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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108-435345 主题分类: 预决算绩效管理信息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1-08-23 10:34
名 称: 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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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21-08-23 10:34
字号:[ ]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职能

根据《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办通[2019]22号)履行职责。

年度重点工作

1.坚决贯彻落实中央以及省、市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严格执行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2.加强政治引领、全力化解矛盾,确保退役军人退役不褪色。一是加强组织管理,认真落实《关于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二是加强关心关爱,健全走访慰问制度,面对面了解情况、疏导思想,解决问题。三是加强正向引领,深入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提质增效,推进移交安置、军休服务和创业就业工作。

4.加大拥军优抚力度,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良好局面,扎实做好双拥共建工作。

5.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大力弘扬英烈精神。

6.强化制度引领,努力构建系统完备的政策制度体系。

(三)预算收支总额、预算执行情况

部门2020年预算收入总额4435.61万元其中上年结余315.76万元,年初下达预算918.53万元,上级专款3201.32万元。预算支出总额3843.94万元,结余591.67万元。

2020年部门决算支出数3843.94万元,预算执行率86.66%。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评价结论

经过逐项分析对照自评,2020年度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各项工作已如期完成各类补助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经费下拨率、社会化发放率、及时率均为100%,各项常规工作有序规范进行,部门整体绩效达预期目标,自评分为97分。

(二)具体绩效分析

2020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履行部门职责,主要取得了以下工作成效。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270.95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33.02万元、事业运行47.17万元、死亡抚恤46.89万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43.87万元。基本支出主要是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本级、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社保经费、机构运行经费和军队移交政府管理离休人员死亡抚恤金、1--6级以上伤残人员医保费等。    

2.春节、八一慰问

2020年按时足额发放全区重点优抚对象3716次和1159户现役军人家庭春节、八一慰问金驻区部队,其他优抚对象共计157.03万元。此项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团结的推动起到了明显作用。让重点优抚对象和驻区部队感觉到了区委区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关怀,对军民团结、区内和谐、社会稳定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3.退役士兵安置

及时足额向全区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98人发放生活补助、培训费等费用304.57万元。其中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包81.65万元、发放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待安置期生活费9万元、自谋职业补助金发放183.95万元、待安置期社会保险费24.29万元、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费5.68万元。已于12月前完成各种生活补助金的发放,经费下拨率、发放及时率均为100%,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有效保障了退役士兵合法权益,退役士兵士兵满意率达到95%以上。

4.部份退役士兵两保接续

2020年东川区总共受理387人(其中网络受理1人),不符合政策未办理的9人,属五类人员的有4人,按政策规定不再享受补缴政策。符合补缴政策的377人,其中民政部门认定困难人员54人,155人不存在断保补缴,以灵活就业方式自行补缴退役士兵共17人,16人不愿缴费。已完成完全缴费的206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有效保障了退役士兵合法权益,退役士兵士兵满意率达到95%以上。

5.义务兵家庭优待

2020年按时足额发放全区148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共发放金额163.29万元提高了义务兵家属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体现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

6.重点优抚对象帮扶解困

2020年按时足额发放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305人,共发放帮扶解困364.4万元。体现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同时也提高了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

三、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2.绩效跟踪管理工作不到位

3.个别项目资金结余较大

(二)改进措施及建议

1.加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

2.定期进行绩效跟踪和监督检查

3.应加快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强化绩效管理工作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编制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昆明市东川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行政编制7名。设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2名(副科级),内设科3名。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级别副科级。核定事业编制6编制结构为:管理人员编制1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5名。

部门职能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承担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和政策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贯彻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组织实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和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指导落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建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三)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确保退役军人离军不离党,退伍不褪色

1加强组织管理。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年”活动,配合组织部门、基层政权部门认真落实退役军人党组织关系转接,确保每个党员都能就近纳入基层党组织。截至目前,已有3019名退役军人党员纳入基层党组织进行管理,教育引导广大退役军人始终听党话、跟党走。逐步探索将享受相关荣誉和抚恤优待与现实表现挂起钩来,逐步探索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促进退役军人自觉遵规守纪。

