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中共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昆明市东川区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同时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能。
1.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落实省、市委的有关决定;
2.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履行监督、执纪、调查职责,负责检查和处理全区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对这些案件中的违纪党员的处分,或提出处理意见;受理党员的举报、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检机关管辖的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4.监察委员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
5.对全区党员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遵纪守法的教育。做好党的纪律检查、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组织、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6.会同区级机关各部门以及区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
7.向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出纪检监察机构,实现派驻监督、监察全覆盖;
8.区委巡察办及巡察组设在东川区纪委监委,负责组织全区巡察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0年部门决算编审单位为中共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1个。东川区纪委监委内设部门10个; 7个综合派驻纪检组;4个单独综合派驻纪检组;5个区委巡察组;区委巡察办。
2020年末有在职人员102人,其中:公务员95人,工勤人员7人,与2019年对比变动19人。人员增减变动原因主要是2020年调入30人,调出10人,退休1人。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在市纪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东川区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上级纪委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健全监督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四)部门管理制度
东川区纪委监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东川区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东川区纪委监委监委财务管理制度》、《东川区纪委监委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东川区纪委监委差旅费管理规定》和《东川区纪委监委车辆使用管理规定》,制定《东川区纪委监委办公室人员工作分工及相关工作流程的规定》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把控资金支出,规范费用报销手续,保障资金安全。
东川区纪委监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资金审批程序完整,拨付手续基本完全,适时进行跟踪监控,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及时上报监控情况,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五)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东川区纪委监委2020年收入2,333.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2,287.57万元,占总收入的98.05%;非同级财政拨款45.52万元(其中:区老干部局拨入的离退休生活补助41.88万元,干部培训费3.64万元;从区政府办取得春节游园活动费0.16万元)占总收入的1.95%;
东川区纪委监委2020年支出2,237.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5.00 万元,占总支出的96.29%;项目支出82.98万元,占总支出的3.71%;
1.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2,109.48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人员支出1,848.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61.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4%。
2.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98万元,主要是支付区公安局留置点工作经费34.98万元;支付红色教育基地装修款29.54万元;支付专网费4.2万元;报销巡察工作差旅费、油料费等支出10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东川区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令18号〕、〔财政部令74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经批准,2020年东川区纪委监委共发生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5万元。
(七)固定资产情况
截止2020年末,东川区纪委监委固定资产账面原值393.15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账面原值 0.3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0.08% (其中,房屋 0 万元,占固定资产的 0.00%) ; 通用设备账面原值 338.60万元,占 固定资产的86.13 %(其中,车辆账面原值 124.63 万元,占 31.7% , 单价 50万(含)以上(不含车辆)设备 0万元,占 0.00%) ; 专用设备 0万元,占 0.00%(单价100万(含)以上设备 0万元,占 0.00%) ; 文物和陈列品 0 万元,占 0.00 % ; 图书档案 0 万元,占 0.00% ; 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账面原值 54.06万元,占 13.75% 。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上级纪委全会精神,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不懈改进作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东川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区脱贫摘帽、决胜全面小康,努力为开创富强幸福美丽新铜都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协助区委制定和签订《东川区2020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书》,并协助做好任务分解,监督检查,年度考核等工作,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及时查处和通报曝光,完成市对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
2.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各项监督检查,及时督促问题整改,查处违纪行为和通报曝光。
3.加强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防控措施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处理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生的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或公开曝光,形成震慑效应。
4.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反弹,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在重大节日、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纪律作风检查,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反对“四风”问题不力等问题及时查处和通报曝光。
5.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强烈震慑,重点查处党的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敬畏、胆大妄为者,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部门和行业的监督,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
