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秩序的责任。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的规范性文件、产业政策及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审批权限范围内的城市建设计划、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统一管理城市建设和城乡维护资金;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城镇建设资金项目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的责任。负责全区城市排水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城镇排水监督管理及排水许可审批工作;负责城市排水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城镇排水和污水处理的计划并监督实施。
3.承担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商品房预售许可和房产交易管理;拟订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和行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并监督执行;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工作。
4.承担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改革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拟订全区住房制度改革规定并组织实施。
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拟订城镇住房规定、住房保障规定并组织实施;拟订城镇住房、保障性住房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市更新改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申报和安排保障性住房资金并监督实施。
6.承担执行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负责工程建设标准化和造价管理工作;监督执行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
7.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建筑活动,监督管理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建筑施工、建设监理、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市场;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8.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权限范围内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安全营运和应急管理。
9.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责任。拟订村庄和集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指导集镇和村庄环境治理、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负责农村民居通用图的设计及推广;指导旅游小镇建设。
10.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监督执行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理。
11.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核;组织编制抗震防灾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和指导震后恢复重建工作;参与震后应急抢险相关工作;负责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监督管理。
12.承担全区城市燃气行业管理的职责。负责拟订全区城市燃气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燃气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指导实施;负责城市燃气行业的安全管理和新建、扩建、改建城市燃气工程立项的初审。
13.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建筑业管理科、财务人事科、工程项目管理科、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5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5人(离休0人,退休45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十四五”发展指标圆满完成
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到2025年计划达到95%。截至2025年,东川城区城镇生活污水管网总长度达89.56公里,城市污水处理规模达到13,391立方米/日,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45%。
2.“十四五”规划项目全面落地
市政设施项目,重点实施东起路北段、金沙路北延线、学府路南延线、兴铜路西段、东海路南延线等道路建设。截至2025年,东起路北延线(K0+000至K0+400),道路全长400米,总投资56,226,100.00元,项目可研已获批,完成施工图技术审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报批等项目前期手续,正在进行土地报批,完成箱涵新建和雨水管安装;金沙路北延线,起点祥和大桥,终点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道路全长1,604米,于2021年12月23日竣工,项目总投资174,030,400.00元;学府路南延线,道路全长1,489.023米,概算总投资170,530,900.00元,2023-2025年期间,投资了30,400,000.00元完成鑫龙源段320米、半山唐府段302米两段道路建设;兴铜路西段、东海路南延线,项目调整至区城乡集团实施。
3.“三年行动”计划系列工作有序推进
市区下达的“三年行动”计划系列工作,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共涉及12项,均按“三年行动”有序推进,具体情况为:
(1)行业领域安全攻坚。开展噪声污染防治三年行动(2024-2026年),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治理为重点,累计开展扬尘防治专项检查5轮次,整改扬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60余条,对大气、噪声、光污染等投诉举报问题及时回应和处理,处理噪声及扬尘投诉10余起,保持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工地大气及噪声等污染防治动态受控。开展昆明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锚定安全生产“零事故”目标,以建筑、燃气、消防、物业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累计开展学习活动7场次,“查找身边安全隐患”44条,检查施工项目117场次,整治一般隐患337处,整治重大事故隐患4处,实现三年行动期间,安全生产“零事故”发生。
(2)行业企业管理。开展昆明市产业强市三年行动(2023-2025年)、东川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2023-2025年)、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三年行动(2024-2026年),推进建筑业平稳有序发展,保持建筑产业稳步发展,推广应用建筑减隔震技术,到2025年10月底,东川区资质以上入库企业39家,有4个项目使用了装配式建筑技术、5个项目采用了绿色建筑建设、3个项目采用了减隔震技术建设,建筑业总产值达到27.35亿元。持续推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严控增量、优化存量、提高质量,累计开发九曲花街、御山府、云禧、半山唐府、东樾府等5个改善性住房小区。推行党建引领物业服务管理,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水平,全区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38个,筹备成立了联合党支部1个,对暂未建党组织的企业,选派6名党建指导员定期指导,5名社区干部与物业企业人员实现交叉任职,做到物业小区党建全覆盖,通过物业党建联建,解决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新交付小区物业交接等问题5个、解决停车难、设施维修不及时等问题8件。
(3)城乡人居环境建设。开展东川区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按照第三轮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健康县城标准,扎实开展城市道路及设施建设维护,确保窨井盖完好率≥98%,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45%。开展东川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2023-2025年)、东川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东川区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2022-2024年)。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围绕乡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实现城镇周边村庄污水应收尽收。期间,完成拖布卡镇、汤丹镇、乌龙镇、阿旺镇、红土地镇、因民镇6座一体化处理站和3塘1座,新建100m³/d一体化处理站,100m³/d一体化处理站;建设完成东川区建设集镇管网共计26.2公里;通过“红黑榜”、村规民约等方式引导群众参与整改监督与建后管护,引进第三方公司管理营运集镇污水站,建立集镇污水管理长效管护机制,形成共建共享格局。扎实开展农村实用型人才培训,开展培训认定初级工匠269名、中级工匠45名。充分运用好“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畅通救助热线,对在政府救助平台申请的259条信息进行核查办理。
