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党组关于五届区委 第十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党组关于五届区委
第十一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5年8月15日至10月9日,五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对中共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5年11月12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站位,增强整改自觉。巡察反馈后,局党组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区委反馈意见,深刻剖析根源,统一思想,以坚决态度有力整改。局党组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召开全局动员部署会,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整改要求上来。
(二)压实责任,构建闭环体系。局党组坚决扛起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机动巡察整改工作沟通协调小组,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形成可检查、可追溯的整改台账。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召开2次机动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听取重点领域汇报,协调解决难点堵点。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指导推动分管领域整改落实。
(三)跟踪问效,推动清仓见底。局党组坚持把严实作风贯穿整改全过程,建立定期调度和动态跟踪机制。整改办发挥协调督办职能,对照台账逐一跟踪,完成事项严格审核、验收销号,临近时限未完成的及时提醒督办。同时,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修订完善殡葬服务管理、养老服务质量监管、特殊群体待遇保障动态核查等制度8项,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为长效工作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整治殡葬领域方面
1.大力推进专项(重点)工作,提升整治成效。
一是推进殡葬设施专项规划。联合自然资源、统计、林草、公安等部门收集相关数据资料,已完成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初步方案编制。
二是推进区殡仪馆建设项目。全面落实全口径预算管理,向上争取资金,目前已获得专项资金支持,并取得施工许可证,项目推进顺利。
三是完善用林用地手续。组织专家论证,积极对接区自然资源局和区林草局,目前已完善公益性公墓用地手续。
四是结清工程款项。现资金需求已纳入2026年区级财政预算,资金指标已分配给相关镇(街道)。
五是推动区殡仪馆完全回归公益属性。与原投资公司进行全面盘点,对其投资明细进行审计核算,目前审计单位已出具报告。
六是制定公益性公墓价格和收费指导价。对接区发改局完成成本核算工作,并制定了相关价格指导方案。
七是完善长期冰存遗体处置保障机制。联合区公安、财政、卫健部门,制定出台了相关工作流程,并将无主遗体处置费用纳入区级财政预算,建立了无主遗体处置经费保障机制。
八是深入自查自纠。督促区殡仪馆对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核查清理,逐笔核实费用明细并登记造册。
2.严格执行财经纪律。
一是完善资金发放制度。修订完善区殡仪馆内控制度,明确资金支出范围,以案为鉴提高干部职工纪律意识。
二是提升会计能力。组织开展财务人员业务培训,重点培训会计核算、科目设置、票据管理等相关内容,提升财务人员业务能力。
三是及时清理结余资金。全面清理历年惠民殡葬补助结余资金,滚动用于新增群众惠民殡葬补贴,完成特殊困难群体火化补助结余资金清理工作。
四是健全财务制度。进一步完善修订区殡仪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了账务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
五是全面排查补助申领。督促相关镇(街道)对惠民殡葬补助申领情况进行细致排查,杜绝“错发多发漏发”。
六是提高政策知晓率。加大对殡葬改革惠民政策宣传力度,确保群众知晓率,引导符合条件人员及时提交惠民殡葬补助申报材料。
3.加大部门协作,强化行业监管。
一是完善民间治丧点监管。由区民政局牵头制订印发跨部门工作方案,保障殡葬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二是规范民间殡葬从业人员管理。配合区委文明办制定出台文明殡葬礼仪规范,并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殡葬服务机构和民间殡葬从业人员备案通告,目前备案工作顺利推进中。
三是规范墓位销售工作。制订印发了墓位销售管理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墓位销售工作。
四是规范医疗文书签具。明确死亡医学证明的填写规范及审核流程,进一步强化人员培训,建立定期考核与反馈机制。
五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督促区殡仪馆做好殡葬用品进货渠道把关,规范做好产品销售。联合区市场监管局按网格区域,加强对殡葬市场主体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4.压实责任,严格监管农村公益性公墓。
一是加强公墓管理。督促各镇(街道)重点排查在落葬过程中公墓管理员是否存在违规问题,并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公墓管理制度。
二是落实监管责任。督促红土地镇、汤丹镇修订完善了公墓管理细则和公墓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公墓运营管理和资金使用流程。
