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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609-111431 主题分类: 招标投标信息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9-08 10:06
名 称: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第一中学食堂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文号: 关键字:

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第一中学食堂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9-08 10:06
字号:[ ]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第一中学食堂楼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新规划建设1栋食堂楼,总建筑面积1549.38平方米。室外附属设施工程:道路及硬质铺地工程800平方米,拆除工程363.00平方米,挡墙324立方米。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房屋建筑工程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昆明市东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6-09-07 15: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1-62122181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昆明市东川区教育体育局经办人:张俊
办公电话:0871-62121424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嘉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许晌达
经办人:许晌达
办公电话:15198884605移动电话:1519888460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100202600781001001
标段名称: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第一中学食堂楼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6-09-14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09-29 08:30
开标地点:东川开标室1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816.59121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新规划建设1栋食堂楼,总建筑面积1549.38平方米。室外附属设施工程:道路及硬质铺地工程800平方米,拆除工程363.00平方米,挡墙324立方米。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建筑工程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注册在投标单位并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如不能提供网上查询的须提供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若为退休人员只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即可),且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作出承诺。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常驻施工现场。
业绩要求:无要求
其他: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注: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含建筑工程、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相关专业职称),须为投标单位人员并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如不能提供网上查询的须提供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若为退休人员只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即可); 财务要求:2023至2025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的会计报表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应当逐级向属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核,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其他要求:(1)拟派往本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要求(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人员配备应合理,不缺失,且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有效的社保证明(如不能提供网上查询的须提供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若为退休人员只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的扫描件即可)。 (2)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必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投标人当前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省外企业须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承诺,省内企业提供企业线上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记录或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线下查询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须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4)投标人须如实说明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5)提供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不拖延工期承诺书,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不更换及长驻现场承诺书及质量承诺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单位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查询结果截图须加盖企业公章,请各投标人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作无效标处理。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8)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人、招标人或者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者参股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注:对以上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若招标人发现提供虚假的资料,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9)相关承诺书及说明格式如招标文件中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无规定格式的格式自拟。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缴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