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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www.kmdc.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主题分类: 2025年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1-22 10:33
名 称: 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文号: 关键字:

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10:33
字号:[ ]

2025年,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现向社会公布2025年度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其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如对此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地址:昆明市东川区兴玉路3号1号楼412室,邮编654100,电话:0871-6212135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稳就业、保民生、促和谐、优服务”工作主线,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将政务公开与人社核心业务深度融合,以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管,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聚焦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服务、劳动关系等重点领域,在东川区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32及时公开预决算资金信息202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内容具体、数据详实。

(二)依申请公开

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坚持依法规范办理,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强化与申请人的沟通衔接,确保办理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答复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全年依申请公开无举报、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落实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宣传工作制度》,明确各科室、部门信息报送流程和职责,将保密审查嵌入信息公开全流程,全年未发生信息失泄密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制度保障,完善各项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维护工作要求严把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保密关,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运营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采用多媒体技术,把晦涩难懂的政策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传递给大众,推动政策精准落地。全年在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信息43篇平台关注人数14371人,被各类信息平台采用14篇。

(五)监督保障

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一是严把内容审核关。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强化制度执行力,杜绝不良信息上网;二是严把自查关。根据每月《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存在问题检查情况》对我局发布的内容进行自检自查,防范于未然;三是严把整改关。根据《东川新媒体疑似错词监测情况》等文件要求,及时对政务新媒体中出现的错误进行整改,积极整改死链错链、错别字等,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严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公开平台运营精细化程度不高,政务新媒体互动回应效能有待加强;二是传统宣传方式运用较多,新媒体技术和手段运用不够充分,今年以来虽然尝试加入视频和PPT等方式,但是宣传内容和形式不够新颖、生动,吸引力和感染力不强,难以满足群众多样化的信息需求。

(二)改进措施

1.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对发布信息的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三审制度”,确保正确舆论导向,用好宣传平台,拓宽宣传渠道,提高宣传质量和水平。

2.深化公开内容,聚焦群众关切的就业帮扶、社保待遇调整、人才政策等重点领域,拓展公开范围和深度;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采用图文解读、视频等多元方式,提升政策知晓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