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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www.kmdc.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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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608-110942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8-18 15:56
名 称: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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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6-08-18 15:56
字号:[ ]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基本情况

三、 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责

1. 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

2.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 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 组织落实退役军人的特殊保障政策。

5. 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 承担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指导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和政策。

7. 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贯彻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 组织实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和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 指导落实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 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 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拥军优抚科、安置和权益维护科、局办公室。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机关);

2.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纳入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是所属单位中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为独立编制单位,但未独立核算。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3人(离休0人,退休3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 重点工作概述

(一)持续把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好,助力拓展兵之源

一是对今年春秋季退役的53名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报到登记后,为他们办理了户口、党组织关系等方面的接转,组织他们开展了返乡欢迎仪式系列活动(思想政治教育、政策宣讲、现场招聘会等),完成网上适应性培训,并组织有意愿的13名参加市局适应性示范班培训。二是组织12名符合安排工作退役军人集中举行了“六个一”欢迎仪式暨座谈会,让他们身披绶带、胸前戴上大红花,增强“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的荣誉感,讲述家乡的发展变化,对他们做好保密知识和相关纪律教育培训。让他们进行跟班学习,提前了解和掌握文档处理、公文写作等方面的知识,每周撰写心得体会,上交感想感悟材料40余篇。配合公安机关就区两会、“东川大集”等人群集中的场所开展巡逻50余次、排查可疑人员20人。三是结合老兵的服役年限、家庭情况等,在个别谈话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到6名老兵家中与其家人面对面交流、心与心沟通,关注其就业、医疗、养老等方面的问题,尽力予以解决。四是按“阳光安置”政策,圆满完成了2025年12名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安置选岗工作,安置选岗率、满意率都为100%。选岗后由班子成员把他们逐一送到用人单位,做好交接工作,打通安置工作最后“一米”,得到了退役军人和安置单位的高度赞誉。

(二)持续把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好,完善和谐兵之家

一是结合月访2户制度,深入到企业军转干部、退役军人等20户服务对象家中宣传就业创业、税收减免等方面的政策,了解优待证办理、光荣牌悬挂和各项优抚资金补助领取情况,及时纠正偏差。经统计,对因悬挂在门外长期受日晒雨淋模糊不清的光荣牌更换210块,对2025年春季、秋季入伍的家庭悬挂光荣牌67块。二是按时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全年发放2023年春季以来参军入伍的131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810,900.00元。三是开展送立功喜报。对获得二等功的尹加奇同志,提前与部队沟通,制作了牌匾,邀请国家一线战斗英雄史光柱,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人武部领导共同为其家庭贺喜,营造“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良好氛围。全年为立功受奖现役军人家庭送喜报143人次,二等功1人、三等功29人次、先进个人2人次、“四有”优秀军人111人次,发放慰问金(含慰问品)116,700.00元。四是提高优待证的“含金量”。主动对全区拥军企业和军人驿站进行逐一实地走访,了解对持优待证的服务对象优惠打折服务情况,下一步将完善相关规则,及时更新完善。五是对因病、因灾等无劳动能力的服务对象,及时想办法助其渡过难关,开展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7人,发放援助资金16,855.00元,报昆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帮扶援助10人,发放援助资金61,000.00元。

(三)持续把退役军人教育管理好,筑牢政治兵之魂

一是组织1名自主择业军创企业代表于3月到北京进行思想政治、科技前沿知识的学习培训,组织3名军休人员于5月到腾冲静下心来疗养学习,组织1名兵支书于6月到省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培训。二是对春季、秋季退役军人返乡报到期间,向他们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关爱,增强“爱国奉献”意识,鼓励他们要保持军人本色,珍惜荣誉,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在“六个东川”建设中作出新业绩、展现新担当。同时线上利用“退役军人微信群”常态化推送涉退役军人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线下则利用咨询、座谈、入户等方式进行教育引导。三是讲道理与伸援手相结合。针对极少数退役军人口无遮拦、我行我素的行为,既向其宣传相关法律知识,摆事实、讲道理,共同制定遵规守纪、约束行为的承诺书,又立足其家庭实际情况,给予力所能及的帮助,纠正偏差,让他们始终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四)持续把退役军人作用发挥好,展现可敬兵之美

一是12支退役军人红色志愿服务队立足自身,开展多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全年,国防教育宣传2场次、参与应急演练1场次30人,护航“泥石流”车赛、高考安保50人次,疏通水毁道路3次,清淤除障50余立方。为持优待证的服务对象提供免费理发60余人次、乘坐区内公交车100余人次。二是从全区“兵企业”“兵支书”“兵委员”“兵就业”中深度挖掘老兵们在各行业、各领域中立足自身优势,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奋发进取、积极作为的典型人物进行宣传,讲述他们不等不靠,在自己平凡的岗位上从点滴做起,积小胜为大胜的事迹,形成与党同心、跟党奋斗的良好氛围。三是在团区委的关心支持下,组织12名退役军人进行排练,首次在今年“百姓春晚”的大舞台上唱军歌、展技能,对全区获二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16个最美军人家庭代表一一进行展示,让老兵们的自豪感成色更足。

(五)持续把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好,倾力解决兵之忧

一是全年发放领取国家定期生活补助待遇优抚对象20652(人次)定补资金22,397,654.66元,发放领取国家定期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且属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和认定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特困人员3541(人次)生活补助1,558,000元。发放部分优抚对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经费997人319,600.00元、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691人674,764.26元。二是办理退役军人优待证108人,梳理排查今年满60周岁退役军人326人,其中:为农村籍60周岁及以上符合领取定期生活补助待遇的21人及时落实了相关待遇。三是全年办理信访件57件次,其中,日常来访13件(次)、中央第六巡视组交办5件(次)、退役军人综合管理平台15件(次)、云南省信访辅助平台9件(次)、昆明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5件(次),现已办结54件(次),其余3件(次)未办结。

