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东川区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
政策解读
根据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相关要求,昆明市被列为全国首批46个重点城市先行强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东川区按照昆明市相关要求,研究制定了《东川区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9号)等文件,全面推进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分类目标,根据《昆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的通知》(昆垃圾分类办通〔2020〕5号)、《昆明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昆垃圾分类办通〔2020〕4号)要求,为确保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制定出台了《方案》。
二、《方案》出台的意义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大幅提高,生活垃圾产生量迅速增长,环境隐患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城镇化发展的制约因素,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可以有效改善城乡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加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提高城镇化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方案》切实落实省、市关于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相关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引领低碳生活新时尚转化为建设“美丽县城”的具体行动,是我区人居环境提升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迫切需要。
三、垃圾分类标准
(一)有害垃圾,是指废弃的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血压计、温度计,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二)易腐垃圾,是指相关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及家庭产生的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还有残枝落叶也属于餐厨易腐垃圾,包括家里开败的花朵等。
(三)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可资源化利用的物质。废纸包括报纸、图书、各种包装纸、办公用纸、广告纸、纸盒等,但纸巾盒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强不属于可回收物。废金属包括易拉罐、罐头盒等;塑料包括各种塑料袋、塑料包装物、一次性塑料餐盒和餐具、牙刷、杯子、矿泉水瓶、牙膏皮等;玻璃包括各种玻璃瓶、碎玻璃、镜子、暖瓶等。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易腐垃圾和有害垃圾之外的城市生活垃圾。主要包括餐盒、餐巾纸、湿纸巾、厕所用纸、烟头、纸尿裤、一次性餐具、大骨头、贝壳、花盆、陶瓷等。
四、《方案》主要内容
《方案》强调以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总目标,按照“政府主导、协调联动、统筹发展、系统推进、全民参与、整合资源、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党建引领,共治共享,构建“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加快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初步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面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一)工作目标
2020年我区城市规划区(城市建成区)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工作,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90%以上,同时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在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形成相应的规章和标准体系,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在进入焚烧和填埋设施之前,可回收物和易腐垃圾的回收利用率合计达到35%以上。
(二)工作任务
1.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制度。制定出台《东川区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及《东川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对照国家、省、市、区要求及工作部署,制定更高标准,更严格的实施方案及配套措施,更大力度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
2.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1)加强党建引领。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党建工作,积极开展发起党员干部倡议、签订承诺书、党员干部率先垂范生活垃圾分类等活动,充分发挥党建引领、领导带头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基层组织的感染力、号召力和共建力,以党员干部为基石,带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努力形成党组织、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志愿者五位一体的工作推进格局。
(2)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各主管部门要组织党政机关和学校 、医疗机构、科研、文化 、出版、广播 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 、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公共机构强制分类率达到100%。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力争达到前端分类设施设置率和参与率达到100%。
(3)开展示范片区建设。铜都街道、碧谷街道、移民新区党工委下辖15个城市社区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为基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逐步实现各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体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全覆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全覆盖。各乡镇(街道)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积极探索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检查、考核、评比制度,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的长效性;积极研究源头管控,发挥农户的主人翁意识,倡导与时俱进的生活垃圾分类生活方式;积极研究保洁员、分拣员等关键环节,确保生活垃圾有序分类、日产日清;积极创新宣传引导方式,引导居民逐步养成主动分类的习惯,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积极探索智能化分类、资源化利用新模式,着力打造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多措并举确保镇村环境实现长治久洁。
(4)提高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业主委托项目实施管理后,即成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一是配合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合理设置住宅小区公共服务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履行管理职责;二是负责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劝阻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分类和投放行为,指导投放人正确分类、准确投放。住建局要制定落实《东川区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加强与城管部门、街道(移民新区党工委)工作联动,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城管部门、街道(移民新区党工委)工作要求,开展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并将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物业服务企业评优评先考核。街道(移民新区党工委)发现物业服务企业未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关要求的,及时向辖区住建局进行反馈。
3. 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1)酒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制定本行业生活垃圾减量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定期对酒店进行检查考核,确保所有酒店不再主动提供牙具、梳子、浴擦、剃须刀、指甲锉、鞋擦六小件一次性用品。洗发水、沐浴露等不提供小包装,换成可重复利用或添加使用的产品。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
(2)发起“光盘行动”,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餐馆“光盘行动”倡议书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餐具”倡议书,在全区所有餐馆开展“光盘行动”及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筷子等一次性餐具行动,鼓励消费者按需点菜,剩余饭菜打包,厉行节约、源头减量。
4.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体系
(1)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体系。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配备生活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设施标识明显,投放指示明确;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做好分类投放监督检查工作,根据工作实际配备分类督导员,指导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做好分类垃圾投放量统计、台账收集等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2020年新增生活垃圾前端四分类收集投放设施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相匹配。
(2)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一是建立完善可回收物收运管理系统。二是建立完善有害垃圾收集储存运输网络。三是建立完善厨余垃圾收运管理系统,规范其他垃圾收运。四是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作业。
(3)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体系。一是加快可回收物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二是建设完善有害垃圾处理系统。三是建设完善厨余垃圾处理系统。四是完善其他垃圾处理系统。
5.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
紧紧依托街道、社区,充分发挥其组织动员能力,党建引领,共治共享,发动党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单位、团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度和配合度。将主题宣传、入户宣传、媒体宣传、志愿者服务等多形式宣传有机结合,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参与率。
团区委等部门要创造条件,鼓励引导青少年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里,培育志愿者队伍,引导青少年志愿者深入基层社区,与群众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在分类工作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区妇联等部门要面向广大家庭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色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尝试 ,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教育体育等主管部门要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要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切实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培养一代人良好的文明习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
五、《方案》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的东川区城乡生活垃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督促、检查全屋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工作落实。区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定期召开调度会议,研究和解决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相关单位要制定本辖区(单位)2020年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分解责任,落实措施,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级各部门要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项经费纳入本级(单位)公用经费中统筹安排。
(四)落实制度保障。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相关配套措施,细化管理标准规范,制度形成体系。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探索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循环利用产业政策,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循环发展。
(五)健全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奖惩机制,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和年度考评,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区综合目标考核和文明单位创建评选内容,作为全区城市管理考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