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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508-101384 主题分类: 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8-20 09:08
名 称: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08-20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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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11300432700101000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实施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监测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三)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省级、市级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省级、市级公益林申报,组织实施区级公益林划定,组织实施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提出调整昆明市东川区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的建议,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市级自然保护地的申报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牵头有关部门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省级和市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申报和相关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组织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执行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监督实施林业和草原产业相关标准,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负责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九)组织实施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组织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十)指导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昆明市东川区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国有(集体)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二)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省级、市级、区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十三)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与产业发展科(国有林场管理科)、生态保护修复科、森林资源管理科、规划财务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经费自理人员0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离休1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离休0人,退休20车辆编制32辆,在编实有车辆32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安排工作完成情况

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一是健立健全工作体系。及时调整充实各级林长制领导小组人员,优化林长责任区域,完善林长巡林平台,组织召开总林长工作会议、林长制领导小组会议,及时安排部署林长制工作任务并研究解决相关问题。设立林长工作服务中心,建立林长制工作季调度机制,明确区级林长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部门协作任务清单。建立2024年度区级林长推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健全区级林长提示单机制,针对日常巡林督查发现的问题、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堵点,督促各级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推动整改落实见效。二是强化机制保障推进网格化管理。完善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体系,共设置总林长2名,总督察长1名,副总督察长2名,区级区域林长12名,划分区级责任区12个。设置乡镇(街道)林长105名,划分责任区99个,村(社区)级林长164名。统一规范村级专管员、各类护林员岗位职责、工作要求,严格实行“一村组一专管员”+“每个网格管护单元至少配置1名护林员”的源头管理模式,对全区1,200名专管员实施网格化管理,划分护林员责任区1,189个,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三是加强巡林护林,开展常态化督察。截止今年9月,总林长巡林调研31次,区级区域林长巡林75次,乡镇(街道)林长巡林945次,村(社区)级林长巡林5,904次。积极配合区人大、区政协开展督察,全面提升监督成效。

科学实施国土绿化。一是以“增绿添绿”为目标,合理规划绿化造林空间,持续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有效转化途径,继续实施造林绿化着力提高森林覆盖率和生态质量。结合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切实抓好国家省市区生态绿化项目全面完成2023年市级下达任务量55,751亩(其中2024年林地征占用植被恢复造林1,051亩,中央财政森林修复(抚育)10,000亩,退耕还生态林抚育4,700亩,实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10,000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30,000亩),义务植树90万株扎实推进森林乡村创建工作,创建省级森林乡村2个。完成蚂蚁森林云南省绿色环境发展基金会东川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修复造林1,801.8亩,围栏14,836.2;单株古树抢救复状9株组织党政军义务植树、互联网+义务植树各1次。二是对全区163.52万亩天然林实施有效管护;完成2023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93.733万元资金兑付,2024年省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93.71万元资金兑付;对全区1,224名护林员(生态护林员918名、常设护林员306名)进行有效管理,发放生态护林员工资623.428,736万元。三是完成158,300亩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1,662个小班落界上图面积核实工作;配合做好国家林草局组织全国25个省份110余人到拖布卡镇新店房村、红土地镇花沟村观摩退耕还林示范点提质增效评估工作;组织兑付退耕还林农户生活补助资金1,714.34,163万涉及农户27,126户94,941人,平均户增收达到632元