2切实做好退役军人和军属的关心关爱工作。建立走访慰问帮扶解困机制。对退役军人和重点优抚对象开展经常性走访,了解退役军人的思想状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及时给予合理解决,传递党和政府的关怀。2020年走访慰问在部队执行特殊任务军属8户,发放慰问金4000余元,为退役军人解决合理诉求40余件,帮扶援助困难退役军人24人,帮扶资金18.5万元。

3加强正向引领。在全区范围内深入开展向张富清、杜富国和“最美退役军人”王琢、“一等功臣”赵家云、抗美援朝志愿军老兵何开伟、王兴发等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的学习宣传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表彰先进典型、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等工作为抓手,激励广大退役军人退役不退志,退役不退色。2020年送立功喜报6次,截至目前,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6058块。

2.加大拥军优抚力度,营造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局面

1扎实做好双拥共建工作。扎实做好昆明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的各项工作。压实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扎实开展双拥工作,为昆明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年10月,昆明市第八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驻东川部队营区周边环境整治创建“美丽军营”活动,围绕服务部队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群众性双拥共建活动,营造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浓厚氛围。2020年,投入资金2.64万元,为东川区武警中队解决了周边环境整治、营区文化氛围营造和营区训练场的绿化美化问题。

2)持续提升优抚保障水平。切实抓好各项优抚政策的落实,按月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补助金。2020年,共有重点优抚对象1852人,发放补助金1539.01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63万元。加大困难退役军人的帮扶力度,发放340人293.68万元,解决部分困难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费用补助170人20.35万元。落实军休干部相关待遇,及时对军休干部每年定期增资进行测算并及时发放,发放1名因病去世的军休干部一次性抚恤及安葬费63.23万元。

3)切实做好春节八一慰问工作。2020年春节八一慰问驻军部队30万元,慰问重点优抚对象1852人,发放慰问金74.08万元慰问现役军人家属558人,发放慰问金27.9万元。

4)圆满完成全区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按照中央、省、市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的统一部署,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部署,成立工作专班,高位统筹,强力推进。今年6月30日前,圆满完成全区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任务东川区共受理376人,其中:未中断的154人法院核查有判刑记录的3人完成完全缴费206人,财政补助资金354.55万元。

3.做好移交安置工作,确保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稳定就业

退役军人安置工作事关广大退役军人切身利益,事关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事关国家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退役军人安置好,是中央以及省、市交给我们的重要任务,是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改革、实现强军梦的具体体现。2020年,全区共接收2019冬季以来退役士兵71人,其中转业士官40人,义务兵31人。在所接收的退役士兵中,自主就业的56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15。区政府高度重视2020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区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并向省、市积极争取岗位支持,省、市、区共提供优质岗位22个,其中:事业岗位9个,国企、央企岗位13个,全面完成了安置任务。

4.落实就业创业各项政策,大力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除了政府安排工作以外,还有大量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回到地方促进他们就业创业,对于更好实现退役军人自身价值,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鼓励退役军人积极参加学历教育、适应性培训、个性化培训、职业技能等培训,全面落实退役军人接受免费教育培训政策,帮助退役军人改善知识结构,提升竞争能力,为稳定就业打牢基础。2020年,组织32名退役军人参加了市级组织的转岗适应性培训,组织16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12名参加学历教育。二是加强就业服务。充分借助“全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和退役军人培训(实习)基地”作用的发挥,积极搭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平台,促进岗位资源共享和供需有效对接,切实拓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渠道。2020年,组织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省市组织的专场招聘会2次,区内组织专场招聘会2次。积极推荐4家军创企业参加了全市的军创大赛,昆明兰迪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获得了初创组优胜奖。三是积极鼓励创业。加大退役军人创业税收、金融服务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积极为退役军人创业提供服务。东川区目前具有一定规模的军创项目11个,吸纳退役军人就业150多人。他们都不同程度的享受了国家税收、金融、工商、创业环境等方面的扶持

5.做好褒扬纪念和信访维稳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1)切实做好伤残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烈士褒扬条例》,按时发放抚恤优待金和烈士褒扬金,及时按规定审核上报国家工作人员因公伤残认定。2020年共发放抚恤优待金229人500.49万元,发放烈士一次性褒扬金80.87万元。审核上报伤残认定3人

