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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609-111690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9-17 09:32
名 称: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东川区202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的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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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东川区202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的整改报告

发布时间:2026-09-17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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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审计局:

    贵单位送达的《东川区202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报告》(东审报〔20264号)已收悉,根据报告的相关要求,区财政局高度重视,牵头对照审计发现的问题清单,逐条逐项认真分析研究,及时抓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问题1:未按规定将政府性基金预算结余结转资金25,074,000元用以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不符合《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一、明确结转结余资金的范围及清理措施……(二)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应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调入的基金应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每一项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一般不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地方可在此基础上实行更严格的统筹使用措施。”的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按规定用以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074,000元主要包括上级转移支付和区级预算安排的政府性基金两个方面,其中,上级转移支付主要是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相关收入专项用于水库移民和水库发展建设,已原渠道结转使用;区级安排的政府性基金预算已全部纳入2026年年初预算。目前部分资金已实际支出,区财政局将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调度力度,持续强化政府性基金支出进度,持续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管理,除有明确规定可结转的专项资金外,严格将政府性基金结转资金规模控制在该项基金当年收入的30%以内。

    问题2:未及时分配下达34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43,878,300元。不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财预〔2014〕85号)“一、加强支出预算管理……(二)细化落实未分配到部门和下级财政的预算……上级转移支付要在收到后30日内分解下达到本级有关部门和下级财政……”的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2026年区财政局进一步细化预算执行管理,一方面加强与市级对接,争取上级资金文件和系统指标及时下达到东川区;另一方面加强与资金使用单位的对接联动,督促使用单位及时编报项目,确保上级资金到位后可及时分配到具体预算单位,严格执行“收到上级转移支付后30日内分配下达至预算单位”的规定。

    问题3:区产投公司挤占专项债券资金1,916,000元。不符合《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专项债券资金管理的通知》(云财债〔2020〕9号)中“一、严肃纪律,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依法合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使用要严格对应到项目,严禁截留、挤占、挪用专项债券资金,严禁擅自改变专项债券资金用途,严禁拉用专项债券资金用于其他用途……”的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区产发集团已完成监管架构优化,原监事会已改革调整为审计委员会,建立健全日常资金监管机制,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二是区产发集团补齐流动性缺口。目前,公司已对接三家金融机构洽谈融资,其中,与曲靖商业银行已达成基本合作意向,正在梳理报送融资资料,预计融资1亿元;与信用社已达成合作意向,正在报送资料,预计融资1,000万元;与农业银行已达成合作意向,正在报送供资料,预计融资(化债贷)3,000万元,融资到位后即可完成挤占资金的清退整改。

问题4:区产投公司未及时对专债建设项目开展竣工验收等工作。不符合《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第二十八条“……竣工价款结算一般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2个月内完成,大型项目一般不得超过3个月。”、第三十三条“项目建设单位在项目竣工后,应当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按照规定报送项目主管部门……”、《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云政规〔2020〕3号)第三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建成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政府投资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单位不得交付使用,使用单位不得接收。”的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项目已取得初设批复、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施工许可证。二是项目已完成消防设计审查、节水措施备案,正加快推进竣工验收相关工作,待竣工验收完成后,将按照要求完善并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结算报告、审计报告等材料。

问题5:专债项目未按规定程序交付并擅自投入使用,运营不善导致资产闲置。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 付使用。”、《云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云政规〔2020〕3号)第三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建成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 进行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政府投资项目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单位不得交付使用,使用单位不得接收。”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8号)“四、积极防范专项债券风险(九)加强专项债券项目建设运营和收入管理。各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专项债券项目按照预期建设目标投入运营,并加强对项目运营的监督和考核。各项目单位要积极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并切实履行项目运营管理责任……。”的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项目已取得初设批复、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施工许可证。二是完成消防设计审查、节水措施备案,正加快推进竣工验收相关工作,待竣工验收完成后,将按要求完善并出具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书、结算报告、审计报告等材料。三是启动闲置资产盘活工作。已成立专业招商工作组,先后对接工业大麻生产建设基地、云南本土小麻鸭养殖及加工生产线、汽车拆解、学生研学基地、肉牛养殖、屠宰加工等多项目,推进标准化厂房盘活。同时在对接沪滇合作项目,拟利用第2幢标准化厂房(9171平方米),建设一条饮料生产线,同步利用周边征而未供土地约100亩,建设中药材种植加工及旅游观赏基地。

