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 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东川区你好大美人化妆品店催告书)
发布时间:2026-03-30 17:23
字号:[
大
中
小
]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
(东川区你好大美人化妆品店催告书)
东卫医催〔2026〕1号
东川区你好大美人化妆品店(经营者:朱礼梅,性别:女,民族:汉族,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办事处京铜社区居委会东起路铜都商业街21-1-2号商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0113MAC45AM072):
本机关于 2025 年 12 月 8 日与你(单位)达成行政复议调解书(文号:昆东政复〔2025〕30号),现已生效。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罚没款70000.00元。根据行政复议调解书(文号:昆东政复〔2025〕30号)规定内容,若你单位逾期未缴纳上述款项,将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卫医罚〔2025〕4号罚没金额89420.31元予以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54条规定,现催告你(单位):
1. 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剩余的罚没款80500.00元、加处罚款76645.98元,合计157145.98元缴至东川区信用联社建设分社;
2. 逾期仍不履行,本机关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进行陈述和申辩。
昆明市东川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