(4)城市功能建设。开展东川区基层社会治理三年行动(2023-2025年),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组织实施2020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和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74个,涉及资金约2.31亿元,全面覆盖了铜都、碧谷、集义3个街道,为东川区群众解决诸多难题,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开展东川区公园城市建设三年行动(2023-2025年),结合城市道路、环境整治等工程建设,依托金沙路、凯通路、东起路、古铜路等道路改造植绿补绿,累计增加城市绿地5350平方米(米);突出“绿道+”,深入发掘绿道网络的休闲游憩、运动健身等服务功能,打造了2条生态廊道、2条健康步道,优化了城市绿道网络体系。开展东川区主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完成东川区雨污分流改造提升三年行动方案编制,按照1年补急需、2年强弱项、3年成示范的原则,梳理主要项目清单,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排水管网老化更新改造等项目逐步实施雨污分流改造。2023年-2025年实施雨污分流改造提升6个项目,其中:实施石羊社区、达贝社区末端截污工程,新建污水管网1.26公里;实施古铜路、东起路、凯通路、凯通北路综合管廊项目、东川区城市主干道排水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工程,对城区古铜路、东起路、凯通路、凯通北路进行排水管网改造,新建、改造排水管网22.52公里;实施老旧小区项目改造工程,新建、改造雨污管网49.7公里;实施东川区排水空白区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对石羊社区、达贝社区、对门山片区、尼拉姑社区、腊利社区排水管网更新改造20公里。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度收入合计513,716,164.4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3,716,164.49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78,712,075.05元,增长1,367.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78,712,075.05元,增长1,367.5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加,2025年新增专债项目,收入相应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度支出合计513,716,164.49元。其中:基本支出11,436,805.45元,占总支出的2.23%;项目支出502,279,359.04元,占总支出的97.7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78,712,075.05元,增长1,367.5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6,087.52元,下降0.92%;项目支出增加478,818,162.57元,增长2,040.8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项目资金支出增加及新增专债项目,因此支出相应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36,805.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076,264.42元,占基本支出的96.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60,541.03元,占基本支出的3.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2,279,359.0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东川区国有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安置补助专项资金34,190.56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东川区国有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安置补助和退休职工医疗补助经费。
东川区人才干教项目经费580,000.00元,主要用于2025年人才公寓项目装修工程支出。
东川区市府街3号历史建筑和市府街8号文物危房修缮加固项目专项资金5,000,000.00元,主要用于东川区政府办公楼及会堂修缮加固工程支出。
4050公岗岗位补贴项目经费40,92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
城市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专项资金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城市人居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支出。
执行昆明仲裁委员会调解书支付云南城投铜都置地公司专项资金845,305.71元,主要用于支付云南城投铜都置地公司欠款支出。
春节期间应急维稳专项资金3,158,900.00元,主要用于过渡安置费支出。
城市污水处理费专项资金4,314,000.00元,主要用于污水处理费支出。
东川区城市主干道排水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工程专项资金61,251,630.00元,主要用于城市排水管网更新改造工程支出。
东川区购房契税补贴资金930,252.33元,主要用于市民购房契税补贴支出。
东川区四方地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专项资金6,500,000.00元,主要用于四方地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支出。
东川区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安居工程贷款本金利息专项资金194,431.09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利息支出。
2025年昆明市城市更新项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方向)中央基建投资专项资金37,700,000.00元,主要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支出。
202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380,729,729.35元,主要用于解决历史遗留工程欠款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420,805.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3.12%。与上年相比增加42,905,085.70元,增长175.01%,完成年初预算的82.5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14,190.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1%,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一建司退休人员大病保险支出,人才公寓配套设施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5,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原区政府办公楼危房修缮加固项目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322,096.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4%,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养老缴费支出及死亡抚恤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死亡抚恤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932,478.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8%,完成年初预算的97.95%,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3,428,392.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92%,完成年初预算的62.61%,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工程建设管理,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项目预算资金未安排到位。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123,647.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9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农村危房改造项目、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项目预算资金未安排到位。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600.00元,决算为9,954.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902.97元,下降72.99%。
因公出国(境)费用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决算为9,954.0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7.6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6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045.97元,下降72.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57.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57.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6,600.00元,支出决算为9,954.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902.97元,下降72.9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元,决算为9,954.0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6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6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三公”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6,045.97元,下降72.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57.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减少,“三公”经费支出相应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保障住建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0,541.03元,比上年减少146,588.97元,下降28.91%,主要原因是有人员调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工作所需要的办公用品购置、培训费、差旅费、招待费、工会经费、车辆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资产总额2,634,404,251.64元,其中,流动资产75,031,790.36元,固定资产468,433.1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435,900,000.00元,无形资产13,708.60元(净值),其他资产2,122,990,319.57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7,924.6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7,594.5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9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9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昆明市东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