加快推动林业产业发展。一是完成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山地核桃丰产栽培技术推广示范项目指标任务,配合市推广站完成市级特色经济林果核桃高产高效示范建设600亩检查验收工作,组织开展核桃单产数据测定及区域性实验调查工作。二是完成2023年花椒提质增效验收合格面积8,412.7亩,其中:嫁接苗2,007.2亩,实生苗6,405.5亩。三是配合完成2022年中央财政推广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区水能提灌生态修复技术及林下经济推广示范项目,指导开展特色乡土树种保障性苗圃建设工作。四是对核桃优树及收集圃核桃生长情况进行监测,继续做好数据收集整理。五是完成2023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在线填报工作和科学研究调查统计工作;开展林草科普宣传活动2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发放“双打”知识宣传环保袋130余个。六是认真组织开展林业工程造林种苗质量检验14批次37.9万株,完成新碧嘎粉背黄栌母树林种子良种优选申报省级认定工作;开展食用林产品及产地环境风险监测共48批次,完成所有监测样品的采样、寄送和系统录入工作,并报国家林草局经济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巩固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持续巩固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后山林区管护房选址及平面效果图培育乡土树种苗木,做好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日常工作加强塔柴坪子苗木基地建设,开展乡土树种苗木培育,今年共计培育急尖长苞冷杉、西康玉兰等乡土树种苗木30余万株。圆满完成金沙江干热河谷地区水能提灌生态修复技术及林下经济推广示范项目省级验收工作。组织实施昆明市东川区林下仿生中药材标准化种植技术示范推广项目,截止目前,已完成中药材种苗种植60亩,进入日常管理阶段。

加大林草资源管护力度。一是强化资源管理及监测工作。截至目前,共审核审批或审核报批使用林草地项目28个;办理使用林草地面积949.415公顷,其中:永久征占用林草地面积56.8,732公顷,临时占用林草地面积871.1,074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设施服务项目使用林地面积21.4,344公顷。审核审批林木采伐26起,均在采伐限额内;强化草原禁牧休牧制度,制定印发《昆明市东川区高山草甸保护和草原禁牧休牧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草原禁牧休牧的职责职能,建立草原禁牧休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划定了禁牧休牧区域,明确了禁牧休牧时限,禁牧区全年禁牧。二是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截止目前,完成2024年森林督查图斑核查44个,核实面积23.341公顷。三是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出动90余人次26车次对野生动植物经营场所、栖息地、生境地等进行检查,累计检查野生动物栖息地6处,经营利用场所1处,野生植物生境地3处,其他场所4处;持续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上报监测信息150余条;开展野生动物样本采集345份。四是加快推进林草湿图斑监测工作。完成2024年国家下发东川区林草湿综合监测图斑190个,面积161.2,470公顷;完成全区11个草原样地返青期、枯黄期的草原样地动态监测,草原图斑总面积4.49万亩;完成现地核实省级下发基本草原预判图斑2,501个,草班1,382个,面积47.5万亩;核实省级下发的基本草原划定预判图斑2,501个,草班1,382个,面积47.5万亩;完成核查草原变化图斑233个;完成东川区241,013个展林草湿荒普查。五是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营造良好氛围。今年以来,累计开展草原禁牧休牧、野生动植物、湿地、自然保护地等活动宣传6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现场解答600余人次;张贴宣传海报2,000余张,设立永久性禁牧标志碑6块。六是做好第三轮中央督察交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办理完成交办件涉及林草部门主办件5件,已全部办结,待市级检查验收。七是做好林权业务咨询、查询及林改档案信息39件58人次,接待各类纠纷及信访件9起

全面提升灾害防控能力。一是强化火源管控,严格落实各项防火措施。加强网格化管理,做到责任到位、培训到位、人员到位、装备到位、宣传到位,抓实巡护堵卡措施,严格管控野外火源进山入林,综合采取人防、技防措施,确保了全区无重大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发生。截止今年5月,全区共发生7起森林火情,无人员伤亡情况。市级考核得分84.36分,为合格单位二是守护林草生物生态安全。强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强野生动物日常巡查监测,持续开展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对全区87.2,647万亩的森林面积进行林业有害生物常规监测预报重点区域设置监测人员20人完成应施监测面积310.5万亩完成草原监测面积累计50万亩做好红火蚁的监测与防治工作,投入0.6万元防治红火蚁150亩(苗圃地),累计培训苗圃管理人员32人次。调运检疫森林植物及其产品39批次,调运检疫苗木23.89万株、木材188.67立方米;产地检疫9批次,实施产地检疫苗木145亩;复检木材400立方米。抓好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普查3,780个小班,涉及面积38.68万亩。出动16人次4次,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与“护松2,024”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有害生物防治面积3.24万亩,草原有害生物防治3万亩。培训林草有害生物防控业务知识300余人,发放宣传折页等资料和物品1,000余份;开展草原鼠现场实操、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及松材线虫病秋季专项普查业务、林草有害生物防治知识培训共3期,培训150人次。