6.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严肃查处基层“微腐败”和“蝇贪”问题,加大督查督办、直查直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对失职失责的从严问责。
7.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在服务企业过程中推诿扯皮、变相吃拿卡要的行为一律严肃问责。
8.建立项目建设要素保障反向追责制度,有效解决项目落地和推进过程的痛点、难点和堵点。
9.继续开展年内政治巡察,深化巡察监督,做好巡视巡察“后半篇文章”,坚决抓好问题整改落实。
10.巩固“基层减负年”成果,全力改进会风文风,规范督查考核,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
11.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
通过收集东川区纪委监委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东川区纪委监委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6〕21号);
3.《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发〔2015〕104号);
4.《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6〕169号);
5.《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东政办发〔2017〕24号);
6.《东川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东政发〔2017〕110号);
7.《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东政发〔2017〕111号);
8.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预算绩效自评管理等三个暂行办法的通知》(东政办发〔2019〕92号)
9.《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东川区2020年度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21〕4号);
10.《昆明市东川区全口径预算编制管理办法》;
11.《东川东川区纪委监委监委财务管理制度》。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评价对象纳入区级部门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评价时段为2020年度。
(五)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东川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体系设计了部门决策、部门管理、部门绩效3个一级指标,并根据东川东川区纪委监委监委部门整体特性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了部门目标、部门职能、资源配置、预算管理、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资产管理、业务管理、部门产出、部门效果和部门可持续发展11个二级指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分解为44个三级指标,其中28个共性指标,13个个性指标。
1.部门决策:主要考核东川区纪委监委绩效目标设置明确性、科学性,基本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以及人力等资源投入合理性;
2.部门管理:主要考核东川区纪委监委在预算执行、管理和财务、人力、资产、业务管理方面的内容;
3.部门绩效:根据东川区纪委监委2020年部门的主要目标任务进行指标设定,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入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巩固反腐工作成果、深化体制改革,完成试点任务、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2020年脱贫攻坚成效等方面工作情况是否完成目标任务。同时,反映部门整体支出达到的效果,包括服务对象满意度,纪委相关人员满意度;区内群众满意度。
本次评价采用百分制,各级指标依据其指标权重确定分值,评价人员根据评价情况对各项指标进行评分,最终得分由各项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到。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价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 分);良(80 分≤得分<90 分);中(60≤得分<80分);差(得分<60 分)。绩效评价指标设置情况参见附件5。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东川区纪委监委监委2020年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综合得分:100分,等级为“优”。
(二)主要绩效分析
1.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践行“两个维护”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6次,常委会集中学习10次,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上级纪委重要决策部署上来。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班子示范带动各支部,分层分步压茬推进,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专项整治,强化问题整改落实,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守初心担使命的自觉性坚定性。加强对党中央方针政策落实和党章党规党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持续对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疫情防控、生态建设、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项目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非法侵占林地种茶毁林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等重大决策部署开展专项检查。对小江尾矿库污染问题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指出的问题,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党纪政务处分10人,问责15人,提醒谈话7人。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推进不力的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7人,党纪处分5人。严肃查处工作推诿扯皮、滥用执法监管权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问题,党纪处分1人,提醒谈话4人。深入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处分2人,提醒谈话2人,督促整改问题5个。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审核回复党风廉政意见3018人(次)。完成四届区委第十、十一、十二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211件,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意见72条,实现四届区委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全覆盖。
2.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紧盯“四风”问题新情况、新动向,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和纠正“四风”问题“回头看”,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件5人。紧盯节假日和重要时间节点对全区各级各部门公款吃喝、收受红包、滥发钱物、铺张浪费、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问题21个,移交问题线索21条。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件9人,通报4批4件9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旗帜鲜明地为担当负责者鼓劲撑腰,通过网络媒体、职工大会等方式,及时为3名受到失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扎实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借贷专项整治工作,排查全区各级干部1667名,处理2人。今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监督检查238次,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15份,《监察建议书》10份,《督办通知书》10份,问责干部21人,其中科级干部11人。
