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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52224292-202508-101350 主题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5-08-19 09:36
名 称: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催缴2021年至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公告
文号: 关键字: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关于催缴2021年至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19 0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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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相关用人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昆明市东川区税务局反馈的东川区本级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2021年至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名单》,截至目前,东川区本级3家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2021年至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详见附件)

依据《云南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第五条保障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应当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审计机关的审计监督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提交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拒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滞纳金按照保障金入库预算级次纳入国库为严格落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规定,请上述用人单位于2025831日前完成缴纳工作。逾期不缴纳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告。

东川区本级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2021年至2024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名单(截至8月18日)

昆明市东川区财政局

2025年819