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清退存量资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5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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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交通运输局
关于清退存量资金的公告
因无法与需清退个人取得联系,根据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清退对象:张余品
二、清退依据:《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开展财政存量资金清理工作的通知》(东财预〔2026〕4号)文件
三、清退方式:请张余品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携带相关交款凭证到昆明市东川区交通运输局财务科办理清退手续。
四、清退时间:2026年5月15日至2026年5月25日,如逾期未来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将按照相关规定上缴国库。
特此公告
昆明市东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6年5月15日
昆明市东川区交通运输局关于清退存量资金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