(二)2024年区级综合目标考核、大竞赛任务完成情况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林草局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高质量发展,积极担当作为,主动认领指标任务,锚目标不动摇,统筹推进各项任务,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全年绩效指标任务全面完成。

(三)2024年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

20241-10月,共收到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件9件,主要涉及森林草原防灭火、林长制工作、角家村农牧光互补光伏电站违法使用林地案件查处整改等问题,已办结9件,办结率100%,区林草局继续坚持程序规范,准确高效的原则,保持治敏锐,严守保密规定,扎实做好批示件办理工作。

(四)2024年受到表彰、经验推广、示范创建等情况

2024年1月,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荣获云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绩突出集体称号;2024年11月,配合做好国家林草局组织全国25个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省份110余人到拖布卡镇新店房村、红土地镇花沟村观摩东川区退耕还林还草提质增效评估示范创建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57,568,060.2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568,010.73,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49.53,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6,072,777.08元,下降31.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6,072,826.61元,下降31.1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49.53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本年度上级拨款补助收入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支出合计57,568,060.26。其中:基本支出6,799,304.95,占总支出的11.81%;项目支出50,768,755.31,占总支出的88.19%;上缴上级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6,072,777.08元,下降31.1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132,086.41元,下降43.01%;项目支出减少20,940,690.67元,下降29.2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因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799,304.95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92,475.74元,占基本支出的94.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06,829.21元,占基本支出的5.9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0,768,755.31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

退耕还林还草补助项目经费17,157,349.8元,主要用于兑付农户退耕还林一卡通补贴。

中央生态护林员补助项目经费5,30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护林员工资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568,010.7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6,072,826.61元,下降31.17%,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94,405.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0%,完成年初预算的109.91%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及特需费、公用经费支出、社会保障缴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变动,年末有追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4,493.84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完成年初预算的98.18%。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保、养保等社会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人员退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4,733,206.39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59%,完成年初预算的62.16%主要用于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森林防火、草原生态修复等造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还未检查验收暂未支付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40,329,666.81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06%,完成年初预算的145.30%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植树造林、森林火灾保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林业草原防灾减灾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有结转。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56,238.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9%,完成年初预算的98.4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年末有追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400.00元,决算为41,923.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5,923.00元,增长598.7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0.00,决算为35,75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5.29%,完成年初预算的99.3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400.00,决算为6,16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4.71%,完成年初预算的96.3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5,756.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67.00元,增长2.7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16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67.00元,增长2.7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400.00,支出决算为41,923.00,完成年初预算的98.8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5,923.00元,增长598.7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6,000.00,决算为35,756.00,完成年初预算的99.32%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400.00,决算为6,167.00,完成年初预算的96.3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年度公务接待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35,756.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7.00元,增长2.7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16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67元,增长2.7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2.0辆。主要用于开展森林防火、天保管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95.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保障林业草原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天然林保护、植树造林、退耕还林、森林防火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6,829.21比上年增加125,363.31,增长44.5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福利费预算。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日常办公,维护机关正常运转产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资产总额9,180,111.34元,其中,流动资产6,099,859.76元,固定资产3,077,326.3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2,925.27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868,600.13,其中固定资产增加583,824.1。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9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9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整体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东川区林业草原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含27辆防火车运行维护费、保险费等。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11300432700101111

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082009005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