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摘 要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职能
根据《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办通[2019]22号)履行职责。
(二)年度重点工作
1.高质量做好退役士兵选岗安置工作。严格执行安置计划,突出安置重点,拓宽安置渠道,大力推进“阳光安置”,确保安置工作公平公正公开。4月底完成2018年退役士兵接收和档案审查工作,8月底前完成退役士兵培训和安置岗位征集工作,高质量做好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选岗安置工作。
2.加大优抚政策落实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优抚政策,指导和督促各乡镇(街道)抓好优抚政策落实。组织开展优抚政策业务培训,增强优抚工作队伍业务素质能力。做好全区优抚对象的服务保障工作,及时足额兑付优抚对象补助金。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工作,确保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足额列入区年度财政预算,视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情况调整优待标准。
3.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建立烈士祭扫工作机制,规范烈士祭扫活动,组织协调并指导乡镇(街道)做好“2.17”对越作战、清明节、“4.28”老山作战、“9.30”公祭日等特殊敏感时点工作,提前谋划,同各级各部门密切配合,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确保纪念活动安全稳定,推动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良好风尚。
4.加强关心关爱工作。按照要求组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充分发挥服务保障功能,面对面了解情况、疏导思想、解决问题,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建立健全帮扶援助机制,持续开展“一对一”帮扶援助,对生活有困难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在春节、“八一”广泛开展大走访送温暖活动,使广大退役军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特殊关怀。
5、做好解困稳定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企业军转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五包”责任制,结合新形势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我区企业军转干部总体稳定。根据省、市下达的2019年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贴标准,做好解困金测算、汇总,申报、发放等工作。开展好企业军转干部“八一”“春节”走访慰问活动。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参战退役人员等优抚对象解困帮扶工作的补充通知》、《关于做好城镇部分重点优抚对象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妥善解决优抚对象的合理诉求,做好重点优抚对象解困工作。
6.开展好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办、国办下发的(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和《云南省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实施意见》,成立“昆明市东川区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区公安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等九家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划分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开展风险评估,平稳有序地开展部分退役士兵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接续工作。
(三)部门2019年预算收支总额,预算执行情况
部门2019年预算收入总额2474.78万元。其中年初下达预算420.67万元,上级专款2054.11万元。预算支出总额2159.03万元,结余315.75万元。
2019年部门决算支出数2159.03万元,预算执行率87.24%。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经过逐项分析对照自评,2019年度抚恤优待、退役士兵安置已如期完成,各类补助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经费下拨率、社会化发放率、及时率均为100%,各项常规工作有序规范进行,部门整体绩效达预期目标,自评分为96分。
(二)具体绩效分析
2019年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履行部门职责,主要取得了以下工作成效。
1.完成抚恤优待各项工作任务。
2019年按时足额发放全区重点优抚对象1874人抚恤、医疗补助和157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共发放金额1852.56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区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每月20日前完成各种定期生活补助金的发放,经费下拨率、发放及时率均为100%,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推动起到了明显作用,优抚对象生活有所改善,优抚对象满意率达到85%以上。
2.完成退役士兵安置各项工作。
2019年及时足额向全区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98人发放生活补助、培训费220.98。其中2019年接收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34.03万元,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12.75万元,支付2018年退役士兵技能教育培训费13.18万元,企业困难军转干部生活补助155.2万元,其他退役安置支出5.82万元。有效保障了退役士兵的基本生活。已于11月前完成各种生活补助金的发放,经费下拨率、发放及时率均为100%,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推动起到了明显作用,退役士兵生活有所改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三、经验、问题和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1.经费缺乏,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因退役军人事务局属新组建单位,按机构改革的总体安排,办公场地设在现民政局三楼,由于经费紧张,所需办公设备还未完全配齐,对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2.人员还未完全配备到位,存在人员少、工作量大的问题
区退役军人局编办核定了7名行政编,但人少事多矛盾较为突出,加之组建时调入的同志基本上未从事过该项工作,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欠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推进。
3.由于时间紧迫,在政策宣传方面还不够广泛和深入,部分项目资金下拨时间过晚导致项目成效不太明显。
(二)改进措施及建议
1.继续做好抚恤优待、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加大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力度,加强乡镇(街道)优抚、安置政策落实的指导和督促,及时足额兑付优抚对象补助金和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2.2020年将认真总结近年来优抚对象、退役士兵支付资金拨付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本着支付资金规划好、使用好、管理好的原则,进一步增强项目绩效目标制定的科学性和预见性;在今后项目申报工作中,做到早计划、早安排,使项目资金下拨及时到位,项目推进快速有效。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职能
根据《中共昆明市东川区委办公室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东办通[2019]22号)履行职责。
(二)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1.抚恤优待。
2019年按时足额发放全区重点优抚对象1874人抚恤、医疗补助和157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共发放金额1852.56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区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每月20日前完成各种定期生活补助金的发放,经费下拨率、发放及时率均为100%,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推动起到了明显作用,优抚对象生活有所改善,优抚对象满意率达到85%以上。
2.退役士兵安置。
