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东川区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东川区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学生资助是中央关心、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东川区建立了贯穿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在制度上努力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高等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贷款对象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
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贷款金额
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
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
3.贷款申请
东川区户籍需要贷款的学生向东川区教育体育局提出申请。
4.贷款期限
为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贴息,自毕业起5年内为还本宽限期,只用每年12月偿还当年利息即算正常还款,毕业5年后按照贷款合同(每年12月份)还本还息,且可以随时提前还款,利随本清。
(二)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滋蕙计划)
1.资助对象
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正式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2.资助标准
考入省外高校的一次性资助1000元;
考入省内高校的一次性资助500元。
(三)昆明市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贫困新生政府资助
1.资助对象
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正式录取的昆明市户籍贫困新生。
2.补助标准
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生一次性给予交通行装补助500元,生活补助1000元;
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生一次性给予交通行装补助1000元,生活补助1000元。
(四)脱贫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学费奖励政策
1.资助对象
考入一本院校的“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以及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的“直过民族”中“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
2.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5000元。
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一)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资助标准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
一档每生每年2800元;
二档每生每年1800元。
(二)普通高中免学杂费
1.资助对象
普通高中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原建档立卡中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非原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2.资助标准
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标准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及其价格、财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学校学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民办学校按照同类型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执行。
东川区高级中学:每生每年1000元;
东川区第三中学:每生每年800元;
东川区第一中学:每生每年800元。
(三)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资助对象
“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即: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以及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
2.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2500元。
(四)昆明市普通高中学生“两补”
1.资助对象
寻甸县、禄劝县、东川区户籍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子女就读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学生。
2.资助标准
补助教科书费每生每年440元,补助住宿费每生每年160元。
三、中等职业学生资助政策
(一)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
(1)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除涉农专业学生和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学生外的20%确定;
(3)六盘山区等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
2.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2300元。
(二)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
1.免学费对象
(1)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自治地区学校就读学生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
(2)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城市非涉农专业在校学生的15%确定;
(3)“3+2”分段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生前三年享受同等免学费政策 ;
(4)在落实好中职学校免学费政策的基础上,从2024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全市公办中职学校全日制在籍在校学生,均享受免学费政策。
2.免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2000元。
(三)昆明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两补”
1.补助对象
寻甸县、禄劝县、东川区户籍脱贫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子女就读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在籍在校学生;
就读五年制大专中专段一、二、三年级在籍在校学生。
2.补助标准
每生每年900元(补助教科书费500元/生.年、补助住宿费400元/生.年)。
(四)雨露计划
1.补助对象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中标注的昆明市范围内(含磨憨镇)的脱贫家庭、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中在校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新成长劳动力。
2.补助标准
(1)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职业本科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补助标准为5000元/人/年;
(2)全日制普通中专、技工院校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4000元/人/年;
(3)全日制职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的补助标准为3000元/人/年。
(五)中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奖励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二、三年级在籍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2.奖励标准
符合条件的学生每生每年可获得4000元的奖学金。
(六)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
1.奖励对象
奖励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二、三年级在籍在校学生中成绩优异、技能表现突出的学生。
2.奖励标准
符合条件的学生每生每年可获得6000元的奖学金。
四、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免除学杂费和提供免费教科书
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并提供免费教科书。
(二)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资助对象
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口较少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2.资助标准
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年1250元;
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年1500元;
小学非寄宿生每生每年625元;
初中非寄宿生每生每年750元;
人口较少民族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在此基础上再按每生每年250元补助。
(三)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1.资助对象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
2.资助标准
每生每天5元。按实际在校天数核算。
五、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1.资助对象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以及提供普惠性、低收费服务的民办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2.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300元。
东川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电话:
0871-66391689
0871-66391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