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www.kmdc.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052224292-202609-111505 主题分类: 征收土地信息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9-11 10:42
名 称: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11 10:42
字号:[ ]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土地征收公告

东政征〔2026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将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批准机关、时间、文件和用途

批准机关:云南省人民政府

批准文号:《关于帽壳山光伏发电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云政土复〔2026331号)

批准时间:2026812

批准用途:供电用地

二、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该项目拟征收东川区舍块乡云坪村村民委员会第八(沙坝)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总面积2.0089公顷,农用地2.0089公顷(草地2.0089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三、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该项目土地补偿标准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执行。

项目征收土地涉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二)安置方式

具体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措施详见《帽壳山光伏发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三)征收土地补偿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等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已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自本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采取银行转账方式,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并落实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自2026827日—99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关于帽壳山光伏发电项目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的批复

2.帽壳山光伏发电项目征地勘测定界图

                                                                    20268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