(六)持续把爱我人民爱我军的氛围营造好,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的良好基础

一是春节、“八一”期间慰问区人武部、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四家共计价值225,901.61元物资;春节、“八一”慰问优抚对象3416人682,400.00元;慰问现役军人家属1291人258,200.00元。二是春节、“八一”期间走访慰问困难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85人共计89,800.00元。三是开展了2次进军营拥军活动,牵头组织卫健、司法、文旅等部门及东川区退役军人红色理发志愿服务队走进武警东川中队营区开展拥军活动,为部队官兵送去中医诊疗、普法宣传、政策宣讲、文化体验及理发服务,得到了官兵们的一致好评。四是配合区人武部组织了东川区2025年春、秋季新兵入伍欢送仪式暨“双拥共建”系列活动,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拥军、崇军、爱军的行列中,努力营造拥军优属的良好氛围。五是东川区双拥主题公园建成并投入使用,并在清明节期间广泛动员全区各级各部门到双拥主题公园开展英烈祭扫活动,据统计,自行组织前往祭扫的人员达千余人,进一步加强了国防和双拥宣传。9月30日组织开展了纪念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暨9.30抗战胜利纪念日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铭记历史、缅怀先烈,为东川建设凝聚奋进力量。

(七)持续把干部队伍管理好,形成推动发展的主角

一是坚持“政治机关”属性,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政治指引,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学习、第一要务遵循、第一前提落实。列出12个专题学习计划,把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及时纳入,通过党组“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三会一课”等方式进行学习,增强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行为认同,切实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将《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读本》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相关典型案例一体推进学查改,学习教育期间,共开展集中学习15次,参与党员干部195人次,开展警示教育11次,集中学习研讨8次,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4次,参与党员干部143人次。讲授廉政党课5次,开展廉政谈话3人次。对标对表2个方面28个问题、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基层“四风”问题10种隐性变异表现及纠治违规饮酒8个方面重点查摆问题15个,整改完善15个,立行立改、长期坚持的6个,阶段性达到学有质量、查有力度、改有深度。三是认真履行国家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三审”制度,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力度,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确保全区涉退役军人稳定,全年未出现负面舆情影响。四是利用党员干部上讲堂等形式,列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等法律规章进行学习领悟,让每位干部职工提升政策履职水平,共讲授10期。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1-附表15)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35,870,804.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696,804.65元,占总收入的99.5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74,000.00元,占总收入的0.4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69,650.46元,下降1.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3,650.46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2025年财政预算收紧,压缩项目支出;其他收入增加94,000.00元,增长117.50%,主要原因是2025年军队退休干部定期增资款比2024年增加。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35,735,304.65元。其中:基本支出3,221,320.35元,占总支出的9.01%;项目支出32,513,984.30元,占总支出的90.9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82,029.71元,下降1.6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1,710.05元,增长2.60%,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工资福利费增加;项目支出减少663,739.76元,下降2.00%,主要原因是2025年财政预算收紧,压缩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221,320.3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94,891.59元,占基本支出的96.0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6,428.76元,占基本支出的3.9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513,984.3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抚恤项目经费27,001,679.22元,主要用于用于三属对象、伤残军人、在乡及复退军人、参战退役军人、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等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经费及重点优抚对象解困帮扶资金。

退役安置项目经费3,114,808.31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安置补助经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偿、符合政府安置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社会保险补缴支出)、军队离退休人员经费及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军队转业、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保缴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部分退役士兵补缴社会保障缴费。

退役军人管理事务项目经费1,363,867.01元,主要用于用于优抚对象春节慰问金、企业军转干部维稳解困、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

卫生健康支出项目经费1,033,629.76元,主要用于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缴纳医疗保障费和三属、伤残、两参等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696,804.6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9%。与上年相比减少540,529.71元,下降1.49%,完成年初预算的364.0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 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 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4.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5. 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852,395.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83%,完成年初预算的385.0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61,450.24元、死亡抚恤支出866,799.40元、伤残抚恤支出6,182,316.94元、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366,907.94元、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支出1,878,350.60元、其他优抚支出支出17,748,080.14元、退役士兵安置支出1,236,477.74元、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经费支出555,947.30元、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支出23,584.42元、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支出1,233,121.17元、其他退役安置经费支出27,177.68元、行政运行支出1,184,581.99元、拥军优属支出1,256,301.61元、事业运行支出923,732.81元、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107,565.4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三属对象、伤残军人、在乡及复退军人、参战退役军人、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等优抚对象定期生活补助经费及重点优抚对象解困帮扶资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偿、军队离退休人员经费及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经费、军队转业、退役士兵管理教育及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医保缴费等项目上级补助部门未纳入本部门年初预算,支出在本部门核算,故产生差异。

9. 卫生健康(类)支出1,639,113.2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9%,完成年初预算的202.98%。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44,749.01元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994,364.2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上级补助我部门未纳入本部门年初预算,支出在本部门核算,故产生差异。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2. 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6. 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205,29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8%,完成年初预算的99.99%。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3. 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元,决算为0.00元。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无公务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无公务接待。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428.76元,比上年减少29,614.85元,下降18.98%,主要原因是区级财政压减支出,未审批报刊订阅、差旅费等办公费支出清算申请。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的支出。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206,964.29元,其中,流动资产145,573.10元,固定资产61,391.1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09,987.0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064.4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共有15个项目,其中7个项目28,711,894.39元公开,6个项目3,802,089.91元涉密,按规定不公开,2个项目零支出,不公开。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4)。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15)。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附件:昆明市东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