0.3万元
2.资金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2020年基本支出1017.73万元。占总支出的93.79%,其中:人员经费901.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4.2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7.3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8.59%,日常公用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116.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41%。
(2)项目支出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234.2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234.22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
3.年末结转和结余情况。
(1)2020年年末结转和结余12.63万元,均为项目结转资金。其中:其他财政事务支出结转资金12万元;信息化建设支出结转资金0.63万元。
(2)结转和结余资金的原因主要为需按项目进度及项目安排拨付资金。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东川区财政局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令1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23号)、《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配置标准(2018版)的通知》(昆财资〔2018〕453号)等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开展实施并完成了相关项目的采购工作。
(七)固定资产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固定资产原值769.28万元,按政府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累计提固定资产折旧404.83万元,净值364.45万元。无形资产原值1.13万元,累计无形资产摊销0.28万元,净值0.85万元。
区财政局制定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办公用品采购和领用管理制度,资产保存完整、处置规范、账务管理合规。建立资产管理与责任落实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建立固定资产问责制,做到在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各个环节都有人管理、有人负责,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资产得到有效应用,保证了资产的安全性。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区财政局根据2020年重要指标、重大项目、年度重点工作和主要目标要求进行细化分解。具体计划目标为:一是全力支持保障疫情防控阻击战。把疫情防控投入保障抓牢实,认真落实各类财政支持政策,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他一般性专项资金支出和库款调度等多种形式多渠道筹集防疫资金,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确保其经费保障支出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疫情防控。二是抓好惠企利民政策落实。认真落实“省22条、市20条、区24条”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措施,落实落细财税政策支持和财政资金保障。三是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助力脱贫攻坚。以“两不愁三保障”为根本,紧紧围绕“筹资金、用资金、管资金”三个重点,创新机制,健全制度,严格监管,全力强化脱贫攻坚资金保障服务工作。四是扎实推进直达资金管理使用。五是切实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六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预算执行管理。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本次评价的内容主要是针对区财政局为实现2020年度的职能目标所支出财政资金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包括绩效目标的设定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和采取的措施,以及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等;主要从部门决策、部门管理、部门绩效3个方面构建评价指标体系。
本次评价指标分为3级,包括3个一级指标,11个二级指标,41个三级指标。三个一级指标所占权重分别为35%、20%、45%,分值分别为35分、20分、45分。
(二)评价目的
通过绩效评价掌握区财政局整体支出情况,从部门决策、部门管理、部门履职情况及部门绩效等方面找出单位行政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紧扣提高行政效能的主题,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以提高部门绩效管理意识,切实推进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创新机制、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保证单位整体运行及资金使用管理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部门的工作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发〔2015〕104号)。
3.《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6〕169号)。
4.《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东政办发〔2017〕24号)。
5.《东川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东政发〔2017〕110号)。
6.《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东政发〔2017〕111号)。
7.《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东川区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21〕4号)。
8.《政府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9.区委办和政府办《关于印发《东川区区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试行)》和《东川区区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办通〔2015〕70号);
10.《昆明市东川区全口径预算编制管理办法》;
11.《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制度》
12.《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13.《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办公用品采购和领用管理制度》
14.《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1.评价对象。纳入区级部门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
