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云南省、昆明市有关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东川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负责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组织并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及时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依法执行并公布食品安全标准。
4.组织拟定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区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
6.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加强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7.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9.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工作,组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健康、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疗、教育、科研、文化建设、对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东川区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11.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2.组织实施全区健康项目和推进健康产业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医体融合等健康政策。
13.负责区级确定的干部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级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4.牵头负责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15.指导东川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6.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17.职能转变。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五是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2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政策法规和体制改革科、医政医管科(中医药管理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卫生应急科)、防治艾滋病科、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管理科、人口监测家庭发展老龄健康科、规划与健康产业发展科、爱国卫生运动协调指导科、公共卫生监督科。
所属单位20个,分别是:
1.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2.昆明市东川区精神病院;
3.昆明市东川区中医医院;
4.昆明市东川区老年病医院;
5.昆明市东川区人民医院;
6.昆明市东川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
7.昆明市东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中心卫生院;
9.昆明市东川区拖布卡镇卫生院;
10.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卫生院;
11.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卫生院;
12.昆明市东川区舍块乡卫生院;
13.昆明市东川区汤丹镇卫生院;
14.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中心卫生院;
15.昆明市东川区因民镇卫生院;
16.昆明市东川区碧谷街道中心卫生院;
17.昆明市东川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
18.昆明市东川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分中心;
19.昆明市东川区储血库;
20.昆明市东川区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0个。分别是:
1.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本级);
2.昆明市东川区精神病院;
3.昆明市东川区中医医院;
4.昆明市东川区老年病医院;
5.昆明市东川区人民医院;
6.昆明市东川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
7.昆明市东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8.昆明市东川区阿旺镇中心卫生院;
9.昆明市东川区拖布卡镇卫生院;
10.昆明市东川区红土地镇卫生院;
11.昆明市东川区乌龙镇卫生院;
12.昆明市东川区舍块乡卫生院;
13.昆明市东川区汤丹镇卫生院;
14.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中心卫生院;
15.昆明市东川区因民镇卫生院;
16.昆明市东川区碧谷街道中心卫生院;
17.昆明市东川区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
18.昆明市东川区人才服务中心卫生健康分中心;
19.昆明市东川区储血库;
20.昆明市东川区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9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04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0人;经费自理人员122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67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81人;经费自理人员578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656人(离休0人,退休656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56人(离休0人,退休656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6人。
车辆编制49辆,在编实有车辆49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开展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工作,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配比达80%以上,开展重点专业领域培训350人次。提升乡村医生执业能力。
一是2025年辖区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通过考试人员8名,通过派驻与巡回,乡村医生执业率从2021年的3.4%提高至2025年的30.84%,二是积极开展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技能培训,按照《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万名村医培优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制定下发了《东川区2025年“万名村医培优提质”行动实施方案》,采用与第三方合作的方式,将于11月底完成了350人次的东川区村卫生室所有在岗乡村医生、部分镇(街道)卫生院下派村卫生室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三是2025年东川区采取“补助学费、签订协议、定向就业”的方式积极招聘25名优秀大专医学生到东川区村卫生室服务,目前,区卫生健康局与昆明卫生职业学院及25名大学生乡村医生签订了相关协议,21名大学生乡村医生已到辖区各镇街道村卫生室服务,4名大学生待毕业后到村卫生室服务。
2.实施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
一是由区卫生健康局总牵头,根据《东川区推进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促进健康县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要求,组织实施“饮净水、控噪声、防近视、护老人、食安康、强体魄、约家医”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二是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任务指标完成情况。截至10月,东川区38个指标,自评达标34个,不达标4个。三是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省级暗访现场评价工作。截至目前,省级检查组还未对东川开展检查。同时,共接受市级三次暗访检查和一次明查,四次检查共反馈东川区存在85个问题,目前已完成85个问题的整改,整改率100%。
