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30万吨/年扩能技改至60万吨/年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30万吨/年扩能技改至60万吨/年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式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30万吨/年扩能技改至60万吨/年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项目
建设地点:云南东川产业园区四方地片区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昆明川金诺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云南绿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改建项目建设内容包括1#、2#产品生产车间、产品3原料中转库和3#产品生产车间。项目不新增占地,厂房总建筑面积8950㎡,其中新增建筑面积2000㎡,利用现有项目面积6950㎡。改建项目共建设3条磷石膏水泥缓凝剂生产线;同时对现有年产30万吨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生产线物料配比进行调整,并对不满足环保要求的除尘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总投资530万元,环保投资22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施工材料堆放在指定位置并用土工布等覆盖;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并及时清运;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对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行驶;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
(二)废水:产生的少量的施工废水通过施工区现有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污水处理设施。
(三)噪声: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项目不在夜间施工;在施工机械的设备与基础或连接部位之间采用弹簧减震、橡胶减震、管道减震、阻尼减振技术,可减少动量,降低噪声。
(四)固体废物: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维护保养,避免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尽量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清运至合法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委托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废气:主要为原料卸料、混料、产品熟化、产品堆存及装车外运等过程产生的粉尘。
1.有组织废气:
项目共设3根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
①1#产品混料粉尘:项目1#产品生产线设置1台滚混料机,原料磷石膏、石灰经配比后进入混料机,混料过程有粉尘产生。混料粉尘经进出料口封闭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47排放。DA047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1.84mg/m³、排放速率为0.16kg/h,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限值。
②2#产品混料粉尘:项目2#产品生产线设置1台双轴混料机,原料1#产品、石灰经配比后进入混料机,混料过程有粉尘产生。混料粉尘经进出料口封闭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48排放。DA048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0.52mg/m³、排放速率为0.11kg/h,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限值,
③3#产品混料粉尘:项目3#产品生产线设置1台混料打散机,原料2#产品、石灰经配比后进入打散机,打散过程有粉尘产生。混料粉尘经进出料口封闭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49排放。DA049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为30.36mg/m³、排放速率为0.05kg/h,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限值。
2.无组织废气: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原料输送存储粉尘、产品堆存粉装运粉尘,以及未有效收集的混料粉尘
①原料输送及存储粉尘:项目原料磷石膏经皮带输送至混料设备;石灰由密封的罐装车运至厂区,并密闭输送至石灰粉仓,通过螺杆输送机密闭输送至混料设备。石灰粉通过料仓密闭储存,仓顶排气口使用布袋(裸袋)降尘处理;磷石膏卸料斗三面、顶部封闭;项目原料输送存储粉尘经封闭厂房阻隔沉降。
②产品堆存和装运粉尘:项目产品堆存及产品装车外运过程有粉尘产生。产品堆存、装运粉尘经封闭厂房阻隔沉降;运输物料车辆使用篷布覆盖,并对厂区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二)废水:改建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项目不新增定员及占地,无生活污水及新增初期雨水产生;改建项目厂区初期雨水经现有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进入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全部回用于厂内生产。企业厂区已建初期雨水收集池14个总容积为11500m³,本次改建项目初期雨水经厂区1~5#初期雨水收集池收集(总容积7000m³),满足改建项目初期雨水量收集。
(三)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皮带输送机、螺旋定量给料机装载机、混料机、除尘风机等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合理布设生产设备,对设备安装基础减震及隔声措施;加强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非正常噪声。通过采取减震、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值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四)固体废物:除尘器收尘回用于生产;废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已建1#危废暂存间(面积56㎡),定期委托昆明润晶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清运处置。危废暂存间已按照《危险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及管理
(五)环境风险: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为废机油,项目0值<1,环境风险潜势为I,仅对环境风险进行简单分析。项目主要风险事故情形为废机油泄漏及火灾引发的伴生/次生影响。废机油采用220L油桶收集并暂存,危废贮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及管理;配备完善的消防措施。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30万吨/年扩能技改至60万吨/年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五、反馈方式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Email: dcqhbj01@163.com
电话/传真:0871-62121355
通信地址:昆明市生态环境局东川分局(东川区桂苑街24号)
邮编:654100
附件:《30万吨年扩能技改至60万吨年磷石膏制水泥缓凝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起草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