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6年度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6年度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13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决定》(省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现将《2026年度东川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印发各单位,同时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按时完成。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策事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还应当开展公平竞争审查。
二是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是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动态调整。
四是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在决策公布实施后3个月至1年内适时开展决策实施后评估,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评估报告提交区人民政府,确保决策执行质量和效果。
附件: 2026年度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3月26日
附件
2026年度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单位 | 拟提交决策时间 |
1 | 东川区公益性公墓定价 | 区发展改革局 | 2026年二季度 |
2 | 东川区红土地落霞沟景区门票定价 | 区发展改革局 | 2026年二季度 |
3 | 东川区矿产资源规划 (2026-2030 年) | 区自然资源局 | 2026年四季度 |
4 | 东川区小江河道采砂规划(2027年-2032年) | 区水务局 | 2026年四季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