2)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维护,大力弘扬英烈精神。一是积极向省、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反映,争取将东川区烈士陵园改扩建纳入云南省“十四五”规划,积极争取上级部门资金支持,现已完成项目规划上报工作;二是加强烈士陵园提质改造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尹主任的关心协调重视下,争取到东川金水公司、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爱心捐款70余万元,对东川区拖布卡烈士陵园进行了升级改造;三是落实日常巡查养护机制。由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拖布卡镇人民政府、区文物管理所共同研究,明确专人对拖布卡革命烈士陵园进行日常巡查看护管理工作,初步建立联动保护机制。

3)建立烈士祭扫工作机制,规范烈士祭扫活动。认真做好“2.17”对越作战、清明、“4.28”老山作战的烈士祭扫工作,确保纪念活动安全有序。清明节期间,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英烈褒扬的重要指示精神,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减少人员聚集,向全区广大烈属、退役军人、优抚对象和社会各界人士发出倡议,清明节期间不再开展烈士陵园实地祭扫活动,以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华英烈网为主要平台开展“致敬•2020清明祭英烈”网上祭扫活动,转发英烈事迹,弘扬烈士精神。

4)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舆情收集、分析研判等工作,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一线和萌芽状态;建立公安、信访、政法等部门的涉退役军人信访信息沟通机制,第一时间掌握相关信息;按照属地原则,扎实做好“两会”、清明、4.28、cop15大会庆等重点敏感节点的信访维稳工作。目前东川涉退役军人群体稳定可控。2020年接待来访群众120余人(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3件次。其中,来信2件,市长热线12345受理件6件,省信访网办件6件,接待来访、咨询29件,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为100%。

6.积极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达标建设

按照中央学习“枫桥经验”,加快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达标建设的相关要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部署、主动作为,有力推进我区“两站一中心”建设。目前,东川区9个乡镇(街道)及169个(社区)均成立了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实现了全覆盖。区级服务中心机构设置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人员编制为6名,现实有工作人员5名,基本实现“五有”。设乡镇(街道)服务站9个,村(社区)级服务站169个。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站长均按照要求由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村(社区)支部书记任,乡镇(街道)村(社区)服务站均配备专职人员,除铜都街道、碧谷街道两个服务站配有专门办公场所外,其它服务站办公场所均为合署办公。目前,全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五有”要求有序推进。

7.着力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的干事创业能力

   做好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关键在人,关键在培养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工作队伍。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继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党建和退役军人工作业务深度融合,相互促进,为推动退役军人工作提供根本保证。二是驰而不息改进作风。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推动形成绝对忠诚、真抓实干、雷厉风行、清正廉洁的良好风气,努力把退役军人事务机关建设成为退役军人的“贴心人”“娘家人”。三是加大培训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理论政策法规的培训力度,着力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部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区退役军人事务的内部管理与监督,防范和化解风险,规范抚恤优待和退役士兵安置服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我局制定了《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规章制度》,内容包含:学习制度工作制度办公用品的配备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议制度考勤制度公务接待管理等七个方面;制定下发了《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印发<采购管理内部控制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内部控制规范>等六个制度的通知》。

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资金收入4119.85万元,资金来源为:

2020部门预算4119.85万元其中机构正常运转保障经费270.95万元。项目支出3848.9万元(抚恤2600.36万元,退役士兵安置973.34万元,退役军人事务管理168.32万元,其他106.88万元。

2020资金使用3843.94万元,资金构成为:

部门决算支出数3843.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0.95万元,项目支出3572.99万元(抚恤2586.93万元,退役安置789.83万元,退役军人事务管理167.25万元,其他28.98万元

2020年项目支出结余资金591.67万元。其中抚恤237.46万元,退役安置197.28万元,退役军人事务管理28.06万元,其他128.87万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591.67万元,原因为部分资金于2020年底才拨付到位,未支出造成结余,待2021年列支。