2.评价时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东川区财政局2020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综合得分:100分,等级为“优”。
评价得分简表
评价内容 | 部门决策 | 部门管理 | 部门绩效 | 总分 | 评分等级 |
标准分 | 35 | 20 | 45 | 100 | -- |
实际得分 | 35 | 20 | 45 | 100 | 优 |
2.主要绩效。2020年度,区财政局按照《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2020年度)》中设定年度主要工作内容开展工作,完成了东川区2020年主要工作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主要工作。实现年度目标,预算配置合理,管理规范,职责履职良好。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部门决策方面: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明确合理,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并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相结合;部门职能科学合理,与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互相衔接;预算配置合理;人力资源和办公资源得到有效保证;预算绩效管理有效实施。
(2)部门管理方面:预算管理规范,预算完成率达到要求;预算管理制度完善,规范了财务管理工作;“三公经费”实际执行数有效控制在预算内;管理制度健全且有效执行;政府采购合理规范。
(3)部门绩效方面: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目标,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职责履行良好;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良好,目标群体对部门职责履行及履职效果普遍持肯定态度;但在工作完成及时率方面还有待加强。
(二)具体绩效分析
1.经济性分析
(1)本年预算配置控制较好。财政供养人员控制在预算编制以内,“三公”经费支出额控制得当,有效降低了支出。
(2)预算执行方面。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总额以内,基本支出中,财政政策性工资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有所追加(主要为工资提标所致),我局预算资金按照规定管理使用。
(3)预算管理方面。我局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经费支出控制方案,有较强的内控风险管理意识、各项经费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
2.效率性分析
区财政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良好,各中心、各科室均按年初设定的目标任务执行效率完成各项工作。
一是全力支持保障疫情防控阻击战。把疫情防控投入保障抓牢实,认真落实各类财政支持政策,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其他一般性专项资金支出和库款调度等多种形式多渠道筹集防疫资金,开通资金拨付绿色通道,确保其经费保障支出政策不折不扣落实,确保不因资金问题影响疫情防控。累计拨付疫情防控资金2247.9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560.68万元,省级资金101.08万元,市级资金82万元,区级资金504.2万元。二是抓好惠企利民政策落实。认真落实“省22条、市20条、区24条”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措施,落实落细财税政策支持和财政资金保障。目前,通过“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云南省财政资金支持市场主体综合服务平台)等方式,积极帮助企业向上申报项目,争取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共向上级部门申报11类财政专项资金,涉及企业67家,上级已下达资金939万元。统筹整合产业发展资金1亿元,对全区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阶段性减半征收1171万元。为149家中小企业减免房租91.25万元。加大金融机构持续对名单制管理企业的资金支持力度,向9户名单制管理企业新增贷款2,445万元;向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23,670万元。三是全力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助力脱贫攻坚。以“两不愁三保障”为根本,紧紧围绕“筹资金、用资金、管资金”三个重点,创新机制,健全制度,严格监管,全力强化脱贫攻坚资金保障服务工作。截至目前,共投入各级财政扶贫资金11.94亿元,用于发展教育、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健康救助、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等扶贫项目,其中区级统筹整合资金38,551.72万元,支持花椒产业、小额信贷、扶贫车间、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和农村饮水安全等。管控债务风险。健全领导机构、制定化债计划、完善工作考核机制,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具体债务责任单位。建立预警提示督办机制。根据债务到期情况,按照提前3个月提示,提前2个月预警,提前1个月督办的工作机制,督促各责任主体加大资金、资源统筹力度,提前落实偿债资金安排,确保到期债务及时偿还,避免出现违约风险。建立军令状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和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情况专报制度,对发现问题和存在困难及时梳理报区政府性债务和投资管理委员会主要领导和相关单位。抓好专项债券资金争取和新增债券项目申报。2020年积极向上争取专项债券资金2亿元,再融资债券资金2.55亿元,缓解重点项目筹资压力和偿还到期债务压力。做好2021年新增债券项目储备、遴选和推送工作,共上报2021年债券需求37个项目,资金61.85亿元。四是扎实推进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截止11月9日,累计收到直达资金34,084.78万元,其中,特殊转移支付13,536.76万元,抗疫特别国债1,373万元,正常转移支付的直达资金7,660.56万元,参照直达资金11,514.46万元,调整标识为直达资金的转移支付10,730.65万元。累计拨付直达资金28,544.85万元,其中,特殊转移支付12,163.76万元,抗疫特别国债1,176.48万元,正常转移支付的直达资金7,660.56万元;参照直达资金7,594.05万元。调整标识为直达资金的转移支付10,730.65万元,支出进度100%。所有资金都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及时将资金收支信息录入监控系统,点对点将资金支付到最终收款人,未发生现金方式支付、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的情况。五是切实兜牢兜实“三保”支出。拟定《东川区2020年“三保”支出化解方案》、《昆明市东川区“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东川区保基层运转工作方案》,结合各部门职责,从组织机构、预警监测、应急响应及后期处置等方面明确了我区各部门应对“三保”风险的权责划分和工作流程,完善了我区应对“三保”风险的制度机制。六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抓好新修订的《预算法实施条例》宣传培训和贯彻落实要求,制定《东川区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支出预算管理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规范指标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预算执行管理。