2019年及时足额向全区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98人发放生活补助、培训费220.98。其中2019年接收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34.03万元,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12.75万元,支付2018年退役士兵技能教育培训费13.18万元,企业困难军转干部生活补助155.2万元,其他退役安置支出5.82万元。有效保障了退役士兵的基本生活。已于11月前完成各种生活补助金的发放,经费下拨率、发放及时率均为100%,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推动起到了明显作用,退役士兵生活有所改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三)部门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区退役军人事务的内部管理与监督,防范和化解风险,规范抚恤优待和退役士兵安置服务管理工作,确保资金安全,我局制定了《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规章制度》,内容包含:学习制度、工作制度、办公用品的配备和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议制度、考勤制度、公务接待管理等七个方面。
(四)部门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资金收入2474.78万元,资金来源为:
2019年部门预算2474.78万元。其中机构正常运转保障经费46.3万元。项目支出2362.31万元(抚恤优待2127.56万元,退役士兵安置234.75),其它收入66.17万元(拥军优属46.17万元,其他事务管理20万元);
2019年资金使用2159.03万元,资金构成为:
部门决算支出数215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3万元,项目支出2073.54万元(抚恤优待1852.56万元,退役士兵安置220.98万元)。
抚恤优待项目区级财政配套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20.67万元。
2019年结余资金315.75万元。其中抚恤优待275万元,退役士兵安置13.77,其他收入26.98万元。结余资金将在2020年根据用途安排使用。
(五)政府采购情况。
我单位2019年未进行采购工作。
(六)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自用固定资产原则(单位办公设施)6.08万元,占账面固定资产总额的100.00%,为2019年机构改革由民政划拨。2019年固定资产无新增、减少。
二、绩效目标
(一)部门总目标。
1.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总体目标:2019年,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昆明市抚恤优待、退役士兵安置等各项政策,多措并举,务实重干,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各项工作,按时完成各种补助的发放,逐步提高优抚对象补助标准,保障各类对象的基本生活 。
(二)部门项目具体计划目标。
1.部门基本支出绩效指标为:2019年补助资金社会发放率、及时率均为100%以上,服务对象满意率85%以上。其它工作要求目标:按区财政统一安排完成2019年预决算公开、存量资金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三公经费控制在预算定额内,在原有管理制度基础上逐步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形成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内控制度。
2.部门项目支出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2019年按时足额发放全区重点优抚对象1874人抚恤、医疗补助和157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共发放金额1852.56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区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每月20日前完成各种定期生活补助金的发放,经费下拨率、发放及时率均为100%,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推动起到了明显作用,优抚对象生活有所改善,优抚对象满意率达到85%以上;2019年及时足额向全区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98人发放生活补助、培训费220.98。其中2019年接收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34.03万元,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12.75万元,支付2018年退役士兵技能教育培训费13.18万元,企业困难军转干部生活补助155.2万元,其他退役安置支出5.82万元。有效保障了退役士兵的基本生活。已于11月前完成各种生活补助金的发放,经费下拨率、发放及时率均为100%,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推动起到了明显作用,退役士兵生活有所改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三、评价思路和过程
(一)绩效评价思路:确认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梳理部门内容管理制度及存量资源→分析确定当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的评价重点→构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二)评价目的。通过收集部门(单位)基本情况、预算制定与明细、部门中长期规划目标及组织架构等信息,分析部门(单位)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及中长期规划目标完成与履职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找出预算绩效管理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评价依据。
东财绩【2020】3号《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东川区2019年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
(四)评价对象及评价时段。
按照《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打分表》具体绩效指标逐一对照,对2019年1-12月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整体运行绩效进行自评。
四、评价结论和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评价结果。抚恤优待补助各项常规工作有序规范进行,已按要求完成预期的项目绩效目标。我单位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了分析、评价并打分。单位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分为97.87分。
2.主要绩效。2019年按时足额发放全区重点优抚对象1874人抚恤、医疗补助和157户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共发放金额1852.56万元,有效保障了全区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每月20日前完成各种定期生活补助金的发放,经费下拨率、发放及时率均为100%,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推动起到了明显作用,优抚对象生活有所改善,优抚对象满意率达到85%以上;2019年及时足额向全区接收安置的退役士兵98人发放生活补助、培训费220.98。其中2019年接收安置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34.03万元,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费12.75万元,支付2018年退役士兵技能教育培训费13.18万元,企业困难军转干部生活补助155.2万元,其他退役安置支出5.82万元。有效保障了退役士兵的基本生活。已于11月前完成各种生活补助金的发放,经费下拨率、发放及时率均为100%,对维护社会安定团结的推动起到了明显作用,退役士兵生活有所改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二)具体绩效分析。单位对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分析和评价,单位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分为96分(参见附件:2019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打分表)。
五、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1.经费缺乏,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因退役军人事务局属新组建单位,按机构改革的总体安排,办公场地设在现民政局三楼,由于经费紧张,所需办公设备还未完全配齐,对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2.人员还未完全配备到位,存在人员少、工作量大的问题
区退役军人局编办核定了7名行政编,但人少事多矛盾较为突出,加之组建时调入的同志基本上未从事过该项工作,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欠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推进。
3.由于时间紧迫,在政策宣传方面还不够广泛和深入,部分项目资金下拨时间过晚导致项目成效不太明显。
(二)改进措施及建议
1.继续做好抚恤优待、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加大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力度,加强乡镇(街道)优抚、安置政策落实的指导和督促,及时足额兑付优抚对象补助金和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
2.2020年将认真总结近年来优抚对象、退役士兵支付资金拨付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本着支付资金规划好、使用好、管理好的原则,进一步增强项目绩效目标制定的科学性和预见性;在今后项目申报工作中,做到早计划、早安排,使项目资金下拨及时到位,项目推进快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