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实施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监测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省级、市级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市级公益林申报,组织实施区级公益林划定,组织实施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调整昆明市东川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申报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牵头有关部门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申报和相关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林业和草原产业相关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九)组织实施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国有(集体)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一)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级、市级、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十二)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与产业发展科(国有林场管理科)、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规划财务科。
所属单位6个,分别是:
1.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
2.昆明市东川区新村林场。
3.昆明市东川区法者林场。
4.昆明市东川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5.昆明市东川区二二二林场。
6.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6个。分别是:
1.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
2.昆明市东川区新村林场。
3.昆明市东川区法者林场。
4.昆明市东川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5.昆明市东川区二二二林场。
6.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站。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3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2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3人(离休0人,退休63人)。年末遗属16人。
车辆编制20辆,在编实有车辆1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林长制全面落地见效,森林草原管护体系持续完善
一是健全组织体系与责任机制。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林长制相关政策文件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乡镇(街道)党(工)委会议议事议程。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体系,设总林长2名、总督察长1名、区级区域林长12名,划分区级责任区12个;设乡镇(街道)林长105名,划分责任区99个;设村级林长164名,配备专管员1200名,划分护林员责任区1228个,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的网格化管理格局。
二是强化巡林督查与问题整改。建立区级林长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提示单机制,各级林长按频次常态化巡林:区级总林长巡林18次,区级林长巡林44次,乡镇级林长巡林945次,村级林长巡林5904次。结合巡林督查发现的难点堵点,督促各级各部门自查自纠,推动问题整改落实;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国有林场防灭火、资源管护等工作开展成效督查,确保责任落地。
三是推动林长制与业务深度融合。以林长制为总抓手,统筹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害生物防控、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工作,将林长巡林与火源管控、隐患排查、政策宣传相结合,全年通过巡林发现并整改火险隐患、林地违规使用等问题200余起,切实发挥林长制在生态保护中的统领作用。
(二)生态保护修复扎实推进,“绿美东川”建设成效显著
一是国土绿化任务超额完成。完成森林质量提升低效林改造2.5万亩、省级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四旁植树10万株、占用林地恢复造林690亩、市级封山育林3万亩;完成义务植树90万株,开展党政义务植树1次、互联网+义务植树1次;推进蚂蚁森林造林项目,完成2024年1800亩补植补造并通过验收,新造林2400亩,进一步扩大森林覆盖面积。
二是草原生态保护全面加强。圆满完成基本草原划定,纳入基本草原图斑1303个、面积23.74万亩,储备区图斑705个、面积2.43万亩,《昆明市东川区基本草原划定成果》已上报省市林草局;完成草原生态修复治理人工种草1万亩,通过省市区三级验收;开展11个草原样地动态监测,覆盖面积4.49万亩;制定《2025年草原保护攻坚行动方案》,建立禁牧休牧联席会议制度,发放宣传资料3.2万余份,形成全民护草氛围。
三是古树与公益林保护有力。完成6411株古树保护任务及1株单株古树抢救复状工作;全面启动国家级、省级公益林监测,成果已上报省市审核;推进《东川区天然林保护修复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公益林及天然商品林补偿资金兑付前期工作,目前正组织信息导入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
四是林草湿荒普查与监测有序开展。完成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涉及图斑175955个、典型林分小班315个、石漠化图斑150957个等调查任务,普查成果已提交国家审核;开展2025年度林草湿荒调查监测工作,涉及图斑180个、面积1495.35亩,为生态保护修复提供数据支撑。
(三)产业发展提质增效,林草经济潜力持续释放
一是特色经济林规模与品质双提升。协助市技术推广总站完成核桃提质增效项目500亩和良种推广示范600亩,4500亩核桃品种改良地块进入挂果期,“大麻1号”“大麻2号”品种适应性良好;配合完成花椒管理采收、种植验收申报及资金入库工作,涉及资金461.153万元,“太空花椒”长势良好,林粮间作模式产值较单一种植提升显著;完成《东川主要乡土树种名录》出版,开展红椿、多花白头树等良种调查及申报准备,充实乡土树种储备。
二是项目建设与投资稳步推进。市级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789万元,区级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789万元,预计年底可完成既定目标;招商引资完成投资3795万元;完成前期项目推进3个(昆明市2025年森林防火道路东川建设项目、东川区林业产业建设项目、云南省昆明市2025年省级国土绿化示范项目),计划总投资41544万元。
三是林产品质量安全全程保障。完成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及产地环境风险监测39批次(省级14批次、市级25批次),涵盖花椒、核桃、食用菌及土壤等类别;开展林木种苗质量检验15批次、35万株,涉及8个树种,规范种苗生产经营,办理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5家,注销9家;完成东川区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外业调查、内业整理和数据上报工作,摸清全区林草种质资源的分布、生长、管护状况,为林草种质资源科学有效保护、合理开发利用和产业发展夯实资源基础。
(四)资源管护与法治建设不断强化,生态安全防线持续筑牢
一是森林草原防灭火成效显著。防火期内发生4起火情,无人员伤亡;压实各级防火责任,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签订责任书48670份;设置防火检查点43个,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推送短信60万条;排查整改火险隐患810起,新修防火通道10公里;组织扑火队伍培训演练,更新防灭火装备,投入专项资金1500万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二是有害生物防控精准有效。完成林业有害生物监测312.6万亩、防治1万亩,草原有害生物监测50万亩、防治2.5万亩;开展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43.61万亩,检测样品65个均未发现疫情;完成红火蚁防治1745亩,组织培训11次、宣传2次;完成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和信用“双公开”27件,调运检疫苗木6.1925万株、木材210立方米,严防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三是法治监管与执法力度加强。共办理林草行政案件38起,审查录入行政处罚案件33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并完成系统录入;开展民法典及林草普法宣传18次,发放资料800余份;规范林权管理,接待咨询21人次,调处纠纷4起;开展“清风行动2025”“春季护鸟专项行动”等,检查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场所1300余家次,覆盖栖息地40余处,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行为。
四是野生动植物与自然保护地管理规范。持续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上报信息170余条,采集陆生野生动物样本180份;开展自然保护地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9次;完成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42项问题整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5件交办件办理工作,其中4件已通过市级验收销号,1件重点件已完成市级验收,待省级验收。
五是高效服务重大项目落地。通过四项机制强化林地要素保障,实现合规管理与服务提升双促进。部门主动提前对接发改、交通等部门,变“企业上门”为“服务上门”;依托数字化系统实现审批全流程线上办理,提升效率与透明度;推行承诺制与容缺受理,为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抢抓建设黄金期;同时严格执行林地保护规划与定额制度,严把审批关,杜绝违规项目。全年完成涉林草地项目用地预审等50余件、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审查30余件,审核审批使用林草地项目20余个、林木采伐30余起,保障项目合法合规顺利推进。