3.效益性分析。区财政局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2020年专项经费实际支出未超出预算规定。区财政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主要经验做法
2020年,东川区财政局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预算绩效管理取得新成效。一是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二是探索绩效跟踪监控,按要求加强过程监控。三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项目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四是强化评价结果应用,组织绩效自评和绩效跟踪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加强评价结果与项目资金安排的衔接。五是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努力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六、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办公室内部的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待进一步完善,绩效评价开展缺乏强健全的制度保障。
(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还不够完善、合理。财政支出的评价对象涉及行业多,项目之间差异性大,真正能体现项目效果的个性指标,在标准设计上存在难度,导致评价内容不够全面,评价数据采集缺少充分的调查分析和严密的逻辑关系,难以满足不同层面和不同性质的绩效评价需求。
(三)对绩效评价工作的认识不够。相关项目职责部门配合不够,往往只能提供有限的财经资料或简单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绩效评价工作资料有限,对绩效评价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四)评价效果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短,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加上缺乏系统的培训,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理解不充分,对预算绩效管理业务不精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绩效评价工作效果。
七、改进措施
(一)强化绩效管理意识,提高绩效目标编报水平。一是加快绩效管理制度的建立工作。对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流程形成完整的管理制度文件。二是加强部门绩效目标申报基础工作,不断提高绩效目标表编报水平,加大部门绩效目标申报基础工作力度,不断提高绩效目标表编报水平。把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加强财政预算前期管理,理清本单位预算管理的总体思路、具体方案和阶段目标。在编报绩效目标申报表时,要注意所细化分解的绩效指标的完整性,确保绩效指标能充分支撑绩效目标;同时,要关注绩效指标的可考核性,可考虑从数量、质量、成本、进度等方面来设置绩效指标。
(二)加强队伍建设和机制创新。在以后的工作中加强队伍建设,每年至少对部门全体人员开展一次业务或政策等培训,提升部门人员的业务能力;同时,将已建立的人员绩效考核机制、信息化建设、数据库管理等相应的管理创新机制和措施,进一步细化和量化,使得相关考核措施更加科学合理。
附: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共性指标体系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共性指标体系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得分 | 指标解释 | 指标评分细则 | 数据来源 |
A部门决策(35分) | A1部门目标(12分) | A11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2分) | 2 | 部门(单位)中长期规划目标的设定情况;中长期规划目标应设定明确,应与政府中长期规划目标相适应,且应与部门职能相适应。 | ①设定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得0.25分;②设定的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明确,得0.5分;③能够适应《东川区“十XX五”规划》,得0.25分;④能够与部门职能相适应,得0.5分。 | 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区政府相关规划、部门“三定”方案、部门职能文件。 |
A12年度工作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2分) | 2 | 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的设定是否明确合理 | ①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是否明确设定,得1分;②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一致,得1分。 | 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文件 | ||
A13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2分) | 2 | 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 | 将部门详细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2分。 | 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文件 | ||
A14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 | 3 |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 | ①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1分;③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相一致计1分。 | 部门中长期规划、部门“三定”方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 ||
A15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 3 | 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依据部门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是否可衡量。 |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 ||
A2部门职能(10分) | A21部门职能的明确性与科学性(1分) | 1 | 考察部门职能界定是否明确科学,是否有相关文件。 | ①职能明确、设定依据充分,得1分;②有“三定”文件,但职能描述不明确,得0.5分;③没有职能设定的文件依据且职能不清,得0分 | 部门职能描述、“三定”文件 | |
A22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的适应性(4分) | 4 | 部门所设定的具体目标是否与部门职能相适应。 | 将部门详细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4分。 | 部门年度工作目标、部门职能 | ||
