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川区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川区
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移民新区管委会,区属各办、局,园区管委会,各直属机构:
《东川区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8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东川区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根据《昆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昆垃圾分类办通〔2020〕5号)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切实落实省、市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相关要求,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协调联动、统筹发展、系统推进、全民参与、整合资源、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党建引领,共治共享,构建“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加快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初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面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引领低碳生活新时尚转化为建设“美丽县城”的具体行动。
二、工作目标
2020年我区城市规划区(城市建成区)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同时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在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形成相应的规章和标准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在进入焚烧和填埋设施之前,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合计达到35%以上。
三、组织领导
为统筹推进全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东川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陈 江 区委副书记、区人民政府区长
常务副组长:黄大龙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 组 长:郑朝灿 区委常委、区委宣传部部长
翁 磊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颜 静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晏 寅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李自强 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加林 区政府办主任
成员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政府督查室、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司法局、区民政局、区商务投促局、区民族宗教局、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区工科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园区管委会、移民新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城市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城市管理局局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区城市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区政府办、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科信局、区商务投促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教育体育局、铜都街道、碧谷街道为东川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起草全区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文件,拟定工作方案,下达工作计划,指导、督促、检查全区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制度
1.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方面。制定出台《东川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考核办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标准、年度宣传培训方案等文件,细化分解各项任务。对照国家要求,制定更高标准,更严格的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更大力度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2.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方面。制定出台《东川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加大政策宣传、发放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手册、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和分类投放管理台帐,指导村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责任制度,对保洁人员实行定岗、定位、定责的责任制管理,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健全建制村(社区)、乡镇(街道)检查和考核工作制度,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检查;通过村规民约、实施奖惩措施等方式组织和引导村民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工作;鼓励有条件的村(社区)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智能化管理水平,提升农村生活品质。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二)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1.加强党建引领。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党建工作,积极开展党员干部发起倡议、签订承诺书、党员干部率先垂范生活垃圾分类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领导带头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基层组织的感染力、号召力和共建力,以党员干部为基石,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努力形成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志愿者五位一体的工作推进格局。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区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2.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各主管部门要组织党政机关和学校 、医疗机构、科研、文化 、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 、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公共机构强制分类率达到100%。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力争前端分类设施设置率和参与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责任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公共机构强制分类率达到100%,其他单位前端分类设施设置率、参与率大于80%,并长期坚持。
3.开展示范片区建设
(1)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铜都街道、碧谷街道、移民新区管委会下辖15个城市社区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为基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逐步实现各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铜都街道、碧谷街道、移民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2)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各乡镇(街道)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积极探索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检查、考核、评比制度,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长效性;加大源头管控力度,发挥农户的主人翁意识,倡导与时俱进的生活垃圾分类生活方式;积极抓好保洁、分拣等关键环节,确保生活垃圾有序分类、日产日清;积极创新宣传引导方式,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积极探索智能化分类、资源化利用新模式,着力打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多措并举确保镇村环境实现长治久洁。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
4.提高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业主委托项目实施管理后,即成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一是配合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合理设置住宅小区公共服务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履行管理职责;二是负责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劝阻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分类和投放行为,指导投放人正确分类、准确投放。区住建局要制定落实《东川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加强与城管部门、街道(移民新区管委会)工作联动,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城管部门、街道(移民新区管委会)工作要求,开展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将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评优评先考核。街道(移民新区管委会)发现物业服务企业未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要求的,及时向区住建局进行反馈。
