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区关于申报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公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规〔2024〕16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20〕60 号)、《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昆明市财政局 昆明市医疗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兑付工作的通知》(昆人社通〔2025〕23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工作,做到应补尽补,现就2025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申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社会保险补贴人员范围
(一)就业困难人员
东川区行政区域内户籍人员中办理了失业登记且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后,实现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大龄失业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被征地农民。
(二) 高校毕业生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了实名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高校毕业生。
(三)不得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人员
1.企业、社会组织(含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含委派代表)、负责人;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理事;
3.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
4.入学、服兵役、户籍迁出本省或移居境外的人员;
5.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或不属于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
6.养老保险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 平均工资(2024 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 7263 元/月)的人员;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市场主体人员。
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一)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间为准)。
(二)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补贴标准
符合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后,按个人实际缴费额的 1/2 兑付(不包含大病保险), 参照计算公式为:社会保险补贴金额=缴费基数(月)×缴费费率 ×缴费档次×符合享受补贴月数×1/2,兑付金额保留到角分。
四、申报材料
(一)《云南省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1份;
(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告知书》1份;
(三)本人《户口册》《就业创业证》《毕业证》(仅大学生提供)复印件1份;
(四)申报期间本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凭证复印件1份;
(五)《身份证》、本人社保卡复印件1份(有效状态且已激活金融功能);
(六)是否办理《营业执照》的证明。
五、申报流程及咨询电话
(一)申报。东川区灵活就业人员到所辖社区进行申报社会保险补贴,社区业务经办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初审,并按要求如实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htp:hrss.yn.gov.cn/jycyn/jysite)上传申报资料,申报资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高校生提供)、申报期间医疗保险缴纳明细凭证、本人承诺书、本人社保卡(有效状态且已激活金融功能)等。
(二)咨询电话:0871-62128773
六、注意事项
(一)如遇昆明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费率等相关政策调整,发生差额补缴的,可凭缴费凭证向东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申请补贴。
(二)为做到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应报尽报,2025 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报截止期限为:2026 年12月 31日。
(三)请各乡镇、街道、社区加强政策宣传和兑付工作的组织、引导。
(四)各乡镇、街道、社区在兑付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东川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871-62128773
昆明市东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