A23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4分) | 4 | 部门年度各类具体工作是否与部门职能相匹配。 | 将部门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4分。 | 部门年度各项具体工作,部门职能 | ||
A24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的明确性(1分) | 1 | 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是否明确 | ①有职责文件制度规定部门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得0.5分;②具体职责明确,得0.5分。 | 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文件 | ||
A3资源配置(13分) | A31基本支出预算合理性(2分) | 2 | 用以反映部门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是否根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标准进行合理编制。 | ①如实核定人员基数,得1分;②根据基本预算标准进行编制,得1分。 |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标准、基本支出预算 | |
A32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4分) | 4 | 用以反映部门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程序、预算依据、适用范围的合理性。 | ①预算程序合理,得1分;②预算依据充分,得2分;③符合资金使用范围,得1分。 |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详细资料,访谈、文件梳理等、其他资料 | ||
A33人力资源投入合理性(2分) | 2 | 用以反映部门核定人员的编制与部门工作内容的合理性 | 通过问卷及访谈调研,分析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长,视匹配情况得0-2分。 | 人员编制文件、调研 | ||
A34办公资源投入合理性(2分) | 2 | 用以反映部门现有办公资源能否满足部门日常工作需求。 | ①办公资源经费保障充足,得1分;②办公资源配置合理,得1分。 | 部门办公资源配置情况、调研等资料 | ||
A35重点项目资源分配合理性(3分) | 3 |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 根据重点项目资源分配,对重点项目完成实施的保障程度进行评分。能够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全面完成当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得满分,每有一项重点项目因资金不足无法完成,则权重(3分)的1/3扣分,扣完为止。 | 重点项目相关资料 | ||
B部门管理(20分) | B1预算管理(7分) | B11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1分) | 1 | 部门基本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 预算执行率=部门基本支出决算/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0%。决算数:部门本年度基本支出实际支出资金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以及当年批复的调整数。预算完成率≥95%得满分,未达到的按权重进行扣分。 | 基本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
B12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4分) | 4 | 部门项目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 预算执行率=部门项目支出决算/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0%。决算数:部门(单位)本年度项目支出实际支出资金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数以及当年批复的调整数。预算完成率≥95%得满分,未到按权重进行扣分。 | 项目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 ||
B13“三公经费”控制率(1分) | 1 |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 “三公”经费控制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满分,≥120%得0分,区间内按权重进行扣分。 |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 ||
B14预算调整情况(1分) | 1 | 用以反映预算单位是否根据年中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及时合规进行预算调整。 | ①根据年中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申请预算调整,得0.5分;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调整,得0.5分 | 预算调整相关资料 | ||
B2财务管理(6分) | B2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1分) | 1 |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调研 | |
B22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 | 4 |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1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专题论证,1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1分;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一旦存在该指标不得分。 | 资金支出相关凭证、流程梳理等 | ||
B23财务监控的有效性(1分) | 1 | 用以反映部门财务监控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包括监控、监督措施的制定及执行等方面。 | ①制定明确的财务监控监督措施,得0.5分;②监控、监督措施执行有效,得0.5分; | 财务监控监督相关办法及条款,实际执行情况资料 | ||
B3人力资源管理(2分) | B31在职人员控制率(1分) | 1 |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人员编制数。在职人员控制率≤100%得满分,有超出不得分。 | 部门编制数、在职人数、年内变化情况 | |
B32人力资源管理执行情况(1分) | 1 | 考察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健全性及执行规范性,包括在编、派遣、临时员工的管理,包括招聘、培训、工资发放及考核等。 | ①有具体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文件或参照文件,得0.5分;②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对各类型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得0.5分 | 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文件及实施情况 | ||
