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东川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
政策解读
《东川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印发实施,为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本方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切实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耕地和森林资源,提高城乡精神文明水平,促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和《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东川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实现全区火葬区划定律100%,火葬区火化率100%(国家允许遗体可不火化的十种少数民族除外),骨灰进入公墓安葬比例100%,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到35%,骨灰装棺再葬、乱埋乱葬和墓位面积超标得到有效治理,节地生态、移风易俗新风尚成为殡葬活动主流。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分为五大部分:
(一)总体要求。一是指导思想;二是基本原则;三是目标任务,年内实现三个100%目标。
(二)重点工作。
1.推进殡葬改革。2020年10月31日前,划定全区100%辖区为火葬区,2020年11月1日零时起,遗体100%火化,骨灰100%入公墓安葬。
2.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殡仪馆和经营性公墓规范化建设。
3.完善殡葬惠民政策。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健全完善殡葬惠民政策措施,不断增强殡葬公益属性,让殡葬回归社会公共服务。
4.建立健全奖补激励机制。制定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将火葬区骨灰树葬、花坛葬、草坪葬、塔葬、壁葬等生态葬式,纳入奖补范围。
5.推行文明治丧低碳祭扫。倡导移风易俗,摒弃重殓厚葬、大操大办和铺张浪费。
6.提升殡葬服务水平。优化调整殡葬服务内容、简化窗口办理手续,优化惠民减免结算环节,推行公开公示制。
7.强化殡葬行业监管。加强殡葬服务行业、殡葬用品市场、殡葬中介管理。
8.开展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综合治理。各乡镇(街道)对“三沿六区”大墓、豪华墓、活人墓依法全面清理整治。
四、涉及范围
具有东川区户籍的城乡居民。
五、惠民殡葬执行标准
(一)凡具有东川区户籍,已享受国家补助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火化入葬公墓的,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其他城乡居民死亡后火化入葬公墓的,一般对象补助标准2600元,特殊对象(重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增加补助1000元,补助资金用于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入葬公墓等殡葬服务。
(二)凡具有东川区户籍死亡后火化入葬公墓并实行节地生态安葬的,每人再补助1000元。
六、注意事项
本方案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本方案由东川区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作相应调整。
七、关键词诠释
农村公益性公墓:指不以营利为目的,户籍在当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农村村民、失地农民、异地搬迁人员、移民搬迁人员、农转城人员提供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及其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