二、建议采纳情况

(一)严格控制基金结余结转规模,科学编制基金预算,加快基金支出进度。

     1.严控结转规模。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15〕14号)相关要求做好基金结转结余工作,积极落实“每项政府性基金年末结转超过当年收入30%的部分,由同级财政部门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的要求,确保结余结转规模符合规定。

    2.合理测算需求。预算编制过程中科学测算支出需求,分年度细化支出金额,努力做到基金支出预算与当年收入及实际支出需求相匹配,有效减少结余结转规模。

    3.加强项目前期管理。做实做细项目前期准备,完成可行性研究论证,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做到预算一经批准即可实施;预算执行过程中加强与项目主管部门对接,督促加快项目实施,有效提升资金支出进度,提高政府性基金使用效益。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及时分配下达和下拨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1.强化动态监控。充分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对上级下达的各类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实行清单化管理,精准登记资金文号、下达时间、金额、用途、分配情况、拨付进度等信息,定期更新数据,实现资金全流程闭环跟踪,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进度可控。

    2.强化联动协同推进。建立财政与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动机制,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文件后,第一时间对接主管部门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项目库中录入项目,财政严格审核项目情况,同步推进资金分配,确保资金及时下达,切实解决以往资金分配慢、拨付迟、落地缓的问题,保障各类惠民、惠企、项目资金发挥使用效益,切实发挥基层财政资金保障民生、推动发展、稳住大局的核心作用。

(三)督促区产投公司完善专债项目全流程监管,压实主体责任,清退挤占资金,限期完成竣工验收等工作及报批手续,杜绝未批先用,同步完善运营方案,及时盘活闲置资产。

1.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第一时间督促区产投公司对照审计要求开展专项自查自纠,厘清项目管理岗位职责,明确项目申报、建设实施、资金使用、竣工验收、运营管护全链条岗位职责,彻底压实国企项目运营主体责任,杜绝权责不清、监管缺位等问题,筑牢专债项目管理工作基础。

    2.强化专债资金管理制度建设。下发《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再次明确加强新增专项债券资金管理使用的通知》,对专项债券的资金使用、支出审批、还本付息、资产管理等方面再次提出明确要求,确保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安全规范。

3.从严落实整改任务。聚焦审计指出的资金、手续、建设管理短板,督促区产投公司全面开展挤占专项资金清查清退工作,逐项核查项目资金使用明细,对违规挤占资金足额完成清退整改,确保专债资金专款专用、合规使用;同时梳理存量专债项目手续短板,制定竣工验收及报批手续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倒排工期、专人跟进,限期完成所有在建、已完工项目的竣工验收、备案报批等法定手续,严格规范项目建设流程,坚决杜绝项目未批先用、手续不全先行建设等违规行为。

4.严控专项债券项目准入。进一步落实专项债券项目合规性审核和风险把控等相关规定,遏制虚增收入以满足覆盖倍数为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虚创收益、虚增项目收益来源等问题,严格执行专项债券项目收支平衡相关要求,排除专项债券项目存在的潜在违约风险。

5.完善运营及资产盘活机制。督促区产投公司结合各专债项目建设定位、功能属性、实际业态,科学编制及修订项目后续运营方案,明确运营模式、管护标准、收益机制;同步全面排查梳理项目闲置资产、低效资产,建立闲置资产清单,分类制定盘活举措,通过市场化运营、资源整合、统筹利用等方式精准盘活存量资产,切实提升专项债项目及国有资产运营质效,杜绝资产闲置浪费,充分发挥专项债资金撬动效益,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求。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 

                       2026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