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昆明市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
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昆明市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食用农产品、白酒,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豆芽卫生标准》(GB 22556-2008)、《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卫生部办公厅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最大残留量的函》(卫办监督函〔2011〕551号)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等指标,公告不合格样品15批次。
食用农产品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昆明市东川忠骏商业有限责任公司白云店购进的新鲜海南香蕉,吡唑醚菌酯超标;黄豆豆芽、绿豆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都超标。李玲豆制品加工小作坊生产的黄豆豆芽,贺朝惠(豆芽生产加工)生产的绿豆豆芽,贺朝惠(豆芽生产加工)生产的黄豆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都超标。
对昆明市东川忠骏商业有限责任公司白云店、李玲豆制品加工小作坊、贺朝惠(豆芽生产加工)、贺朝惠(豆芽生产加工)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昆明市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白酒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东川区涵铭酒坊、苏川琳、东川区正启酒坊、东川区正洪酒坊、东川区严源酒房生产的苞谷酒,东川区皓酒酒坊、东川区雪梅泉酒坊、东川区天云酒坊、东川区因民江之酿酒坊生产的散装苞谷酒,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都超标。
对东川区涵铭酒坊、苏川琳、东川区正启酒坊、东川区正洪酒坊、东川区严源酒房、东川区皓酒酒坊、东川区雪梅泉酒坊、东川区天云酒坊、东川区因民江之酿酒坊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昆明市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91115-食用农产品、白酒
昆明市东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9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5期附件--食品抽检不合格-20191115-食用农产品、白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