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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 www.kmdc.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索引号: 主题分类: 2025年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1-21 17:19
名 称: 昆明市东川区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文号: 关键字: 信息,公开,政府

昆明市东川区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1 17:19
字号:[ ]

昆明市东川区审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2025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和意见建议,请与昆明市东川区审计局联系(地址:东起路41号,邮编:654100,电话:0871-6212285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我局截至1231日共对外公布信息6条。内容涉及审计公告、财政预算、决算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我局接到0件受理信息依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据区政府办《关于规范东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的通知》(东政办笺〔20253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程序,并及时清理无需长期保存信息,确保教育信息更新及时、内容准确权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做好栏目信息维护工作,确保网站信息发布更新及时。二是确保新媒体正常运行2025我局融媒体账号全年发布信息41积极拓展新媒体渠道及时、准确发布审计局各项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方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指定专门科室和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对可能涉及社会稳定、个人隐私等信息严格把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安全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工作人员对主动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公开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手段方式不够丰富;三是在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上还有待深化。

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依法办理申请信息的能力。全面、准确把握《条例》的精神实质,是我们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因此,我们要不断加强对《条例》学习和理解,确保《条例》全面、正确、有效实施。二是进一步明确责任,积极协调各科室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构,落实人员,切实为办事人员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三是加强宣传、通过融媒体、网络、宣传栏等手段,使社会公众进一步了解信息公开的建设意义和发展现状,引导其正确行使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5年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