3.实施基层卫生增效工程,中医院改扩建项目开工建设,确保阿旺镇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一是全区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其中3家达到国家推荐标准,2家达到云南省甲级标准,6家达到云南省乙级标准。全区148个村卫生室中123个开展业务,2023-2025年87个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达标,70%达到基本标准要求。7家镇(街道)卫生院完成基层慢性病诊疗专科建设,3家完成基层中医馆和康复科建设。2025年阿旺镇中心卫生院顺利完成国家推荐标准省市验收,被遴选为重点中心镇卫生院。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2024年共有31名乡村医生通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审核,取得资格证11人,每个行政村卫生室均配备2至3名持证乡村医生。二是区卫生健康局全力推进昆明市东川区中医医院改扩建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取得批复,完成用地测绘,土地确权已完成,取得区政府批复,正在开展用地不动产登记证办理;同时积极按照政策要求上报相关项目材料,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截至目前,暂未获得上级资金支持,加之项目投资大,建设缺口资金较多,项目暂时无法开工建设。
4.新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3个、市级7个,建设重点学科5个、专家名医工作站5个,实现卫生院慢性病诊疗专科全覆盖。
2025年在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1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项目7个,省级特色专科2个,市级特色专科3个,市级重点专病1个,其中市级特色专科老年病科已经验收通过,共计设立50个省、市专家工作站,加入20个省内外专科联盟。
5.持续推进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区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区外转诊率下降20%。
一是健全政策体系,夯实制度根基。先后出台《东川区紧密型区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关于组建昆明市东川区紧密型医共体总医院的通知》《昆明市东川区紧密型医共体章程(试行)》等,为医共体规范化、制度化运行提供了坚实的政策支撑和法律依据。二是完善组织架构,强化统筹管理。成立医共体管理委员会,下设理事会、监事会,负责重大事项决策、监督与评估。组建以区人民医院为牵头单位的总医院,其他区级医疗机构及9家镇(街道)卫生院同步加挂相应分院牌子,实行一体化管理、同质化服务,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格局。三是推进资源共享,提升服务效能。依托医共体平台,总医院持续推进资源共享“五大中心”(区域检验中心、消毒供应中心、区域影像中心、心电诊断中心、病理中心)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共享,实现“基层检查、区级诊断、结果互认”,降低医疗成本、提升诊疗效率。四是加强人才帮扶,增强基层能力。建立区级医疗机构“组团式”帮扶机制,推动人才、技术、管理“三下沉”。2025年,共选派23名区级专家挂职镇(街道)卫生院党组织书记、院长、业务副院长下乡锻炼等,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帮扶全覆盖。五是深化机制改革,构建利益共同体。坚持“高质量发展”主线,探索酬制度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动信息化赋能管理,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促效能提升,推动形成责任共担、利益共享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医共体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六是医疗服务可及性显著提高。2024年,县域内就诊率达72.62%,参保人员县域内住院人次占比达67.82%,县域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急诊量占比达42.01%,越来越多患者选择在家门口就医,“看病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6.实施公卫能力提升工程,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中心争创二级甲等,持续巩固“三个90%”防艾成果,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控。
一是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2025年全区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标准。全区共148个村卫生室,开展业务村卫生室123个,2023—2025年共完成87个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达标建设,实现70%村卫生室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7家镇(街道)卫生院完成基层慢性病诊疗专科建设,3家镇(街道)卫生院完成基层中医馆和康复科建设。2025年阿旺镇中心卫生院顺利完成国家推荐标准省市验收工作并遴选为重点中心镇卫生院。二是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2016年版)》要求,东川区妇幼健康服务中心自2024年启动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创建工作并完成了住院部开设方案制定,将中医科整体搬迁至五楼,开展中医科住院服务。三是贯彻落实《昆明市第五轮防艾人民战争实施方案》,结合东川区实际,2025年继续开展扩大检测、转介治疗等工作。截至10月,“三个95%”完成率分别为95.26%、95.13%、98.95%。四是为做好常见传染病防控工作,区卫生健康局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疫情监测、报告和调查处置工作,对手足口病、水痘等多发传染病,要求全区各医疗机构加强诊疗标准的培训,做好院内管理工作,避免开具不符合标准的复课证明。每日向区教体局通报学校及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全区无甲类传染病及“非典”、人感染高致病禽流感病例报告,共报告法定传染病12种2065例,与2024年同期相比(2173例),同比下降4.97%。其中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共报告9种752例,报告死亡13例,死亡数与去年同期(4例)上升225%。丙类传染病共报告4种1313例,与2024年(1438例)同比下降8.69%,无死亡病例报告。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668,048,922.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380,557.07元,占总收入的28.2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476,589,499.24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71.34%;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078,845.91元,占总收入的0.4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0,100,422.00元,增长8.1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8,039,153.61元,增长25.3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13,401,782.90元,增长2.89%;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340,534.51元,下降30.33%。主要原因:一是国家育儿补助制度实施,财政项目收入大幅度增加,二是医疗机构诊疗能力提升,医疗收入大幅度增加,三是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横向转拨款项减少,其他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679,129,234.06元。其中:基本支出623,233,640.38元,占总支出的91.77%;项目支出55,895,593.68元,占总支出的8.2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5,177,277.96元,增长10.6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8,770,273.04元,增长8.49%;项目支出增加16,407,007.92元,增长41.5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国家育儿补助制度实施,财政项目支出大幅度增加,二是医疗机构诊疗能力提升,医疗收入大幅度增加,相对应的支出也增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3,233,640.3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22,975,487.78元,占基本支出的19.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51,358.01元,占基本支出的3.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5,895,593.6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育儿补助项目经费25,832,6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符合条件的0-3岁儿童育儿补助;