收入支出与预算数均存在差异,主要原因是存在中央、省、市级拨款资金,未纳入预算。项目支出结余资金2021年根据用途安排使用。

政府采购情况

2020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令18号][财政部令74号]、《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昆明市东川区政府采购暂行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主要购置办公设备,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7.63万元,实际采购金额7.63万元,主要采购项目为办公家俱、电脑等

七)固定资产情况

1、资产整体情况截至202012月31日,资产合计719.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05.34万元,占资产总额的98%;固定资产14.33万元,占资产总额的2%;无形资产0.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0%;在建工程0.0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0.00%。

2、资产变动情况截至202012月31日,本单位资产总量增加195.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183.76万元,占本年增加资产总额的94.1%;固定资产增加11.53万元,占本年增加资产总额的5.9%无形资产增加0.00万元,占本年增加资产总额的0.00%;在建工程增加0.00万元,占本年增加资产总额的0.00%。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抚恤优待、退役士兵安置等各项政策,多措并举,务实重干,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各种补助的发放,逐步提高优抚对象补助标准,保障各类对象的基本生活

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由于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工作涉及面较广,涉及项目较多,此次绩效评价拟采取抽样评价的方式实施绩效评价,抽样选点考虑的主要因素为:财政资金安排比重较大的项目。选取项目资金安排量较大的项目,对项目支出情况、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在进行项目抽样时选取了春节八一慰问经费、义务兵家庭优待经费退役安置经费、重点优抚对象解困帮扶经费、两保接续经费经费

具体项目类型和绩效目标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序号

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绩效目标

1

昆明市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春节八一慰问经费

157.03

2020年春节、八一慰问项目资金使用157.03万元。其中春节、八一慰问重点优抚对象、现役军人使用116.13万元,慰问驻区部队使用30万元,慰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困难企业军转干部使用10.9万元。

2

昆明市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义务兵家庭优待经费

163.29

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及奖励金148户163.29万元。

3

昆明市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退役安置经费

304.57

2020年退役士兵安置项目资金使用304.57万元。其中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包81.65万元、发放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待安置期生活费9万元、自谋职业补助金发放183.95万元、待安置期社会保险费24.29万元、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费5.68万元。

4

昆明市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重点优抚对象解困帮扶经费

364.4

2020年全区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305人,通过社会化发放方式、按时发放帮扶解困金364.4万元

5

昆明市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两保接续经费经费

357.98

2020年完成完全缴费的有206缴费金额357.98万元。

小计

1347.27


项目资金总额

3572.99


抽取项目占项目资金总额的比例

37.7%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评价思路

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容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

通过收集部门(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东政发2015〕104号)

3.《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东政办发〔2016〕169号)

4.《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东政办发〔2017〕24号)

5.《东川区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东政发〔2017〕110号)

6.《东川区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暂行办法》(东政发〔2017〕111号)

7.《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东川区2020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东财绩〔2021〕4号

8.《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和《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制度》(东退役发〔2019〕11号)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1.评价对象

评价对象为纳入区级部门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包括各项目以及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如办公费、工资、保险等)的各项经费等。

2.评价时段

20201月1日至202012月31日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

抚恤优待补助各项常规工作有序规范进行,按要求完成预期的项目绩效目标。我单位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评价并打分。单位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分为97分。

2.主要绩效

1)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270.95万元包括:行政运行133.02万元、事业运行47.17万元、死亡抚恤46.89万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43.87万元。基本支出主要是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本级、所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社保经费、机构运行经费和军队移交政府管理离休人员死亡抚恤金、1--6级以上伤残人员医保费等。    

2)春节、八一慰问

2020年按时足额发放全区重点优抚对象3716次和1159户现役军人家庭春节、八一慰问金驻区部队,其他优抚对象共计157.03万元。此项工作对维护社会稳定团结的推动起到了明显作用。让重点优抚对象和驻区部队感觉到了区委区政府对他们的关心和关怀,对军民团结、区内和谐、社会稳定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3)退役士兵安置

及时足额向全区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98人发放生活补助、培训费等费用304.57万元。其中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包81.65万元、发放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待安置期生活费9万元、自谋职业补助金发放183.95万元、待安置期社会保险费24.29万元、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费5.68万元。已于12月前完成各种生活补助金的发放,经费下拨率、发放及时率均为100%,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有效保障了退役士兵合法权益,退役士兵士兵满意率达到95%以上。