牵头单位:区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移民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三)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1.酒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制定本行业生活垃圾减量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对酒店进行检查考核,确保所有酒店不再主动提供牙具、梳子、浴擦、剃须刀、指甲锉、鞋擦六小件一次性用品。洗发水、沐浴露等不提供小包装,换成可重复利用或添加使用的产品。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
牵头单位:区公安局
责任单位:区商务投促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工商联、各乡镇(街道)、移民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2.发起“光盘行动”,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餐馆“光盘行动”倡议书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倡议书,在全区所有餐馆开展“光盘行动”及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筷子等一次性餐具行动,鼓励消费者按需点菜,剩余饭菜打包,厉行节约、源头减量。
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商务投促局、区工商联、各乡镇(街道)、移民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四)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1.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体系。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配备生活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施标识明显,投放指示明确;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分类投放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工作实际配备分类督导员,指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做好分类垃圾投放量统计、台帐收集等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2020年新增生活垃圾前端四分类收集投放设施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相匹配。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2.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1)建立完善可回收物收运管理系统。制定和实施生活垃圾再生资源回收产业政策、收运管理规范、回收标准和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对可回收物的回收进行监督管理,做好回收统计、台帐收集等,加快设施建设,完善软硬件配套,并做好可回收物数量及回收利用情况统计,逐步完善全区可回收物收运系统。
牵头单位:区商务投促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局、各乡镇(街道)、移民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2)建立完善有害垃圾收集储存运输网络。规范有害垃圾种类,指导完善有害垃圾临时储存库的环保手续,制定管理规范。规定有害垃圾从临时储存库运至有害垃圾处置点的收集时间、频次,实现定时定点或预约分类清运,并根据储存库分布情况,优化垃圾收集路线,加强有害垃圾再次运输过程中的污染控制,确保环境安全。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3)建立完善厨余垃圾收运管理系统,规范其他垃圾收运。制定下发厨余垃圾收运管理规范,根据厨余垃圾数量、种类,规定具体收集时间、频次,并根据厨余垃圾收集点分布现状,调整优化厨余垃圾收集路线,配置标识清晰的厨余垃圾专用收集车,分类收集,规范密闭收运,日收日处。其他垃圾的收集清运按照环卫垃圾清运要求,规范收集清运。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移民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4)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作业。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运输,加强生活垃圾运输管理,规范运输许可,配足配齐分类运输车辆,明确车辆涂装和标识,严格执法检查,禁止各类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中转站点应满足分类运输、暂存条件,符合密闭、环保、高效的要求。2020年新增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车辆与生活垃圾产生量相匹配。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移民新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3.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1)加快可回收物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不符合要求的违规站点。推进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的衔接,建设兼具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处理,促进循环利用。
牵头单位:区商务投促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2)建设完善有害垃圾处理系统。委托有能力的企业进行规范处理,建立全区有害垃圾处理网络。针对有害垃圾末端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积极增加有害垃圾末端处理设施,基本实现常
规有害垃圾的综合无害化处理。
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责任单位:区商务投促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城市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初步形成有害垃圾处置系统,提高现有有害垃圾处理能力,基本实现常规有害垃圾综合无害化处理。
(3)建设完善厨余垃圾处理系统。采取长期布局和过渡安排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厨余垃圾设施建设和改造,统筹解决主城区餐厨垃圾处理问题。利用现有处理技术,探索在党政机关、公共机构集中供餐食堂,农贸市场、宾馆酒店、住宅小区、居民家庭、商业区等场所因地制宜安装环保检测达标的厨余垃圾处理设备,就地就近处理厨余垃圾,最大程度实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牵头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商务投促局、区发展改革局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实现餐厨垃圾收运处置量达到20吨/天。
(4)完善其他垃圾处理系统。加快以焚烧为主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新建和提升改造焚烧填埋设施进度,处理能力与垃圾产生量相匹配,设施和排放达到环保要求。
牵头单位:区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商务投促局、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
完成时限:2020年5月30日前
(五)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紧紧依托街道、社区,充分发挥其组织动员能力,党建引领,共治共享,发动党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单位、团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度和配合度。将主题宣传、入户宣传、媒体宣传、志愿者服务等多形式宣传有机结合,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
团区委等部门要创造条件,鼓励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培育志愿者队伍,引导青少年志愿者深入基层社区,与群众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在分类工作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区妇联等部门要面向广大家庭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尝试,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教育体育等主管部门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要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切实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培养一代人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31日前,并长期坚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研究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相关单位要制定本辖区(单位)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分解责任,落实措施,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各部门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纳入本级(单位)公用经费中统筹安排。
(三)落实制度保障。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配套措施,细化管理标准规范,制度形成体系。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探索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循环利用产业政策,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循环发展。
(四)健全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奖惩机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年度考评,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区综合目标考核和文明单位创建评选内容,作为全区城市管理考评重要组成部分。
(五)及时报送信息。为及时梳理汇总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
作开展情况,按时向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及区级相关部门报送,保证区委区政府相关领导及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确保我区在昆明市月考核、季排名中取得较好的成绩,请各成员单位务必于每月20日前将本月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将特色亮点工作以简报形式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