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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608-110823 主题分类: 生态环境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6-08-11 16:02
名 称: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昆明东川川高新能源有限公司石柱光伏发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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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昆明东川川高新能源有限公司石柱光伏发电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8-11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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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昆明东川川高新能源有限公司石柱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昆明东川川高新能源有限公司石柱光伏发电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舍块乡、因民镇、汤丹镇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昆明东川川高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江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项目总占地面积168.32hm2,工程建设由主体工程(光伏发电系统、升压站)、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临时工程组成。

总投资38723.6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0.7万元,占总投资的0.91%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燃油废气。

制定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和文明施工方案,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期内扬尘污染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过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分段进行施工,尽量缩小施工范围;施工场地和汽车行驶的路面应坚持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遇大风起尘天气,还应增加洒水频率;施工期间剥离表土、开挖产生的待运土石方及工地内的散体材料应采取集中堆存、土工布覆盖等防护措施;土石方运输禁止超载,装高不得超过车厢板,并盖篷布,严禁沿途洒落;施工期环保对策措施的执行与落实纳入施工监理专项工作

(二)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生产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雨季地表径流。

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生活污水经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其他施工工序或者洒水降尘;施工期设置一个移动厕所,施工人员如厕废水经移动厕所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外运处理,施工结束后移动厕所应予以拆除并无害化处理;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措施,在光伏场区和道路区地势低处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各沟渠末端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初期雨水经临时截排水沟引入沉淀池沉淀处理后,一部分可回用于施工过程及场地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部分再顺流至附近自然沟渠;加强管理,粉状物料尽量袋装后搭设防雨工棚存放

(三)噪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施工车辆噪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转;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时至次日6时)进行建筑施工作业,确需夜间施工的,须办理相关手续,并公告周边居民;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对产生高噪声的施工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防护措施并加强施工设备保养和检修工作,确保施工设备正常运转;在双羊圈散户1、双羊圈散户2、双羊圈、大营盘散户、大营盘、大陷塘、落雪散户周边100m范围内施工时在面向村庄一侧设置移动式隔声屏障;运输车辆在通过村庄路段时要减慢车速,禁止鸣笛。

   (四)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土石方挖填平衡,无永久弃渣产生;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运送至当地合法的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规范处置;施工区内设置若干垃圾收集桶,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运至周边村庄垃圾收集点一并处置;施工移动厕所粪污定期委托当地环卫清掏外运处理,施工结束后移动厕所应予以拆除并无害化处理。

(五)生态环境: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工程占地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对植被植物的破坏,工程施工对动物生境的扰动以及工程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

施工时应严格按划定的用地范围作业,禁止超范围占用土地和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后必须对临时占地进行恢复;项目永久用地区域外严禁硬化地面,施工时也应尽量控制作业面,尽量保留非永久占地之外区域的现有植被,减小地表扰动,保护现有耕作层;施工结束后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拆除临时设施,清理、恢复土层,并对临时用地区域进行覆土复垦,恢复为原有植被类型,植被恢复以当地原生植物为主,禁止引进外来入侵物种,复垦后应采取封育手段对植被恢复区进行抚育管理,促进自然恢复;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临近天然林、公益林等范围的施工区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优先建设围栏,确保主要工程施工在围栏内进行,禁止越线开发;禁止在天然林、公益林范围内存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禁止在天然林、公益林内设堆料场地、堆土场等临时施工设施;施工期间尤其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禁止非法狩猎和捕杀陆生脊椎动物。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废运行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异味等。食堂烹饪油烟采用油烟净化设备处理后经专用烟道排出。运行期间垃圾临时存放、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异味经大气自然稀释扩散后,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二)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升压站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太阳能光伏板清洗废水等。

太阳能光伏板清洗过程中不添加清洗剂,产生的废水污染物主要为SS,废水回浇于下方林草植被,被植物等吸收,不会在地面形成径流,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升压站内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标准要求后,回用作站区晴天绿化、道路浇洒用水,雨天暂存于生活废水收集池内,不外排。

(三)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主变、箱式变压器等噪声。加强设备日常管理和维护,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升压站主变安装减振设施,要求建设单位建设升压站厂界围墙,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3m并在升压站周边种植绿化带。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四)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旧光伏电池板、废逆变器、废电子元件、废旧磷酸铁锂电池、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化粪池污泥、隔油池油渣、食堂泔水、废矿物油、废油桶、废储能蓄电池等。

更换下来的废旧光伏电池板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后期由专业维护公司带走回收处理;废逆变器、废电子元件、废旧磷酸铁锂电池贮存于一般固体废物储存间,最终由专业的回收厂家收购处理;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和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隔油池油渣、食堂泔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清运处置;废矿物油、废储能蓄电池、废油桶等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贮存间设计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在升压站设有175m3事故油池,在变压器旁设有收集设施,通过管道排入事故油池;每个箱变旁设1座箱变事故油池,共计36座,容积不小于3.0m3,事故油池底部和四周设置防渗措施(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确保事故油和油污水在存储的过程中不会渗漏。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昆明东川川高新能源有限公司石柱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dcqhbj01@163.com

电话/传真:0871-62121355

通信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654100

《石柱光伏发电项目》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