4)部份退役士兵两保接续

2020年东川区总共受理387人(其中网络受理1人),不符合政策未办理的9人,属五类人员的有4人,按政策规定不再享受补缴政策。符合补缴政策的377人,其中民政部门认定困难人员54人,155人不存在断保补缴,以灵活就业方式自行补缴退役士兵共17人,16人不愿缴费。已完成完全缴费的206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起到了明显的推动作用,有效保障了退役士兵合法权益,退役士兵士兵满意率达到95%以上。

5)义务兵家庭优待

2020年按时足额发放全区148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共发放金额163.29万元。目标是提高了义务兵家属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体现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

6)重点优抚对象帮扶解困

2020年按时足额发放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305人,共发放帮扶解困364.4万元。体现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同时也提高了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质量。

3.具体绩效分析

1经济性分析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年初项目预算资金拨付到位,并按照相关规定用于开展工作,通过总结资金使用管理经验,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为以后年度编制项目预算、选择项目实施主体等提供参考依据。

2效率性分析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良好,各室均按年初设定的目标任务执行效率完成各项工作。

3效益性分析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较好地完成了2020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2020年专项经费实际支出未超出预算规定,保障了专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及时完成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质量达标。

通过对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2020年工作总结和实地评价情况等相关资料进行分析。具体评价情况如下表:

附件5: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指标解释

指标评分细则

数据来源

A部门决策(35分)

A1部门目标(12分)

A11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2分)

2

部门(单位)中长期规划目标的设定情况;中长期规划目标应设定明确,应与政府中长期规划目标相适应,且应与部门职能相适应。

①设定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得0.25分;②设定的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明确,得0.5分;③能够适应《东川区“十XX五”规划》,得0.25分;④能够与部门职能相适应,得0.5分。

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区政府相关规划、部门“三定”方案、部门职能文件。

A12年度工作目标的明确性与合理性(2分)

2

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的设定是否明确合理

①部门年度工作目标是否明确设定,得1分;②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一致,得1分。

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中长期规划文件

A13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2分)

2

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相一致。

将部门详细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2分。

年度工作计划与年度工作目标文件

A14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

3

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年度工作目标的一致性。

①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计1分;②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计1分;③与部门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相一致计1分。

部门中长期规划、部门“三定”方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A15绩效指标明确性(3分)

3

整体绩效目标所设定的绩效指标是否依据部门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绩效指标是否可衡量。

①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计1分;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计0.5分。③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计0.5分;④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计1分。

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与工作计划。

A2部门职能(10分)

A21部门职能的明确性与科学性(1分)

1

考察部门职能界定是否明确科学,是否有相关文件。

①职能明确、设定依据充分,得1分;②有“三定”文件,但职能描述不明确,得0.5分;③没有职能设定的文件依据且职能不清,得0分

部门职能描述、“三定”文件

A22年度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的适应性(4分)

4

部门所设定的具体目标是否与部门职能相适应。

将部门详细工作目标与部门职能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4分。

部门年度工作目标、部门职能

A23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的匹配性(4分)

4

部门年度各类具体工作是否与部门职能相匹配。

将部门年度具体工作与部门职能对应匹配,视匹配情况酌情得0-4分。

部门年度各项具体工作,部门职能

A24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的明确性(1分)

1

部门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是否明确

①有职责文件制度规定部门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具体职责,得0.5分;②具体职责明确,得0.5分。

内设科室及下属单位职责文件

A3资源配置(13分)

A31基本支出预算合理性(2分)

2

用以反映部门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是否根据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标准进行合理编制。

①如实核定人员基数,得1分;②根据基本预算标准进行编制,得1分。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标准、基本支出预算

A32项目支出预算合理性(4分)

4

用以反映部门年度项目支出预算程序、预算依据、适用范围的合理性。

①预算程序合理,得1分;②预算依据充分,得2分;③符合资金使用范围,得1分。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详细资料,访谈、文件梳理等、其他资料