3.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审查调查,对违纪违法问题做到“零容忍”。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68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90人次,占70.9%。立案96件,审结84件(其中,办理市监委指定管辖案件3件3人),处分84人;运用各项审查调查措施370人次,留置4人,挽回经济损失547.66万元。深化以案促改,加大对典型案件的剖析力度,督促问题整改,推动建章立制,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努力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充分挖掘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做好“后半篇文章”。持续深化警示教育,组织全区各级各部门共4000余名党员干部观看《政治掮客苏洪波》警示教育片,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发送廉政短信3500余条次,对全区正科级干部家属100余人开展廉政教育,在全区干部大会上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8起31人,8次发文实名通报典型案例16起63人,3次转发上级纪委典型案例通报。推动“清廉东川”建设,深入挖掘红军过东川的廉洁故事和红色文化内涵,打造东川特有的红色廉政文化。坚持用身边事警示教育身边人,依托东川区纪律规矩教育基地,对全区40家单位部门2000余人开展廉政教育。
4.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持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成立8个督查组,对脱贫攻坚“回头看”互检自查工作开展监督检查94次,编发督查快报13期,督促整改问题102个。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53件,其中直查直办41件,批评教育146人,处分12人,问责党组织1家,问责干部10人。调查处置上级监察机关指定管辖3件3人,处分16人,问责16人,约谈提醒19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出台《东川区乡镇(街道)纪(工)委工作实绩考核评分办法》,加强对各乡镇纪委的监督指导。推进农村基层党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认真开展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受理录入平台13585件,办结13583件,办结率99.98%,群众满意率94.2%。
5.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完成东川区纪委监委区监委第二轮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对原有东川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进行调整,设综合派驻组7个,单独派驻组4个,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轮换调整,理顺派驻机构管理体制,赋予派驻机构监察权,进一步规范监督范围。加强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建设,分类开展“领导上讲堂”。分别设置了“领导班子成员上讲堂”“业务骨干上讲堂”及“党务工作者上讲堂”三个讲堂,把教育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干部的特殊需要结合起来,增强针对性,确保全覆盖。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业务培训班6场次,8位业务骨干分别做了相关业务知识的授课,培训涉及300余人次。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及其配套制度,出台“走读式”谈话、留置场所管理等工作办法,规范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定期通报监督执纪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下发工作提醒函和督办通知10件。坚持刀刃向内,开展纪检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严肃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初核3人,提醒谈话1人。
五、主要经验做法
2020年,东川区纪委监委监委以实现绩效目标为导向,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提升自评质量,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按照《东川区部门预算绩效自评管理暂行办法》《东川区财政支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东川区预算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三个办法,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绩效目标。
根据《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编制东川区2021—2023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20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东财预〔2020〕21号)文件精神,东川区纪委监委上报了巡察工作专项经费、留置点运行专项工作经费等3个项目,按照初审绩效目标要求进行修改完善,二审时均达到优秀等级。
东川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绩效目标,开展中央、省和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绩效目标。
落实绩效信息公开,做到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随预算同步公开,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随决算同步公开。东川区纪委监委于2021年2月9日在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了包括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等内容的预算公开情况表,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8月10日通过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整体支出绩效整改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逐步建立评价指标体系
东川区纪委监委在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的基础上,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指标、单位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补充设计个性指标,确定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同时根据评价情况积累经验,逐步建立适应本单位和项目特点的绩效评价指标库。
六、存在问题
(一)相关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东川区纪委监委制定了东川区纪委监委财务管理制度,尚未制定详细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问责机制,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有待进行针对性逐一完善。
(二)绩效跟踪管理工作不到位
东川区纪委监委绩效目标开展了动态监控,但未对全部的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汇总,未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
(三)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东川区纪委监委针对预算管理的监督考核台账不够细致,在及时监控资金执行进度,评估资金使用质量效果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强化制度建设,细化绩效管理
一是汇总梳理以前年度制定的指标,将符合当前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的个性指标汇编成库。二是建立指标更新机制,将以后年度新制定的指标及时纳入指标库,做到随时更新、完善。
绩效自评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资料整理归档,要根据绩效自评结果,不断积累和储备历史数据,补充完善绩效评价指标,逐步建立适应本单位和本行业特点的绩效评价指标库。
(二)建立单位绩效工作整改机制
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单位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资金使用效益和单位工作效率。要认真落实整改意见,不断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三)加强绩效工作相关知识学习
提高相关人员业务能力。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培训,结合自学全面了解预算绩效管理的基本理论、工作流程等深入推进绩效管理工作。
中共昆明市东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5月24日
东川区纪委监委2020年补助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经费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