(五)重点工作有序推进,惠民利民政策落地落实
一是PPP项目管理规范推进。完成项目年度验收结算,第一批次合格面积8800.4亩、第二批次7813.19亩,完成大部分地块移交;协调注入资本金41万元,追回未实施项目预付款700万元。
二是惠民政策精准兑现。兑付护林员补助资金751.1627万元;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应兑付1473.672万元,已完成农户信息审核并导入“一卡通”平台工作,正推进兑付;完成5758.9亩退耕还林补植补造地块检查验收工作,涉及5个镇(街道)14个村38个小班。
三是国有林场工作稳步开展。法者林场完成116亩造林项目,实施凤凰厂林区管护房加固改造项目;新村林场实现防火期零火情,完成后山林区管护房建设准备工作;二二二林场完成保障性苗圃培育苗木30余万株,推进林下仿生中药材标准化种植技术示范推广项目,助力生态与经济协同发展。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46198167.8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198167.8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5315438.92元,下降43.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315389.39元,下降43.3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49.53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拨款补助收入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46198167.87元。其中:基本支出31236554.83元,占总支出的67.61%;项目支出14961613.04元,占总支出的32.39%;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5315438.92元,下降43.3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61925.21元,增长1.83%;项目支出减少35877364.13元,下降70.5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因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236554.8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480364.43元,占基本支出的97.5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56190.40元,占基本支出的2.4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961613.0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5年中央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经费4518433.36元,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工资发放。
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管护费)项目经费1768233.06元,主要用于长期护林员工资发放。
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补偿费)项目经费861363元,主要用于一卡通补贴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822367.8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2%。与上年相比减少36691189.39元,下降45.01%,完成年初预算的47.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科技特派员提供的科技支持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339263.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91%,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特需费、公用经费支出、社会保障缴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变动,年末有追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74912.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4%,完成年初预算的98.3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保、养保等社会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退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8789003.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1%,完成年初预算的79.08%。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森林防火、草原生态修复等造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暂未支付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6003435.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01%,完成年初预算的35.14%。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工资支出、植树造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林业草原防灾减灾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项目资金减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9575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8%,完成年初预算的98.2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600.00元,决算为26025.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897.08元,下降60.52%。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21786.9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3.71%,完成年初预算的36.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600.00元,决算为423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6.29%,完成年初预算的14.82%。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7969.08元,下降63.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928.00元,下降31.2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23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928.00元,下降31.2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8600.00元,支出决算为26025.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3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897.08元,下降60.5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21786.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3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600.00元,决算为423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2%。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7969.08元,下降63.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928.00元,下降31.2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23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928元,下降31.2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9辆。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天保管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保障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天然林保护、植树造林、退耕还林、森林防火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8074.37元,比上年减少108754.84元,下降26.7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办公,维护机关正常运转产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29092445.73元,其中,流动资产8617066.09元,固定资产20465029.3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350.25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36757.8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33949.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22辆,账面原值18492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786.9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786.9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含防火车运行维护费、保险费等。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决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