A33人力资源投入合理性(2分)

1.5

用以反映部门核定人员的编制与部门工作内容的合理性

通过问卷及访谈调研,分析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时长,视匹配情况得0-2分。

人员编制文件、调研

A34办公资源投入合理性(2分)

1

用以反映部门现有办公资源能否满足部门日常工作需求。

①办公资源经费保障充足,得1分;②办公资源配置合理,得1分。

部门办公资源配置情况、调研等资料

A35重点项目资源分配合理性(3分)

3

部门本年度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与部门项目总支出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履行主要职责或完成重点任务的保障程度。

根据重点项目资源分配,对重点项目完成实施的保障程度进行评分。能够保障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全面完成当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得满分,每有一项重点项目因资金不足无法完成,则权重(3分)的1/3扣分,扣完为止。

重点项目相关资料

B部门管理(20分)

B1预算管理(7分)

B11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1分)

1

部门基本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预算执行率=部门基本支出决算/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00%。决算数:部门本年度基本支出实际支出资金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以及当年批复的调整数。预算完成率≥95%得满分,未达到的按权重进行扣分。

基本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B12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4分)

4

部门项目支出本年度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程度。

预算执行率=部门项目支出决算/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0%。决算数:部门(单位)本年度项目支出实际支出资金数。预算数:财政部门批复的本年度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数以及当年批复的调整数。预算完成率≥95%得满分,未到按权重进行扣分。

项目支出预算批复,预算调整批复、预算编制等其他资料

B13“三公经费”控制率(1分)

1

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与上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的变动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对控制行政成本的努力程度。

“三公”经费控制率=(本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上年度“三公”经费总额)×100%。“三公”经费:年度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控制率≤100%得满分,≥120%得0分,区间内按权重进行扣分。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

B14预算调整情况(1分)

1

用以反映预算单位是否根据年中预算实际执行情况及时合规进行预算调整。

①根据年中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申请预算调整,得0.5分;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调整,得0.5分

预算调整相关资料

B2财务管理(6分)

B21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1分)

1

部门为加强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而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①是否已制定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及执行情况调研

B22资金使用合规性(4分)

4

部门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①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1分;②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1分;③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专题论证,1分;④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1分;⑤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一旦存在该指标不得分。

资金支出相关凭证、流程梳理等

B23财务监控的有效性(1分)

1

用以反映部门财务监控监督工作的有效性,包括监控、监督措施的制定及执行等方面。

①制定明确的财务监控监督措施,得0.5分;②监控、监督措施执行有效,得0.5分;

财务监控监督相关办法及条款,实际执行情况资料

B3人力资源管理(2分)

B31在职人员控制率(1分)

1

部门本年度实际在职人员数与编制数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对人员成本的控制程度。

在职人员控制率=(在职人员数/编制数)×100%。在职人员数:部门(单位)实际在职人数,以财政部门确定的部门决算编制口径为准。编制数: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批复的部门人员编制数。在职人员控制率≤100%得满分,有超出不得分。

部门编制数、在职人数、年内变化情况

B32人力资源管理执行情况(1分)

1

考察部门人力资源管理的健全性及执行规范性,包括在编、派遣、临时员工的管理,包括招聘、培训、工资发放及考核等。

①有具体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文件或参照文件,得0.5分;②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对各类型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得0.5分

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文件及实施情况

B4资产管理(2分)

B41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1分)

1

部门为加强资产管理、规范资产使用而制定的资产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①是否已制定或具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产使用办法等管理制度,得0.25分;②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合法、合规、完整,得0.25分;③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

资产管理相关办法

B42固定资产在用率(1分)

1

部门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与所有固定资产总额的比率,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固定资产使用效率及程度。

固定资产在用率=(实际在用固定资产总额/所有固定资产总额)×100%。固定资产在用率达到95%以上得满分.每降低1%扣权重分(1分)5%,扣完为止。

固定资产卡片、固定资产使用信息等

B5业务管理(3分)

B51业务管理制度健全性及执行情况(1分)

1

部门为加强业务管理、规范业务执行而制定的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完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业务管理制度对完成主要职责或促进事业发展的保障情况。