三是严守安葬规程。督促各镇(街道)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入葬人员条件、审核流程。
四是加强公墓管理员监管。组织全区公墓管理员开展业务培训,并在清明等高风险节日印发祭扫方案,保障祭扫安全。
五是强化公墓建设标准硬性约束。通过公墓年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和日常监督等形式,加强对各镇(街道)公墓建设和运营管理的监督管理。
六是加强公墓环境卫生检查。严格遵循殡葬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各镇(街道)公墓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力度,实现立查立改。
5.加强业务培训,提升殡葬业务信息化水平。积极对接上级民政部门,完善信息平台功能模块,提高信息平台使用率。
6.进行全面评估,补足殡葬监管力量。
一是配齐基层殡葬管理人员。通过内部调剂方式,增加专职殡葬管理人员,确保当前重点工作不断档、不延误。
二是持续优化队伍结构。通过系统梳理岗位配置,提高一线队伍整体效能。
(二)关于养老服务方面
1.严格监管基层养老机构安全。
一是提高消防安全水平。监督镇敬老院对消防设备、设施进行维护,督促镇敬老院委派工作人员考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
二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督促镇敬老院建立健全了食堂采购、验收相关管理制度,完善验收手续,并上报区民政局备案,确保可追溯。
2.加大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力度。
一是加强项目建设监管。严把养老设施建设审核关,确保项目建成后充分发挥作用。
二是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拨付给镇(街道)、村(社区)的养老项目建设剩余资金和运营补贴按规定收回财政,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救助供养资金管理办法,提高依规行政能力。
3.推动财务管理规范化。
一是严格落实报销手续。监督镇敬老院依法依规进行资金报销,不定期组织抽查检查。
二是严格管理固定资产。督促镇(街道)完善固定资产台账,后续购置资产须严格执行登记制度。
4.积极推进养老领域高质量发展。
一是补齐养老领域人员配备。加大对养老护理员和后勤人员从业培训,保证护理员持证率达到100%。督促镇敬老院制定工作人员管理细则,并上报区民政局备案。
二是充分发挥养老设施功能。督促镇(街道)制定整改方案,充分发挥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及幸福食堂的作用功能。
5.定期督导,大力推进整改。实行“清单化管理+每月调度”,为未整改问题设定明确整改时限,定期开展现场督导,对逾期未改的严肃追责。
(三)关于高龄老人和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待遇保障方面
1.压实专项整治责任。督促镇(街道)加强困境儿童待遇保障方面自检自查,推动镇(街道)困境儿童待遇保障方面问题“清零”。
2.切实推进“免申即享”。
一是确保“应享尽享”。建立了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每月动态比对筛查高龄人员信息。依托村(社区)网格力量进行上门核查,确保不漏一人。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制订印发高龄津贴“免申即享”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打通部门间信息壁垒,形成合力。
3.加强跨部门协同配合。每月同公安、人社、卫健等部门开展信息对比,提高“应享未享”“应退未退”人员信息比对精准度。
4.严格落实基层监督管理。
一是加大日常监测力度。定期交叉比对户籍、退休人员信息,精准排查户在人不在等特殊群体,通过电话核实、上门走访等方式开展常态化核查。
二是提升民政事务员履职能力。制定困境儿童探访工作指引明确探访工作要求,开展村(居)儿童主任、民政事务员培训,提升探访人员的业务能力。
三是加大基层培训力度。制定专项培训计划,邀请业务骨干授课,为所有基层民政事务员开展特殊群体待遇保障专题培训2次。
5.保障适老化改造后续管理。对所有改造户设施进行逐一核查,建立损坏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加强困难老年人探访工作,上门探访检查设施运行情况,及时处理故障问题。
6.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出台困境儿童监护质量评估指引,填补本级制度空白。
二是深挖细查专项整治问题线索。拓宽线索收集渠道,畅通信访举报。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持续压实责任。坚持目标、标准、力度“三不降”,对已完成事项适时“回头看”,严查问题是否真解决、制度是否真执行、群众是否真满意,严防反弹。对尚未完成或需长期推进的任务,继续挂图作战、销号管理,确保按时清零、不留死角。
(二)深化源头治理。在个案整改基础上,注重标本兼治。围绕殡葬领域,完善收费监管、公墓建设、中介服务等制度;针对养老服务,健全质量评价、资金监管、人员准入等机制;聚焦特殊群体保障,建立动态核查、信息比对、资金发放全流程监控体系。通过制度完善与刚性执行,实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
(三)强化成果转化。将整改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常态管理规范。以整改为契机,深化殡葬、养老、救助等领域专项整治,净化行业生态。把整改与改革创新、服务提质相结合,转化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以实绩向区委和群众交出合格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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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昆明市东川区民政局党组
2026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