计划生育补助专项项目经费5,643,942.00元,主要用于发放计划生育家庭一次性抚慰金、奖励扶助、特别扶助等补助资金;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11,722,354.67元,主要用于保障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的人员经费、乡村医生待遇、公用经费等;
乡村医生补助项目经费4,325,208.28元,主要用于支付乡村医生生活补助、基药补助、定额补助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0,511,626.7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8.05%。与上年相比增加45,894,532.51元,增长29.97%,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16,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6%,完成年初预算的19.76%。主要用于支付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春节慰问金、专家工作站建设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春节慰问金预算由区委办编制,分配至我单位使用。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6,281.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预算。主要用于泥石流车赛赛事保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预算由区文旅局编制,分配至我单位使用。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260,946.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6%,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1%。主要用于发放事业单位人员和行政工勤奖励、发放退休职工生活补助、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职工职业年金、发放公益性岗位生活补助、就业见习补贴、伤残抚恤金、死亡抚恤金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就业见习补贴、公益性岗位生活补助等为上级专项资金,预算由区人社局编制。
9.卫生健康(类)支出151,697,66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61%,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7%。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系统的人员支出、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机构收入增加,相应的支出随之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430,1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完成年初预算的98.63%。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在编职工调出本系统,缴纳总额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3.其他(类)支出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年初无此预算。泥石流车赛赛事保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预算由区文旅局编制,分配至我单位使用。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2,400.00元,决算为98,364.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59%;支出决算减少91,955.78元,下降48.32%。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88,896.1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0.37%,完成年初预算的74.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400.00元,决算为9,46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2%,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7,873.78元,下降39.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4,082.00元,下降78.2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46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4,082.00元,下降78.2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2,400.00元,支出决算为98,364.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5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1,955.78元,下降48.3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88,896.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0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2,400.00元,决算为9,46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9%。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次数,严格管理公务用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7,873.78元,下降39.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082.00元,下降78.2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46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各单位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次数,严格管理公务用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9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检查、职业病监督检查、各医疗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领域各项督导检查,上级医院到东川义诊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7,129.19元,比上年减少189,761.89元,下降30.76%,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额度按照年初预算数额的60%执行。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车辆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资产总额594,054,377.79元,其中,流动资产178,723,339.89元,固定资产245,063,129.3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52,962,545.28元,无形资产16,365,324.25元(净值),其他资产940,039.03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4,404,518.6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54,674.7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665.00平方米,账面原值106,498.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72,535.00元;报废报损资产177项,账面原值232,9462.68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3,014.5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00,159.0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586,098.7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14,060.3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2,111.3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2,111.3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东川区卫生健康局对2025年财政预算资金整体支出的部门决策、部门管理、部门绩效等进行绩效评价,2025年度东川区卫生健康局的绩效目标能得到实现,总评价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