B4资产管理(2分) | B4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1分) | 1 |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使用而制定的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产使用办法等管理制度,得0.25分;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得0.25分;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 | 资产管理相关办法 | |
B42固定资产在用率(1分) | 1 |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及程度。 | 固定资产在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固定资产在用率达到95%以上得满分.每降低1%扣权重分(1分)5%,扣完为止。 | 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使用信息等 | ||
B5业务管理(3分) | B5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1分) | 1 | 部门为加强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执行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业务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 ①已制定或具有业务管理、项目管理等管理制度,得0.25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0.25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 | 业务管理相关办法及执行情况资料 | |
B52政府采购规范性(1分) | 1 | 考察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的规范性 | ①政府采购方式、程序都规范,得满分;②采购方式、程序中每有一点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 | 政府采购相关资料 | ||
B53监督考核情况(1分) | 1 | 考察部门是否对各所属单位或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工作监督和定期考核。 | 有定期指导记录、考核结果,得1分,缺少项按权重进行扣分。 | 监督考核记录等 | ||
C部门绩效(45分) | C1部门产出(18分) | C11重点项目完成情况(4分) | 4 |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与交办或下达数的比率,用以反映部门对重点工作的办理落实程度。 | 重点工作完成率=(重点工作实际完成数/交办或下达数)×100%;全部完成得4分,没未完成一项重点工作扣1分,扣完为止。 | 重点项目指标及完成情况 |
C12党建工作情况(3分) | 3 | 严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 按全区党建工作要求完成党建活动,根据党建工作完成情况打分,完成得分,没有完成不得分。 | 党建工作考核目标 | ||
C13防疫工作完成情况(2分) | 2 |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举全区之力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 防疫工作开展情况,按要求完成工作得分 | 财政局工作总结 | ||
C142020年会计核算系统实施及运维经费(3分) | 3 | 2020年会计核算系统实施及运维。 | 全区财务核算统一按规定使用会计核算系统。 | 全区财务核算标准化。 | ||
C1东川区财务服务中心筹建(4分) | 4 | 完成东川区财务服务中心筹建工作。 | 完成东川区财务服务中心筹建工,确保人员、办公设备及时到位,财务服务工作优质高效开展。全部完成得4分,未按计划完成得,缺少一个人员和一件设备,扣0.5分,扣完为止。 | 《东川区财务服务中心筹建工作方案》、《东川区财政局关于下达东川区财务服务中心办公运行经费的通知 》。 | ||
C16考核任务完成率(2分) | 2 | 达到考核标准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考核完成率=(考核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考核达标实际工作数:一定时期(年度或规划期)内部门实际完成工作数中达到上级部门(或同级政府)目标要求(绩效标准值)的工作任务数量。考核完成率达到100%得满分,未达到按权重进行扣分。 | 部门考核数与实际完成情况 | ||
C2部门效果(21分) | C21工作实际完成率(8分) | 8 | 考察部门履行职责而实际完成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工作任务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实际完成率得分=完成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得分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指标得分/指标分值*8分 | 部门履职实际工作完成情况 | |
C22工作完成及时率(4分) | 4 | 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完成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时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 完成及时率=(及时完成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1-4季度各得1分 | 工作完成及时情况 | ||
C23工作质量达标率(5分) | 5 | 达到质量标准(绩效标准值)的实际工作数与计划工作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履职质量目标的实现程度。 | 质量达标率=(质量达标实际工作数/计划工作数)×100%。实际得分=达标率*5分 | 工作质量达标情况 | ||
C24群众对区委工作的满意度(4分) | 4 | 社会群众对区委办工作的满意情况。 | 根据满意度线性统计取加权平均分值。满意度达到85%,得满分;满意度低于85%,每降低1%,扣权重分5%。 | 问卷调查、访谈 | ||
C3部门可持续发展(6分) | C31队伍建设情况(2分) | 2 | 考察部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接受培训,熟悉政策、提高业务能力。 | 部门全体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业务或政策等培训,酌情得0-2分。 | 培训记录、培训效果调研 | |
C32信息共享、公开情况(2分) | 2 |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绩效信息及其他信息,是否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信息公开透明及信息共享情况。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绩效信息及其他信息,得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绩效信息及其他信息,得0.5分。③各处室、下属单位及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得1分。 | 信息公开、信息共享情况 | ||
C33长效管理创新情况(2分) | 2 | 考察部门是否在鼓励处室改进管理、提高效率方面建立了新举措,比如人员绩效考核机制、信息化建设、数据库管理等,是部门工作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 管理创新机制和措施明确,且有相应工作及产出。酌情得0-2分。 | 管理创新情况 | ||
合计 | 100分 | 100 |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