①已制定或具有业务管理、项目管理等管理制度,得0.25分;②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得0.25分;③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得0.5分。

业务管理相关办法及执行情况资料

B52政府采购规范性(1分)

1

考察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程序、采购方式的规范性

①政府采购方式、程序都规范,得满分;②采购方式、程序中每有一点不规范,扣0.5分,扣完为止。

政府采购相关资料

B53监督考核情况(1分)

1

考察部门是否对各所属单位或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工作监督和定期考核。

有定期指导记录、考核结果,得1分,缺少项按权重进行扣分。

监督考核记录等

C部门绩效(45分)

C1部门产出(18分)(说明:该指标主要反映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发放各类人员补助计划完成情况(5分)

5

考察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发放各类补助目标任务是否完成,按照权重分完成率进行打分。

目标任务确认书

C12各项 经费下拨率(4分)

4

考察各项经费下拨完成情况

考察各项经费下拨率是否达到年初预定目标,按照权重分完成率进行打分。

目标任务确认书

C13社会化发放率(4分)

4

考察社会化发放率完成情况

考察社会化发放率是否达到年初预定目标,按照权重分完成率进行打分。

2020年12月发放报表、年初预算绩效目标表

C14补助标准按规定发放(5分)

5

考察补助标准按规定发放完成情况

补助标准按规定发放是否达到年初预定目标,按照权重分完成率进行打分。

目标任务确认书

C2部门效果(21分)(说明:该指标反映部门(单位)的工作效果。)

C21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6分)

6

考察补助资金发放及时率情况

每月20日前

服务对象投诉信访情况

C22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推动作用(5分)

5

考察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推动作用

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推动作用,效果明显。

每月发放数据报表

C23各类对象生活情况(5分)

5

考察各类对象生活情况

各类对象生活情况有效改善

调研问卷

C24服务对象满意率(5分)

5

考察部门服务对象的满意情况

根据满意度线性统计取加权平均分值。满意度达到85%,得满分;满意度低于85%,每降低1%,扣权重分5%。

问卷调查、访谈

C3部门可持续发展(6分)

C31队伍建设情况(2分)

2

考察部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接受培训,熟悉政策、提高业务能力。

部门全体人员每年至少接受一次业务或政策等培训,酌情得0-2分。

培训记录、培训效果调研

C32信息共享、公开情况(2分)

2

部门是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公开相关预决算信息、绩效信息及其他信息,是否相关部门信息共享,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信息公开透明及信息共享情况。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绩效信息及其他信息,得0.5分;②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绩效信息及其他信息,得0.5分。③各处室、下属单位及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得1分。

信息公开、信息共享情况

C33长效管理创新情况(2分)

0.5

考察部门是否在鼓励处室改进管理、提高效率方面建立了新举措,比如人员绩效考核机制、信息化建设、数据库管理等,是部门工作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管理创新机制和措施明确,且有相应工作及产出。酌情得0-2分。

管理创新情况

合计


100分

97




五、主要经验做法

六、存在的问题

(一)预算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针对预算管理主体不清晰,监督考核台账不够细致,在及时监控资金执行进度,评估资金使用质量效果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绩效跟踪管理工作不到位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绩效目标开展了动态监控,但未对全部的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汇总,未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

个别项目资金结余较大

截至202012月31日,资金结余591.67万元,其中抚恤资金结余237.46万元。

七、改进措施及建议

一)加强预算编制的合理性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重视部门预算,分主体编制,增强预算业务控制,充分发挥预算控制在内部控制中的重要作用。基本支出预算按照单位的基础信息和核定的标准编制,保证单位的正常运转;项目支出预算根据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结合财政部门预算安排情况,科学细化项目。

)定期进行绩效跟踪和监督检查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制定绩效运行跟踪监控实施方案,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并汇总分析,对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保障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当预算执行绩效与绩效目标发生偏离时,预算部门应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并采取矫正措施。

)应加快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项目实施进度的监督,加快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强化绩效管理工作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其绩效目标编制、资金使用情况等整个绩效管理工作应明确其责任主体。

 

附件5: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