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年冬春救助补助资金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02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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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应急部关于印发<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0〕245号)、《应急管理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范>的通知》(应急〔2023〕6号)、《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26〕1号)和2026年市级冬春救助资金》的通知(东财企〔2026〕2号)文件要求,分配东川区46.005万元用于救助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结合我区2025年干旱、洪涝受灾生活困难群众需救助申报情况,制定《东川区2025-2026年冬春救助实施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拖布卡镇、阿旺镇、红土地镇、乌龙镇的2603人给于中央、市级冬春救助补助。按照《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指导标准》,部分救助按每人300元、一般救助按每人150元,发放救助资金45.585万元。东川区应急管理局及时将救助资金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平台发放到受灾生活困难群众手中,保障其基本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